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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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夜,无情的风雨肆虐。
老天对她真好,假期开始不久就送给她这辈子的第一个台风,据说还是强度的。
丽莎心情烦躁,细长的手指飞快在新购买的手机上按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便表明身分。
“丽莎?!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你的电话了!”
“那么想念我啊?”她无意识地看着噼啪打在窗上的雨水,雨势似乎加剧了。
十天,已经是她的极限,再不过问一下出版社里的事她一定会抓狂。
“我已经被那些作家逼得快疯了!”丽莎的助理接收了她负责的作家,绝望到极点。“乔治又拖稿了,不管我怎么催,他就是不交出稿子,除了告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法子!”
“冷静一点。”丽莎沉着以对。她这个助理是个刚自大学毕业一年的大男孩,做事认真但经验不足。“听我说,你马上到他的住处,然后哭。”
“嗄?”
“没错,去乔治的公寓,等在那边,哭给他看,保证你明天就能收到稿子。”
“这这叫我怎么哭得出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呀!
“那是你的问题,用洋葱抹抹眼睛或什么的,反正你哭就对了,一天没拿到稿子你就多哭一天。”
“噢”助理好哀怨,接着又控诉道:“还有那个丹尼不管我怎么劝,就是不肯改稿!”
“带瓶十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去找他,让他喝两杯,两杯之后别说是改稿,那家伙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送给你,不过记住,twoshots。一滴都不能多。”
不愧是王牌编辑,小助理赶紧将大姐头由经验累积出来的智慧记下。
“詹姆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缠主编?”丽莎问出重点,她急欲知道自己主编候选人的位置是否受到威胁,小助理则是她离开纽约前布下的眼线。
“没有,不过”小助理迟疑了片刻才又说:“不过我昨天早上看到他搭老总的车来上班。”助理口中的“老总”是公司的小老板,是个只挂名不做事的总编辑,不幸的是,人事矣诏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他手中。
“什么?!”丽莎暴吼。“死娘娘腔!连se诱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敢使!”噢扼腕,为什么小老板不喜欢女色?!
“你别太激动老总一向最敬重主编,我觉得主编心目中的理想接班人是你,有他挺你,你的胜算还是最大。”
“最好是啦。”小助理的安慰抚平不了她的气恼。
“丽莎,我有插播,不能再多说了,詹姆如果另外有动作,我会打电话给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丽莎报上电话号码,收线后,神色阴郁,强风加豪雨把窗子打得砰砰作响,惹得她更心烦。
主编的位置是她努力已久的目标,若是让一个阴险的娘娘腔夺走,教人怎么想都不甘心。
大二就踏入出版界,从最初的小小见习生到编辑助理,然后到今日多家公司都想挖角的王牌编辑,凭着能力和毅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十年来,工作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当然,除了工作外,她也有一般的社交生活,甚至还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然而这一切只是附属,纯粹调剂身心。
生命中有首要,也有次要,到目前为止,她的首要是工作,其它都是次要。
轰隆忽地一声雷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几乎是同时,四周变得黑鸦鸦地一片
停电了。
停电了。
对街的房子里,谭子擎找着手电筒,谭子燕则点燃手边的蜡烛。台风夜断电并非罕见的事,台风更是每年夏季的特产,所以他们兄妹俩也习以为常。
“好奇怪,我听人家说,台风来的时候不会打雷,怎么这次这么反常?”小燕好奇道。
“台风天还是有可能发生雷雨闪电,只是通常风雨声掩盖过雷声,所以我们比较少注意到,这次的雷电显然比以往还强得多。”
好崇拜,哥哥好聪明喔,什么都知道
小燕看着桌上摇曳的烛光,又问:“哥,我知道美国南部每年都有跟台风差不多的飓风,可是纽约在东北部,那里会有飓风吗?”
“没有吧,没听说过。”
“这大概是丽莎姐第一次见识到台风吧”
谭子擎顿了顿,没说话。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紧跟着又是一声响雷,小燕吐了吐舌头。
“我班上有个同学好怕打雷喔,有一次还吓到躲进桌子底下,我就不懂打雷有什么好怕的,都这么大的人了”她不经心地又说:“我想丽莎姐应该不会怕这种事吧,她看起来那么成熟、能干。”
“我不觉得有任何事能吓到她”谭子擎喃喃低语。感觉中,那位强悍的林小姐似乎不可能被任何事打倒。
然而然而不亲眼看看她的状况,总觉得心中不踏实,万一她真的惧怕雷声呢?
