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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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话:二头肌vs腹肌
元薇的“妙计”终于见了成效,换言之,丁洛洛和郑欧洋共创的画面,终于入了左琛的眼了。而这一条漫漫长路,足足走了六天。
六天了,丁洛洛和郑欧洋在“天园”散了六天步。这腼腆的二人已从最初的默默无言,相熟到了可以交谈若干回合,比如,今天天有点儿热啊,是啊,明天好像有雨啊,是吗,诸如此类。而元薇呢,她也已渐渐习惯了一边监视那二人,一边构思她那本小说了。第五天收工时,丁洛洛给元薇鞠了一躬:“明天你们别来了,我看,他是不会回来了。谢谢你们的好意了。”元薇也多少失去了信心:“明天最后一天吧。”
而就在这最后一天,左琛回来了,因为他一天比一天更惴惴不安:丁洛洛不会是出事儿了吧?煤气中毒,突发阑尾炎,还是创作源泉枯竭导致她气绝身亡?不然,她这牛皮糖怎么突然变得清清爽爽,不黏人了呢?
左琛停好了车,刚一推开车门,丁洛洛就映入了他的眼帘。他咬牙切齿咕哝了一句:“牛皮糖果然是牛皮糖。”只不过,她黏上别人了。这时的丁洛洛和郑欧洋,友谊刚刚又上了一个新高度:他们已经由天气,谈论到了元薇。“她总是叫我‘骆驼’。”丁洛洛这么说。“看来她是个动物学家。”郑欧洋这么回应。“哦?”“因为她总是叫我‘噢,羊’。”就这样,骆驼和羊双双忍俊不禁,可碍于暗地里的元薇,他们想笑不敢笑,憋得红霞染双颊。
左琛大气喘得跟小火车似的:这对狗男女,偷情偷到我的地盘上了?
不过,怒归怒,左琛却念叨着“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下了。而他之所以没有像上次打张家明那般去打郑欧洋,是因为他没法忽视郑欧洋的二头肌。哇,那么大一块,几乎跟小结巴的脑袋一般大了。左琛再看看自己修长有余,健壮不足的胳膊,心想“忍一时风平浪静”吧。
丁洛洛望着元薇和郑欧洋告辞的背影久久,才一步一叹气地上了楼:哎,我该拿左琛怎么办呢?不能给他打电话,不能找他,而等他,要等到何年何月呢?而左琛,马上给了她答案。
丁洛洛一开门,就吓得扔下了钥匙,因为在她面前,左琛正翘着二郎腿,悠然地坐在她的沙发上。而她的房间,像是让人洗劫了似的:柜子和抽屉通通敞开着,书报和衣物仿佛经过了龙卷风的洗礼,有的在地上,有的半吊在床上。不过,丁洛洛对此视而不见,直奔左琛:“你,你怎么在这儿呀?”“这是我女朋友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左琛理直气壮,庆幸于楼下那个肌肉男并没有跟着丁洛洛一道上楼来。他刚刚一直在运气:如果他敢上来,我就跟他拼了我这条小命。
“女朋友?”丁洛洛一边重复,一边泪眼婆娑了:“有你这么对待女朋友的吗?你想出现就出现,不想出现就人间蒸发。这样的女朋友,我不要做了。”
“我哪里人间蒸发了?这几天你给我打过电话,找过我吗?找都没找,就说找不到?”左琛放平了二郎腿,双手撑在双膝上,腰杆直挺挺的。
“我哪敢找你啊?我每次找你,你都发脾气。”丁洛洛的委屈憋了数日,早已翻了数番。
“所以你就不找了?所以你就给我红杏出墙?你说说看,那个五大三粗的蛮子哪儿比我好?”一边说,左琛一边站直了身,把衬衫一撂:“你要是喜欢肌肉,我也有啊,看看,腹肌。”
