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电梯的自利与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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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高峰,电梯拥挤是家常便饭。楼上的人要下来,楼下的人要上去,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诚如太史公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任何人都有使用的权力。由于资源有限,如何使用才能发挥最大效率是个问题。就个人而言,以方便自己为基本原则,以最快时间上楼或下楼,无可厚非。
乘电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从不确定的楼层下行到底楼,二是从底楼上行到不确定的楼层。后一种情形比较简单,乘客只要在底楼依次排队,就能最大限度发挥电梯的效率。对于前一种情形,由于不存在排队的条件,就比较麻烦。
假定一座大楼有两台独立运行的电梯,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电梯一路下行,每层楼都要停下来。电梯门打开了,外面却空无一人。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的时间很宝贵。左一次停下来没有人,右一次停下来还是没有人,肝火不断上升,一天的好心情顿时化为乌有。外面的人到哪里去了呢?是有人干损人不利己的勾当吗?这种可能不能说绝对不存在。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外面的人乘另一部电梯走了。前面的人已经走了,后面的人还要为此浪费时间,说他损人利己不为过。
设身处地想一想,当我们自己在外面等电梯的时候,又是如何做的呢?相对于已经在电梯里面的人,这时我们就是外面的人。到了电梯间,首先看电梯在哪个位置。两台电梯有可能背道而驰,也可能一前一后,我们很难判断到底哪台先到。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把两台的停止按钮都按下。后到的那台电梯,就要做一次无用功。如果每层的人都这样做,每层都有一台电梯要无谓的停止一次,电梯总的停止次数就要增加一倍。
外面的人还是可以有所选择的。如果基本可以判断哪台电梯先到,就只按这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如果无法判断,就把两台的停止按钮都按下。这种做法,基本符合鲁迅先生倡导的做人原则,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做。理想的做法,是始终只按一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哪怕自己耽搁一点时间。正因为是理想的做法,所以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否则天下早就太平了。
外面的人要乘电梯,是不怎么考虑里面的人的感受。里面的人虽然不高兴,也无可奈何。因为外面的人要把电梯停下来,里面的人没有否决权;否则,里面的人也不会怎么考虑外面的人的感受,直接就把电梯开到自己的目的地去了。
可见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存在利益的冲突。利益冲突很正常,在任何一个公共领域,都必然存在。因为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分配通常表现为损人利己;也有可能是损己利人,或曰奉献,由于出现的概率太低,可以忽略不计。损人利己换成时髦的说法叫做博弈,就是讨价还价的过程。损人利己可以接受,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就不能容忍了。
外面的人本来只需要乘一台电梯,但是偏偏要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只是因为不确定哪台电梯先到。为了自己节省一点时间,甚至只是一种可能,就不惜浪费别人的时间,堪称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经典案例。
还有一种情形,不但损人,而且损己。比如有人要从20楼下行到一楼,同时有人要从10楼下行到一楼,如果20楼的人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10楼的人看到两台电梯都上去了,也会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20楼的人不管乘哪台电梯下来,到了10楼都必须停下来。如果20楼的人只按一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另一台电梯上行到了10楼,10楼的人就乘这台电梯下去了,20楼的人到了10楼,电梯不停止,就节省了一次停止的时间。一念之差,就从损人损己变成利人利己。所谓差以毫厘,谬以千里。
虽然利人利己的可能也存在,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只是依靠个人的自律,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几乎是必然的,反之利人利己就是偶然的。
既然依靠个人的自律,必然出现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的现象,那么是否可以建立某种制度,杜绝或者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
如果在两台电梯之间,建立某种联动关系,就有可能达此目的。比如某楼层有人要乘电梯下行,如果这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上,那么规定先到的一台电梯停止,后到的一台电梯直接通过,这台电梯在该楼层停止的时间就节省了,损人不利己的现象就不会出现。又比如20楼的人要下行到一楼,同时10楼的人也要下行到一楼,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10楼之下,那么规定离20楼更近的一台电梯到20楼,另外一台电梯只到10楼,损人损己的现象也不会出现。
制度可以通过人来执行,比如每台电梯由一名操作人员操作。只要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就可以达到预期目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把操作规程编写到计算机的控制程序之中,由计算机按照控制程序操作电梯。任何人除了请求上下电梯之外,不能干预电梯的运行。某楼层有人要乘电梯下行,只需要按一只停止按钮。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上,先到的一台电梯停止,后到的一台电梯直接通过;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下,更近的一台电梯上来,另外一台电梯不动。
由人操作和由计算机控制的区别在于,一是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加,由人操作容易造成混乱,二是由人操作一旦存在寻租空间,必然导致违反操作规程,出现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的现象。计算机控制虽然不折不扣,但是操作规程仍然需要人来制定。计算机只能执行,不能创新。科学技术对制度创新具有辅助作用,没有决定作用。
前述这些分析,隐含一个前提,即人人都享有平等使用电梯的权利。一旦有人享有特权,则讨论失去意义。好在我们这儿的宪法,都写上了“人人平等”这一条款。
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都在争夺公共资源。即使是从火葬场出来,都还要占据一块墓地。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使任何人都干不了损人不利己的事,更干不了损人损己的事,只能干损人利己的事,还能干利人利己的事,乃是千秋万代之伟业!
