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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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餐厅离公司不算很远。
步行也只需要15分钟左右,席峻想等会去餐厅吃饭,停车挺麻烦,就不打算开车。
沈慕笙刚好吐完,精神欠佳,也不想坐车,刚好走走路还能缓劲。
便先把小橘猫放到笼子暂时留在席峻车里,等吃完回来拿。
从公司下来,两人沿街在夜色阑珊中慢慢散步走着。
路上,席峻忙着接电话。
沈慕笙乖乖跟在他身旁,时不时侧过脸偷偷看他接电话。
街灯流动,男人的侧脸如同镌刻的壁画,沈慕笙眨眨眼睛,垂在裙边的两只小手又开始不安分地绞绞,席叔叔太帅。
不能多看,容易让她心跳加快。
收回目光,沈慕笙继续往前走,但是没走两步,一个牵着一只贵宾犬的贵妇从她对面走过来,贵宾犬大概闻到沈慕笙身上带有橘猫的气味。
自古,猫狗是冤家。
贵宾犬闻见了,立马就冲她狂奔而来,那个贵妇想拉都没拉住,贵宾犬窜到沈慕笙腿前,开始汪汪乱叫,沈慕笙要躲开,躲得有些急,脚崴了下,差点摔倒。
幸好,席峻在一旁扶住她,等站稳,塞在裙子口袋里的那封粉色情书,不恰当地就落到席峻脚边。
沈慕笙只顾继续避开那只贵宾犬,没及时去捡那封情书,席峻替她捡了起来。
旁边,贵妇总算牵住她的爱犬,睨了眼沈慕笙又瞧了瞧她身旁那个英俊的男人,嘴巴里哼唧一声也不道歉还恶人般碎一句:‘没长眼’,就那么牵着狗走了。
沈慕笙回头,想去捡那封情书。
席峻已经把情书递到她面前了,笑了笑开口:“你喜欢我弟弟?”
沈慕笙没反应过来,不明所以地‘啊’了声?对着眼前的男人说:“我没有喜欢他。”
席峻怕她害羞,说:“这个是你的吗?”
沈慕笙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接过他手里的情书,这是傅星渔让她转交给席容的情书,主要情书封面,很直白地写了‘给我喜欢的席容’。
难怪席叔叔误会她喜欢席容。
慌忙解释:“这不是我的,是傅星渔今天找到我,让我转交给席容。”
席峻看她那么着急的解释,脸蛋因为着急憋得有些红红,眼睛又忽闪忽闪,这个样子,席峻莫名觉得可爱,可爱得让他有种想去摸摸她头发的冲动,当然这个想法在一瞬间产生,让他在心里有些吓到,随后快速撇掉这个突兀地想法。
对她温温笑笑,没多说什么。
沈慕笙看着他这个温和的笑容,内心却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失落。
这种失落大概是席叔叔看起来似乎根本不在乎她喜欢谁?
刚才他那样问,不过是因为对方是他弟弟而已。
或许,换成另一个陌生人,他可能就不会多问了。
不过很快想想,她就释然,席叔叔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她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高中生。
他什么都有,身旁也不缺各种漂亮的小姐姐。
她究竟在期待什么呢?
想到这,沈慕笙紧紧攥了攥手中的情书,不再去多想。
席峻选的餐厅,一如他的品味,雅致清净又不失浪漫。
就座,刚才的小插曲,在两人心里如烟云散,席峻让沈慕笙点单,沈慕笙想想刚才解剖的老鼠,实在没有任何吃东西的欲望,就点了一杯果汁果腹。
席峻看她都不点主食,再看看她脸色,还有点因为呕吐后的精神欠佳,说:“不吃点什么吗?”
沈慕笙咬着果汁吸管,喝了两口,甜滋滋的果汁浸润舌尖,嘴巴里吐过的涩涩感觉稍稍缓解了些,随后摇摇头“不想吃东西。”
“刚才吐那么久,不吃东西对胃不好。”席峻翻翻菜单,准备帮她选点吃的“实在不想吃东西,那喝点松茸汤?”
沈慕笙真不想吃,但看席叔叔都已经帮她要点了,便点点头应了“好。”
席峻合上菜单递给服务员让她上菜。
沈慕笙继续喝果汁缓解嘴里的涩涩感,喝到一半,对面的人突然说:“我听校长说你这次月考的成绩不错?依旧是第一,所以为了奖励你,下周末我带你去骑马?”