这下,丁洛洛可乐开了花了。腹肌?哪儿呢?那充其量也就是块精瘦肉。除此之外,丁洛洛按照元薇的理论推测,这左琛,应该是喜欢自己的吧。瞧他这腆着肚皮的滑稽相,应该算是“嫉妒”的表现吧。
第五十八话:爱vs契合
“是你把我家弄成这样的?”丁洛洛这才关心乱七八糟的房间。
“是啊,是我弄的。”左琛仍理直气壮。
“为什么?”丁洛洛问。
“不为什么,我闲得。”左琛答。不过,其实真相是:他想要搜搜这房间中有没有男人上门的证据。幸亏没有,不然,他左琛还真没想出应对的法子来。
丁洛洛咕哝:“你还真是奇怪。太闲的话,你去锻炼锻炼身体好了。”这还是元薇的理论:在男人面前,要夸另一个男人。不过,元薇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她可从来不在郑欧洋的面前,提其他男人。
“我,我身体怎么了?我是保护不了你啊,还是满足不了你啊?”左琛几乎脑溢血了。
丁洛洛开始收拾房间了:“好了好了,我不想和你吵了。”看着左琛活生生的脸,丁洛洛突然垂头丧气了。左琛对她的爱或不爱,突然失去了意义。元薇和郑欧洋的鼎力相助,虽勾出了左琛的失态,但那又如何呢?她丁洛洛只不过是想要一个同舟共济的爱人,想要一段一帆风顺的爱情,二人心中有彼此,看看电影吃吃饭,磨合磨合结结婚,将来,再生下个胖娃娃。不过,左琛他要的是什么呢?
左琛又仰在了沙发上,他也不想吵了。丁洛洛到底乃何方神圣?看着仿佛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实际上,骨子里却是一刻也离不开男人的牛皮糖,上次是金鱼男张家明,这次又是个肌肉男。对,她根本不是离不开他,她是离不开男人。他左琛抓了抓头发:该死,这天地万物,通通该死。
丁洛洛背对着左琛,弯腰捡地上的衣物,发稍几乎拂上了地面。左琛向丁洛洛的发稍伸手,才伸了一半,却收了回去。他大踏步走向门口,企图头也不回地离开,不过,丁洛洛见状,二话不说地追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别走。”左琛的心跳得嘣嘣的,其一是为着丁洛洛的“下贱”:怎么?留不住肌肉男,就非得留住他了吗?而其二,是因为丁洛洛那纤细的手臂竟如此有力,如此倔强地环着他,仿佛他真的是她的珍宝。左琛常常被女人从背后抱住,常常听见挽留的话,不过过去,他只体会到那些女人膨胀的匈部挤着他的背,别无其它。他低头,看见丁洛洛的十指也那么用力,以至于看的见那白皙皮肤下的青筋了。
“不,你走吧。”丁洛洛又蓦地放开了手。何苦留下他?留下他今天,那明天呢?他依然会杳无音讯,依然会拒绝安定吧?他依然会去过他想要的生活。
左琛走了,跟怨妇似的咬着下嘴唇走了。他想要丁洛洛,不过,只想要她成为他人生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所以丁洛洛让他走,他只好走。他不想被丁洛洛要求,只好也不要求丁洛洛。这又不同于以往了。想当初,只要他想,他大可以把女人管得服服帖帖,而自己却在外拈花惹草。但到了丁洛洛这儿,行不通了。他想:如果我不愿被她抓住,那就也别去抓住她吧。如果我给不了她想要的,那就给她自由。
左琛又一次睡在了陈莓身边,关于陈莓去香港的事,他们谁也没有提。左琛是真的将这件事忘到了脑后,不过陈莓却是一厢情愿地想:他是不想我走吧?所以才假装忘了。
至于丁洛洛,她头一次在乱七八糟的房间中入睡,头一次除了睡觉别的什么也不想做。她与左琛的不契合,比左琛不爱她更令她不知所措。爱上容易,契合却太难,她的理所应当,在左琛看来皆为勉强。她实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第五十九话:精神分裂
