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又见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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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你可认得此人?”杨乐天大喝一声。
香香满脸泪痕,缓缓抬起头,突然撞上虬须大汗的一对牛眼,失声道:“蔡蒙……”
刹那间,香香好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摇身扑上去,“蔡蒙,蔡蒙,快……快告诉我寻誉去哪里了,究竟发生了何事?”
“世子妃!”蔡蒙被杨乐天松开,满脸焦急,“眼下不是说话的地方,快逃,再不逃就来不及了。”
杨乐天和琳儿对望了一眼,均是点了点头。
失了马车的掩护,他们四人当中两个是朝廷钦犯,一个是昔日魔头,这样在街上奔走,黑白两道的人马恐怕都不会放过他们。于是他们简单商议了一下,决定兵分两路,酉时在城西的暮烟亭汇合。香香和蔡蒙一道,琳儿和杨乐天相携,分头钻入了小巷。
京城巷子深,九曲十八弯,如今看来,也成为逃跑最便利的条件。香香和蔡蒙居于京城,对于道路地形已摸得了如指掌。然而,对于杨乐天和琳儿来说,却是第一次来到京师,他们在一条巷子里面绕来绕去,确是摸不着头脑。
“杨兄,你真是阴魂不散呐!”这声音轻慢虚浮,仿若一道微风拂过。
“谁?”杨乐天惊觉回身,巷内却空无一人。
杨兄?好亲切的声音——他曾记得,他生命中有一个人喜欢这样称呼他,一个视他为兄弟的人,可是他却辜负了兄弟,还杀了兄弟的亲人。
一阵风啊,那就是一阵风吧,杨乐天自我安慰着。琳儿也听见了那声音,她不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听到,然而,身边的丈夫却一脸肃然,脚下兀自走个不停。
“还走?真是寡情薄义啊。”那轻飘飘的声音再次传来。
杨乐天闻声驻足,凝视着前方,朗声道:“出来吧,飞鸟,我知道是你。”
“飞鸟?真的是他!”琳儿惊惶之际,一阵虚无的笑声传入耳畔:“哈哈哈……”她四下张望,便寻不见,一回头,却见人正立于自己面前,近得几乎撞到了她的鼻梁。琳儿登时惊起一身冷汗,退开一步,喃喃道:“飞鸟……”
“别吓坏了琳儿,有事,冲着我来!”杨乐天冷冷道。
飞鸟扬起大刀:“好,不想今日碰巧遇到,原来你还没死?”
杨乐天苦笑,下意识地反手一抓,无剑!那只抓空的手又叹气般地垂下。
“没死就好,你欠的我几条人命,今日就一笔勾销。”飞鸟话音方落,白光凌空一闪,寒刃逼来,“嗖”地一声,杨乐天闭了眼睛。
“叮”金铁交击之音,飞鸟一愣,一柄长剑将他的大刀抵住。
“琳儿!你躲开。”杨乐天张目一喝。
琳儿的长剑还抵在刀锋,倔强地道:“不躲。”她腕间加力,用长剑死死地抗着大刀,向着刀的主人吼着:“飞鸟,你不知道,乐天他已失了内力,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失了内力?”飞鸟轻蔑地摇头。
“你不信?”琳儿用剑去挑刀峰,刀锋却纹丝未动,他手中的刀握得极稳,黝黑的刀身散发着夺魂追命的寒气。
飞鸟轻笑,刀身在琳儿的长剑上一震。“嗡……”酥麻随着剑身的震颤扩散到琳儿的手心,一声脆鸣,琳儿长剑脱手。
琳儿大惊,弯腰去拾。
“别捡!”飞鸟当头一喝,黝黑的刀身已吻上了杨乐天的脖颈,他犀利地眸光逼在杨乐天脸上,厉声道:“你来捡!”
