第22章 夭夭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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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着马匹,不可能从大门进,一行人便绕道至后门。那里没有高高的台阶,门槛也可以随意拆下,最关键的是离马厩近。
“到啦。”叶仲卿翻身下马,众人随后也下马。叶仲卿走到后门前才想起自己昨晚离家时,从里面插门闩关好了后门的。往日叶仲卿不走自家后门,自然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其实此时她可以回正门,从正门进来再给大家开门的,只是叶仲卿是在太懒,绕这样一段路,对她来说远不如惯用伎俩来的方便。
“叶兄弟怎么还不叫家仆来开门?”李孟扬声问。好不容易挨到叶府,此时他只想赶紧解决眼前的事儿,好和娇奴单独相处。
“在下家中,暂时并无仆从。”见众人闻言都诧异的看向自己,叶仲卿有些无奈。这样一个若大的府邸,没有仆人确实奇怪。但是一来她还没有时间去找一些仆从来,二来对她来说身边的人越少无疑越安全,三来她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就暂且一个人先住着了。
“不如姐姐差几个花楼的姑娘,先来你府上照料着?”
“多谢姐姐美意,但还是不必了。”叶仲卿惊得连连摇头,上次去时莺馆被凉初她们抓住,惹出多少事端。要是还敢让时莺馆的姑娘住到家里,恐怕会被凉初生吞活剥,况且七七知道,多半也不会开心——又或者七七并不会在意,自己昨天简直是得了失心疯,怎么会突兀的将心底最深的喜欢,就这样说了出来……想到这里,叶仲卿不禁叹了口气。
“我们花楼的姑娘,最会照顾人了。”娇奴并未发现叶仲卿的不妥,再次劝说。
“叶兄弟说不定自有定夺,还是先进去再说吧。”李孟知道娇奴所言不虚,因为他就是被娇奴照顾出来的。担心娇奴劝说不成,干脆也住到叶仲卿家里,赶忙先出言打断了她。
“李兄所言正是。”叶仲卿点头,她知道李孟顾虑什么,便也顺着扯开话题。抬头看看门墙,不再多言,双脚在地上一用力,稳稳的翻进了自家的后院。转身拔下门闩,抽出活动的门槛,冲门外呆愣的众人和马一笑,“请进。”
“好身手。”李孟称赞。早些年生意所迫,李孟也常常走些捷径,翻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熟悉。但像叶仲卿方才那样轻巧的直接跳过丈五的墙头,可就不是靠灵活就做的到的了。
叶仲卿不好意思的笑笑,“李兄谬赞。”
将桃花马牵进马厩,雪花马挣开娇奴自觉的跟进去。李孟和一边的马场伙计将马儿们赶紧去拴好,又帮着叶仲卿把草料归仓。
这种重活,没有人让娇奴帮手,所以她也乐得清闲,袖手靠在通往内廷的拱门上,四处打量着叶仲卿的府邸。
说来,这府邸也有些故事。
最初的主人是朝中重臣,二品大员,却一直想隐居山林。是以当初修建府邸时特意请了扬州工匠设计,处处都有些精巧的山水之意。后来那大员莫名被卷入党派之争,举家发配到了边疆。而后被一位先皇亲指的盐商买下,谁知好景不长,那位盐商贪贿被巡使查出,又落了个革职查办。第三任主人贪图房价便宜,买下来准备转手卖给别人,谁知不久洛阳最有名的风水师放出话说这房子有些古怪,吓得买客们退避三舍,无奈渐渐的空了下来。
萧楚当年买下时莺馆后,手中银两无多,在洛阳城中几经寻找找到了这宅子,很是心动。首先,宅子物美价廉;其次,当年的风水师早被人揭穿了神棍身份,所以断言不足畏惧;最后,“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况且前几任主人其实是自作自受。最终爽快的以低价买下了宅子,而后三年,来洛阳时在府中住的时日也没有什么怪事,这次才放心转送给叶仲卿。
府中久无人打理,叶仲卿一个人收拾,光是除去灰尘就花了好大的功夫。后来看草木虽长得极为茂盛,但映衬在环境中,颇有几分野趣,就没有修剪,乐得一份山水之美。
娇奴看多了时莺馆的富丽,此刻置身在枫间柳下,居然也生出一种对山林的向往之感,而后由衷道:“你这府邸真是不错。”
李孟收拾停当,闻言凑过来站在娇奴身边细细打量,良久忽然问道:“你喜欢吗?”