至于江筱和袁杰的关系,也并没有如江筱计划中那般发展。
那天,袁杰说要回家吃饭,而他也的确回家吃饭了。不过,江筱自从在超市偶遇梁有齐后,不对,说“偶遇”是不恰当的,应该说是被梁有齐“逮到”后,她为袁杰煮饭烧菜,搽脂抹粉的心思也就荡然无存了。梁有齐内心那与外在不符的深情款款,让江筱坐在窗前,一个愣神就愣到了夕阳西下。袁杰打开家门时,不见炊烟,只见一尊妻子雕像。
于是,江筱计划中的浪漫晚餐,变成了两碗方便面,外加一碟拌黄瓜。
袁杰默默地吃着,江筱想给他夹菜,却又觉得实在没什么好夹的。直到袁杰开始喝方便面的汤儿时,二人之间的冷冷清清,才被江筱打破,因为,她想给袁杰夹块儿黄瓜,结果却把袁杰的碗碰翻了,汤儿洒了袁杰一身,碗也落地,打破了。
江筱哇地就哭了,好像被泼了一身油腻的人是她似的。倒是袁杰,顾不上自己,就径直把大手伸向了江筱的小脸儿,摩挲了两下:“怎么了?只不过是个碗而已。”江筱一愣:如此温柔的袁杰,如此包容的袁杰,他一如往昔,既是丈夫,更是兄长。江筱的嚎啕在一刹那变成抽噎,这时,袁杰收回了手,去更衣了。江筱彻彻底底地安静了:这温情真是来去匆匆,似真似幻。
袁杰走了,衣冠楚楚地去加班了。正在收拾碗的残骸的江筱依旧安静着:他不是说,今天不用加班吗?他不是刚摩挲过我的脸,凝视过我的眼吗?怎么这又不苟言笑地走了呢?这翻脸的速度,真是胜似翻书。
所以今天,江筱和丁洛洛二人面对面,短叹一声,长叹一声。“元薇呢?”丁洛洛不想提“男人”只好提元薇。“她去野餐了,说是寻找灵感。”“啊?”丁洛洛发自肺腑地嚷嚷了一声。野餐?坐在光天化日之下,胡吃海塞一通,就写得出佳作了?再说了,她元薇一向是闭门造车,对着天花板构思男欢女爱,从何时开始,她热衷于体验生活了?江筱又叹气:“哎,如今她和郑欧洋打得火热,俩人就算坐野地里吃草,也照样吃得香。”此话不假。
“你说,袁杰他是不是精神分裂了?对我忽冷忽热的。”江筱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她并不认为懵懂的丁洛洛会就袁杰对她的飘忽作出什么中肯的分析。
不过,丁洛洛却认真道:“我看啊,你也精神分裂。这么在乎袁杰,干吗还和有齐大哥好?”
江筱眉毛一挑:“对,大家都精神分裂。你那个左琛不也一样?心里有你,也有别人。”
可不是么?人能既喜欢吃菜,又喜欢吃肉,也能既喜欢玫瑰,又喜欢荷花,那么对爱人,又凭什么忠贞不二呢?她江筱爱吃素,也爱梁有齐这口荤腥儿。他左琛爱丁洛洛荷花般的无邪,却也舍不得其它的妖娆和芬芳。
“我看你的连载了,有点儿意思。”江筱竖了竖大拇指。
丁洛洛脸一红:“姚主编也觉得有意思,而且读者来信也多了。”大家都说:这篇小说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丁洛洛揉了揉额角:大概是因为现实中的坎坷太多,所以读者们看着小说中的男人被背叛,女人被玩弄,才会觉得津津有味,才会觉得自己的切身经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丁洛洛以往笔下的恬淡浪漫才会遭人唾弃,这简直是典型的“气人有,笑人无”心态。
“真羡慕你,除了男人,还有自己的生活。”江筱眼观鼻,鼻观心:“不像我,天天无所事事。”
丁洛洛不以为然:她的生活?天天臆测着左琛的种种,借由文字抒发,噼里啪啦打上上万字,也抒不尽她那一腔郁郁。这也值得羡慕?
