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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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五点,莫棋睁开双眼。

    他每天都在这个时间起床,不必闹钟,这是从当兵就培养起来的生理时钟,省了电池费,更准得要命。

    蹑手蹑脚摸下床,这是初结婚时老婆路露规定的,说他每次起床都闹得噼哩啪啦吵死人,他习惯早起,她可没有,要他小声些,别天天做个人形闹钟。

    从此以后,每天起床到走出房门这一段路,就变成了莫棋生命中最大的考验。

    要很注意、很小心,不能发出任何脚步声,不要碰到东西,开衣柜的动作轻柔得像在碰触一颗上等水蜜桃,不能有丁点儿错误的力道,否则那娇嫩的水蜜桃就完蛋了。

    迅速抽出衬衫、长裤、皮带,然后关起衣柜。

    到这里都很顺利,丝毫声音也没发出,但接下来的开门动作又是一道难关。

    房间门该修理了,推动的时候经常会发出嘎吱声,他给门轴上过几次油,但没用,下回要请工人来看才行。

    集中精神,他握住门把,打开一条小缝,身形像游鱼一样迅速钻出。

    “呼!”他伸手抹去额上大把冷汗,今天总算也顺利完成老婆大人的交代,好险、好险。

    他没看到,他钻出房门瞬间,床上的人儿也睁开了眼睛。

    路露拉起棉被蒙住头,整个人闷笑到抽筋,这个老公真是呆透了。

    说来他们结婚也六年了,他就没发现,她其实是很浅眠的,只要床上稍有动静,比如他翻个身,她都会知道,更遑论下床这么大的动作。

    罢结婚的时候,为了同床共枕这件事,她没少骂过他,每回只要一被吵醒,她就要摇醒他,她不能睡,他也休想睡。

    而莫棋呢,他是一沾枕就自动入眠的人,哪怕被摇醒,脑子里也是一片混沌,乖乖地坐在床上等她骂完,再倒头继续睡。

    至于她到底在火些什么?他隐约知道,却又不是很清楚。

    新婚第一个月,他们两个都熬得像熊猫一样,差点没累死。

    幸好他的生物本能够强,虽然不清楚老婆大人为什么喜欢在半夜摇醒他,还是莫名其妙养成好习惯,上床之后一个姿势到天亮,因此保住了他们的婚姻。

    然后不知不觉六年过去了,时间过得真快。

    耳朵接收到浴室传来的冲水声,他上完厕所了,接下来是用三分钟的时间来刷牙。

    “计时开始。”她眼角瞄着手表,当电子表跳过三分钟时,她听到漱口的声音。

    看吧!她对他的了解已经到他眨个眼,她就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

    生活日复一日,一点改变都没有,不禁令人感到有点烦闷。

    “好吧!今天来做点改变。”她跳下床冲到厨房,鲜奶、吐司、火腿、蛋;五分钟内准备完毕。

    嘿,她做早餐的速度够快吧?

    当莫棋梳洗完毕,走出浴室时,就看到他可爱的小妻子路露捧着早餐,呵呵地对他笑着。

    虽然已经二十八岁,但娇小的身材、娃娃脸,配上那头清汤挂面的短发,路露还像个未成年学生,可说是真真正正永远的十八岁。

    莫棋抓抓头,相较于老婆的娇小,他身高足有一八五,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曾被笑称像七爷、八爷出巡。

    “老婆,你要用洗手间?”他快快让开身子,黝黑的木炭脸上写着困惑。路露一向晚起,她工作的咖啡馆要十点才营业,所以她大概都九点起床,今天怎么提早了?

    “木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用洗手间?看清楚点,我手上拿的是什么?”她难得兴起帮老公准备早餐。

    结婚以来,她做早餐的次数五根手指数得完。

    没必要嘛!现在早餐店这么多,荤的、素的、中式、西式只要有钱,全都吃得到,何必辛辛苦苦自己做。

    有人肯赚、有人舍得花,经济才会活络。这是路露的观念,也可以视为她懒得下厨的借口。

    莫棋看着她手上的托盘,了解了。“原来你肚子饿了。那你怎么不去饭厅或客厅吃,要站在洗手间前吃?”