杨乐天不动不语,只盯着飞鸟看,脸上并无本分惧意,反而尽是怜惜之情。
“快点,把剑捡起来,我不杀手无寸铁之人!”飞鸟大吼,刀身在脖颈的肌肤间颤抖。
杨乐天漠然道:“有剑和无剑,现在对于我来说,并无差别。咳咳……”他终于没压住积蓄喉间的痛痒,咳出声来。
当然,这只是杨乐天认为的,认为自己仅仅是淡淡地咳了两声而已。他不知道,一点殷红的颜色已经落在了黝黑的刀身上,那颜色不是颈间被划出的鲜血,而是从唇齿的缝隙中飞溅出来的。
便在此时,飞鸟正盯着那点殷红的颜色发呆……
“你受了内伤?”飞鸟惊诧。
杨乐天唇齿一泯,淡淡地道:“内伤?我命不久矣,只是此刻死在你的刀下我的确心有不甘。咳咳……”这次他尝到了铁锈的味道,自嘲地笑了笑。
飞鸟的刀没有动,心却动了:明明是该杀之人,怎能这般心慈手软?大哥的死、外祖父的死、父亲的死,都是面前这个人一手所为,眼下放着个报仇的大好时机,为什么下不了手,那心口怎会一抽一抽得痛?
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那把冰冷的刀依旧架在杨乐天温热的脖子上,飞鸟进退两难。
“飞鸟,你若是要杀了他,就连我一同杀了吧。”琳儿突然出手握上刀锋,鲜血登时从指缝中溢了出来。
“琳儿!”杨乐天和飞鸟异口同声,惊呼。
“咳咳,飞鸟,我早就说过,是我杨乐天是欠了你的,这条命你早晚都可以拿去。只不过,我年幼的儿子还从未见过父亲的样子。我想求你能让我见寒儿一面,之后要杀要剐,悉随尊便。”
听到杨乐天恳切的请求,飞鸟一时动容,缓缓放下了那柄沉重的刀。他忽然发觉,在放下刀的那一刻,心情反而如此轻松。
“谢谢你,飞鸟。”琳儿蓦地松了口气,这时才感觉到手心传来的疼痛,又蹙了蹙眉。
杨乐天拍拍飞鸟的肩头,微笑:“谢了,不愧是好兄弟。”
飞鸟嫌恶地甩开他的手,狠狠道:“谁和你是兄弟,我只是现在不杀你,待你见过儿子,我就马上向你讨回这笔血债。”
杨乐天淡然一笑,伸手撕下一节衣袖,扯过琳儿正在淌着血的手。琳儿一慌,心中正自忐忑:倘若飞鸟真要动手,那乐天的寿命岂不是只剩下寥寥数日……此时,杨乐天忽然牵动了她手上的伤口,一痛之下,琳儿在恍惚中抽手,结果那口子登时裂开,血流不止。
“琳儿!”杨乐天心疼地再次拾起那只受伤的玉手,正要用袖口的碎布去缠,忽见一只精巧的琉璃瓶送至手边。
“药!”
琳儿冲着飞鸟微微一笑,飞鸟点点头:“敷上吧,止疼的。”
然而,杨乐天只是瞥了那药瓶一眼,便毫不客气地接过,打开盖子,在琳儿伤口处撒了一层药粉,又用袖口的碎布仔仔细细地缠了两圈,低头嘱咐:“你要小心,这两日不要沾到水了。”说罢,随手将瓶子一送,向飞鸟道:“拿去收好,这两日许还用得到。”
飞鸟伸手一推,冷声道:“算了,这药留在我这儿也没用,你有用你就收着吧。看这样子,即使我们当中有人受伤,那个人也一定不会是我。”
“咳咳……那我就不和飞鸟兄客气了。”杨乐天勾起嘴角,将琉璃瓶收入怀中。
“兄弟?哼,谁和你是兄弟。”飞鸟握了握刀柄,“若你再说这两个字,我现在就用大刀挑了你的舌筋,让你闭嘴!”尽管他嘴上说得凶狠,心里偏偏对这两个字又爱又恨。
“好,不说了,不说了……”杨乐天摆摆手,话锋一转:“不过,我们现在还不能马上回天神教见寒儿。”
“为何?”飞鸟问。
琳儿抢道:“因为我妹妹家中横生变故,王府被抄,一家人沦为朝廷钦犯。我们已经约好酉时赶到城西暮烟亭同她会合。”
“寻王府的事?”飞鸟皱眉。
琳儿幽幽一叹:“是啊,寻王爷即使为朝廷履立战功,也是伴君如伴虎,稍违圣意,便落得惨淡收场。”
“嗯,官场黑暗,波谲云诡,倒是不如江湖中快意恩仇的畅快!”飞鸟应和,手扶着大刀阔步向前。
“咳……江湖中畅快?”杨乐天摇了摇头,并不赞同飞鸟的说法,叹气:“许是吧……”他深邃的眸光一直穿透了巷尾,仿佛看穿了江湖世事一般。
三人走出巷子,琳儿为杨乐天买了一顶垂纱斗笠,遂大摇大摆地行在街上。飞鸟依然出手阔绰,寻了个饭馆点了一桌子的酒菜,他戏称这是请杨乐天吃的最后一餐,琳儿不语,杨乐天却一直隐在黑纱后淡淡笑着。
这时,忽然听见临桌议论起京城那颗夜明珠,三人便滞了筷子,侧耳倾听。
“夜明珠,你们见过没有?”