第六十话:谁是身外之物
就在丁洛洛和江筱有如两朵凋谢的花之时,左琛带着梁有齐出门绽放了。左琛对梁有齐的原话是:“天涯何处无芳草?eon,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出去见识见识。”左琛还说:“你要再这么不吃不喝,你这身子骨可就要从竹竿变成绣花针了。”
左琛拽着梁有齐去参加了陈莓学校的汇演。在他看来,与江筱那家庭主妇相比,舞蹈界的文艺女青年百分之百更适合梁有齐这闯在浪尖儿上的新潮设计师。梁有齐阴着张脸,与陈莓的阳光灿烂形成了“东边日出西边雨”的景观。陈莓是万万没想到,左琛竟会与她在公开场合携手,这足以让她在学校中趾高气扬了。同窗的男人们不乏俊俏的,也不乏挥金如土的,但像左琛这等“二合一”实在是罕见。得意之余,陈莓开天辟地第一次心直口快,她含情脉脉看着左琛:“你能来,真好。”左琛打了一个寒颤:抛下了丁洛洛,来和陈草莓玩儿深情?那我还不如和丁洛洛玩儿呢。今天他的出席,可纯粹是为了拉梁有齐一把啊。
好在,陈莓迅速眨了眨眼睛,得体道:“来,这边。”
左琛和梁有齐入座后,陈莓就去后台更衣上妆了。她是低年级生,今天只一支群舞而已。左琛拱了拱梁有齐的肩膀:“睁大你的眼睛,美女如云啊。”梁有齐百无聊赖,自顾自抠着手指甲:“我没你那么肤浅。”左琛忍下这口气,指了指台上:“快看快看,那芭蕾妞多有气质,配你刚刚好。”梁有齐顺着左琛的手指投去一瞥:“还不如你那草莓妞呢。”
“陈莓?你看上她了?早说啊,你拿去就是了。”左琛耸了耸肩,如释重负,看来梁有齐这小子还没到不可救药的份儿上。
“拿去?你不心疼?”梁有齐身子向下滑,软绵绵地赖在座位上。
“兄弟如手足,女人则是身外之物。”左琛倒是兴致勃勃地盯着台上独舞的芭蕾妞。
“是吗?那我对你那个木乃伊丁洛洛小姐更有兴趣。”梁有齐又抠上了手指甲。
这下,左琛可看不见什么芭蕾妞了:“什么?你他妈活腻了是不是?我告诉你啊,少去惹她。”
左琛的嗓门儿惹得周围众人侧目,梁有齐哼哼两声干笑:“心疼了?她不是身外之物?”
左琛拂袖而去,梁有齐大获全胜:只许你对木乃伊小姐牵肠挂肚,不许我对江筱撕心裂肺?岂有此理?至于陈莓,上台前她在幕布后几乎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也没找着左琛。他走了?一声不响就走了?还没看我的演出就走了?他这是在对我若即若离吗?
