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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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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白的月轮染上一层淡红,象牙般的光泽受到偶而飘絮而来的乌云遮掩,产生令人心生不祥的阴影。

    万籁俱寂。

    在这个山坳,在这个彷若遗世独立的小村庄中,一切都沉睡在大地的怀抱中,受到大自然温柔爱怜的呵护。

    这种如画仙境,恍若人们梦寐以求的乐土。

    两道一高一矮、一强壮一纤柔的影子,悄悄从一栋屋舍中步出。

    月光照亮了他们──一名仪表堂堂的男子及身穿暗红和服的少妇,紧绷的脸部线条显示了提心吊胆的状态。

    “亲爱的──”即将走出村庄时,少妇迟疑地顿了下脚步,绸缎般黑发滑落到颊旁,衬出肌肤的素白。

    “不,不能回头。”男子当机立断地截去少妇未出口的话,指尖从她的眼角掂起一颗晶莹的泪珠。“离开这里,我们的生活只会更好,我向你保证,我们将建立起我们的家──你、我,以及孩子──”

    “恐怕不成。”赫然间,火把一束束亮起,人群像从黑夜的每个角落冒出来,蝗虫般从四面八方一涌而出。

    壮丁们手中均拿着长柄锄头或猎枪,虎视眈眈。

    男子见状,立即保护性地将少妇拢到身后,心中暗自叫惨。

    ““芙蓉姬””一名身形矮小佝偻的老妇缓慢地从人群中走出来,显然颇有地位,其他的人立刻让路。

    老妇风霜满面的脸上尽是层层褶褶的皱纹,银白的雪丝绾髻,老得叫人看不出她真确的年纪。

    “外面夜深露寒,不宜在外头到处走动,还是请您和美智子及孩子返回屋内休息,准备明天的祭典,江先生。”

    可恶!男子懊恼地直咬下唇。

    人海战术最是可怕,尤其当自己是孤军奋战的一方时,那种无助感格外强烈。

    由于大家都戒慎着身强体健的男方,因此没有人注意到看来柔弱无害的少妇正在做什么。

    “放开他!”少妇挣开想拉住她的数条手臂,趁大家都不注意时退到人群外的空地,放声大叫,娇嫩的嗓音颤抖得厉害。

    ““芙蓉姬”!”众人大惊失色。

    只见少妇将原本抱在怀中的女婴高高举起,声泪俱下:

    “谁敢动他一下,我就我就将这个孩子摔到地上,让芙蓉村永不得安宁!”

    “不要哇!”众人吓得赶快放开那名男子,退开好几步,深怕少妇真的一个想不开。

    “美智子!”才短短几分钟时间,男人的脸庞已经整个鼻青脸肿、惨不忍睹。

    被举高的女婴也被不寻常的骚动惊醒,在冷冽寒风中冻得发抖,哭啼声愈来愈大。

    少妇紧紧咬着牙关,眼睛因思考而阖上,再度睁开时已做下决定。“让他走吧。”

    “不!”男子狂吼,不敢置信少妇的决定。“美智子,我们说好了,我们要一块儿走!我不会丢下你不顾!i”

    男子激动地想扑上前去,却在老妇的一个轻轻抬手示意中,被众人又捉了回去。

    “我把江先生放了,你们就乖乖跟我回去。”

    她能说什么?命当如此啊。

    “先让他走。”这一点她要坚持,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先看见他平安的离去。

    “不!”男子不死心地想追过去,却被名持枪之人一个不耐烦回头开了一枪,砰的发出巨烈爆响。

    “噢!”他吃痛地跪在地上,鲜血泊泊从肩头喷流而出。

    “美智子──”他发出野兽般泣啸,在空中久久、久久不散

    二十年后

    任惊鸿心情罕见地沉凝,他正一一检视江中铭所遗留下的物品。

    偌大的书房尚兼为摄影室,多得数不清的照片到处都是。

    风景、人物、商业产品、建筑外观,每个国家的一隅,每场民俗祭典、庆祝的细节,从高度文明的繁华至原始部落的粗犷

    他亦父亦友的忘年之交是个几乎跑遍全球的摄影师,也是个镜头艺术家,更是改变他浪荡年少的人。

    任惊鸿的母亲是个餐馆女侍,年纪很轻。他有着一个似乎理所当然的单亲家庭,他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觉得有必要知道。

    反正,美国标榜是个自由国家,谁哪管得着一名三流餐馆女侍一周找了多少人“赚外快”是不?

