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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反复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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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一日之前。
洛繁书的后院书房中,那“东家”却早已跟他见过一次面了。
“风远道在此拜见堂主,此番召属下前来,是有什么急事么?”只是此时的那位“东家”却一改酒楼时的装扮,一身素色短衫,护腕束袖,显然是一堵习武之人的装扮。
“你人脉广,帮我挑一处人气旺的酒楼吧,看中了直接买下来,你当东家。”洛繁书停下了手中正在抄写着医书的笔,起身吩咐道。
“属下明白。”
“最好是能够眼观六路的地界。”
“堂主的意思是……想要重新选一个方便联络的据点么?”
“不光是方便联络,还要方便观察。”
“属下明白,这就去办。”风远道抱拳拱手,转身退出了房中。
……
拿到了契约,艾柠自然是浑身的干劲儿,刚出门就打算跟洛繁书就此别过了。
“那什么……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啊!前期还有好些个准备工作呢,我得赶紧回去做。”艾柠摆了摆手,刚准备走,却被洛繁书抬手轻轻拽着领子拽了回来。
“这几日我要出一趟远门,如果有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知道知道。”艾柠敷衍答道,刚想走,却又被像拎小鸡崽子一般拎了回去。
“还有,不要再给我捡猫了。”说起捡猫,艾柠忽然想起来了什么。
“那狼崽子怎么办?”
“你来照顾吧,药我已经配好了,按照医嘱擦拭服用就是了。”洛繁书一脸不悦,心中暗骂她可真是个无情的丫头,都不过问一下自己,满脑子不是猫就是狗的,甚是惹人生气。
“哦,行吧。”
……
“姑娘我看你印堂发黑,最近应该是有血光之灾啊。”
八百里外瑾州城,算卦摊一旁,一位相貌不凡,仪表堂堂的公子正在给一个姑娘观瞧着面相。
“啊?是何祸事?”姑娘一脸惶恐,忙追问道。
只见男子沉默不语,指尖轻轻敲了敲桌子,嘴角的笑意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
“这个嘛……”
“我有钱!”姑娘见状,急得刚想从口袋中掏钱出来,却被这公子给制止了。
“不是钱的问题~是姑娘可否愿意身边多一个桃花,就比如在下?”油嘴滑舌的话音刚落,姑娘猛然起身,刚想赏他一巴掌,却被他灵巧躲开了。
“此生无缘咯,姑娘不送。”望着姑娘的远去的背影,男人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收拾了一下桌上的卦签,继续望向了远方。
“无缘可是有份啊。”就在此时,男人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清朗的声音,高呼了这么一句。
“兰亭兄,别来无恙啊。”墙角处,洛繁书终于露出了半个身子,脸上满是志在必得的笑意。
沈兰亭愣了一下,连忙转身,那张俊俏的脸在他看来熟悉而又陌生。
“你是?”
“在下,洛繁书,可否请兰亭兄随我移步一叙。”
沈兰亭的脸上写满了戒备,可本能驱使下,还是让他起身上前,来到了洛繁书的身边。
“你到底是谁啊?”随着此人的走近,洛繁书平静外表下,情绪早已暗流汹涌。
如此相像的一张皮囊下,却是住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
“我是谁不重要,兰亭兄,可否认识一个叫沈兰舟的人?”洛繁书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信封,封面上清楚写着几个字——“兰亭吾弟亲启。”
“你……你怎么会认识……”显然是多年未曾有人提及过哥哥的名字,乍一听,沈兰亭甚至还是感觉有些不适应。