“当然知道,会发光的宝珠,稀世珍宝,千金难求。”
“千金?做梦!你知不知道,听说皇宫里面那颗夜明珠有磨盘那么大!”
“不会吧,那么大?”
“是啊,听说是王爷从西域带回来的,不比咱们这中原的珠子。”
“哎哎,嘘……别说了别说了。你们没听说这颗夜明珠是害死皇帝宠妃的罪魁祸首么?你们还敢谈论,不想要脑袋了?”
“哦,哦哦……”
杨乐天撂下碗筷,喃喃道:“莫非这就是寻王府被抄的原因?”
“乐天,我们快走吧,香香跟着那个蔡蒙走了,我始终放心不下。”琳儿看向丈夫,秀眉间略带焦急之色。
“嗯。”杨乐天起身,大手不自觉地按上桌边长剑,刚要拾起,便是心中一凛:是啊,这柄又细又小的佩剑,怎如他那把玄魂剑沉重宽厚呢?
微一犹豫,杨乐天还是拾起了剑,不自然地递给了琳儿。琳儿接过佩剑,不以为意,跟着两个男人走了出去。杨乐天走在当前,五指间松了又握,握了又松。
——玄魂剑,我怎会这般想你?三年了,为什么每每伸手摸空的时候,总会万分思念于你,你是否真的有魂,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
“香香,你可认得此人?”杨乐天大喝一声。
香香满脸泪痕,缓缓抬起头,突然撞上虬须大汗的一对牛眼,失声道:“蔡蒙……”
刹那间,香香好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摇身扑上去,“蔡蒙,蔡蒙,快……快告诉我寻誉去哪里了,究竟发生了何事?”
“世子妃!”蔡蒙被杨乐天松开,满脸焦急,“眼下不是说话的地方,快逃,再不逃就来不及了。”
杨乐天和琳儿对望了一眼,均是点了点头。
失了马车的掩护,他们四人当中两个是朝廷钦犯,一个是昔日魔头,这样在街上奔走,黑白两道的人马恐怕都不会放过他们。于是他们简单商议了一下,决定兵分两路,酉时在城西的暮烟亭汇合。香香和蔡蒙一道,琳儿和杨乐天相携,分头钻入了小巷。
京城巷子深,九曲十八弯,如今看来,也成为逃跑最便利的条件。香香和蔡蒙居于京城,对于道路地形已摸得了如指掌。然而,对于杨乐天和琳儿来说,却是第一次来到京师,他们在一条巷子里面绕来绕去,确是摸不着头脑。
“杨兄,你真是阴魂不散呐!”这声音轻慢虚浮,仿若一道微风拂过。
“谁?”杨乐天惊觉回身,巷内却空无一人。
杨兄?好亲切的声音——他曾记得,他生命中有一个人喜欢这样称呼他,一个视他为兄弟的人,可是他却辜负了兄弟,还杀了兄弟的亲人。
一阵风啊,那就是一阵风吧,杨乐天自我安慰着。琳儿也听见了那声音,她不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听到,然而,身边的丈夫却一脸肃然,脚下兀自走个不停。
“还走?真是寡情薄义啊。”那轻飘飘的声音再次传来。
杨乐天闻声驻足,凝视着前方,朗声道:“出来吧,飞鸟,我知道是你。”
“飞鸟?真的是他!”琳儿惊惶之际,一阵虚无的笑声传入耳畔:“哈哈哈……”她四下张望,便寻不见,一回头,却见人正立于自己面前,近得几乎撞到了她的鼻梁。琳儿登时惊起一身冷汗,退开一步,喃喃道:“飞鸟……”
“别吓坏了琳儿,有事,冲着我来!”杨乐天冷冷道。
飞鸟扬起大刀:“好,不想今日碰巧遇到,原来你还没死?”