“小燕,她是你朋友,既然你这么担心,哥哥替你过去看看。”
“嗄?”有吗?她有听起来很担心吗?小燕愣了愣,不解,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别忘了,林小姐是你的朋友,我只是替你过去看看而已,这样你也好放下心来。”
小燕又呆了,不明白哥哥为何要再三强调这点。
谭子擎很快地检查房子里外,接着说:“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我没关系。”小燕傻傻地说道。“我要提前上床睡觉了。”啊这种天气用手电简窝在床上看漫画最好了。
不过哥哥真的好奇怪,好像在掩饰什么说
小燕接下哥哥给她的一支手电筒,然后看他拿着另一支走到门口抓起伞,迅速地出门了。
愣愣地坐了许久,苹果脸上有些懵懂,又有些了悟。
懊不会哥哥他对丽莎姐有意思吧?
啊那如果丽莎姐也喜欢哥哥,他们就会在一起,在一起久了,说不定以后她就可以改口叫丽莎姐“嫂嫂”;啊扮哥和嫂嫂以后就会生小贝比,嫂嫂是一半美国人的混血儿,生出来的贝比就会变成四分之一的混血儿。
也就是说,以后她会有四分之一混血的漂亮小侄子或小侄女喊她姑姑
呵,真好。
台风夜里,少女过人的想象力无止境地奔驰
狂风暴雨之中,谭子擎用力地敲了几下门。
片刻后,屋内才有了回应。
“谁?”
“林小姐,是我,谭子擎。”
又过了好半晌,门板才开启,却只有巴掌大的宽度。
“有事?”丽莎的语气很冷淡。
“小燕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谭子擎一手撑着伞,一手持着手电简,黑夜掩去了他脸上的表情。
“我还活着,房子也没倒,请回,不送。”
果然,人家根本不领情。谭子擎碰了一鼻子灰,正要转身离去,却又隐约感到哪里不对劲,手电筒微微往上一提,照出门内人的脸庞。
那双杏眸正写满了恐惧,而且她的脸色很苍白。
她在害怕。
“你做什么?”光线打在脸上,丽莎偏过头,要关上门,但谭子擎比她快了一步,大手一伸便推开门板,迈步而入。
“你做什么啦?!”她慌乱地大叫。“我有请你进来吗?”
“雨太大,我快淋湿了。”不顾屋主反对,他迳自收起被风吹歪的雨伞,反手关上门,丽莎既然无法将他扔出去,只好闪到墙边。
“你这人真的很粗鲁嗳,私闯民宅在台湾不算犯法吗?”
谭子擎没理她,持着手电筒在屋里迅速地绕了一圈。
杏眼追随着那抹光亮,丽莎看着他四处检查了一遍,强烈的释然无预警地袭来,双脚跟着一软,靠着墙的娇躯滑下,她虚脱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不想、死都不想让这个男人瞧见她这副窝囊样,可是可是她又好庆幸他出现了,她不再是单独一人了。
不一会儿,谭子擎巡视过门窗、电路,回到客厅,对着那缩在墙角的身影皱了皱眉。
“别坐在地上。”
“我高兴坐这里不行?”丽莎抱着膝盖动也不动,死不承认她腿软、没力,一时站不起来。
真是个不可爱的女人,谭子擎心想。
但是她在害怕,她在逞强,他看出来了,而心头像是被股无形的力量牵制住,想走也走不开。
他一语不发地走到她身侧坐下,把手电筒放在两人之间的地板上。
“房子也检查过了,你还赖在这里做什么?小燕呢,这种鬼天气你不是该在家里陪她?”
“她没事。”你比较需要人陪。不过他聪明地把第二句话留在心中,免得又惹来一阵唾骂。
外头风声、雨声、雷声交加,像是老天积郁已久的愤怒,未有减弱的趋势。
“也许过会儿就不会再打雷了。”他只能如此安慰。
打雷?丽莎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正要开口,却看他又拿起手电筒。
“你做什么?!”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质问让谭子擎顿住动作。
“停电不晓得会持续多久,我没有多余的电池,先关掉手电筒节省能源,说不定待会儿还得用上。”
“不准!不准关!”光说不够,她干脆直接把亮光的来源抢过来。
谭子擎呆了片刻,终于想通,并有些难以置信,原来
“你怕黑?”
“谁说的!我只是不喜欢黑暗而已。”丽莎死性不改地反驳,但恐惧大大地削弱了气势,甚至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小女人风姿。
看她攀着浮木似的紧抓着手电筒,两片唇办明明在发颤却倔强地抿着,谭子擎觉得胸口抽了下,忽然很想把她搂入怀中,尽一切力量消除她的不安和惊慌。但是他压下那股莫名的冲动,只是静静地坐着。
他不说话,因为他并不擅长安抚人,尤其是这位小姐他暗自苦笑,总觉得自己不管说什么都会惹恼她。
“喂,你说话啊,干么像个石头一样闷不吭声?”