    自由有自由的好处,但自由也有自由的缺点,美国正明明白白向世界宣告这两方的优缺。他们号称人权平等,却不时有黑白歧视的事件上演;他们号称维护国际间的正义和平,却也有着贩毒、枪械走私,以及一大堆杂七杂八数不清的事儿。

    在纽约,富有的地段的确是一派奢侈堂皇,但贫穷的角落也可是阴暗得无法见光。

    那里的孩子很早熟。任惊鸿亦然。虽然他没有参加任何帮派组织,但是却在十四岁就开始喝酒、抽烟、打群架──去他的,他连白粉也试过几回,只不过和别人比较不一样的是:他真的厌倦了那份快感后的空虚,所以趁还没有上瘾前就戒掉了它。

    少年的他不特别喜欢学校及书本,却也没有其它嗜好或特长,又不想和街头那帮少年混在一块儿。

    他觉得未来惶惶,人生没有目标──

    然后,有一天,江中铭带着一身简便的行头来到他的故乡──恶名昭彰的尖塔城,架起一台相机,在街头巷尾拍每一样东西:红砖剥落的墙面,老旧教堂的生锈大钟,乃至一辆蒙灰落尘的脚踏车,他都拍得津津有味,也因此颇遭人侧目。

    “他究竟在拍些什么他妈的鬼东西?”几个不怀善意的少年聚在一起吱吱喳喳。

    “上回他居然把镜头对着我呢!去,如果不是老子闪得快,谁知道他会拍个鸟屁!”叨着烟的少年狠狠往地上吐口痰。

    “也许什么都没有。”一直保持沉默中立的任惊鸿蓦地开口,却只赢得不以为然的嗤鼻声。

    “别傻了!”没有人肯信他的说辞。

    “喂,想个办法教训教训那个人,过来”召集人瞧任惊鸿居然拍拍屁股地准备走人,不禁警觉道:“你要去哪里?”

    “放心,”任惊鸿自是知道对方在顾忌什么。“我只是没兴趣去玩这件事罢了,我不会说出去的。”

    “好,这可是你说的。”这句撂下来的喊语有着警惕的意味。“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街头生存的铁则,许多事,是眼睛看不到的最干净。

    任惊鸿果然没插手这件事。

    事发的时候,他仅冷眼站在街道另一边死角,看着为首的墨西哥男孩率众呼啸而上。

    江中铭虽竭力反抗,却根本敌不过这群少年的暴力拳脚。

    “抢劫啊!”他很快地倒了下来,却犹不死心的大喊。

    笨蛋。

    任惊鸿摇头,难道这家伙不知道他自己已经算很走运了吗?那名墨西哥男孩上次行抢的对象据说送医不治呢,这回他已经很客气地仅用人海战术,没有亮出刀刃枪械了。

    没什么好看的了,拍拍屁股走人吧。

    临走前,他又多看了江中铭一眼──这一眼,却让他的脚步迟疑了下来。

    那是怎样悲伤恸绝的眼神啊?他不是在惋惜损失那些摄影器材的价格,而是在凭吊一段记忆

    任惊鸿乍然明白那些摄影器材,在旁人眼中也许狗屁不如,对这个人而言却是至宝哪。

    咬着下唇,其实任惊鸿恼怒的是自己。

    见鬼了!他居然觉得这个中年老头很可怜!?

    吃错药了他。

    气恼持续不到两天,但那股良心不安的感觉却啃噬着他,犹如万蚁钻叮。在天人交战不到一个小时后,任惊鸿踏人黑巷中老的当铺。

    “要什么?”老是个烟瘾颇大的老黑女人,银色拖长的耳环玎玎你的,以怀疑的眼光打量任何的来客。

    “来瞧瞧。”任惊鸿的表情故作漫不经意,当作是偶尔闲逛,晃啊晃进这个店门。

    “有相机吗?”他状极无聊东摸摸、西碰碰,拿起一只沾满灰尘的瓷瓶瞧瞧,以冷然应付老的猜揣。

    “稍等。”老拖着脚步走入内室,驼着背的影子像长瘤肿的老马。

    没多久,她拎来一袋沉重的东西,放到台面上。

    像老这种当铺,不如说是黑市赃品转手买卖的地方。任惊鸿敢打赌那名墨西哥男孩对那种专家级的相机没多大兴趣,换到几块美金来花花更为实用一点。

    他打开袋子瞄个一眼,果然里面一切原封不动。“多少钱?”

