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杀人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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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倒是挺快。叶青龙道:“你刚才不是说想睡觉了?怎么现在又睡意全无了?”
金若水嗔道:“你又不唱歌,我哪里睡得着?青龙哥哥,要不你讲个故事给我听吧!”
叶青龙眉头微皱,甚为尴尬。碰上这么一个古怪精灵的小姑娘,他可真是没办法了。虽说已被废黜了首席弟子称号,终究还是叶家外门弟子,眼下玄元已复,修为比起被废前不遑多让,若能活下去,很有希望重归叶家内门,甚至重振星华宗的大任还牢牢压在自己肩头,现在却被一个小姑娘缠着唱歌讲故事,换做从前的话,早掩耳便走了。
可是转眼看到淡淡的月色下,她的眼光中流露出的那种热切期盼的神情,心下终究有一些不忍,暗想:“她对我如此情深意重,而且不知道能在一起多长时间,要说唱歌我确实不会,既然要讲故事,就随便说一个满足她吧,临死前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也好。”当下道:“好罢,我便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只怕你会觉得不好听。”
金若水喜道:“好,快讲吧,你说的一定好听。”
叶青龙干咳了两声,心里努力摸索以前听过的故事,过了一会,才道:“从前,有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老是喜欢争吵,兔子说自己跑得快,乌龟也说自己跑得快,于是两人决定用跑步比赛来解决争议。比赛开始了,兔子很快就跑出老远,乌龟则慢吞吞地爬在后面。兔子跑到一棵树下,回头没看到乌龟的踪影,暗自嘲笑那个傻瓜,此时太阳挂在当空,晒得他有点困,当下伸了一个懒腰,在树荫下睡起大觉,他以为就算睡醒了继续跑,也会比那个慢吞吞的傻瓜先到终点。你猜,最后谁赢了呢?”
金若水笑道:“当然是乌龟呀,以前外公对我说过。”
叶青龙叹口气,道:“原来你知道结果,不好玩,我早说不会讲什么故事的。”
金若水道:“不会呀,你讲起来很好听,不要说动物的故事了,说一个人的故事,我喜欢听人的故事。”
“人的故事?”叶青龙喃喃道:“人的故事?让我想想看。好吧,我便说一个人的故事,你听了不准笑。”
金若水捂住嘴巴,含糊道:“我不笑。”
叶青龙想了一会,道:“从前,有一个孩子,长得很是怪异,不是说他的长相,而是他的性格和天赋。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三岁的时候便识得很多字,到了四岁竟然能吟诗作对,这些倒还在其次,更怪异的是他的性格。
“在大人面前,他很乖,是大人们夸奖的榜样,但私下里,他又是另外一副样子,常常有一种嗜血的冲动,四周看看没人,就会捏死家里的小鸡小鸭,每次捏死之后,心里便会升起一丝痛快之感。
“那个孩子生活在一个大家庭,家里不但有亲兄弟,还有很多父亲收养来的孩子,每次恶作剧之后,大人都不会怀疑到他,而是质问其他的孩子,就这样,很多孩子受到了冤枉。可那孩子却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反而暗自里洋洋得意。
“那孩子的双重性格是与生俱来的,他经常梦见自己站在一块熟悉而又陌生的大陆上,四周到处都是尸体,有人的,有动物的,鲜血流了一地。他站在尸体中间,忍不住仰天长笑,心里充满了快慰,又似乎充满了痛苦,他分不清是怎样的感觉,就这样做着一个又一个相同的梦,一次又一次笑醒。
“幸好他是单独睡一间房的,每次笑醒,都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把头埋在被窝里,怕人家知道自己的秘密。后来他养成了把头藏在被窝里睡觉的习惯,就算是闷热的夏天,睡觉时也要拿一件衣服盖在头上。
“那孩子一天天长大,但性格丝毫未变,反而变本加厉了,在大人面前显得更乖,背后却变得更狠,已不满足于捏死小鸡小鸭了。那时他已开始修炼功夫,由于天赋异常,修炼起来进度很快,远远超过同龄孩童。有了超能力之后,不但家里的狗啊猫啊开始遭殃,连邻居养的动物都未能幸免。当然,这些都是那孩子的杰作。
“家里的大人们以为出了瘟疫,但检查之后,发现分明是被人捏死的,而且凶手功力还不浅。于是不少年龄很大的孩子都被列入怀疑对象。那孩子却始终未被怀疑过,因为在大人的眼中,他是家里最乖的一个孩子。
“但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终于有一次,那孩子对守门的一头狼狗下手时,被人发现了。看到他行凶的是一个父亲收养的孩子,比他大五岁,虽非亲兄弟,可他一直都叫他大哥。那个大哥发现他行踪时,当即目瞪口呆,说道:‘原来是你!’