瞧,他连不说话都会令她不高兴。
“我不叫‘喂’。”
耶,这么有个性啊?丽莎斜了他一眼,回嘴道:“我也不叫‘林小姐’。”
谭子擎暗叹了口气,自动认输,要斗嘴他绝不是她的对手,只好改换比较有意义的话题。
“你从小就不喜欢黑吗?”
心忽地摆荡了下,她转头看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他的问话中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线条冷峻的轮廓似乎也软化不少。
顿时,一阵心安以及其它某些她辨认不出的奇妙情绪同时涌上,胸口原有的焦虑和惊惶像是消退了许多,不再压得她几乎窒息。
“才不是”她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盯着手中的光源缓缓道:“从两年前才开始的”
“两年前出了什么事?”
“两年前纽约发生过一次大停电,你有没有听过?”
他回忆了一下,点头。“我有看到新闻报导,好像整个城市都瘫痪了。”
“断电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就卡在大楼的第七层和第八层之间,电梯内除了我没有别人”恐怖的记忆使她颤了下,谭子擎注意到了,冲动地几乎想伸手碰她,但还是忍住。
“四周完全一片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等了又等,然后开始猛敲电梯门,可是叫到嗓子都哑了还是没人听见。到后来,我都分不清楚自己的眼睛到底是睁着的还是闭上的,甚至还想说不定我已经死了下地狱了经过那次之后,我就发现我没办法忍受黑暗。”所以她连睡觉都是开着灯的。
像小孩子一样怕黑是她生平最大的耻辱,连她的父母和好友凯尔都不知道这个弱点,可是她偏偏告诉了身旁的男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好像嘴一张,一个字一个字就自动冒出来,停都停不住。
“你在电梯里困了多久?”
“大概四个半钟头吧。”
谭子擎凝视着她的侧影,试着想象当时的情景,却发现胸腔也跟着紧缩、跟着难受,甚至异想天开地希望自己当时能在场,这样,她就不会是独自一人,或许也就不会害怕处在黑暗中
“换你了。”丽莎突然冒出一句。
“换我什么?”他迷糊了。
“我把我的一个秘密告诉你了,你当然也得回报一个秘密。”
他几乎失笑,也只有这位大小姐才能蛮横得如此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我没什么秘迷粕以说给你听。”很遗憾,他只是个平凡过日子的国小美术老师,没有什么算得上秘密的事可以回报。
“是吗?”她质疑地挑眉。“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画室是禁地,小燕说自从你从法国回到好米村,还是时时作画,但是没人看过你的作品。”
谭子擎一震。没想到她会留意到这些琐事,他沉默了好一段时间。
“那不算是秘密。”他终于说道。那只是他个人的一个失败、一份遗憾、一种无法填满的空虚。
“小燕觉得都是因为她,所以你今天没变成一个国际知名的画家。”丽莎自顾自地接着说:“我不懂画,不过我知道许多画家就算隐居在乡野林间,要有所成就也不是不可能,显然一个十几岁的敏感小女生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了。”
“她真的这么想?”他讶然,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带给妹妹这种印象,看来他该跟小燕好好地沟通一下了。
“骗你干么?”
谭子擎深吸了口气,几番挣扎之后才吐露道:“小燕是我的亲妹妹,回来照顾她是一定的,不过她不是我放弃进攻画坛的主因,其实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有天分。在法国的时候,一个大师级的教授就告诉我了,他认为我充其量只能当个画匠,因为我天分不足、技巧不足。”
当年他拿过台湾大大小小不少的奖项,意气风发地赴法发展,深信自己能闯出一片天,但他敬若神明的画家的一席话,让他从云端跌落地面,也让他认清了现实。
“就那么一个人的评论你也看得那么认真!”丽莎哼了一声,不过她多少能体会他的心理。她接触过不少创作者,过度的执迷、傲气和敏感是其中许多人的通病,一个打击,便可能使他们就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不过你并没有放弃画画,不是吗?”
“我想过放弃,但是没办法,热情所在,由不得我,几乎像身不由己,就是无法”他突兀地打住,忽然发现这种感觉很类似他对她的心境,情难自己。
黑亮的眸子直直地注视她,即使光线昏暗,丽莎也能感受到那道灼热的视线,皮肤顿时热烫了起来,胸中小鹿乱撞
见鬼了!出社会那么久了,怎么人家一个眼神,就让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少女一样手忙脚乱?!
