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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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斯大陆的北方大草原上以兽人为主,在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与人类的要塞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在这个缓冲地带里生活着以游牧为生的人类部落。这样的游牧部落的文明相较于更南方的同类要低一些,但是他们的悍勇却远远超过了南方人。这些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里,生活着罕见的半兽人。
曾经随同与兽人进行贸易的商人去爱克斯大陆北方的大草原游历。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个人显得极为渺小。
如果是初春,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整个大地一片浅绿,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站在这里,心胸自然而然的广阔起来。
我曾经两次接触过兽人部落。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只是尝了一下兽人的食物,然后就和那些商人一样只吃自带的食品。但是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同去的商人只吃兽人制作的食物。尝过之后,肥牛和烤羊肉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很难想象这两样食物居然是兽人制作出来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我们能够尝到这两种食物是因为正赶上兽人举行祭祀的缘故。能够掌握这两种食物烹调方法的,是兽人部落的巫师。而真正掌握其技术精髓的,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大巫师。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我从来没见过生意这么好的酒店。闻多酒店规模并不小,足够坐上百个客人,但是没想到排队的人都排到街上了。那些排队的都是平民,贵族都在二楼的包厢里进餐。我虽然也是贵族,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三座自由城邦的贵族,但我并不愿意暴露身份。德克萨并没有认为我是人类的公敌,但我这样的身份确实有些敏感。排队就排队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现在不能使用贵族特权,但我有钱。傻傻地排队这种事没必要亲自去干。我花了两枚银币雇了两个当地人,一个帮我排队,另一个随时联络我们。
幸好我没有自己排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又犯傻了。因为无聊,我居然建议卡特琳娜去逛街。花钱我自然是不会心疼的,但我忘了现在身边没有帮忙提东西的人。我相信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弄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买那么多衣服分明穿不了嘛。不知道卡特琳娜小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但从所买衣服的品味看起来没受过专门的教育。她买了十几件衣服居然只花了不到一个金币,据我所知,一般的贵族小姐宁可丧失生命也不肯穿上廉价衣服的。
总算熬到头了,那个叫汤姆的当地人终于来告诉说马上就轮到我们了。
逛了半天街,卡特琳娜感觉如何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卡特琳娜雀跃着挨到我身边准备挽着我的胳膊,却发现我抱满了衣服。
“表哥,你把衣服交给汤姆,挽着我嘛。”卡特琳娜指着汤姆。当我把衣服交给那个汤姆后,卡特琳娜大方地说:“汤姆,这些衣服送给你了。你可以走了。”
刹那间我的思想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卡特琳娜,看起来她逛街的目的并非买东西,她逛街似乎只是为了逛街,另外随便花点钱。
进入酒楼后,我的思想从紊乱中解放出来。因为一股香味。
哇,真的很香呢。我走到座位上,那个排队的当地人拿到一个银币高兴地走了。这时候,一个侍者拿着菜单向我们走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我还没反应,卡特琳娜高兴地指着邻桌的一个菜说:“表哥,我要吃那个。”
我顺着卡特琳娜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但此不知名非彼不知名。卡特琳娜所做的不知名食物一看就是知道是某种会让人中毒的东西,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却很明显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那显然是一种肉,闻起来有点象猪肉,但我又不能肯定。这种肉,最强悍的是它的视觉冲击力长超过了二十厘米,宽差不多有七八厘米,却又可薄如布帛。端上桌来,只见那一张张的深红,逶迤起伏在大盘子中,那种冲击力和震撼力不亚于我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时的感觉。我赶紧摇摇头,看见吃的东西会联想起卡特琳娜,真是疯了。
卡特琳娜开始舔嘴唇起来。要命,她这样的动作最容易让我冲动。兰仆告诉我一个古东方的哲理:食、色,性也。我现在处于双重的诱惑之下居然还能够神色自若,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那香香浓浓的肉油会顺着旁边那个食客的嘴角流下来,而他却没有查觉到这一点。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我的手,腻声说:“我要。”
在塞斯带领军队时听过一些寂寞的军人聊天说,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我要”这个词,但最害怕听女人说“我还要”这个词。卡特琳娜既然玉口已开,我自然顺从她。
我对着侍者抬一抬下颌“先给我们上那个菜。”
那位侍者露出为难之色。“尊贵的客人,您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酒店的情况,这道菜并非本店厨师做出来的。有一个神秘的厨师自愿为我们酒店提供若干时间的服务,但每天只是做十个菜。所以今天很抱歉,不能让您满意了。”
有这种事?物以稀为贵,一天只有十道菜,那我更得尝尝了。
“那个厨师今天已经做了几个菜了?”