    “二百。”老先朝他从头到脚扫过一眼才开价。

    “二百?”任惊鸿温吞吞,语带轻蔑:“这种中古货色?”

    老板着脸想拉倒走人,却听到他懒懒的声音:“能卖到一百就不错了。除了我之外,你不妨估估还会有谁有兴趣买这种玩意儿。”

    言之有理!老停了下来。

    “一百八十块。”嘿,现实是残酷的。立刻降了十个百分点。

    “一百。”任惊鸿一副快睡着的模样,其实紧张得心跳如擂鼓。

    “一百五十。”老又让了一步,开始担心这袋笨重破旧的“啥米碗糕”真的没人要。

    “一百。”他也只出得起那么多的钱。

    “成交!”老有点自讨没趣地完成这桩买卖。

    太好了,接下来只要将东西物归原主就了!

    说的比做的简单。

    他想了又想,终于特地挑了凌晨时分,找到了江中铭暂时租赁的老旧公寓门口。

    可是──任惊鸿又犹豫了,因为他现在才想到另外一个难题──

    难道就把东西这样扔在门口吗?要是被其他的人捡走,岂不就功亏一篑了?

    那要不,难道还去按门铃说:“哈**壬?獍你魇悄愕穆穑苦牛?抑皇乔眉竦秸飧觥!被故牵骸坝腥送形宜驼飧龆?骼锤?恪!钡昧税桑一骨胨?钦虑┦者郑绞焙蛩?槐蝗说毙担?嗟教踝幽抢锒敬蛞欢俨殴郑?br />

    他开始觉得自己当了一回傻瓜。

    算了,下回再来吧。

    他悻悻然想踅步打道回府,却才转身就撞到人了,撞得他捂着鼻子想飙起脾气──

    是江中铭!

    吓得连连倒退脚步的任惊鸿不小心撞到栏杆,差点失手摔掉相机,幸好他急忙稳住脚步,才不至于跌倒。

    “你来找谁的?”江中铭看见相机了,无法置信“你是──”

    “这个──那个──”罕见的结巴让任惊鸿赧红脸。“对不起,我们太过份了──还你!”他将相机用力塞给对方,想一鼓作气冲下楼梯。

    “啊!”一声惨嚎,他整个人劈里啪拉地滚下台阶。

    “你没事吧?”江中铭可被这个男孩吓得魂不附体,急忙趋至任惊鸿身旁。

    “咳──”任惊鸿勉强站起来,摇摇头。

    “你并不是抢劫我的孩子,对吗?”江中铭以一种深思打量的目光盯着他看。

    任惊鸿正深呼吸以平缓肋骨的疼痛,闻言只能点头算作回答。

    “你怎么拿到相机的?”不知怎的,江中铭信了他的话。

    “我从老──当铺那里买回来的。”而且他还笨笨地花掉最后一块存款。

    “”江中铭依然盯着他,盯得他浑身不自在,空气沉凝得教人浑身难受。

    “谢谢你了。”江中铭奖励似地拍拍男孩的肩膀。

    咦?任惊鸿惊奇交加看着他。

    “进来吧,你喜欢喝咖啡还是茶?”

    就那样──结果任惊鸿不只在江中铭家里喝了一杯咖啡而已。

    他们忘年之交的友谊迅速兹长。学校放学后,任惊鸿就往他那儿跑,沉浸在他一手布置的满屋子的花花相片世界里。

    事隔多年后,他回想,发现那间接救赎了他。

    江中铭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十四岁的少年而言,不是个很好的聊天打屁的对象,但是他的安静却让他的家弥漫一股放松、自在的气氛,很好打发时间。起初是五分钟,后来延长至十分钟、十五分钟──到更长的一个小时,他都逗留在江家。任惊鸿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在放学后,回到有人在的空间内──