“要我的话,我绝对会证明那位大师的见解错了。”她连忙说,努力压抑胸口的反应。真可耻!
他一怔,然后真心地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丽莎很不争气地又神魂颠倒。
“我想也是。”他不无欣羡地说。她或许娇蛮任性又难讨好,却独独不缺乏那股不服输的冲劲。
手电筒的灯光这时闪烁了下,接着以极为迅速的速度减弱,然后漆黑一片。
妈妈咪呀
“谭子擎!”她大叫,一手神经质地狂甩手电筒。“手电筒没电”
话尾消失,她吓了一跳,因为她的另一手被只热热的大掌抓住,源源不断的温度从掌心传来,及时压住了她的惊慌。
谭子擎自己也错愕万分。一听到她恐惧的喊叫,他不假思索地握住她的手,唯一的念头只是要让她安心。现在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他想抽手,可是手掌仿佛自有主张,一碰到那因害怕而发冷、发汗的冰凉皮肤反而收得更紧,根本由不得他。
“不要慌,你现在不是一个人。”
“谁谁说我慌了”丽莎嘴硬,但声音很小,手更是牢牢地回握住他。他的掌心粗粗的,皮肤有点硬,可是很温暖、很坚定,给人一种可以信赖、可以倚靠的感觉
她一向很独立自主,从不依靠别人,也从不认为自己会需要依靠任何人,然而此时,在她最害怕的时刻,她发现,有个人分担她所惧怕的黑暗,有个人在一旁作伴,有个人让她依靠,感觉很好,真的很好。
掌心相连,谭子擎发现自己很难忽视这个事实,他强迫自己忘掉掌中的纤软柔荑,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在别的事上
“不介意我抽烟吧?”干脆来残害自己的肺部好了。
“请便。”丽莎的呼吸逐渐平稳,声音也显得镇定许多。
空出的一手从上衣口袋摸索出香烟和打火机,微小的火焰亮了又灭,谭子擎点燃烟,吸了一口。黑暗之中,唯一的亮光来自火红的烟头。
“还有没有?我也要。”
他愣了下,随即猜想她是属于会抽烟但不抽的那种人,至少他没看过她抽烟,也没在她身上闻过烟味。
“没了,正好最后一根。”他坦白道。
“噢那我抽几口就好了。”
“你是说”指间的烟差点掉在地上,他这回真的傻眼了。她要抽他抽过的烟?!
“你有传染病吗?我没有,如果你担心的是这个。”
“我不是。”没来由的一阵微恼,他想也没想地脱口问:“你常常这样跟别人同抽一根烟吗?”
“哪有,你以为我那么爱吃人口水啊,换作是别人,就算是求我,本小姐还不屑!”猛地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丽莎瞠大眼睛,恨不得把每一个字都吞回去。她其实是有点小洁癖的,只是见他抽烟,她忽然也想抽,完全没顾虑其它。噢,让她死了吧,她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想吃他的口水?
“不给抽就算了,小气鬼!”
出乎意料地,红亮的烟头移近她。“小心别烫着了。”
“知道啦。”她接下烟,原本没多想,却因他的反应而迟疑了一下,心中有股奇特的激荡,但还是吸了一口,把烟还给他。
雷声渐去,听着外头的风雨声,她又问:“村里大部分是农民,经过这么一个台风,他们的农作物不是完蛋了?”
听出真诚的关切,谭子擎登时心头一暖。原来这位千金小姐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唯我独尊、只顾自己
他吸了口烟,又递给她。“大多数的水稻田都已经收割了,一些菜园和果树的损失是难免的,不过风灾几乎年年有,村民都有些心理和实质上的准备”
烟,不久就抽完了,但是他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持续聊了很久很久,自始至终,交缠的十指未松开过。
有种奇特、暧昧的转变在两人之间发生,强烈得教人难以忽视,他们彼此都感觉到了,却无人愿意承认。
屋里的灯再度亮起时,狂风暴雨不再,天也已然破晓。丽莎靠在谭子擎的肩头上睡着了,他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放在卧室的床铺上。
酣睡的美丽脸庞揪住他的视线,也勾起了他的渴望,他在床边伫立了许久之后,俯身在樱唇上轻柔地印下一吻。
“这跟你我共享一根烟没有两样啊丽莎。”
他低语,又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决定转身离去。不料,走出房间前,他瞥见了角落的几只行李箱,黑眸忽地一黯。
只是短期停留他该记住这点的。
台风夜,无情的风雨肆虐。
老天对她真好,假期开始不久就送给她这辈子的第一个台风,据说还是强度的。
丽莎心情烦躁,细长的手指飞快在新购买的手机上按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便表明身分。
“丽莎?!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你的电话了!”