    木头、真的是木头!路露翻个白眼。

    “这不是我要吃的,咖啡厅有供应早餐,我何必要在家里吃?这是做给你的,木头。”没错,木头正是莫棋的绰号,她取的,古时棋子多以木刻,他名为“棋”不是木头是什么?

    当然,他像木头一样呆也是原因之一啦!

    “我”莫棋为难地抓抓头发。“可是我已经跟同事订了早餐了。”他有同事家里是开早餐店的,本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想法,他们全部门的早餐都外包给那位同事了。

    怎么这样,她难得想跟他浪漫温存一下的,这老公,什么都好,忠厚老实、勤勉顾家,就是没有情调,每每想要激起夫妻间的热情,总要她采取主动。

    “我不管,我辛辛苦苦做了早餐,你一定要吃。”等他吃完东西,才有力气干些费力气的活儿。

    “那我订的早餐怎么办?”浪费是不好的行为。

    她想了一会儿。“嗯留着当午餐好了。”

    “我中午也订了饭盒。”他也有同事家里是开快餐店的。

    “饭盒留着晚上吃。”木头,气死她了。

    “晚上要吃你做的饭。”虽然她烹饪的手艺不怎么样,但因为是她做的,所以他每晚都很期待。

    “大木头。”她终于受不了了,拎住他的耳朵。“总之我命令你,马上把东西吃完,然后”她小手摸进他的衣襟里,按抚着那结实有力的胸肌,恶狠狠的语调突然变成糖蜜一般的呢哝软语。“我会让你将吃下去的食物全都消耗完毕,再到公司吃另一份的。”

    “呃!老婆”莫棋扭动着身子,他终于知道路露做早餐的意思了。“可是”

    “还可是什么?”将托盘交到他手里,她像只无尾熊一样攀在他身上,甜腻的吐息喷上他耳朵。“木头,你不喜欢我吗?来啦,跟人家来嘛”一边撒娇,一只小手在他胸膛画着圈圈。

    “老婆,我刚冲好澡。”他苦笑,这种事不是都在晚上做吗?大白天的不太好吧,而且他还要赶公车上班呢!

    “有什么关系,等会儿再冲一次。”说着,她曲起膝,轻轻摩擦着他。

    他的气息变得沉重,黑炭脸颊浮上一层红晕,脑袋热得发昏,不自觉地往卧室方向转去。

    突然,手表叮铃铃地响了起来。这是他早设定好的闹铃,提醒他赶公车用的。

    “啊,五点半了,再不出门我会赶不上六点的公车。”

    当年小俩口买房子时,考虑到房价和生活环境,选择在市郊购屋。优点是,这里空气清新,上了顶楼,一眼望去,山水如画;但缺点是,每天上班搭公车、转捷运,要奔波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公司。

    家里唯一一辆小march是路露上班用的代步工具,莫棋心疼老婆每天上班日晒雨淋的,就用新婚第一年的年终奖金买了台小车给她。

    不过路露并不常开,嫌油价贵到没天理,她不爽被当成冤大头,反正上班的咖啡厅骑脚踏车二十分钟就到了,就当作运动喽!

    夫妻两人都是崇尚生活简单、简单生活的人。

    人少欲则知足,不过今天例外。

    “今天特准你搭计程车上班。”不赶车,他六点半再出门也来得及,现在才五点半,他们足足有一个小时可以风流快活。

    她又是挑逗又是勾引的,一手拉下自己的睡衣,一手轻巧拨开他衬衫的扣子,小脑袋埋进他怀里。

    “不行,计程车太贵了,我还是搭公车的好。”他落荒而逃,手上的托盘都没来得及放下,直接抱着跑走。

    路露愣了半晌,跳起来大叫:“死木头,不解风情!”

