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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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包括暴力,但不仅限于暴力。利用欺骗、利诱等手段也属于强奸的范畴。对于未满14岁的女性,则不论自愿与否,都视为强奸,因为她们心智的发育,还不足以支配自己的身体。所以把强奸简单地称为强暴其实是不准确的。
好久以来,强奸的对象都是特指女性,所以强奸犯罪的主角只能是男性。女性也有可能犯强奸罪,但只能充当配角或帮凶。这大概也是男权社会的最好证明吧,因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连强奸男人的资格也没有的。
鄙人是认为从前也有男人强奸男人的,但我们不说是强奸,我们叫做娈童的便是其中一种。女人是否可以强奸女人呢,还真不好判断,但女人强奸男人,我想也是有的,比如武则天之于张宗昌兄弟,就多少有强奸的嫌疑。
关于强奸犯罪,我辈记忆犹新的是80年代的严打。大街上的布告一排排的名字赫然打着红“x”其罪状十分简单:强奸妇女。我不知道那些死刑犯有何感想,愤怒、怨恨、无奈,亦或故作洒脱,所谓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无论如何,为了一次快感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的代价都太大了。
这样的强奸通常和罪犯的身份没有关系,除了暴力还是暴力,要把它判断为犯罪是不难的。反过来说,这样的强奸犯也没有什么身份,一般都是社会底层的人,除了暴力之外也没有其它的手段。对于掌握了某钟社会资源的人,情况就有所不同。
故乡的亲戚的亲戚中的某人,因患妇科病,到大队卫生院求医。医生是个中年男人,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姓周。周医生告诉她,要治她的病容易,但必须将药物涂抹在自己的yīn茎上,再送到她的身体里。为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周医生光荣献身了。某人信以为真,谨遵医嘱。等到回到家里,就要为丈夫洗裤子。丈夫心怀鬼胎,坚拒不从。某人不依不饶,瞅空在丈夫裆下抓了一把,居然空空如也。事到如今,丈夫只好坦白从宽,因患疝气未及时治疗,以至如此。但两人结婚多时,一直相安无事,丈夫不禁疑窦丛生,再三追问,才知道是周医生惹的祸。周医生也实属运气不佳,成了可耻的强奸犯,挂牌游斗一番之后,劳动改造去了。
周医生算是一个采用欺骗手段强奸的例子,但是否纯粹是欺骗,也不好说。
有时甚至连是否强奸也实在不好界定。比如皇上要和宫女发生性关系,宫女有情愿的,也可能有不情愿的,因为宫女毕竟没有为皇上提供性服务的法定义务。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喜欢了,就要临幸。诸位不要以为我乱说,明朝有两个皇帝,就是这样的果实。
武则天之于张宗昌兄弟,也应该归于临幸的范畴。可见男人固然可以临幸女人,女人也未尝不可以临幸男人。但是如果我们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事情的本质,原来既不是男人临幸女人,也不是女人临幸男人,而是权力可以临幸任何人。我们真应该感谢武则天,如果没有她,我们还以为皇上和宫女的故事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不知道这是权力和小民的故事。
因为权力的缘故,强奸的定义似乎也可以相应扩展。强奸的对象不但可以是身体,还可以是意志。一旦连意志都强奸了,强奸身体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用一句流行的网络语言来表述,就是被自愿了。被自愿的强奸看起来并非很黄很暴力,反而不觉得是强奸了。就像郭海藻和宋秘书的第一次一样。
现在的有些衙门是深谙此道的,因为知道小民对权力无可奈何,便时时有临幸的冲动。近来闹得不可开交的水价上涨就是一个例子。
水价要上涨,可以找到一千条一万条理由;水价不上涨,照样可以找到一千条一万条理由。到底是涨还是不涨呢?那就开听证会吧。
听证会开成涨价会,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听证会的过程,就是被自愿的过程。所以组织听证会的有关方面,自然清一色都是权力部门,和要求涨价方在利益上紧密关联。于是我们就看到,在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真正的消费者代表,只有退休教师刘天晓一人。坚决反对涨价的,也只有刘天晓。在听证会现场,不愿被自愿的他得不到发言的机会,不得不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听证会怎么就开成了强奸民意的表演秀呢?!