“你的哥哥,在十多年前死于了一场朝廷的政变之中,临死前,特意托我一定要找到你,将这封信给你。时过境迁,我终于可以找到你了,这下好,物归原主,皆大欢喜。”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洛繁书心中感慨万千,昔日的好友如若是活下来,兴许也就是这副模样了。
“我的哥哥……母亲曾经的确是有跟我提起过我的双生哥哥,不过……我从小生于邻国,对于这个哥哥的记忆其实是一片空白的。”
“嗯,我当然知道,当年,你们的父亲作为使节出使邻国,与你的母亲一见钟情,而后有了你们两个,离别之时,你父亲带走了你哥哥,而你则留下来跟随了母亲。”
洛繁书平静地重复着这个故事,脑海中不自觉地反复回忆着那一日沈兰舟为了救自己,以一挡百的场面。
“殿下,微臣此生唯一心愿,便是能一家团聚,如果我……回不来了,请殿下一定要帮我找到他……”
……
刀枪碰撞的声音,在脑海中迸发,十分刺耳。
可接下来沈兰亭的回应,却更加令人失落。
“呵。说来也是挺可笑了,明明是两个孩子,却被父母当成了‘信物’。”沈兰亭吊儿郎当的笑了笑,可只有洛繁书能看得出他显然是对这件事情十分在意。
“我既受了你哥哥的嘱托,找到了你就不会放任你不管,所以……你愿意跟我回去么?我愿意代替你的哥哥,保你一生无忧。”
“谁稀罕!我不认识你!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我来的意思并不是要逼迫你,这也不是你哥哥的本意,信封里有我的住处,如果你想好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洛繁书再无多言,而是转身离开。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值得奔赴千里却毫无结果。
相比较于沈兰舟的嘱托,多年以来,这件事更像是洛繁书心中的一道伤疤,反复撕开,又反复愈合。
而今,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
兰舟,我会替你照顾好他的。
连日以来的悉心照料,艾柠似乎完全能跟小狼崽打成一团了。
果真,狼王的孩子就是不一般,领悟能力超强,绝对不同于一般的狗子,小小的个头,甚至都学会了分辨不同人的脚步。
每每艾柠的脚步靠近之时,他总是会发出撒娇的呜咽声,而旁人的脚步声换来的却只有警惕的低吼。
艾柠最近忙着前期的筹备工作,没白没黑的画图。
为此,甚至还给自己装订了一本速写本,走到哪里画到哪里。
“黄将军的窝,最好做个虎头形状的;汤圆喜欢攀爬,得来个猫爬架;虎头和绣球喜欢晒太阳……”
相比较于以往苦逼地给人打工,此时艾柠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儿,果然,自己当老板再累都不嫌累。
然而。
一日之前。
洛繁书的后院书房中,那“东家”却早已跟他见过一次面了。
“风远道在此拜见堂主,此番召属下前来,是有什么急事么?”只是此时的那位“东家”却一改酒楼时的装扮,一身素色短衫,护腕束袖,显然是一堵习武之人的装扮。
“你人脉广,帮我挑一处人气旺的酒楼吧,看中了直接买下来,你当东家。”洛繁书停下了手中正在抄写着医书的笔,起身吩咐道。
“属下明白。”
“最好是能够眼观六路的地界。”
“堂主的意思是……想要重新选一个方便联络的据点么?”
“不光是方便联络,还要方便观察。”
“属下明白,这就去办。”风远道抱拳拱手,转身退出了房中。
……
拿到了契约,艾柠自然是浑身的干劲儿,刚出门就打算跟洛繁书就此别过了。
“那什么……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啊!前期还有好些个准备工作呢,我得赶紧回去做。”艾柠摆了摆手,刚准备走,却被洛繁书抬手轻轻拽着领子拽了回来。
“这几日我要出一趟远门,如果有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知道知道。”艾柠敷衍答道,刚想走,却又被像拎小鸡崽子一般拎了回去。
“还有,不要再给我捡猫了。”说起捡猫,艾柠忽然想起来了什么。
“那狼崽子怎么办?”