    不过想到他逃走的背影,那臊得通红的耳朵,压抑着欲火的羞赧表情

    “呵呵呵”真是好可爱啊!

    她的老公是世界上最不懂得浪漫、却也最有趣的人,所以慢,她扬到一半的唇角突然僵住,刚才莫棋做了什么?他他拒绝了她的求欢?

    一瞬间,她脸色青白。

    和莫棋是大学入学时认识的,那一天,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正要去宿舍,在凉亭附近遇见他。

    当时他一看到她,目光就再也没有移开过,呆呆的,像只牵线木偶一样,她走一步、他进一步,差一点点就跟她进了女生宿舍,后来是舍监拿着扫帚将他赶出去的。

    但他不死心,就站在女生宿舍门口等,从上午九点等到中午十二点,她整理好行李,准备出去吃饭,他又开始跟着她。

    起初,她以为自己遇到神经病、跟踪狂;后来事实证明,他很正常,只不过是被爱神的箭射中了,顿时犯傻。

    只是那呆木头也不表白,除了会呆看着她之外,别的事都不会做,她的好友忍不住就想整他。

    莫棋平时也是很有个性的人,但事情只要一牵涉到路露,他脑袋就会秀逗,任人捉弄,不仅没有察觉,也不会生气。

    大学四年,她的好友们简直将他当成奴才使唤,反正只要说一句:路露想要讲义、路露想吃宵夜、路露想去唱歌莫棋就是有办法满足大家的要求。

    最后她看不过去挺身而出,一次又一次为他解围,逐渐了解这个男人的痴心及专情。

    哪怕一百个要求里只有一个是真的,为了不遗漏她的要求,他情愿辛苦点做到百分百。

    那一剎那间,她对这个男人动了心,于是他们开始谈恋爱。

    大学毕业典礼的同时,他们举行了婚礼。

    六年下来,他疼她、宠她。对别人而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个梦,但对他们,那只是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她无法想象,如此深爱着她的莫棋有一天居然会拒绝她的亲近!从前他是那么喜爱、那么兴奋、那么热切

    到底哪里不对,七年之痒?但他们结婚到现在才六年,难道婚姻果真是爱情的坟墓?

    不可能,不会的,她不信,也许外界的诱惑会让别人意志动摇,但她相信莫棋不会。

    “也许他今天不舒服对,他一定是生病了,不想传染给我才跑掉的。”

    但这个借口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清晨的时候,她分明看见莫棋窜出卧房的动作有多俐落;说他一拳可以打趴一头牛都有可能,说他生病,别闹了。

    无精打采地走进“闲人”咖啡厅。

    这家店是路露和两位大学死党一起开的,取名“闲人”是因为三个女生都很闲。

    路露的老公莫棋是做游戏开发的,虽称不上大富大贵,年薪也有破百,足够小俩口开销了;初结婚时,她当了一个月的专职主妇,闷到发慌,碰巧两个死党“修女”云云和“祸水”蓝岚也同样在家闲到快发霉,三个女人就合伙开了这家咖啡厅。

    但取名咖啡厅,里头却只卖一种特调咖啡,雀巢三合一冲泡的,冷热皆宜。

    不过店里的红茶则是附近一绝,因为云云嗜红茶如命,店里光是红茶种类就有十来样,什么大吉岭、伯爵、锡兰应有尽有。

    “修女”是云云的绰号,因为她外表圣洁如同修女一样,让人望而生畏;但可惜啊!她的圣洁只在外表,她奉行的座右铭是:“人性本色”