沈慕笙瞬间抬起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立马扑闪起来,有欣喜也有不好意思“我不太会骑马。”爸爸在的时候,带她去马场玩过几次,那会她刚学会上马,还不会遛马。
加上去的次数也不多,所以并不会真的骑马。
“我以前看过你骑。”席峻端起桌上的一杯白开水,说道。
确切的说,那应该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沈慕笙不由瞪大眼睛,她去骑马的时候,席叔叔也在吗?她怎么不知道呢?
那当时岂不是尴尬死了?
沈慕笙摸摸自己的耳尖,声音忽闪忽闪说:“那时候爸爸坐在我身后带我的,其实我还不太会。”
“那你想去玩吗?”正好下周末马场的朋友邀请,他一个人去玩似乎也无趣,想想沈慕笙月考成绩不错,带她一起,当奖励。
沈慕笙犹豫几秒,点点头“好。”说起来玩,她在舅妈家两年,连逛街都没有好好逛过,以前,爸爸妈妈在的时候,每个周末,他们都会带她去附近或者度假区过周末,后来落难了,就再也没有度周末的日子了。
难得席叔叔带她度周末。
沈慕笙也想放飞一下。
吃完沿原路返回,原本好端端地晚上,突然下起了夜雨,还是特别凶悍的那种。
豆大的雨滴全部落下,两人没带伞。
席峻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衣服给她遮雨,等跑回公司楼下的停车场。
两个人都淋湿了。
席峻是男人,淋点雨无所谓,沈慕笙是女孩子,席峻怕她感冒。
尤其看到她湿哒哒地抱着胳膊怕冷的样子,便说:“你跟我上楼,先洗个澡再回去。”公司楼上有他单独的一间房间。
平时加班熬夜不回家的时候,他会住在公司。
沈慕笙本想熬熬,不想麻烦他,就打算顶着浑身湿透的衣服回家再说,但熬不急回家,她就开始打喷嚏,于是,她想熬熬回家都不行了。
吃饭的餐厅离公司不算很远。
步行也只需要15分钟左右,席峻想等会去餐厅吃饭,停车挺麻烦,就不打算开车。
沈慕笙刚好吐完,精神欠佳,也不想坐车,刚好走走路还能缓劲。
便先把小橘猫放到笼子暂时留在席峻车里,等吃完回来拿。
从公司下来,两人沿街在夜色阑珊中慢慢散步走着。
路上,席峻忙着接电话。
沈慕笙乖乖跟在他身旁,时不时侧过脸偷偷看他接电话。
街灯流动,男人的侧脸如同镌刻的壁画,沈慕笙眨眨眼睛,垂在裙边的两只小手又开始不安分地绞绞,席叔叔太帅。
不能多看,容易让她心跳加快。
收回目光,沈慕笙继续往前走,但是没走两步,一个牵着一只贵宾犬的贵妇从她对面走过来,贵宾犬大概闻到沈慕笙身上带有橘猫的气味。
自古,猫狗是冤家。
贵宾犬闻见了,立马就冲她狂奔而来,那个贵妇想拉都没拉住,贵宾犬窜到沈慕笙腿前,开始汪汪乱叫,沈慕笙要躲开,躲得有些急,脚崴了下,差点摔倒。
幸好,席峻在一旁扶住她,等站稳,塞在裙子口袋里的那封粉色情书,不恰当地就落到席峻脚边。
沈慕笙只顾继续避开那只贵宾犬,没及时去捡那封情书,席峻替她捡了起来。
旁边,贵妇总算牵住她的爱犬,睨了眼沈慕笙又瞧了瞧她身旁那个英俊的男人,嘴巴里哼唧一声也不道歉还恶人般碎一句:‘没长眼’,就那么牵着狗走了。
沈慕笙回头,想去捡那封情书。
席峻已经把情书递到她面前了,笑了笑开口:“你喜欢我弟弟?”
沈慕笙没反应过来,不明所以地‘啊’了声?对着眼前的男人说:“我没有喜欢他。”
席峻怕她害羞,说:“这个是你的吗?”