“那么想念我啊?”她无意识地看着噼啪打在窗上的雨水,雨势似乎加剧了。
十天,已经是她的极限,再不过问一下出版社里的事她一定会抓狂。
“我已经被那些作家逼得快疯了!”丽莎的助理接收了她负责的作家,绝望到极点。“乔治又拖稿了,不管我怎么催,他就是不交出稿子,除了告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法子!”
“冷静一点。”丽莎沉着以对。她这个助理是个刚自大学毕业一年的大男孩,做事认真但经验不足。“听我说,你马上到他的住处,然后哭。”
“嗄?”
“没错,去乔治的公寓,等在那边,哭给他看,保证你明天就能收到稿子。”
“这这叫我怎么哭得出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呀!
“那是你的问题,用洋葱抹抹眼睛或什么的,反正你哭就对了,一天没拿到稿子你就多哭一天。”
“噢”助理好哀怨,接着又控诉道:“还有那个丹尼不管我怎么劝,就是不肯改稿!”
“带瓶十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去找他,让他喝两杯,两杯之后别说是改稿,那家伙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送给你,不过记住,twoshots。一滴都不能多。”
不愧是王牌编辑,小助理赶紧将大姐头由经验累积出来的智慧记下。
“詹姆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缠主编?”丽莎问出重点,她急欲知道自己主编候选人的位置是否受到威胁,小助理则是她离开纽约前布下的眼线。
“没有,不过”小助理迟疑了片刻才又说:“不过我昨天早上看到他搭老总的车来上班。”助理口中的“老总”是公司的小老板,是个只挂名不做事的总编辑,不幸的是,人事矣诏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他手中。
“什么?!”丽莎暴吼。“死娘娘腔!连se诱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敢使!”噢扼腕,为什么小老板不喜欢女色?!
“你别太激动老总一向最敬重主编,我觉得主编心目中的理想接班人是你,有他挺你,你的胜算还是最大。”
“最好是啦。”小助理的安慰抚平不了她的气恼。
“丽莎,我有插播,不能再多说了,詹姆如果另外有动作,我会打电话给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丽莎报上电话号码,收线后,神色阴郁,强风加豪雨把窗子打得砰砰作响,惹得她更心烦。
主编的位置是她努力已久的目标,若是让一个阴险的娘娘腔夺走,教人怎么想都不甘心。
大二就踏入出版界,从最初的小小见习生到编辑助理,然后到今日多家公司都想挖角的王牌编辑,凭着能力和毅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十年来,工作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当然,除了工作外,她也有一般的社交生活,甚至还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然而这一切只是附属,纯粹调剂身心。
生命中有首要,也有次要,到目前为止,她的首要是工作,其它都是次要。
轰隆忽地一声雷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几乎是同时,四周变得黑鸦鸦地一片
停电了。
停电了。
对街的房子里,谭子擎找着手电筒,谭子燕则点燃手边的蜡烛。台风夜断电并非罕见的事,台风更是每年夏季的特产,所以他们兄妹俩也习以为常。
“好奇怪,我听人家说,台风来的时候不会打雷,怎么这次这么反常?”小燕好奇道。
“台风天还是有可能发生雷雨闪电,只是通常风雨声掩盖过雷声,所以我们比较少注意到,这次的雷电显然比以往还强得多。”
好崇拜,哥哥好聪明喔,什么都知道
小燕看着桌上摇曳的烛光,又问:“哥,我知道美国南部每年都有跟台风差不多的飓风,可是纽约在东北部,那里会有飓风吗?”
“没有吧,没听说过。”
“这大概是丽莎姐第一次见识到台风吧”
谭子擎顿了顿,没说话。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紧跟着又是一声响雷,小燕吐了吐舌头。
“我班上有个同学好怕打雷喔,有一次还吓到躲进桌子底下,我就不懂打雷有什么好怕的,都这么大的人了”她不经心地又说:“我想丽莎姐应该不会怕这种事吧,她看起来那么成熟、能干。”
“我不觉得有任何事能吓到她”谭子擎喃喃低语。感觉中,那位强悍的林小姐似乎不可能被任何事打倒。
然而然而不亲眼看看她的状况,总觉得心中不踏实,万一她真的惧怕雷声呢?
