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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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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锣鼓喧闹,鞭炮冲天。

    宽广的大宅门前停下一顶朱红色的轿子,顿时恭贺声四起,访客络绎不绝。

    头上顶着凤冠,脸上覆着大红色的盖巾布,冬舞不晓得自个儿嫁到了哪里。出门前一阵兵慌马乱,只来得及找出身上这一套她预藏了好久的凤冠霞帔穿上。上了轿,又忙着烦恼“羽梦馆”未来的生计,根本还没有时间把婚契打开来看。不过,听这声音,她的夫家来头似乎不小,倒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思及此,红盖巾里头的冬舞开心地微笑,仿佛看见银两在她的眼前飞过。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进人婆家的帐房动算盘,搞不好还能让她拨出几两余钱,偷偷转给娘家呢!

    她越想越兴奋,甚至兴奋到笑出声来。

    糟糕,兴奋过头了!

    “咳咳。”她连忙假装咳嗽以免轿外的人察觉有异,总得留些好名声供人探听。

    不得已,她只好假装害羞,低头等新郎前来掀轿。只不过等啊、等啊的,新郎没等着,倒是等出一堆奇怪的声音。

    “人呢,这人到哪里去了?新娘还等着掀轿帘呢!”

    朦胧中,冬舞听见一个尖拔的女声如此说道,好像是煤婆的声音。

    “咱咱们也不知道呀,现在正在找。”

    冬舞又听见一个苍老的男声这般国道,感觉上应该是府宅里头的总管。

    “嘘,小声点,别教新娘子给听见了。”

    媒婆的声音突然变小,冬舞马上变得什么也听不见,只听见一堆吱吱喳喳的声音,于轿外热烈的讨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久都还不见有人来掀轿帘?

    冬舞纳闷,她怀疑会在新郎官前来接她下轿前,就先闷死在轿子里。这轿子虽说颇有个样儿,但坐久了一样腰酸背痛,她好想赶紧下轿。

    她偷偷地掀开头盖巾,乘机呼吸一下。哪知她才刚举手,轿帘就被掀开。她只好连忙把手缩回来,假装贤淑的正襟危坐。

    “新娘子,咱们要进去拜堂了。”轿旁的媒婆说道,冬舞点点头,把手交给新郎官。可能是紧张的关系,新郎官的手似乎有点抖,比她这个新娘子还没用。

    由于头盖巾的关系,冬舞看不见任何东西,只看见红红的一片在她眼前晃动。因此,她只能被人牵着走,任人摆布。

    就这样,她迷迷糊糊的拜了堂,被人引人洞房坐在新床上,等待新郎官招呼完客人以后,前来掀开她的头盖巾。等他掀掉了头巾,他们会一起喝交杯酒,然后放下高挂在床边的纱帐,再吹熄腊烛,从此一切尽在不言中,结果任凭人想像

    想到这儿,冬舞哎呀呀的笑得花枝乱颤,怪脸红一把的。倒不是说她有多期待今晚啦,只是既然身为新娘子,难免对那档事儿好奇。她不像她那三个怪胎姐姐,除了工作以外啥事都不想,她早把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事都给摸透了。既然爹娘不负责任,她只好自力救济,多买几本教人脸红的书来看喽!反正买春宫画又不犯法,只要把责任都推给总管,说是替他买的。自然什么事儿也没有,还可以博得几道同情的眼光,何乐而不为?

    就不知可怜的总管知道这件事以后,会怎么想喽!

    脑中的思绪,推敲到这田地,冬舞忍不住又是一阵偷笑,将满满的思绪,转移到未来夫婿的身上。

    不知道他长相为何,是圆还是扁,是高还是瘦?再者,她爹会不会把她许给一个很老的人?因为她听说很多新娘子都是进了洞房,才发现自己原来嫁给了老头。

    冬舞惴惴不安地猜测着,原则上她不认为爹娘会将她讲给一个老头,但又怕对方欺骗她的爹娘,告诉他们她是要嫁给他儿子,实际上是自己想娶她。

    一大堆可怕的情节在她脑中打转,弄得她更加不安,越来越坐不住。

    到底怎么啦,新郎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该不会真的要等到送完最后一个客人,才醉醺醺的跑进来要求跟她洞房吧!