娇奴扭头似笑非笑的望着李孟,“我要是喜欢呢?”
李孟一对上娇奴的目光,心里就乱了,老半天才糙红着一张老脸憋出一句话:“那我买来送你。”
娇奴本想调笑李孟两句,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好,那我等着。”
李孟闻言惊喜的抬头看着娇奴,急切的问:“当真?”
明明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情话,时莺馆里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曾给娇奴许下过更多、更值钱的诺言,甚至还有人送来过千金——由四个壮汉抬进时莺馆。可是娇奴就是莫名其妙的心里一甜,她嘴角有了个动人的微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孟也咧嘴一笑,而后说出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那你以后就别再帮别人跟我砍价了。”
娇奴闻言眼前一黑,立刻就想痛打眼前的人一顿。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巧舌如簧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了?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最会揣测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事都看不懂了?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她娇奴为什么?
好在多年来大风大浪历练出了娇奴的冷静,她闭目深吸了三口气,终于勉强压下心头怒火,“我考虑下,”她顿了顿,“下次回洛阳,记得头一个来见我。”
李孟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什么这次娇奴这么不给面子。原来并不是和叶公子交情好,而是他李孟的醋了!
心情大好,帮叶仲卿上草料时手脚更显麻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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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给包了一个红包,又送走了一干人等,叶仲卿终于可以歇一会儿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水壶大喝一气儿,不知道马儿们会不会和她一样渴。想着叶仲卿立刻从院子中的水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均匀的倒在清洗干净的水槽中,马儿们果然也渴了,纷纷低下长长的脖子饮水。
之前因为担心桃花马和其他马打架,所以将桃花马和雪花马栓在一起,其他马匹栓在一起。所以马厩里的马现在都有了自己的位置。
此刻它们统一的喝水,一眼看过去让叶仲卿觉得它们可爱的不行,越看越喜欢,当即决定要给他们起名字。
她从左走到右,由从右走到左,寻找着起名字的依据。
“嗯……这匹鼻子上有一撮白,那叫小白好了。”
叶仲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在拴马的木柱上刻下“小白”二字,准备择日给每匹马都做一个名牌。
轻轻拽拽旁边马的耳朵,那匹马儿根本不理她,专心吃草。幼稚的主人提不成架子,不高兴的说:“就叫你阿贪。”
“萝卜、麦仁,小芋头,嗯,欢欢、旺财、阿光”起的顺口,转眼间边走边写就来到了桃花马面前。
“小红……”叶仲卿正要往木桩上刻,被桃花马一口吐过来,赶紧躲开,瞪着眼问:“怎么?不好听?”
见眼前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桃花马态度明确的又是一口口水“噗——”的吐过来。
叶仲卿向左一跳,险险避开,抬起手说:“好好,知道了,知道了,我再想一个。”
“花花?”
“噗。”
“桃桃?”