    蓝岚又叫“祸水”拥有祸国殃民的美貌,若在古代,一定是妲己、杨贵妃一流的人物。她是店里的主厨,负责糕点、简餐,烹饪手艺一流,就是人迟钝了点,多少男人冲着她送花献礼、狂往店里跑,偏偏她只当人家要跟她做朋友,弄得现在是朋友满天下,男友独一人。那一个还是她尚未出生时,某日蓝家老爷爷喝醉酒跟朋友打赌赢回来的,蓝家没一个人当真,除了蓝岚。

    路露在店里负责服务生和收银员的工作,客人们昵称她“小可爱”;逢人就笑咪咪的,人人当她邻家小女孩那样的疼,尤其受那些欧吉桑欢迎。

    但今天小可爱却笑不出来了,她满脑袋都是莫棋落荒而逃的影像。是她老了,年华不再,还是他变心了?为什么一向爱她入骨的老公居然会拒绝她的求欢?

    他们夫妻才二十八岁,正值人生黄金期,没道理不冲动的啊!

    到底怎么回事,她百思不得其解。

    “小可爱,苦着一张脸干什么?欲求不满吗?”清冷的语调、圣洁到会发光的脸庞,却吐出那样的语句;听云云说话总让人有股呕血的冲动。

    “是啊!”路露翻翻眼皮子。“欲火快烧尽九重天了。”

    “是怒火烧尽九重天吧!”蓝岚娇懒的声音响起。“我记得喔!这是清香白莲素还真的成名绝招。”她是霹雳布袋戏迷。

    路露和云云都没有理她,绰号“祸水”的蓝岚一旦胡闹起来,很麻烦的。

    “怎么,你老公不行了?”云云直接跳过蓝岚,对着路露说。

    “他才二十八岁,不是八十二岁,哪这么快不行!”路露直接吐回去。

    “那也不一定,说不定他毫无节制,早早消耗光了。”云云推推鼻上的无框眼镜。“我记得以前听人说过,男人一辈子的存货量大约一个宝特瓶那么多,不节制着用,是很容易干枯的。”

    几个女人围在一起谈天的话题,比男人们讲黄色笑话更夸张。

    路露俏眼一瞪。“我像是那种愚蠢的把铁杵磨成绣花针的人吗?”

    “光你一个人当然不可能啊!”云云笑得就像一个正在酒店风流快活、大行不道德之事的大老板。“可多加几个呢?”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怎么我一句也听不懂?”蓝岚不甘地插了句。

    云云好心解释:“小露她闺房生活不和谐,我怀疑她老公吃外食。”

    “不可能。”路露还没反应,倒是蓝岚先开了口。“莫棋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吃外食?一定是搞错了。小露,你不要听信谣言,我有认识很厉害的侦探,请他帮你查过再说。”

    “有没有听到?谣言。”路露睨了云云一眼。“要说木头外遇,我也不信。”

    “哼!”被人倒打一靶,云云恼得冷哼一声。“男人跟色狼是画上等号的,要叫男人不好色,就跟猫儿不偷腥一样,不可能。”

    “但是我跟木头从结婚之后感情一直很好啊!”路露辩解道。

    “再火热的爱情也有烧尽的一天。”云云继续泼冷水。

    “云。”蓝岚拉拉云云的衣袖。“我怎么觉得你在挑拨离间?”

    “我是啊!”云云回得理所当然。“你们不知道吗?红茶是我的第一爱好,第二爱好就是拆散鸳鸯。”

    “你不得好死啦!”路露随手拿起一张纸巾丢她。

    “好死难死不一样是死。”云云才不在乎那些。

    “呿!”路露不理她,兀自把头埋进两手里生闷气。

    “云小露”蓝岚在中间当和事佬,这边扯扯、那边拉拉。

    路露和云云身上的鸡皮疙瘩同时起立敬礼。

    “得了,你别冲着我们撒娇,我们受不了。”路露和云云一同举手投降。

    “那开始说正经事吧!”蓝岚拍着手笑说。

    云云转了转眼睛。“要我说小露,再好的感情呢,也会被平淡给磨光。重点是,你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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