杨乐天苦笑,下意识地反手一抓,无剑!那只抓空的手又叹气般地垂下。
“没死就好,你欠的我几条人命,今日就一笔勾销。”飞鸟话音方落,白光凌空一闪,寒刃逼来,“嗖”地一声,杨乐天闭了眼睛。
“叮”金铁交击之音,飞鸟一愣,一柄长剑将他的大刀抵住。
“琳儿!你躲开。”杨乐天张目一喝。
琳儿的长剑还抵在刀锋,倔强地道:“不躲。”她腕间加力,用长剑死死地抗着大刀,向着刀的主人吼着:“飞鸟,你不知道,乐天他已失了内力,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失了内力?”飞鸟轻蔑地摇头。
“你不信?”琳儿用剑去挑刀峰,刀锋却纹丝未动,他手中的刀握得极稳,黝黑的刀身散发着夺魂追命的寒气。
飞鸟轻笑,刀身在琳儿的长剑上一震。“嗡……”酥麻随着剑身的震颤扩散到琳儿的手心,一声脆鸣,琳儿长剑脱手。
琳儿大惊,弯腰去拾。
“别捡!”飞鸟当头一喝,黝黑的刀身已吻上了杨乐天的脖颈,他犀利地眸光逼在杨乐天脸上,厉声道:“你来捡!”
杨乐天不动不语,只盯着飞鸟看,脸上并无本分惧意,反而尽是怜惜之情。
“快点,把剑捡起来,我不杀手无寸铁之人!”飞鸟大吼,刀身在脖颈的肌肤间颤抖。
杨乐天漠然道:“有剑和无剑,现在对于我来说,并无差别。咳咳……”他终于没压住积蓄喉间的痛痒,咳出声来。
当然,这只是杨乐天认为的,认为自己仅仅是淡淡地咳了两声而已。他不知道,一点殷红的颜色已经落在了黝黑的刀身上,那颜色不是颈间被划出的鲜血,而是从唇齿的缝隙中飞溅出来的。
便在此时,飞鸟正盯着那点殷红的颜色发呆……
“你受了内伤?”飞鸟惊诧。
杨乐天唇齿一泯,淡淡地道:“内伤?我命不久矣,只是此刻死在你的刀下我的确心有不甘。咳咳……”这次他尝到了铁锈的味道,自嘲地笑了笑。
飞鸟的刀没有动,心却动了:明明是该杀之人,怎能这般心慈手软?大哥的死、外祖父的死、父亲的死,都是面前这个人一手所为,眼下放着个报仇的大好时机,为什么下不了手,那心口怎会一抽一抽得痛?
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那把冰冷的刀依旧架在杨乐天温热的脖子上,飞鸟进退两难。
“飞鸟,你若是要杀了他,就连我一同杀了吧。”琳儿突然出手握上刀锋,鲜血登时从指缝中溢了出来。
“琳儿!”杨乐天和飞鸟异口同声,惊呼。
“咳咳,飞鸟,我早就说过,是我杨乐天是欠了你的,这条命你早晚都可以拿去。只不过,我年幼的儿子还从未见过父亲的样子。我想求你能让我见寒儿一面,之后要杀要剐,悉随尊便。”
听到杨乐天恳切的请求,飞鸟一时动容,缓缓放下了那柄沉重的刀。他忽然发觉,在放下刀的那一刻,心情反而如此轻松。
“谢谢你,飞鸟。”琳儿蓦地松了口气,这时才感觉到手心传来的疼痛,又蹙了蹙眉。
杨乐天拍拍飞鸟的肩头,微笑:“谢了,不愧是好兄弟。”
飞鸟嫌恶地甩开他的手,狠狠道:“谁和你是兄弟,我只是现在不杀你,待你见过儿子,我就马上向你讨回这笔血债。”
杨乐天淡然一笑,伸手撕下一节衣袖,扯过琳儿正在淌着血的手。琳儿一慌,心中正自忐忑:倘若飞鸟真要动手,那乐天的寿命岂不是只剩下寥寥数日……此时,杨乐天忽然牵动了她手上的伤口,一痛之下,琳儿在恍惚中抽手,结果那口子登时裂开,血流不止。
“琳儿!”杨乐天心疼地再次拾起那只受伤的玉手,正要用袖口的碎布去缠,忽见一只精巧的琉璃瓶送至手边。
“药!”