“噗。”
“真是大爷。”叶仲卿愤愤说了一句,躲在攻击距离范围外,认真的想。到底,叫什么好呢?桃花马,桃,花,桃……“有了,叫你夭夭好不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夭夭,出自《诗经·周南》。”说着怕桃花马不明白,叶仲卿还在栏杆上写给它看。
桃花马闻了闻栏杆上的字,终于没有再一口唾沫喷过来。
叶仲卿摸摸一旁一直看着的雪花马,夭夭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盯着叶仲卿,目光中深有威胁之意。叶仲卿明白,要是不给雪花马起一个和“夭夭”足以匹配的名字,绝对又是“噗——”的一声喷过来。
可是雪花马是自己的坐骑,以后要上战场,起叠字的名字就不好叫,有点伤脑筋。“雪花马,雪花马,白底黑花的雪花马……诶,等等,白底黑花就不是雪花马了。”叶仲卿这会儿和文字打交道,一抠字眼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又看了看雪……黑花马(?)的各项特征,“是好马,只是不是雪花马而已。”
她又摸了摸它的皮毛,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个极佳的名字,她双掌一击,吓得一边的小芋头一跳,“嘿!雪花马有什么了不起?咱们就叫回风,取自‘回风吹雪’,意思是把它们那些自命不凡的雪花马吹开、落得远远的~好不好?”
回风又是一副听懂了的样子,蹭一蹭叶仲卿的手心。
.
.
回风其实是混血马,和夭夭一样。
回风是由雪花马和大宛的龙马□□而出的,桃花马则是由雪花马和汗血马□□出来的。所以两匹马彼此之间有种非同一般的关系。
在大宛牧民的故事里,龙马是和汗血马一样名贵的马,远胜于普通的雪花马,二者的血统都强大到足以遮盖其他马的血统。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夭夭的毛色像极了桃花马,而回风则成了异化的雪花马,所以才有着身价的差异。
可说起来,是各有千秋的。
汗血马脾气暴躁,所以“夭夭”在短途的骑乘中有着无比的优势。
龙马脾气温和,所以长途的骑乘中“回风”是绝对的王者。
当然,所谓的长途、短途都是在这两种名驹中比较来说的,对于其他马,“夭夭”和“回风”都是它们难以比拟的千里马。
叶仲卿可能好事做得太多,居然运气好到一下让两只马都落在手里,只是她并不知道。
新晋马主人这会儿望着“夭夭”,满心都是苦恼。
昨天的一幕又回放在眼前。
不知道七七是不是还愿意见自己呢?
见了面说什么好呢?
万一沉默,该怎么办呢?
“呼——”叶仲卿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痛无比。
有些,丧气呐。
赶着马匹,不可能从大门进,一行人便绕道至后门。那里没有高高的台阶,门槛也可以随意拆下,最关键的是离马厩近。
“到啦。”叶仲卿翻身下马,众人随后也下马。叶仲卿走到后门前才想起自己昨晚离家时,从里面插门闩关好了后门的。往日叶仲卿不走自家后门,自然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其实此时她可以回正门,从正门进来再给大家开门的,只是叶仲卿是在太懒,绕这样一段路,对她来说远不如惯用伎俩来的方便。
“叶兄弟怎么还不叫家仆来开门?”李孟扬声问。好不容易挨到叶府,此时他只想赶紧解决眼前的事儿,好和娇奴单独相处。
“在下家中,暂时并无仆从。”见众人闻言都诧异的看向自己,叶仲卿有些无奈。这样一个若大的府邸,没有仆人确实奇怪。但是一来她还没有时间去找一些仆从来,二来对她来说身边的人越少无疑越安全,三来她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就暂且一个人先住着了。
“不如姐姐差几个花楼的姑娘,先来你府上照料着?”
