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明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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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哩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象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象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酒精,芭蕊脸颊绯红,不停喘着香甜的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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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弑录》,书号8677,文笔很好。
(未完待续)
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哩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象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象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酒精,芭蕊脸颊绯红,不停喘着香甜的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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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几本不错的书:骷髅龙的《极品处男》同样强推的作品。
《天神弑录》,书号8677,文笔很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