“如果大哥不说话,当做没看见,或许也不会有惨剧发生,但他偏偏说了不该说的话,那孩子回过头来,眼中闪出异样而凶狠的红光,然后象豹子一样跃过去,二话不说便捏死了他,就象捏死其它动物一样……”
金若水听到此处,不禁啊得一声惊叫,颤声道:“这孩子……这孩子太变态了!捏死动物也就算了,竟然对人也如此凶狠,而且是自己的大哥,他……他还算是人么?”
叶青龙抬头望向洞顶,此时他的眼中便闪着红光,只是不想让金若水看到。
“是的,这孩子很变态,自那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杀死动物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于是将黑手伸向了人类。”
金若水紧紧抓着他的手臂,身子微微颤抖,似乎对故事中的那个孩子也感到畏惧。
叶青龙沉默了一会,续道:“到了十一岁上,坏在他手里的人命已有几十条,有些是家里没有血缘的兄弟,有些是邻居的孩子,还有街上的地痞乞丐等等。每次杀人之后,他都会感觉到一种莫大的快感,似乎突然施放出自己内心的阴暗。
“但他的手段实在太高明了,做了如此多血案,竟然从未被人怀疑过。当时整个城市都轰动了,衙门里最有名的捕快调查了好几个月,也没有头绪。由于死者中不少是名门望族的子弟,此事还惊动了朝廷,皇帝亲自下诏,派出京城数一数二的大捕头前来协助办案,但那孩子很是狡猾,见风声紧了,便蛰伏不动,一旦捕快撤走了,又重新开始作案。
“由于他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加上在人前都是一副乖模样,所以始终未被怀疑上。城里的命案仍在接二连三发生,京城的皇帝震怒了,又加派人手,共有七个大捕头赶到那孩子所在的城市。
“风声又开始拉紧,那孩子暂时歇手了,这样过了一个多月都没有再杀人,心里痒痒的,好似上了瘾一般,恨不得一口气杀好几个人,方才痛快。然而他知道现在动手,无异于自投罗网,因为满大街都是捕快,而且家里的大人们也看得紧了,毕竟家里也死了不少弟子。”
说到此处,叶青龙突然沉默不语,似乎心潮起伏得厉害。
金若水紧紧靠在他的身上,急切地问:“后来呢?后来这孩子被抓住了没?如此心狠手辣的孩子,真该千刀万剐!”
叶青龙长长叹了口气,道:“那孩子实在太聪明了,没有人能抓住他,但这么多年来,他依然做着那个血腥的梦,无可抗拒,就象与生俱来的嗜血本性一般。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城市终于恢复平静,没有再发生命案,其实不是那个孩子变好了,而是他牢牢控制住自己,但他心头的欲望已快爆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那孩子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伴,有一天,那个女伴来找他玩,两人跑到郊外捉迷藏,荡秋千,正玩得高兴,那孩子的神色突然变得怪异,原来他心头杀人的欲望已经达到极限,再也忍受不了,当他看到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他跟女伴两个人,一股无法抑制的恶念涌上他的心头,他的眼睛变得血红,手掌上蓄满了足以杀人的玄劲……”
金若水尖叫了一声,动人心魄的声音在石厅里不停回荡。她似乎明白了什么,突然站起来捧住叶青龙的脸,她看到了一双血红的眼睛。(未完待续)
两人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倒是挺快。叶青龙道:“你刚才不是说想睡觉了?怎么现在又睡意全无了?”