“你来照顾吧,药我已经配好了,按照医嘱擦拭服用就是了。”洛繁书一脸不悦,心中暗骂她可真是个无情的丫头,都不过问一下自己,满脑子不是猫就是狗的,甚是惹人生气。
“哦,行吧。”
……
“姑娘我看你印堂发黑,最近应该是有血光之灾啊。”
八百里外瑾州城,算卦摊一旁,一位相貌不凡,仪表堂堂的公子正在给一个姑娘观瞧着面相。
“啊?是何祸事?”姑娘一脸惶恐,忙追问道。
只见男子沉默不语,指尖轻轻敲了敲桌子,嘴角的笑意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
“这个嘛……”
“我有钱!”姑娘见状,急得刚想从口袋中掏钱出来,却被这公子给制止了。
“不是钱的问题~是姑娘可否愿意身边多一个桃花,就比如在下?”油嘴滑舌的话音刚落,姑娘猛然起身,刚想赏他一巴掌,却被他灵巧躲开了。
“此生无缘咯,姑娘不送。”望着姑娘的远去的背影,男人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收拾了一下桌上的卦签,继续望向了远方。
“无缘可是有份啊。”就在此时,男人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清朗的声音,高呼了这么一句。
“兰亭兄,别来无恙啊。”墙角处,洛繁书终于露出了半个身子,脸上满是志在必得的笑意。
沈兰亭愣了一下,连忙转身,那张俊俏的脸在他看来熟悉而又陌生。
“你是?”
“在下,洛繁书,可否请兰亭兄随我移步一叙。”
沈兰亭的脸上写满了戒备,可本能驱使下,还是让他起身上前,来到了洛繁书的身边。
“你到底是谁啊?”随着此人的走近,洛繁书平静外表下,情绪早已暗流汹涌。
如此相像的一张皮囊下,却是住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
“我是谁不重要,兰亭兄,可否认识一个叫沈兰舟的人?”洛繁书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信封,封面上清楚写着几个字——“兰亭吾弟亲启。”
“你……你怎么会认识……”显然是多年未曾有人提及过哥哥的名字,乍一听,沈兰亭甚至还是感觉有些不适应。
“你的哥哥,在十多年前死于了一场朝廷的政变之中,临死前,特意托我一定要找到你,将这封信给你。时过境迁,我终于可以找到你了,这下好,物归原主,皆大欢喜。”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洛繁书心中感慨万千,昔日的好友如若是活下来,兴许也就是这副模样了。
“我的哥哥……母亲曾经的确是有跟我提起过我的双生哥哥,不过……我从小生于邻国,对于这个哥哥的记忆其实是一片空白的。”
“嗯,我当然知道,当年,你们的父亲作为使节出使邻国,与你的母亲一见钟情,而后有了你们两个,离别之时,你父亲带走了你哥哥,而你则留下来跟随了母亲。”
洛繁书平静地重复着这个故事,脑海中不自觉地反复回忆着那一日沈兰舟为了救自己,以一挡百的场面。
“殿下,微臣此生唯一心愿,便是能一家团聚,如果我……回不来了,请殿下一定要帮我找到他……”
……
刀枪碰撞的声音,在脑海中迸发,十分刺耳。
可接下来沈兰亭的回应,却更加令人失落。
“呵。说来也是挺可笑了,明明是两个孩子,却被父母当成了‘信物’。”沈兰亭吊儿郎当的笑了笑,可只有洛繁书能看得出他显然是对这件事情十分在意。
“我既受了你哥哥的嘱托,找到了你就不会放任你不管,所以……你愿意跟我回去么?我愿意代替你的哥哥,保你一生无忧。”
“谁稀罕!我不认识你!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我来的意思并不是要逼迫你,这也不是你哥哥的本意,信封里有我的住处,如果你想好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洛繁书再无多言,而是转身离开。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值得奔赴千里却毫无结果。
相比较于沈兰舟的嘱托,多年以来,这件事更像是洛繁书心中的一道伤疤,反复撕开,又反复愈合。
而今,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
兰舟,我会替你照顾好他的。
连日以来的悉心照料,艾柠似乎完全能跟小狼崽打成一团了。
果真,狼王的孩子就是不一般,领悟能力超强,绝对不同于一般的狗子,小小的个头,甚至都学会了分辨不同人的脚步。
每每艾柠的脚步靠近之时,他总是会发出撒娇的呜咽声,而旁人的脚步声换来的却只有警惕的低吼。
艾柠最近忙着前期的筹备工作,没白没黑的画图。
为此,甚至还给自己装订了一本速写本,走到哪里画到哪里。
“黄将军的窝,最好做个虎头形状的;汤圆喜欢攀爬,得来个猫爬架;虎头和绣球喜欢晒太阳……”
相比较于以往苦逼地给人打工,此时艾柠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儿,果然,自己当老板再累都不嫌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