    一想起这个可能性,冬舞就呕到快要吐血。她发誓绝不和一个醉鬼上床,绝不!

    她很有志气的立誓,但很快地她发现这动作根本是多余的。她已经足足等了好几个时辰,还是不见新郎官前来掀头盖巾,浪费她一堆口水。

    就在她几乎快放弃的时候,新房外头传来一阵悉恰钡纳簟脑嗔12刺孟窨煲善鹄矗晕牡却鸵n峁?br>

    不料,来的人不是她想像中的新郎官,而是两个多嘴的公仆。她连忙下床,踏起脚尖,悄悄地溜到门边,偷听她们到底在说什么。

    结果冬舞听见她们说

    “糟了!听说少爷执意不肯回来呢,这下可惨,总管铁定急死了。”第一个女仆说道。

    “可不是嘛,总管这会儿不正在大厅里一个头两个大。宾客都到齐了,就是不见新郎官前来敬酒。”另一个女仆叹息。

    “这有什么稀奇的?依我看,新娘子才可怜呢!不但没有人掀轿帘,就连拜堂的人也是临时找人充数的。”

    “你说的有理,我要是新娘子,这会儿铁定呕死了。好好的一个春宵,居然比不过几只蟋蟀。”

    “唉,真不知道少爷这小孩子脾气什么时候才会改?按理说老爷子去世也有一些日子了,少爷怎么就是不肯长大?”

    “就是这样,老爷子才会交代总管,等他去世以后,快点去把新娘子娶回来呀!”

    “仔细想想,老爷也真辛苦,养了这么个儿子。”

    “是呀!不过老实说,少爷会变成今日的模样,老爷也脱不了干系,谁要他那么宠少爷。”

    “说的也是。”

    两个女仆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起前后任主人的不是。在新房内的冬舞这会儿再也听不下去,脑子里只记住女仆方才的对话。

    为她掀轿帘的人居然不是新郎本人?和她一道拜堂的人也不是新郎官,只是一个随便拉来的冒牌货?

    包甚者,她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居然抵不过几只蟋蟀,她的夫婿此刻还留在天晓得哪一个蟋蟀会馆内斗蟋蟀,而且死也不肯回来?

    可恶!她东方冬舞就这么不值钱,让一个有钱公子哥儿这般戏弄着玩,她若不亲手把他揪回来,她东方冬舞四个字就倒着写,绝不食言!

    于是乎,她气得二话不说忙扯下头盖巾,当场就打开新房的门,差点没有把两个多嘴的女仆吓昏。

    “你们家公子在哪里?”一打开房门,她就揪着一位女仆的袖子问。

    女仆吓得眼珠子快爆出来,万万没想到她们的对话会被冬舞听见。

    “呢少夫人这”女仆不晓得该怎么回应,顿时成了哑巴。

    “我再问你们一次,你们公子现人在哪里!”冬舞人小声量倒不小,也没耐心和女仆慢慢磨,吼得女仆只好松口。

    “在在城东的转角处。”女仆猛吞口水,把蟋蟀会馆的全名托出。“少少爷这会儿正和人在那儿斗蟋蟀,咱们的总管已经去过好几回了就是就是没法把他请回来。”

    没法请回来?她就去“请”给他们看!她倒要看看那些蟋蟀有什么迷人之处,居然抵得过她这软玉温香。

    “通知总管备轿,我现在就去追你们家少爷,看他有什么话说!”冬舞恶狠狠地宣布。

    看情形,她们家少爷惨了。

    长安城,唐朝的首都,天底下最大、最富有与最壮丽的都市。

    整座长安城呈正四方建构,皇城就位于这个四方形的正上方,前方是太庙、大常寺、鸿肿寺、大社,后面是以大极宫为主的宫殿,方形东北边凸出的部分,搭建着历来最著名的皇宫大明宫,那也是皇帝住的地方。