强奸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包括暴力,但不仅限于暴力。利用欺骗、利诱等手段也属于强奸的范畴。对于未满14岁的女性,则不论自愿与否,都视为强奸,因为她们心智的发育,还不足以支配自己的身体。所以把强奸简单地称为强暴其实是不准确的。
好久以来,强奸的对象都是特指女性,所以强奸犯罪的主角只能是男性。女性也有可能犯强奸罪,但只能充当配角或帮凶。这大概也是男权社会的最好证明吧,因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连强奸男人的资格也没有的。
鄙人是认为从前也有男人强奸男人的,但我们不说是强奸,我们叫做娈童的便是其中一种。女人是否可以强奸女人呢,还真不好判断,但女人强奸男人,我想也是有的,比如武则天之于张宗昌兄弟,就多少有强奸的嫌疑。
关于强奸犯罪,我辈记忆犹新的是80年代的严打。大街上的布告一排排的名字赫然打着红“x”其罪状十分简单:强奸妇女。我不知道那些死刑犯有何感想,愤怒、怨恨、无奈,亦或故作洒脱,所谓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无论如何,为了一次快感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的代价都太大了。
这样的强奸通常和罪犯的身份没有关系,除了暴力还是暴力,要把它判断为犯罪是不难的。反过来说,这样的强奸犯也没有什么身份,一般都是社会底层的人,除了暴力之外也没有其它的手段。对于掌握了某钟社会资源的人,情况就有所不同。
故乡的亲戚的亲戚中的某人,因患妇科病,到大队卫生院求医。医生是个中年男人,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姓周。周医生告诉她,要治她的病容易,但必须将药物涂抹在自己的yīn茎上,再送到她的身体里。为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周医生光荣献身了。某人信以为真,谨遵医嘱。等到回到家里,就要为丈夫洗裤子。丈夫心怀鬼胎,坚拒不从。某人不依不饶,瞅空在丈夫裆下抓了一把,居然空空如也。事到如今,丈夫只好坦白从宽,因患疝气未及时治疗,以至如此。但两人结婚多时,一直相安无事,丈夫不禁疑窦丛生,再三追问,才知道是周医生惹的祸。周医生也实属运气不佳,成了可耻的强奸犯,挂牌游斗一番之后,劳动改造去了。
周医生算是一个采用欺骗手段强奸的例子,但是否纯粹是欺骗,也不好说。
有时甚至连是否强奸也实在不好界定。比如皇上要和宫女发生性关系,宫女有情愿的,也可能有不情愿的,因为宫女毕竟没有为皇上提供性服务的法定义务。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喜欢了,就要临幸。诸位不要以为我乱说,明朝有两个皇帝,就是这样的果实。
武则天之于张宗昌兄弟,也应该归于临幸的范畴。可见男人固然可以临幸女人,女人也未尝不可以临幸男人。但是如果我们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事情的本质,原来既不是男人临幸女人,也不是女人临幸男人,而是权力可以临幸任何人。我们真应该感谢武则天,如果没有她,我们还以为皇上和宫女的故事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不知道这是权力和小民的故事。
因为权力的缘故,强奸的定义似乎也可以相应扩展。强奸的对象不但可以是身体,还可以是意志。一旦连意志都强奸了,强奸身体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用一句流行的网络语言来表述,就是被自愿了。被自愿的强奸看起来并非很黄很暴力,反而不觉得是强奸了。就像郭海藻和宋秘书的第一次一样。
现在的有些衙门是深谙此道的,因为知道小民对权力无可奈何,便时时有临幸的冲动。近来闹得不可开交的水价上涨就是一个例子。
水价要上涨,可以找到一千条一万条理由;水价不上涨,照样可以找到一千条一万条理由。到底是涨还是不涨呢?那就开听证会吧。
听证会开成涨价会,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听证会的过程,就是被自愿的过程。所以组织听证会的有关方面,自然清一色都是权力部门,和要求涨价方在利益上紧密关联。于是我们就看到,在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真正的消费者代表,只有退休教师刘天晓一人。坚决反对涨价的,也只有刘天晓。在听证会现场,不愿被自愿的他得不到发言的机会,不得不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听证会怎么就开成了强奸民意的表演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