“多谢姐姐美意,但还是不必了。”叶仲卿惊得连连摇头,上次去时莺馆被凉初她们抓住,惹出多少事端。要是还敢让时莺馆的姑娘住到家里,恐怕会被凉初生吞活剥,况且七七知道,多半也不会开心——又或者七七并不会在意,自己昨天简直是得了失心疯,怎么会突兀的将心底最深的喜欢,就这样说了出来……想到这里,叶仲卿不禁叹了口气。
“我们花楼的姑娘,最会照顾人了。”娇奴并未发现叶仲卿的不妥,再次劝说。
“叶兄弟说不定自有定夺,还是先进去再说吧。”李孟知道娇奴所言不虚,因为他就是被娇奴照顾出来的。担心娇奴劝说不成,干脆也住到叶仲卿家里,赶忙先出言打断了她。
“李兄所言正是。”叶仲卿点头,她知道李孟顾虑什么,便也顺着扯开话题。抬头看看门墙,不再多言,双脚在地上一用力,稳稳的翻进了自家的后院。转身拔下门闩,抽出活动的门槛,冲门外呆愣的众人和马一笑,“请进。”
“好身手。”李孟称赞。早些年生意所迫,李孟也常常走些捷径,翻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熟悉。但像叶仲卿方才那样轻巧的直接跳过丈五的墙头,可就不是靠灵活就做的到的了。
叶仲卿不好意思的笑笑,“李兄谬赞。”
将桃花马牵进马厩,雪花马挣开娇奴自觉的跟进去。李孟和一边的马场伙计将马儿们赶紧去拴好,又帮着叶仲卿把草料归仓。
这种重活,没有人让娇奴帮手,所以她也乐得清闲,袖手靠在通往内廷的拱门上,四处打量着叶仲卿的府邸。
说来,这府邸也有些故事。
最初的主人是朝中重臣,二品大员,却一直想隐居山林。是以当初修建府邸时特意请了扬州工匠设计,处处都有些精巧的山水之意。后来那大员莫名被卷入党派之争,举家发配到了边疆。而后被一位先皇亲指的盐商买下,谁知好景不长,那位盐商贪贿被巡使查出,又落了个革职查办。第三任主人贪图房价便宜,买下来准备转手卖给别人,谁知不久洛阳最有名的风水师放出话说这房子有些古怪,吓得买客们退避三舍,无奈渐渐的空了下来。
萧楚当年买下时莺馆后,手中银两无多,在洛阳城中几经寻找找到了这宅子,很是心动。首先,宅子物美价廉;其次,当年的风水师早被人揭穿了神棍身份,所以断言不足畏惧;最后,“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况且前几任主人其实是自作自受。最终爽快的以低价买下了宅子,而后三年,来洛阳时在府中住的时日也没有什么怪事,这次才放心转送给叶仲卿。
府中久无人打理,叶仲卿一个人收拾,光是除去灰尘就花了好大的功夫。后来看草木虽长得极为茂盛,但映衬在环境中,颇有几分野趣,就没有修剪,乐得一份山水之美。
娇奴看多了时莺馆的富丽,此刻置身在枫间柳下,居然也生出一种对山林的向往之感,而后由衷道:“你这府邸真是不错。”
李孟收拾停当,闻言凑过来站在娇奴身边细细打量,良久忽然问道:“你喜欢吗?”
娇奴扭头似笑非笑的望着李孟,“我要是喜欢呢?”
李孟一对上娇奴的目光,心里就乱了,老半天才糙红着一张老脸憋出一句话:“那我买来送你。”
娇奴本想调笑李孟两句,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好,那我等着。”
李孟闻言惊喜的抬头看着娇奴,急切的问:“当真?”
明明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情话,时莺馆里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曾给娇奴许下过更多、更值钱的诺言,甚至还有人送来过千金——由四个壮汉抬进时莺馆。可是娇奴就是莫名其妙的心里一甜,她嘴角有了个动人的微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孟也咧嘴一笑,而后说出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那你以后就别再帮别人跟我砍价了。”
娇奴闻言眼前一黑,立刻就想痛打眼前的人一顿。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巧舌如簧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了?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最会揣测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事都看不懂了?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她娇奴为什么?
好在多年来大风大浪历练出了娇奴的冷静,她闭目深吸了三口气,终于勉强压下心头怒火,“我考虑下,”她顿了顿,“下次回洛阳,记得头一个来见我。”
李孟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什么这次娇奴这么不给面子。原来并不是和叶公子交情好,而是他李孟的醋了!