“非常遗憾,今天的十道菜已经做完了。您可以在本店吃完后进行抽奖。普通席每天有四个中奖机会,而贵族席每天有六个中奖机会。如果您运气好,明天或许可以有机会。”
算了,这个店别的东西看起来也不错,我吩咐侍者:“好吧,你随便给我们来点店里的特色菜。”
“不嘛,我要。我要吃那种食物。”小丫头冲我撒娇。我根本没法拒绝卡特琳娜嗲声嗲气的要求,但这种要求确实有些难度。
我将目光睃向那位幸运的食客,不由打起了抢劫的念头。和兽人相处久了确实不好,变得原始而且野蛮了。要抢也应该抢别的什么啊,要是传出去被人知道我兰特。萧大人抢别人的食物,形象就算是全毁了。
也许我和卡特琳娜注视的时间太久,也许是目光牵实在过于火辣辣,终于引起了那位食客的警觉。那位食客抬头望了我们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他以虔诚而爱惜的姿态捍卫那盘菜,左手环住盘子,右手干脆放弃餐具直接用手抓。那男子现在的神态极为专注,相信除了对受保护的物品有反应外,即使店内失火也不会让他有丝毫动摇。那副模样自然惹得旁人不住地咋舌,但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我仔细看了他两眼,无论是从服饰还是气质来看,他都更象个贵族。另外,他五短身材,面色黝黑,脖颈显得粗短些,两道浓眉刷子似的倒挑起来。他一身剽悍勇武气质,只两腿看上去有点罗圈。我知道,经常骑马的人都有这毛病。
这个看起来明显是个贵族的武将怎么会到平民用餐的地方吃东西呢?
我暗示一下卡特琳娜,与她一起走到那位食客的桌子边。“朋友,请问我能够坐下吗?”
咬满食物的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坐下可以,但不可以吃我的东西。”
“你应该是一个贵族吧,为什么会在平民的一楼吃东西呢?”
食客甚至懒得抬头看我。“我只是从一位平民的手中买得了吃这道菜的权力,因而在这里吃东西。你不也是一位贵族,为什么也在这里?”
我可以很好的掩饰贵族的气质,但是觉得没有必要。和他交谈我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情报,可以花钱买下吃这种食物的权力。
“请问,你是花多少钱买下的这种优先权?”我继续问,一天才十道菜,我可没把握有这么好的运气。花钱买还是直接些。
这个男子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两百金币!”
还好我带的金币多。不过这道菜算起来也真贵,各种成本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圣华学校一年的学费。想当年两百枚金币于我而言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这时候我想起以前从兰仆那儿学过的一首关于古东方食物的诗,我猜测,那位神秘的厨师做的正是东方食物。我不由随口吟起那首词。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了,如果抽不中奖,明天就花钱买好了。
爱克斯大陆的北方大草原上以兽人为主,在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与人类的要塞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在这个缓冲地带里生活着以游牧为生的人类部落。这样的游牧部落的文明相较于更南方的同类要低一些,但是他们的悍勇却远远超过了南方人。这些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里,生活着罕见的半兽人。
曾经随同与兽人进行贸易的商人去爱克斯大陆北方的大草原游历。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个人显得极为渺小。
如果是初春,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整个大地一片浅绿,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站在这里,心胸自然而然的广阔起来。
我曾经两次接触过兽人部落。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只是尝了一下兽人的食物,然后就和那些商人一样只吃自带的食品。但是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同去的商人只吃兽人制作的食物。尝过之后,肥牛和烤羊肉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很难想象这两样食物居然是兽人制作出来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我们能够尝到这两种食物是因为正赶上兽人举行祭祀的缘故。能够掌握这两种食物烹调方法的,是兽人部落的巫师。而真正掌握其技术精髓的,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大巫师。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我从来没见过生意这么好的酒店。闻多酒店规模并不小,足够坐上百个客人,但是没想到排队的人都排到街上了。那些排队的都是平民,贵族都在二楼的包厢里进餐。我虽然也是贵族,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三座自由城邦的贵族,但我并不愿意暴露身份。德克萨并没有认为我是人类的公敌,但我这样的身份确实有些敏感。排队就排队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现在不能使用贵族特权,但我有钱。傻傻地排队这种事没必要亲自去干。我花了两枚银币雇了两个当地人,一个帮我排队,另一个随时联络我们。
幸好我没有自己排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又犯傻了。因为无聊,我居然建议卡特琳娜去逛街。花钱我自然是不会心疼的,但我忘了现在身边没有帮忙提东西的人。我相信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弄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买那么多衣服分明穿不了嘛。不知道卡特琳娜小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但从所买衣服的品味看起来没受过专门的教育。她买了十几件衣服居然只花了不到一个金币,据我所知,一般的贵族小姐宁可丧失生命也不肯穿上廉价衣服的。