上下班高峰,电梯拥挤是家常便饭。楼上的人要下来,楼下的人要上去,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诚如太史公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任何人都有使用的权力。由于资源有限,如何使用才能发挥最大效率是个问题。就个人而言,以方便自己为基本原则,以最快时间上楼或下楼,无可厚非。
乘电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从不确定的楼层下行到底楼,二是从底楼上行到不确定的楼层。后一种情形比较简单,乘客只要在底楼依次排队,就能最大限度发挥电梯的效率。对于前一种情形,由于不存在排队的条件,就比较麻烦。
假定一座大楼有两台独立运行的电梯,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电梯一路下行,每层楼都要停下来。电梯门打开了,外面却空无一人。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的时间很宝贵。左一次停下来没有人,右一次停下来还是没有人,肝火不断上升,一天的好心情顿时化为乌有。外面的人到哪里去了呢?是有人干损人不利己的勾当吗?这种可能不能说绝对不存在。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外面的人乘另一部电梯走了。前面的人已经走了,后面的人还要为此浪费时间,说他损人利己不为过。
设身处地想一想,当我们自己在外面等电梯的时候,又是如何做的呢?相对于已经在电梯里面的人,这时我们就是外面的人。到了电梯间,首先看电梯在哪个位置。两台电梯有可能背道而驰,也可能一前一后,我们很难判断到底哪台先到。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把两台的停止按钮都按下。后到的那台电梯,就要做一次无用功。如果每层的人都这样做,每层都有一台电梯要无谓的停止一次,电梯总的停止次数就要增加一倍。
外面的人还是可以有所选择的。如果基本可以判断哪台电梯先到,就只按这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如果无法判断,就把两台的停止按钮都按下。这种做法,基本符合鲁迅先生倡导的做人原则,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做。理想的做法,是始终只按一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哪怕自己耽搁一点时间。正因为是理想的做法,所以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否则天下早就太平了。
外面的人要乘电梯,是不怎么考虑里面的人的感受。里面的人虽然不高兴,也无可奈何。因为外面的人要把电梯停下来,里面的人没有否决权;否则,里面的人也不会怎么考虑外面的人的感受,直接就把电梯开到自己的目的地去了。
可见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存在利益的冲突。利益冲突很正常,在任何一个公共领域,都必然存在。因为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分配通常表现为损人利己;也有可能是损己利人,或曰奉献,由于出现的概率太低,可以忽略不计。损人利己换成时髦的说法叫做博弈,就是讨价还价的过程。损人利己可以接受,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就不能容忍了。
外面的人本来只需要乘一台电梯,但是偏偏要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只是因为不确定哪台电梯先到。为了自己节省一点时间,甚至只是一种可能,就不惜浪费别人的时间,堪称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经典案例。
还有一种情形,不但损人,而且损己。比如有人要从20楼下行到一楼,同时有人要从10楼下行到一楼,如果20楼的人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10楼的人看到两台电梯都上去了,也会把两台电梯的停止按钮都按下。20楼的人不管乘哪台电梯下来,到了10楼都必须停下来。如果20楼的人只按一台电梯的停止按钮,另一台电梯上行到了10楼,10楼的人就乘这台电梯下去了,20楼的人到了10楼,电梯不停止,就节省了一次停止的时间。一念之差,就从损人损己变成利人利己。所谓差以毫厘,谬以千里。
虽然利人利己的可能也存在,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只是依靠个人的自律,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几乎是必然的,反之利人利己就是偶然的。
既然依靠个人的自律,必然出现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的现象,那么是否可以建立某种制度,杜绝或者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
如果在两台电梯之间,建立某种联动关系,就有可能达此目的。比如某楼层有人要乘电梯下行,如果这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上,那么规定先到的一台电梯停止,后到的一台电梯直接通过,这台电梯在该楼层停止的时间就节省了,损人不利己的现象就不会出现。又比如20楼的人要下行到一楼,同时10楼的人也要下行到一楼,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10楼之下,那么规定离20楼更近的一台电梯到20楼,另外一台电梯只到10楼,损人损己的现象也不会出现。
制度可以通过人来执行,比如每台电梯由一名操作人员操作。只要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就可以达到预期目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把操作规程编写到计算机的控制程序之中,由计算机按照控制程序操作电梯。任何人除了请求上下电梯之外,不能干预电梯的运行。某楼层有人要乘电梯下行,只需要按一只停止按钮。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上,先到的一台电梯停止,后到的一台电梯直接通过;如果此时两台电梯都在该楼层之下,更近的一台电梯上来,另外一台电梯不动。
由人操作和由计算机控制的区别在于,一是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加,由人操作容易造成混乱,二是由人操作一旦存在寻租空间,必然导致违反操作规程,出现损人不利己或损人损己的现象。计算机控制虽然不折不扣,但是操作规程仍然需要人来制定。计算机只能执行,不能创新。科学技术对制度创新具有辅助作用,没有决定作用。
前述这些分析,隐含一个前提,即人人都享有平等使用电梯的权利。一旦有人享有特权,则讨论失去意义。好在我们这儿的宪法,都写上了“人人平等”这一条款。
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都在争夺公共资源。即使是从火葬场出来,都还要占据一块墓地。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使任何人都干不了损人不利己的事,更干不了损人损己的事,只能干损人利己的事,还能干利人利己的事,乃是千秋万代之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