“小燕,她是你朋友,既然你这么担心,哥哥替你过去看看。”
“嗄?”有吗?她有听起来很担心吗?小燕愣了愣,不解,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别忘了,林小姐是你的朋友,我只是替你过去看看而已,这样你也好放下心来。”
小燕又呆了,不明白哥哥为何要再三强调这点。
谭子擎很快地检查房子里外,接着说:“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我没关系。”小燕傻傻地说道。“我要提前上床睡觉了。”啊这种天气用手电简窝在床上看漫画最好了。
不过哥哥真的好奇怪,好像在掩饰什么说
小燕接下哥哥给她的一支手电筒,然后看他拿着另一支走到门口抓起伞,迅速地出门了。
愣愣地坐了许久,苹果脸上有些懵懂,又有些了悟。
懊不会哥哥他对丽莎姐有意思吧?
啊那如果丽莎姐也喜欢哥哥,他们就会在一起,在一起久了,说不定以后她就可以改口叫丽莎姐“嫂嫂”;啊扮哥和嫂嫂以后就会生小贝比,嫂嫂是一半美国人的混血儿,生出来的贝比就会变成四分之一的混血儿。
也就是说,以后她会有四分之一混血的漂亮小侄子或小侄女喊她姑姑
呵,真好。
台风夜里,少女过人的想象力无止境地奔驰
狂风暴雨之中,谭子擎用力地敲了几下门。
片刻后,屋内才有了回应。
“谁?”
“林小姐,是我,谭子擎。”
又过了好半晌,门板才开启,却只有巴掌大的宽度。
“有事?”丽莎的语气很冷淡。
“小燕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谭子擎一手撑着伞,一手持着手电简,黑夜掩去了他脸上的表情。
“我还活着,房子也没倒,请回,不送。”
果然,人家根本不领情。谭子擎碰了一鼻子灰,正要转身离去,却又隐约感到哪里不对劲,手电筒微微往上一提,照出门内人的脸庞。
那双杏眸正写满了恐惧,而且她的脸色很苍白。
她在害怕。
“你做什么?”光线打在脸上,丽莎偏过头,要关上门,但谭子擎比她快了一步,大手一伸便推开门板,迈步而入。
“你做什么啦?!”她慌乱地大叫。“我有请你进来吗?”
“雨太大,我快淋湿了。”不顾屋主反对,他迳自收起被风吹歪的雨伞,反手关上门,丽莎既然无法将他扔出去,只好闪到墙边。
“你这人真的很粗鲁嗳,私闯民宅在台湾不算犯法吗?”
谭子擎没理她,持着手电筒在屋里迅速地绕了一圈。
杏眼追随着那抹光亮,丽莎看着他四处检查了一遍,强烈的释然无预警地袭来,双脚跟着一软,靠着墙的娇躯滑下,她虚脱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不想、死都不想让这个男人瞧见她这副窝囊样,可是可是她又好庆幸他出现了,她不再是单独一人了。
不一会儿,谭子擎巡视过门窗、电路,回到客厅,对着那缩在墙角的身影皱了皱眉。
“别坐在地上。”
“我高兴坐这里不行?”丽莎抱着膝盖动也不动,死不承认她腿软、没力,一时站不起来。
真是个不可爱的女人,谭子擎心想。
但是她在害怕,她在逞强,他看出来了,而心头像是被股无形的力量牵制住,想走也走不开。
他一语不发地走到她身侧坐下,把手电筒放在两人之间的地板上。
“房子也检查过了,你还赖在这里做什么?小燕呢,这种鬼天气你不是该在家里陪她?”
“她没事。”你比较需要人陪。不过他聪明地把第二句话留在心中,免得又惹来一阵唾骂。
外头风声、雨声、雷声交加,像是老天积郁已久的愤怒,未有减弱的趋势。
“也许过会儿就不会再打雷了。”他只能如此安慰。
打雷?丽莎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正要开口,却看他又拿起手电筒。
“你做什么?!”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质问让谭子擎顿住动作。
“停电不晓得会持续多久,我没有多余的电池,先关掉手电筒节省能源,说不定待会儿还得用上。”
“不准!不准关!”光说不够,她干脆直接把亮光的来源抢过来。
谭子擎呆了片刻,终于想通,并有些难以置信,原来
“你怕黑?”
“谁说的!我只是不喜欢黑暗而已。”丽莎死性不改地反驳,但恐惧大大地削弱了气势,甚至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小女人风姿。
看她攀着浮木似的紧抓着手电筒,两片唇办明明在发颤却倔强地抿着,谭子擎觉得胸口抽了下,忽然很想把她搂入怀中,尽一切力量消除她的不安和惊慌。但是他压下那股莫名的冲动,只是静静地坐着。
他不说话,因为他并不擅长安抚人,尤其是这位小姐他暗自苦笑,总觉得自己不管说什么都会惹恼她。
“喂,你说话啊,干么像个石头一样闷不吭声?”