总算熬到头了,那个叫汤姆的当地人终于来告诉说马上就轮到我们了。
逛了半天街,卡特琳娜感觉如何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卡特琳娜雀跃着挨到我身边准备挽着我的胳膊,却发现我抱满了衣服。
“表哥,你把衣服交给汤姆,挽着我嘛。”卡特琳娜指着汤姆。当我把衣服交给那个汤姆后,卡特琳娜大方地说:“汤姆,这些衣服送给你了。你可以走了。”
刹那间我的思想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卡特琳娜,看起来她逛街的目的并非买东西,她逛街似乎只是为了逛街,另外随便花点钱。
进入酒楼后,我的思想从紊乱中解放出来。因为一股香味。
哇,真的很香呢。我走到座位上,那个排队的当地人拿到一个银币高兴地走了。这时候,一个侍者拿着菜单向我们走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我还没反应,卡特琳娜高兴地指着邻桌的一个菜说:“表哥,我要吃那个。”
我顺着卡特琳娜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但此不知名非彼不知名。卡特琳娜所做的不知名食物一看就是知道是某种会让人中毒的东西,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却很明显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那显然是一种肉,闻起来有点象猪肉,但我又不能肯定。这种肉,最强悍的是它的视觉冲击力长超过了二十厘米,宽差不多有七八厘米,却又可薄如布帛。端上桌来,只见那一张张的深红,逶迤起伏在大盘子中,那种冲击力和震撼力不亚于我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时的感觉。我赶紧摇摇头,看见吃的东西会联想起卡特琳娜,真是疯了。
卡特琳娜开始舔嘴唇起来。要命,她这样的动作最容易让我冲动。兰仆告诉我一个古东方的哲理:食、色,性也。我现在处于双重的诱惑之下居然还能够神色自若,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那香香浓浓的肉油会顺着旁边那个食客的嘴角流下来,而他却没有查觉到这一点。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我的手,腻声说:“我要。”
在塞斯带领军队时听过一些寂寞的军人聊天说,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我要”这个词,但最害怕听女人说“我还要”这个词。卡特琳娜既然玉口已开,我自然顺从她。
我对着侍者抬一抬下颌“先给我们上那个菜。”
那位侍者露出为难之色。“尊贵的客人,您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酒店的情况,这道菜并非本店厨师做出来的。有一个神秘的厨师自愿为我们酒店提供若干时间的服务,但每天只是做十个菜。所以今天很抱歉,不能让您满意了。”
有这种事?物以稀为贵,一天只有十道菜,那我更得尝尝了。
“那个厨师今天已经做了几个菜了?”
“非常遗憾,今天的十道菜已经做完了。您可以在本店吃完后进行抽奖。普通席每天有四个中奖机会,而贵族席每天有六个中奖机会。如果您运气好,明天或许可以有机会。”
算了,这个店别的东西看起来也不错,我吩咐侍者:“好吧,你随便给我们来点店里的特色菜。”
“不嘛,我要。我要吃那种食物。”小丫头冲我撒娇。我根本没法拒绝卡特琳娜嗲声嗲气的要求,但这种要求确实有些难度。
我将目光睃向那位幸运的食客,不由打起了抢劫的念头。和兽人相处久了确实不好,变得原始而且野蛮了。要抢也应该抢别的什么啊,要是传出去被人知道我兰特。萧大人抢别人的食物,形象就算是全毁了。
也许我和卡特琳娜注视的时间太久,也许是目光牵实在过于火辣辣,终于引起了那位食客的警觉。那位食客抬头望了我们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他以虔诚而爱惜的姿态捍卫那盘菜,左手环住盘子,右手干脆放弃餐具直接用手抓。那男子现在的神态极为专注,相信除了对受保护的物品有反应外,即使店内失火也不会让他有丝毫动摇。那副模样自然惹得旁人不住地咋舌,但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我仔细看了他两眼,无论是从服饰还是气质来看,他都更象个贵族。另外,他五短身材,面色黝黑,脖颈显得粗短些,两道浓眉刷子似的倒挑起来。他一身剽悍勇武气质,只两腿看上去有点罗圈。我知道,经常骑马的人都有这毛病。
这个看起来明显是个贵族的武将怎么会到平民用餐的地方吃东西呢?
我暗示一下卡特琳娜,与她一起走到那位食客的桌子边。“朋友,请问我能够坐下吗?”
咬满食物的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坐下可以,但不可以吃我的东西。”
“你应该是一个贵族吧,为什么会在平民的一楼吃东西呢?”
食客甚至懒得抬头看我。“我只是从一位平民的手中买得了吃这道菜的权力,因而在这里吃东西。你不也是一位贵族,为什么也在这里?”
我可以很好的掩饰贵族的气质,但是觉得没有必要。和他交谈我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情报,可以花钱买下吃这种食物的权力。
“请问,你是花多少钱买下的这种优先权?”我继续问,一天才十道菜,我可没把握有这么好的运气。花钱买还是直接些。
这个男子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两百金币!”
还好我带的金币多。不过这道菜算起来也真贵,各种成本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圣华学校一年的学费。想当年两百枚金币于我而言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这时候我想起以前从兰仆那儿学过的一首关于古东方食物的诗,我猜测,那位神秘的厨师做的正是东方食物。我不由随口吟起那首词。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了,如果抽不中奖,明天就花钱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