    他的母亲每在工作结束后便跑到便宜的小酒馆酗酒,发薪日不和男人玩到凌晨绝不回家门与其回家无聊地转电视找没营养的节目看,倒不如来这里还比较有意思多了。

    有一天,他在饭桌上发现了一本“美国的色彩”摄影集,好奇的翻了翻。

    “这是你拍的耶!?”他像发现新大陆般而吃惊,眼却不放过一帧又一帧的山川谷溪、峰流豁水,如诗如画般美不胜收的景致。

    “?g。”江中铭只是勾了勾唇角,任他恣意阅览。

    第二天的饭桌上,又是不同的一本摄影书籍,此外尚有一本诗文精选。

    自己的人生便是从那时候开始潜移默化的吧?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而且对江中铭提供的书愈来愈有兴趣、愈来愈期待。今天是一本“老人与海”过个两天会换成一本有关西西里群鸟的旅游丛书,下礼拜可能是野生植物的介绍或历史名人轶事

    任惊鸿体验了“阅读”这个世界的广泛及无穷尽,顿悟了知识是离开故乡这座穷笼子的最佳途径,他可以好好将十二个年级念完,可以不落至像母亲的买醉图乐。

    他可以替自己的人生规画蓝图,明白他的价值不仅只能在工厂做无聊的机械工作或街头小贩──并非他瞧不起什么,而是,他更乐意有资格去选择做一份工作,那种和为求温饱、情非得已的感觉是不同的。

    十八岁那年,他的母亲酒精中毒而撒手人寰。

    十八岁,他大得不需要监护者了,却又小得领悟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办完母亲的简陋葬礼后,他除了身上裤头里的钱,一无所有。

    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且照常到江家去,默默坐在厨房中吸烟──一件他不曾在江中铭面前做过的事儿。

    这名长辈也没有阻止他,相反的,他默默拿起另一根烟,啪地一声点燃打火机──

    整个夜,就在这一老一少的吞云吐雾间消逝。

    “我要去考军校。”任惊鸿忽然说道。红肿的眼,是默默流泪的后果。

    “嗯。”江中铭只回了这么一个字。

    考军校是他唯一念得上大学的方法。他拼命用功,以奖学金勉强支出一部份开销,在住校的第一个月后,江中铭寄了东西给他──

    一本歌德语录,一张照片,以及一笔数目颇有份量的钱。

    他热泪盈眶地看着忘年之交的字迹──

    给我不曾有过的儿子

    东西不小心从桌面摔落的刺耳声响惊醒了他。

    任惊鸿一一拾起那叠照片,若有所思凝视它们──

    军校毕业后,不知不觉地,他也当了二年的军人。

    江中铭和他彼此比较少有时候见面了,均以电话及信件来往,书及照片依旧每隔一段时间就被寄到他的手中,成为他们最亲密的联系。

    然后,任惊鸿脱离了军队,到报社当记者。慢慢的,照片变成了互寄的方式,也等于在告知彼此的工作状况。

    江中铭的照片都是杰作,真的杰作,玩摄影的人都知道江中铭这号不见首尾的神龙人物,除了照片外,他从未公开过自己。

    一样一只划过水面、破云乘风的野雁,江中铭可以拍得极富诗意,而绝非一个冻凝的镜头,而是能让人联想到一笔生动故事的片段。

    记者的工作繁琐沉重,忙起来不分昼夜,所以当江中铭的讣文寄到他的家中时,他足足晚了三日才知道──因为他为了龙卷风灾情特别报导,有一个礼拜都没有踏入家门。

    那个时候的他困得快睁不开眼。

    “什么东西呀?”他连澡都不想洗地蜷在沙发上。

    “信吗?”他对白纸黑字只漫不经心地瞄一眼──整个人陡然从沙发上弹起来!

    讣文的内容很简单,除了通知他回去处理谢世的江中铭遗物,至于他的钱,已按照遗嘱捐给慈善机构。

    这位长辈留给他的:是怀念及尊敬,以及满屋子的照片。

    虽知生老病死乃人生一定的路程,但是一直到现在,他依旧心头沈甸、眼眶发烫──

    该死的!他迅速抹掉泪水,自十八岁后,他就没有真正哭过不行不行,他要好好专注于眼前整理照片的工作才是。

    他开始拿下挂在墙上的装裱照片,匡啷一声,在一帧“秋枫露浓”后头,掉下一只薄薄的八开大小牛皮纸袋。

    照片?

    照片的中央重心是一座白雪皑皑的山脉,雪泽纯净无暇,覆盖每一草每一木,唯独一朵耀眼的、不知名的红花绽放在其中一枝树桠尾端,点缀出一抹妖邪怪异的美感。

    他失神地端详照片好久好久,在照片背后赫然发现陈旧的字迹──

    给 我的爱妻美智子

    我的爱女魔美

    于 日本北海道 芙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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