瞧,他连不说话都会令她不高兴。
“我不叫‘喂’。”
耶,这么有个性啊?丽莎斜了他一眼,回嘴道:“我也不叫‘林小姐’。”
谭子擎暗叹了口气,自动认输,要斗嘴他绝不是她的对手,只好改换比较有意义的话题。
“你从小就不喜欢黑吗?”
心忽地摆荡了下,她转头看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他的问话中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线条冷峻的轮廓似乎也软化不少。
顿时,一阵心安以及其它某些她辨认不出的奇妙情绪同时涌上,胸口原有的焦虑和惊惶像是消退了许多,不再压得她几乎窒息。
“才不是”她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盯着手中的光源缓缓道:“从两年前才开始的”
“两年前出了什么事?”
“两年前纽约发生过一次大停电,你有没有听过?”
他回忆了一下,点头。“我有看到新闻报导,好像整个城市都瘫痪了。”
“断电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就卡在大楼的第七层和第八层之间,电梯内除了我没有别人”恐怖的记忆使她颤了下,谭子擎注意到了,冲动地几乎想伸手碰她,但还是忍住。
“四周完全一片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等了又等,然后开始猛敲电梯门,可是叫到嗓子都哑了还是没人听见。到后来,我都分不清楚自己的眼睛到底是睁着的还是闭上的,甚至还想说不定我已经死了下地狱了经过那次之后,我就发现我没办法忍受黑暗。”所以她连睡觉都是开着灯的。
像小孩子一样怕黑是她生平最大的耻辱,连她的父母和好友凯尔都不知道这个弱点,可是她偏偏告诉了身旁的男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好像嘴一张,一个字一个字就自动冒出来,停都停不住。
“你在电梯里困了多久?”
“大概四个半钟头吧。”
谭子擎凝视着她的侧影,试着想象当时的情景,却发现胸腔也跟着紧缩、跟着难受,甚至异想天开地希望自己当时能在场,这样,她就不会是独自一人,或许也就不会害怕处在黑暗中
“换你了。”丽莎突然冒出一句。
“换我什么?”他迷糊了。
“我把我的一个秘密告诉你了,你当然也得回报一个秘密。”
他几乎失笑,也只有这位大小姐才能蛮横得如此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我没什么秘迷粕以说给你听。”很遗憾,他只是个平凡过日子的国小美术老师,没有什么算得上秘密的事可以回报。
“是吗?”她质疑地挑眉。“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画室是禁地,小燕说自从你从法国回到好米村,还是时时作画,但是没人看过你的作品。”
谭子擎一震。没想到她会留意到这些琐事,他沉默了好一段时间。
“那不算是秘密。”他终于说道。那只是他个人的一个失败、一份遗憾、一种无法填满的空虚。
“小燕觉得都是因为她,所以你今天没变成一个国际知名的画家。”丽莎自顾自地接着说:“我不懂画,不过我知道许多画家就算隐居在乡野林间,要有所成就也不是不可能,显然一个十几岁的敏感小女生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了。”
“她真的这么想?”他讶然,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带给妹妹这种印象,看来他该跟小燕好好地沟通一下了。
“骗你干么?”
谭子擎深吸了口气,几番挣扎之后才吐露道:“小燕是我的亲妹妹,回来照顾她是一定的,不过她不是我放弃进攻画坛的主因,其实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有天分。在法国的时候,一个大师级的教授就告诉我了,他认为我充其量只能当个画匠,因为我天分不足、技巧不足。”
当年他拿过台湾大大小小不少的奖项,意气风发地赴法发展,深信自己能闯出一片天,但他敬若神明的画家的一席话,让他从云端跌落地面,也让他认清了现实。
“就那么一个人的评论你也看得那么认真!”丽莎哼了一声,不过她多少能体会他的心理。她接触过不少创作者,过度的执迷、傲气和敏感是其中许多人的通病,一个打击,便可能使他们就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不过你并没有放弃画画,不是吗?”
“我想过放弃,但是没办法,热情所在,由不得我,几乎像身不由己,就是无法”他突兀地打住,忽然发现这种感觉很类似他对她的心境,情难自己。
黑亮的眸子直直地注视她,即使光线昏暗,丽莎也能感受到那道灼热的视线,皮肤顿时热烫了起来,胸中小鹿乱撞
见鬼了!出社会那么久了,怎么人家一个眼神,就让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少女一样手忙脚乱?!