元薇野餐的结局,是哭着跑了回来。她一边哭一边对丁洛洛和江筱嚷嚷:“他妈的,我再也不理那姓郑的了。”丁洛洛和江筱面面相觑,元薇继续撒泼:“他,他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怎么了?他没跟你野餐去?”江筱递上纸巾,供元薇擦擦那两管鼻涕。
“去了。”元薇把鼻头擤得红通通的:“我本来就是想拥抱一下大自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躺在草坪上吃点儿喝点儿聊聊天,可他姓郑的倒好,到了山脚底下,非要爬山。你们也知道,我这人一向脾气好,容忍力强,所以我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爬喽。可他,他实在太过分了。你们是不知道,他有多健步如飞,可怜我这小身子骨,气儿都快断了也跟不上啊。就这么着,我俩失散了。那山上又没信号,打**手机又打不通,我,我只好自己回来了。”
第五十七话:二头肌vs腹肌
元薇的“妙计”终于见了成效,换言之,丁洛洛和郑欧洋共创的画面,终于入了左琛的眼了。而这一条漫漫长路,足足走了六天。
六天了,丁洛洛和郑欧洋在“天园”散了六天步。这腼腆的二人已从最初的默默无言,相熟到了可以交谈若干回合,比如,今天天有点儿热啊,是啊,明天好像有雨啊,是吗,诸如此类。而元薇呢,她也已渐渐习惯了一边监视那二人,一边构思她那本小说了。第五天收工时,丁洛洛给元薇鞠了一躬:“明天你们别来了,我看,他是不会回来了。谢谢你们的好意了。”元薇也多少失去了信心:“明天最后一天吧。”
而就在这最后一天,左琛回来了,因为他一天比一天更惴惴不安:丁洛洛不会是出事儿了吧?煤气中毒,突发阑尾炎,还是创作源泉枯竭导致她气绝身亡?不然,她这牛皮糖怎么突然变得清清爽爽,不黏人了呢?
左琛停好了车,刚一推开车门,丁洛洛就映入了他的眼帘。他咬牙切齿咕哝了一句:“牛皮糖果然是牛皮糖。”只不过,她黏上别人了。这时的丁洛洛和郑欧洋,友谊刚刚又上了一个新高度:他们已经由天气,谈论到了元薇。“她总是叫我‘骆驼’。”丁洛洛这么说。“看来她是个动物学家。”郑欧洋这么回应。“哦?”“因为她总是叫我‘噢,羊’。”就这样,骆驼和羊双双忍俊不禁,可碍于暗地里的元薇,他们想笑不敢笑,憋得红霞染双颊。
左琛大气喘得跟小火车似的:这对狗男女,偷情偷到我的地盘上了?
不过,怒归怒,左琛却念叨着“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下了。而他之所以没有像上次打张家明那般去打郑欧洋,是因为他没法忽视郑欧洋的二头肌。哇,那么大一块,几乎跟小结巴的脑袋一般大了。左琛再看看自己修长有余,健壮不足的胳膊,心想“忍一时风平浪静”吧。
丁洛洛望着元薇和郑欧洋告辞的背影久久,才一步一叹气地上了楼:哎,我该拿左琛怎么办呢?不能给他打电话,不能找他,而等他,要等到何年何月呢?而左琛,马上给了她答案。
丁洛洛一开门,就吓得扔下了钥匙,因为在她面前,左琛正翘着二郎腿,悠然地坐在她的沙发上。而她的房间,像是让人洗劫了似的:柜子和抽屉通通敞开着,书报和衣物仿佛经过了龙卷风的洗礼,有的在地上,有的半吊在床上。不过,丁洛洛对此视而不见,直奔左琛:“你,你怎么在这儿呀?”“这是我女朋友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左琛理直气壮,庆幸于楼下那个肌肉男并没有跟着丁洛洛一道上楼来。他刚刚一直在运气:如果他敢上来,我就跟他拼了我这条小命。
“女朋友?”丁洛洛一边重复,一边泪眼婆娑了:“有你这么对待女朋友的吗?你想出现就出现,不想出现就人间蒸发。这样的女朋友,我不要做了。”