金若水嗔道:“你又不唱歌,我哪里睡得着?青龙哥哥,要不你讲个故事给我听吧!”
叶青龙眉头微皱,甚为尴尬。碰上这么一个古怪精灵的小姑娘,他可真是没办法了。虽说已被废黜了首席弟子称号,终究还是叶家外门弟子,眼下玄元已复,修为比起被废前不遑多让,若能活下去,很有希望重归叶家内门,甚至重振星华宗的大任还牢牢压在自己肩头,现在却被一个小姑娘缠着唱歌讲故事,换做从前的话,早掩耳便走了。
可是转眼看到淡淡的月色下,她的眼光中流露出的那种热切期盼的神情,心下终究有一些不忍,暗想:“她对我如此情深意重,而且不知道能在一起多长时间,要说唱歌我确实不会,既然要讲故事,就随便说一个满足她吧,临死前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也好。”当下道:“好罢,我便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只怕你会觉得不好听。”
金若水喜道:“好,快讲吧,你说的一定好听。”
叶青龙干咳了两声,心里努力摸索以前听过的故事,过了一会,才道:“从前,有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老是喜欢争吵,兔子说自己跑得快,乌龟也说自己跑得快,于是两人决定用跑步比赛来解决争议。比赛开始了,兔子很快就跑出老远,乌龟则慢吞吞地爬在后面。兔子跑到一棵树下,回头没看到乌龟的踪影,暗自嘲笑那个傻瓜,此时太阳挂在当空,晒得他有点困,当下伸了一个懒腰,在树荫下睡起大觉,他以为就算睡醒了继续跑,也会比那个慢吞吞的傻瓜先到终点。你猜,最后谁赢了呢?”
金若水笑道:“当然是乌龟呀,以前外公对我说过。”
叶青龙叹口气,道:“原来你知道结果,不好玩,我早说不会讲什么故事的。”
金若水道:“不会呀,你讲起来很好听,不要说动物的故事了,说一个人的故事,我喜欢听人的故事。”
“人的故事?”叶青龙喃喃道:“人的故事?让我想想看。好吧,我便说一个人的故事,你听了不准笑。”
金若水捂住嘴巴,含糊道:“我不笑。”
叶青龙想了一会,道:“从前,有一个孩子,长得很是怪异,不是说他的长相,而是他的性格和天赋。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三岁的时候便识得很多字,到了四岁竟然能吟诗作对,这些倒还在其次,更怪异的是他的性格。
“在大人面前,他很乖,是大人们夸奖的榜样,但私下里,他又是另外一副样子,常常有一种嗜血的冲动,四周看看没人,就会捏死家里的小鸡小鸭,每次捏死之后,心里便会升起一丝痛快之感。
“那个孩子生活在一个大家庭,家里不但有亲兄弟,还有很多父亲收养来的孩子,每次恶作剧之后,大人都不会怀疑到他,而是质问其他的孩子,就这样,很多孩子受到了冤枉。可那孩子却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反而暗自里洋洋得意。
“那孩子的双重性格是与生俱来的,他经常梦见自己站在一块熟悉而又陌生的大陆上,四周到处都是尸体,有人的,有动物的,鲜血流了一地。他站在尸体中间,忍不住仰天长笑,心里充满了快慰,又似乎充满了痛苦,他分不清是怎样的感觉,就这样做着一个又一个相同的梦,一次又一次笑醒。
“幸好他是单独睡一间房的,每次笑醒,都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把头埋在被窝里,怕人家知道自己的秘密。后来他养成了把头藏在被窝里睡觉的习惯,就算是闷热的夏天,睡觉时也要拿一件衣服盖在头上。
“那孩子一天天长大,但性格丝毫未变,反而变本加厉了,在大人面前显得更乖,背后却变得更狠,已不满足于捏死小鸡小鸭了。那时他已开始修炼功夫,由于天赋异常,修炼起来进度很快,远远超过同龄孩童。有了超能力之后,不但家里的狗啊猫啊开始遭殃,连邻居养的动物都未能幸免。当然,这些都是那孩子的杰作。
“家里的大人们以为出了瘟疫,但检查之后,发现分明是被人捏死的,而且凶手功力还不浅。于是不少年龄很大的孩子都被列入怀疑对象。那孩子却始终未被怀疑过,因为在大人的眼中,他是家里最乖的一个孩子。
“但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终于有一次,那孩子对守门的一头狼狗下手时,被人发现了。看到他行凶的是一个父亲收养的孩子,比他大五岁,虽非亲兄弟,可他一直都叫他大哥。那个大哥发现他行踪时,当即目瞪口呆,说道:‘原来是你!’