心情大好,帮叶仲卿上草料时手脚更显麻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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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给包了一个红包,又送走了一干人等,叶仲卿终于可以歇一会儿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水壶大喝一气儿,不知道马儿们会不会和她一样渴。想着叶仲卿立刻从院子中的水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均匀的倒在清洗干净的水槽中,马儿们果然也渴了,纷纷低下长长的脖子饮水。
之前因为担心桃花马和其他马打架,所以将桃花马和雪花马栓在一起,其他马匹栓在一起。所以马厩里的马现在都有了自己的位置。
此刻它们统一的喝水,一眼看过去让叶仲卿觉得它们可爱的不行,越看越喜欢,当即决定要给他们起名字。
她从左走到右,由从右走到左,寻找着起名字的依据。
“嗯……这匹鼻子上有一撮白,那叫小白好了。”
叶仲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在拴马的木柱上刻下“小白”二字,准备择日给每匹马都做一个名牌。
轻轻拽拽旁边马的耳朵,那匹马儿根本不理她,专心吃草。幼稚的主人提不成架子,不高兴的说:“就叫你阿贪。”
“萝卜、麦仁,小芋头,嗯,欢欢、旺财、阿光”起的顺口,转眼间边走边写就来到了桃花马面前。
“小红……”叶仲卿正要往木桩上刻,被桃花马一口吐过来,赶紧躲开,瞪着眼问:“怎么?不好听?”
见眼前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桃花马态度明确的又是一口口水“噗——”的吐过来。
叶仲卿向左一跳,险险避开,抬起手说:“好好,知道了,知道了,我再想一个。”
“花花?”
“噗。”
“桃桃?”
“噗。”
“真是大爷。”叶仲卿愤愤说了一句,躲在攻击距离范围外,认真的想。到底,叫什么好呢?桃花马,桃,花,桃……“有了,叫你夭夭好不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夭夭,出自《诗经·周南》。”说着怕桃花马不明白,叶仲卿还在栏杆上写给它看。
桃花马闻了闻栏杆上的字,终于没有再一口唾沫喷过来。
叶仲卿摸摸一旁一直看着的雪花马,夭夭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盯着叶仲卿,目光中深有威胁之意。叶仲卿明白,要是不给雪花马起一个和“夭夭”足以匹配的名字,绝对又是“噗——”的一声喷过来。
可是雪花马是自己的坐骑,以后要上战场,起叠字的名字就不好叫,有点伤脑筋。“雪花马,雪花马,白底黑花的雪花马……诶,等等,白底黑花就不是雪花马了。”叶仲卿这会儿和文字打交道,一抠字眼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又看了看雪……黑花马(?)的各项特征,“是好马,只是不是雪花马而已。”
她又摸了摸它的皮毛,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个极佳的名字,她双掌一击,吓得一边的小芋头一跳,“嘿!雪花马有什么了不起?咱们就叫回风,取自‘回风吹雪’,意思是把它们那些自命不凡的雪花马吹开、落得远远的~好不好?”
回风又是一副听懂了的样子,蹭一蹭叶仲卿的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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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其实是混血马,和夭夭一样。
回风是由雪花马和大宛的龙马□□而出的,桃花马则是由雪花马和汗血马□□出来的。所以两匹马彼此之间有种非同一般的关系。
在大宛牧民的故事里,龙马是和汗血马一样名贵的马,远胜于普通的雪花马,二者的血统都强大到足以遮盖其他马的血统。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夭夭的毛色像极了桃花马,而回风则成了异化的雪花马,所以才有着身价的差异。
可说起来,是各有千秋的。
汗血马脾气暴躁,所以“夭夭”在短途的骑乘中有着无比的优势。
龙马脾气温和,所以长途的骑乘中“回风”是绝对的王者。
当然,所谓的长途、短途都是在这两种名驹中比较来说的,对于其他马,“夭夭”和“回风”都是它们难以比拟的千里马。
叶仲卿可能好事做得太多,居然运气好到一下让两只马都落在手里,只是她并不知道。
新晋马主人这会儿望着“夭夭”,满心都是苦恼。
昨天的一幕又回放在眼前。
不知道七七是不是还愿意见自己呢?
见了面说什么好呢?
万一沉默,该怎么办呢?
“呼——”叶仲卿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痛无比。
有些,丧气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