“我哪里人间蒸发了?这几天你给我打过电话,找过我吗?找都没找,就说找不到?”左琛放平了二郎腿,双手撑在双膝上,腰杆直挺挺的。
“我哪敢找你啊?我每次找你,你都发脾气。”丁洛洛的委屈憋了数日,早已翻了数番。
“所以你就不找了?所以你就给我红杏出墙?你说说看,那个五大三粗的蛮子哪儿比我好?”一边说,左琛一边站直了身,把衬衫一撂:“你要是喜欢肌肉,我也有啊,看看,腹肌。”
这下,丁洛洛可乐开了花了。腹肌?哪儿呢?那充其量也就是块精瘦肉。除此之外,丁洛洛按照元薇的理论推测,这左琛,应该是喜欢自己的吧。瞧他这腆着肚皮的滑稽相,应该算是“嫉妒”的表现吧。
第五十八话:爱vs契合
“是你把我家弄成这样的?”丁洛洛这才关心乱七八糟的房间。
“是啊,是我弄的。”左琛仍理直气壮。
“为什么?”丁洛洛问。
“不为什么,我闲得。”左琛答。不过,其实真相是:他想要搜搜这房间中有没有男人上门的证据。幸亏没有,不然,他左琛还真没想出应对的法子来。
丁洛洛咕哝:“你还真是奇怪。太闲的话,你去锻炼锻炼身体好了。”这还是元薇的理论:在男人面前,要夸另一个男人。不过,元薇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她可从来不在郑欧洋的面前,提其他男人。
“我,我身体怎么了?我是保护不了你啊,还是满足不了你啊?”左琛几乎脑溢血了。
丁洛洛开始收拾房间了:“好了好了,我不想和你吵了。”看着左琛活生生的脸,丁洛洛突然垂头丧气了。左琛对她的爱或不爱,突然失去了意义。元薇和郑欧洋的鼎力相助,虽勾出了左琛的失态,但那又如何呢?她丁洛洛只不过是想要一个同舟共济的爱人,想要一段一帆风顺的爱情,二人心中有彼此,看看电影吃吃饭,磨合磨合结结婚,将来,再生下个胖娃娃。不过,左琛他要的是什么呢?
左琛又仰在了沙发上,他也不想吵了。丁洛洛到底乃何方神圣?看着仿佛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实际上,骨子里却是一刻也离不开男人的牛皮糖,上次是金鱼男张家明,这次又是个肌肉男。对,她根本不是离不开他,她是离不开男人。他左琛抓了抓头发:该死,这天地万物,通通该死。
丁洛洛背对着左琛,弯腰捡地上的衣物,发稍几乎拂上了地面。左琛向丁洛洛的发稍伸手,才伸了一半,却收了回去。他大踏步走向门口,企图头也不回地离开,不过,丁洛洛见状,二话不说地追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别走。”左琛的心跳得嘣嘣的,其一是为着丁洛洛的“下贱”:怎么?留不住肌肉男,就非得留住他了吗?而其二,是因为丁洛洛那纤细的手臂竟如此有力,如此倔强地环着他,仿佛他真的是她的珍宝。左琛常常被女人从背后抱住,常常听见挽留的话,不过过去,他只体会到那些女人膨胀的匈部挤着他的背,别无其它。他低头,看见丁洛洛的十指也那么用力,以至于看的见那白皙皮肤下的青筋了。
“不,你走吧。”丁洛洛又蓦地放开了手。何苦留下他?留下他今天,那明天呢?他依然会杳无音讯,依然会拒绝安定吧?他依然会去过他想要的生活。
左琛走了,跟怨妇似的咬着下嘴唇走了。他想要丁洛洛,不过,只想要她成为他人生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所以丁洛洛让他走,他只好走。他不想被丁洛洛要求,只好也不要求丁洛洛。这又不同于以往了。想当初,只要他想,他大可以把女人管得服服帖帖,而自己却在外拈花惹草。但到了丁洛洛这儿,行不通了。他想:如果我不愿被她抓住,那就也别去抓住她吧。如果我给不了她想要的,那就给她自由。
左琛又一次睡在了陈莓身边,关于陈莓去香港的事,他们谁也没有提。左琛是真的将这件事忘到了脑后,不过陈莓却是一厢情愿地想:他是不想我走吧?所以才假装忘了。