“如果大哥不说话,当做没看见,或许也不会有惨剧发生,但他偏偏说了不该说的话,那孩子回过头来,眼中闪出异样而凶狠的红光,然后象豹子一样跃过去,二话不说便捏死了他,就象捏死其它动物一样……”
金若水听到此处,不禁啊得一声惊叫,颤声道:“这孩子……这孩子太变态了!捏死动物也就算了,竟然对人也如此凶狠,而且是自己的大哥,他……他还算是人么?”
叶青龙抬头望向洞顶,此时他的眼中便闪着红光,只是不想让金若水看到。
“是的,这孩子很变态,自那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杀死动物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于是将黑手伸向了人类。”
金若水紧紧抓着他的手臂,身子微微颤抖,似乎对故事中的那个孩子也感到畏惧。
叶青龙沉默了一会,续道:“到了十一岁上,坏在他手里的人命已有几十条,有些是家里没有血缘的兄弟,有些是邻居的孩子,还有街上的地痞乞丐等等。每次杀人之后,他都会感觉到一种莫大的快感,似乎突然施放出自己内心的阴暗。
“但他的手段实在太高明了,做了如此多血案,竟然从未被人怀疑过。当时整个城市都轰动了,衙门里最有名的捕快调查了好几个月,也没有头绪。由于死者中不少是名门望族的子弟,此事还惊动了朝廷,皇帝亲自下诏,派出京城数一数二的大捕头前来协助办案,但那孩子很是狡猾,见风声紧了,便蛰伏不动,一旦捕快撤走了,又重新开始作案。
“由于他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加上在人前都是一副乖模样,所以始终未被怀疑上。城里的命案仍在接二连三发生,京城的皇帝震怒了,又加派人手,共有七个大捕头赶到那孩子所在的城市。
“风声又开始拉紧,那孩子暂时歇手了,这样过了一个多月都没有再杀人,心里痒痒的,好似上了瘾一般,恨不得一口气杀好几个人,方才痛快。然而他知道现在动手,无异于自投罗网,因为满大街都是捕快,而且家里的大人们也看得紧了,毕竟家里也死了不少弟子。”
说到此处,叶青龙突然沉默不语,似乎心潮起伏得厉害。
金若水紧紧靠在他的身上,急切地问:“后来呢?后来这孩子被抓住了没?如此心狠手辣的孩子,真该千刀万剐!”
叶青龙长长叹了口气,道:“那孩子实在太聪明了,没有人能抓住他,但这么多年来,他依然做着那个血腥的梦,无可抗拒,就象与生俱来的嗜血本性一般。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城市终于恢复平静,没有再发生命案,其实不是那个孩子变好了,而是他牢牢控制住自己,但他心头的欲望已快爆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那孩子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伴,有一天,那个女伴来找他玩,两人跑到郊外捉迷藏,荡秋千,正玩得高兴,那孩子的神色突然变得怪异,原来他心头杀人的欲望已经达到极限,再也忍受不了,当他看到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他跟女伴两个人,一股无法抑制的恶念涌上他的心头,他的眼睛变得血红,手掌上蓄满了足以杀人的玄劲……”
金若水尖叫了一声,动人心魄的声音在石厅里不停回荡。她似乎明白了什么,突然站起来捧住叶青龙的脸,她看到了一双血红的眼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