沈慕笙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接过他手里的情书,这是傅星渔让她转交给席容的情书,主要情书封面,很直白地写了‘给我喜欢的席容’。
难怪席叔叔误会她喜欢席容。
慌忙解释:“这不是我的,是傅星渔今天找到我,让我转交给席容。”
席峻看她那么着急的解释,脸蛋因为着急憋得有些红红,眼睛又忽闪忽闪,这个样子,席峻莫名觉得可爱,可爱得让他有种想去摸摸她头发的冲动,当然这个想法在一瞬间产生,让他在心里有些吓到,随后快速撇掉这个突兀地想法。
对她温温笑笑,没多说什么。
沈慕笙看着他这个温和的笑容,内心却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失落。
这种失落大概是席叔叔看起来似乎根本不在乎她喜欢谁?
刚才他那样问,不过是因为对方是他弟弟而已。
或许,换成另一个陌生人,他可能就不会多问了。
不过很快想想,她就释然,席叔叔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她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高中生。
他什么都有,身旁也不缺各种漂亮的小姐姐。
她究竟在期待什么呢?
想到这,沈慕笙紧紧攥了攥手中的情书,不再去多想。
席峻选的餐厅,一如他的品味,雅致清净又不失浪漫。
就座,刚才的小插曲,在两人心里如烟云散,席峻让沈慕笙点单,沈慕笙想想刚才解剖的老鼠,实在没有任何吃东西的欲望,就点了一杯果汁果腹。
席峻看她都不点主食,再看看她脸色,还有点因为呕吐后的精神欠佳,说:“不吃点什么吗?”
沈慕笙咬着果汁吸管,喝了两口,甜滋滋的果汁浸润舌尖,嘴巴里吐过的涩涩感觉稍稍缓解了些,随后摇摇头“不想吃东西。”
“刚才吐那么久,不吃东西对胃不好。”席峻翻翻菜单,准备帮她选点吃的“实在不想吃东西,那喝点松茸汤?”
沈慕笙真不想吃,但看席叔叔都已经帮她要点了,便点点头应了“好。”
席峻合上菜单递给服务员让她上菜。
沈慕笙继续喝果汁缓解嘴里的涩涩感,喝到一半,对面的人突然说:“我听校长说你这次月考的成绩不错?依旧是第一,所以为了奖励你,下周末我带你去骑马?”
沈慕笙瞬间抬起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立马扑闪起来,有欣喜也有不好意思“我不太会骑马。”爸爸在的时候,带她去马场玩过几次,那会她刚学会上马,还不会遛马。
加上去的次数也不多,所以并不会真的骑马。
“我以前看过你骑。”席峻端起桌上的一杯白开水,说道。
确切的说,那应该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沈慕笙不由瞪大眼睛,她去骑马的时候,席叔叔也在吗?她怎么不知道呢?
那当时岂不是尴尬死了?
沈慕笙摸摸自己的耳尖,声音忽闪忽闪说:“那时候爸爸坐在我身后带我的,其实我还不太会。”
“那你想去玩吗?”正好下周末马场的朋友邀请,他一个人去玩似乎也无趣,想想沈慕笙月考成绩不错,带她一起,当奖励。
沈慕笙犹豫几秒,点点头“好。”说起来玩,她在舅妈家两年,连逛街都没有好好逛过,以前,爸爸妈妈在的时候,每个周末,他们都会带她去附近或者度假区过周末,后来落难了,就再也没有度周末的日子了。
难得席叔叔带她度周末。
沈慕笙也想放飞一下。
吃完沿原路返回,原本好端端地晚上,突然下起了夜雨,还是特别凶悍的那种。
豆大的雨滴全部落下,两人没带伞。
席峻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衣服给她遮雨,等跑回公司楼下的停车场。
两个人都淋湿了。
席峻是男人,淋点雨无所谓,沈慕笙是女孩子,席峻怕她感冒。
尤其看到她湿哒哒地抱着胳膊怕冷的样子,便说:“你跟我上楼,先洗个澡再回去。”公司楼上有他单独的一间房间。
平时加班熬夜不回家的时候,他会住在公司。
沈慕笙本想熬熬,不想麻烦他,就打算顶着浑身湿透的衣服回家再说,但熬不急回家,她就开始打喷嚏,于是,她想熬熬回家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