“要我的话,我绝对会证明那位大师的见解错了。”她连忙说,努力压抑胸口的反应。真可耻!
他一怔,然后真心地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丽莎很不争气地又神魂颠倒。
“我想也是。”他不无欣羡地说。她或许娇蛮任性又难讨好,却独独不缺乏那股不服输的冲劲。
手电筒的灯光这时闪烁了下,接着以极为迅速的速度减弱,然后漆黑一片。
妈妈咪呀
“谭子擎!”她大叫,一手神经质地狂甩手电筒。“手电筒没电”
话尾消失,她吓了一跳,因为她的另一手被只热热的大掌抓住,源源不断的温度从掌心传来,及时压住了她的惊慌。
谭子擎自己也错愕万分。一听到她恐惧的喊叫,他不假思索地握住她的手,唯一的念头只是要让她安心。现在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他想抽手,可是手掌仿佛自有主张,一碰到那因害怕而发冷、发汗的冰凉皮肤反而收得更紧,根本由不得他。
“不要慌,你现在不是一个人。”
“谁谁说我慌了”丽莎嘴硬,但声音很小,手更是牢牢地回握住他。他的掌心粗粗的,皮肤有点硬,可是很温暖、很坚定,给人一种可以信赖、可以倚靠的感觉
她一向很独立自主,从不依靠别人,也从不认为自己会需要依靠任何人,然而此时,在她最害怕的时刻,她发现,有个人分担她所惧怕的黑暗,有个人在一旁作伴,有个人让她依靠,感觉很好,真的很好。
掌心相连,谭子擎发现自己很难忽视这个事实,他强迫自己忘掉掌中的纤软柔荑,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在别的事上
“不介意我抽烟吧?”干脆来残害自己的肺部好了。
“请便。”丽莎的呼吸逐渐平稳,声音也显得镇定许多。
空出的一手从上衣口袋摸索出香烟和打火机,微小的火焰亮了又灭,谭子擎点燃烟,吸了一口。黑暗之中,唯一的亮光来自火红的烟头。
“还有没有?我也要。”
他愣了下,随即猜想她是属于会抽烟但不抽的那种人,至少他没看过她抽烟,也没在她身上闻过烟味。
“没了,正好最后一根。”他坦白道。
“噢那我抽几口就好了。”
“你是说”指间的烟差点掉在地上,他这回真的傻眼了。她要抽他抽过的烟?!
“你有传染病吗?我没有,如果你担心的是这个。”
“我不是。”没来由的一阵微恼,他想也没想地脱口问:“你常常这样跟别人同抽一根烟吗?”
“哪有,你以为我那么爱吃人口水啊,换作是别人,就算是求我,本小姐还不屑!”猛地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丽莎瞠大眼睛,恨不得把每一个字都吞回去。她其实是有点小洁癖的,只是见他抽烟,她忽然也想抽,完全没顾虑其它。噢,让她死了吧,她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想吃他的口水?
“不给抽就算了,小气鬼!”
出乎意料地,红亮的烟头移近她。“小心别烫着了。”
“知道啦。”她接下烟,原本没多想,却因他的反应而迟疑了一下,心中有股奇特的激荡,但还是吸了一口,把烟还给他。
雷声渐去,听着外头的风雨声,她又问:“村里大部分是农民,经过这么一个台风,他们的农作物不是完蛋了?”
听出真诚的关切,谭子擎登时心头一暖。原来这位千金小姐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唯我独尊、只顾自己
他吸了口烟,又递给她。“大多数的水稻田都已经收割了,一些菜园和果树的损失是难免的,不过风灾几乎年年有,村民都有些心理和实质上的准备”
烟,不久就抽完了,但是他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持续聊了很久很久,自始至终,交缠的十指未松开过。
有种奇特、暧昧的转变在两人之间发生,强烈得教人难以忽视,他们彼此都感觉到了,却无人愿意承认。
屋里的灯再度亮起时,狂风暴雨不再,天也已然破晓。丽莎靠在谭子擎的肩头上睡着了,他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放在卧室的床铺上。
酣睡的美丽脸庞揪住他的视线,也勾起了他的渴望,他在床边伫立了许久之后,俯身在樱唇上轻柔地印下一吻。
“这跟你我共享一根烟没有两样啊丽莎。”
他低语,又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决定转身离去。不料,走出房间前,他瞥见了角落的几只行李箱,黑眸忽地一黯。
只是短期停留他该记住这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