琳儿冲着飞鸟微微一笑,飞鸟点点头:“敷上吧,止疼的。”
然而,杨乐天只是瞥了那药瓶一眼,便毫不客气地接过,打开盖子,在琳儿伤口处撒了一层药粉,又用袖口的碎布仔仔细细地缠了两圈,低头嘱咐:“你要小心,这两日不要沾到水了。”说罢,随手将瓶子一送,向飞鸟道:“拿去收好,这两日许还用得到。”
飞鸟伸手一推,冷声道:“算了,这药留在我这儿也没用,你有用你就收着吧。看这样子,即使我们当中有人受伤,那个人也一定不会是我。”
“咳咳……那我就不和飞鸟兄客气了。”杨乐天勾起嘴角,将琉璃瓶收入怀中。
“兄弟?哼,谁和你是兄弟。”飞鸟握了握刀柄,“若你再说这两个字,我现在就用大刀挑了你的舌筋,让你闭嘴!”尽管他嘴上说得凶狠,心里偏偏对这两个字又爱又恨。
“好,不说了,不说了……”杨乐天摆摆手,话锋一转:“不过,我们现在还不能马上回天神教见寒儿。”
“为何?”飞鸟问。
琳儿抢道:“因为我妹妹家中横生变故,王府被抄,一家人沦为朝廷钦犯。我们已经约好酉时赶到城西暮烟亭同她会合。”
“寻王府的事?”飞鸟皱眉。
琳儿幽幽一叹:“是啊,寻王爷即使为朝廷履立战功,也是伴君如伴虎,稍违圣意,便落得惨淡收场。”
“嗯,官场黑暗,波谲云诡,倒是不如江湖中快意恩仇的畅快!”飞鸟应和,手扶着大刀阔步向前。
“咳……江湖中畅快?”杨乐天摇了摇头,并不赞同飞鸟的说法,叹气:“许是吧……”他深邃的眸光一直穿透了巷尾,仿佛看穿了江湖世事一般。
三人走出巷子,琳儿为杨乐天买了一顶垂纱斗笠,遂大摇大摆地行在街上。飞鸟依然出手阔绰,寻了个饭馆点了一桌子的酒菜,他戏称这是请杨乐天吃的最后一餐,琳儿不语,杨乐天却一直隐在黑纱后淡淡笑着。
这时,忽然听见临桌议论起京城那颗夜明珠,三人便滞了筷子,侧耳倾听。
“夜明珠,你们见过没有?”
“当然知道,会发光的宝珠,稀世珍宝,千金难求。”
“千金?做梦!你知不知道,听说皇宫里面那颗夜明珠有磨盘那么大!”
“不会吧,那么大?”
“是啊,听说是王爷从西域带回来的,不比咱们这中原的珠子。”
“哎哎,嘘……别说了别说了。你们没听说这颗夜明珠是害死皇帝宠妃的罪魁祸首么?你们还敢谈论,不想要脑袋了?”
“哦,哦哦……”
杨乐天撂下碗筷,喃喃道:“莫非这就是寻王府被抄的原因?”
“乐天,我们快走吧,香香跟着那个蔡蒙走了,我始终放心不下。”琳儿看向丈夫,秀眉间略带焦急之色。
“嗯。”杨乐天起身,大手不自觉地按上桌边长剑,刚要拾起,便是心中一凛:是啊,这柄又细又小的佩剑,怎如他那把玄魂剑沉重宽厚呢?
微一犹豫,杨乐天还是拾起了剑,不自然地递给了琳儿。琳儿接过佩剑,不以为意,跟着两个男人走了出去。杨乐天走在当前,五指间松了又握,握了又松。
——玄魂剑,我怎会这般想你?三年了,为什么每每伸手摸空的时候,总会万分思念于你,你是否真的有魂,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