至于丁洛洛,她头一次在乱七八糟的房间中入睡,头一次除了睡觉别的什么也不想做。她与左琛的不契合,比左琛不爱她更令她不知所措。爱上容易,契合却太难,她的理所应当,在左琛看来皆为勉强。她实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第五十九话:精神分裂
至于江筱和袁杰的关系,也并没有如江筱计划中那般发展。
那天,袁杰说要回家吃饭,而他也的确回家吃饭了。不过,江筱自从在超市偶遇梁有齐后,不对,说“偶遇”是不恰当的,应该说是被梁有齐“逮到”后,她为袁杰煮饭烧菜,搽脂抹粉的心思也就荡然无存了。梁有齐内心那与外在不符的深情款款,让江筱坐在窗前,一个愣神就愣到了夕阳西下。袁杰打开家门时,不见炊烟,只见一尊妻子雕像。
于是,江筱计划中的浪漫晚餐,变成了两碗方便面,外加一碟拌黄瓜。
袁杰默默地吃着,江筱想给他夹菜,却又觉得实在没什么好夹的。直到袁杰开始喝方便面的汤儿时,二人之间的冷冷清清,才被江筱打破,因为,她想给袁杰夹块儿黄瓜,结果却把袁杰的碗碰翻了,汤儿洒了袁杰一身,碗也落地,打破了。
江筱哇地就哭了,好像被泼了一身油腻的人是她似的。倒是袁杰,顾不上自己,就径直把大手伸向了江筱的小脸儿,摩挲了两下:“怎么了?只不过是个碗而已。”江筱一愣:如此温柔的袁杰,如此包容的袁杰,他一如往昔,既是丈夫,更是兄长。江筱的嚎啕在一刹那变成抽噎,这时,袁杰收回了手,去更衣了。江筱彻彻底底地安静了:这温情真是来去匆匆,似真似幻。
袁杰走了,衣冠楚楚地去加班了。正在收拾碗的残骸的江筱依旧安静着:他不是说,今天不用加班吗?他不是刚摩挲过我的脸,凝视过我的眼吗?怎么这又不苟言笑地走了呢?这翻脸的速度,真是胜似翻书。
所以今天,江筱和丁洛洛二人面对面,短叹一声,长叹一声。“元薇呢?”丁洛洛不想提“男人”只好提元薇。“她去野餐了,说是寻找灵感。”“啊?”丁洛洛发自肺腑地嚷嚷了一声。野餐?坐在光天化日之下,胡吃海塞一通,就写得出佳作了?再说了,她元薇一向是闭门造车,对着天花板构思男欢女爱,从何时开始,她热衷于体验生活了?江筱又叹气:“哎,如今她和郑欧洋打得火热,俩人就算坐野地里吃草,也照样吃得香。”此话不假。
“你说,袁杰他是不是精神分裂了?对我忽冷忽热的。”江筱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她并不认为懵懂的丁洛洛会就袁杰对她的飘忽作出什么中肯的分析。
不过,丁洛洛却认真道:“我看啊,你也精神分裂。这么在乎袁杰,干吗还和有齐大哥好?”
江筱眉毛一挑:“对,大家都精神分裂。你那个左琛不也一样?心里有你,也有别人。”
可不是么?人能既喜欢吃菜,又喜欢吃肉,也能既喜欢玫瑰,又喜欢荷花,那么对爱人,又凭什么忠贞不二呢?她江筱爱吃素,也爱梁有齐这口荤腥儿。他左琛爱丁洛洛荷花般的无邪,却也舍不得其它的妖娆和芬芳。
“我看你的连载了,有点儿意思。”江筱竖了竖大拇指。
丁洛洛脸一红:“姚主编也觉得有意思,而且读者来信也多了。”大家都说:这篇小说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丁洛洛揉了揉额角:大概是因为现实中的坎坷太多,所以读者们看着小说中的男人被背叛,女人被玩弄,才会觉得津津有味,才会觉得自己的切身经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丁洛洛以往笔下的恬淡浪漫才会遭人唾弃,这简直是典型的“气人有,笑人无”心态。
“真羡慕你,除了男人,还有自己的生活。”江筱眼观鼻,鼻观心:“不像我,天天无所事事。”
丁洛洛不以为然:她的生活?天天臆测着左琛的种种,借由文字抒发,噼里啪啦打上上万字,也抒不尽她那一腔郁郁。这也值得羡慕?
第六十话:谁是身外之物
就在丁洛洛和江筱有如两朵凋谢的花之时,左琛带着梁有齐出门绽放了。左琛对梁有齐的原话是:“天涯何处无芳草?eon,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出去见识见识。”左琛还说:“你要再这么不吃不喝,你这身子骨可就要从竹竿变成绣花针了。”
左琛拽着梁有齐去参加了陈莓学校的汇演。在他看来,与江筱那家庭主妇相比,舞蹈界的文艺女青年百分之百更适合梁有齐这闯在浪尖儿上的新潮设计师。梁有齐阴着张脸,与陈莓的阳光灿烂形成了“东边日出西边雨”的景观。陈莓是万万没想到,左琛竟会与她在公开场合携手,这足以让她在学校中趾高气扬了。同窗的男人们不乏俊俏的,也不乏挥金如土的,但像左琛这等“二合一”实在是罕见。得意之余,陈莓开天辟地第一次心直口快,她含情脉脉看着左琛:“你能来,真好。”左琛打了一个寒颤:抛下了丁洛洛,来和陈草莓玩儿深情?那我还不如和丁洛洛玩儿呢。今天他的出席,可纯粹是为了拉梁有齐一把啊。
好在,陈莓迅速眨了眨眼睛,得体道:“来,这边。”
左琛和梁有齐入座后,陈莓就去后台更衣上妆了。她是低年级生,今天只一支群舞而已。左琛拱了拱梁有齐的肩膀:“睁大你的眼睛,美女如云啊。”梁有齐百无聊赖,自顾自抠着手指甲:“我没你那么肤浅。”左琛忍下这口气,指了指台上:“快看快看,那芭蕾妞多有气质,配你刚刚好。”梁有齐顺着左琛的手指投去一瞥:“还不如你那草莓妞呢。”
“陈莓?你看上她了?早说啊,你拿去就是了。”左琛耸了耸肩,如释重负,看来梁有齐这小子还没到不可救药的份儿上。
“拿去?你不心疼?”梁有齐身子向下滑,软绵绵地赖在座位上。
“兄弟如手足,女人则是身外之物。”左琛倒是兴致勃勃地盯着台上独舞的芭蕾妞。
“是吗?那我对你那个木乃伊丁洛洛小姐更有兴趣。”梁有齐又抠上了手指甲。
这下,左琛可看不见什么芭蕾妞了:“什么?你他妈活腻了是不是?我告诉你啊,少去惹她。”
左琛的嗓门儿惹得周围众人侧目,梁有齐哼哼两声干笑:“心疼了?她不是身外之物?”
左琛拂袖而去,梁有齐大获全胜:只许你对木乃伊小姐牵肠挂肚,不许我对江筱撕心裂肺?岂有此理?至于陈莓,上台前她在幕布后几乎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也没找着左琛。他走了?一声不响就走了?还没看我的演出就走了?他这是在对我若即若离吗?
元薇野餐的结局,是哭着跑了回来。她一边哭一边对丁洛洛和江筱嚷嚷:“他妈的,我再也不理那姓郑的了。”丁洛洛和江筱面面相觑,元薇继续撒泼:“他,他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怎么了?他没跟你野餐去?”江筱递上纸巾,供元薇擦擦那两管鼻涕。
“去了。”元薇把鼻头擤得红通通的:“我本来就是想拥抱一下大自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躺在草坪上吃点儿喝点儿聊聊天,可他姓郑的倒好,到了山脚底下,非要爬山。你们也知道,我这人一向脾气好,容忍力强,所以我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爬喽。可他,他实在太过分了。你们是不知道,他有多健步如飞,可怜我这小身子骨,气儿都快断了也跟不上啊。就这么着,我俩失散了。那山上又没信号,打**手机又打不通,我,我只好自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