    除了皇城之外,长安城还有个特色,就是寺庙特多。长安城的庙宇多到几乎每过一条街,就得人内参拜一番,就连东市和西市这两个热闹的市集旁,也各自建了好几座庙以及佛寺,算是为这两处商贾往来之地,多增添了一些人世的气息。

    可惜的是,无论这些佛寺的暮鼓晨钟再怎么响亮,始终无法和东市转角口儿的一栋矮平房内传出的喧呼声相比。别看这栋小小的平房外表虽不起眼,里头却聚满了人潮,严然就是清晨市场上人声鼎沸的翻版,让人无法联想现下是晚上

    聚蛩楼

    “呀喝,跑得好啊!咱的‘十里猛’跑得可真快呀,看样子我是赢定了!”

    “啐,你这三八羔子说什么鬼话,我的‘千条风’才真是跑得快呢!瞧瞧那几只长脚,要我说,咱家的蟋蟀铁定跑过你那只病恹恹的蛩蛩。”

    “你倒会吹牛,咱们就来比比看谁的蛩蛩才是最后赢家。”

    “比就比,我就不信会输给你!”

    “一言为定!”

    就因为主人的一句话,两只原本只是在旁热身的蟋蟀倏地被端上桌并列,随主人的吃喝声一起整装待发。

    锵地一声,敲锣声响起,两只蟋蟀跑得飞快。

    “跑啊,千条风!”

    “追呀,十里猛!”

    两个粗壮的大汉就这么大声嚷嚷起来,为自己养的蟋蟀大声加油。而四周围观的群众也没闲着,纷纷掏出银两下注,赌赌看哪只蟋蟀跑得快。

    “掌柜的,您这儿可真热闹,每天都这么多人。”

    在嘈杂的人群中,一位长相斯文的公子对着蟋蟀会馆的老板如此说道,由于他身着红衣,又长得眉清目秀,在这龙蛇混杂的斗蛩馆中,自是特别显眼。

    “这还不是托您的福吗,温公子。”会馆老板笑得粲然。“要不是有您这样的老主顾撑着,单凭区区在下,哪可能有今日的局面。”

    “听您这么说,我可要觉得不好意思了。”姓温的公子被赞美得有些赧然。“不过就跟您买过几只蟋蟀,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斗输,哪谈得上是什么主顾。”恐怕是运气最背的主顾。

    “谈得上、谈得上,怎么谈不上!”店家连忙送上更热络的笑容,疾声保证。“温公子您买得那几只蟋蟀,可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因为是温玉公子您,小的才肯忍痛割爱。至于为什么每战必输,那纯粹是运气不好,您就不要太自责了。”

    果然是他运气不好。

    温玉绽开一个和气的笑容,默默接受店家的解释,总觉得店家的人好好,一直帮他找好的蟋蟀,而且还拼命安慰他。

    另一方面,在旁猛点的店家才觉得他人好好。他的好一来是因为容易欺骗,二来是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被骗,俨然是整个蟋蟀会馆不,甚至是整个京城的店家最欢迎的客人。生性善良又容易受骗的温玉对什么事物都有兴趣,只要哪个店家进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他一定第一个报名当冤大头,教他们这些生意人想有良心都很难。

    所谓无奸不成商,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当然要趁此机会好好的捞一票了,只不过

    “温公子,今儿个不正是您的大喜之日?我见您家奴仆都来来去去好几回了,您还不回去吗?”店家为人奸虽奸矣,但毕竟还是有点良心,赶忙提醒一身红袍的温玉,家中还有个独守字阎的新娘。

    “啊?糟糕,我忘了耶!”经店家这么一提,温玉这才想起新房里还有个冬舞,才想起他从踏出大门后就没回家过,而那已经是正午以前的事了。

    “温公子呀,成亲乃是人生最大的一件喜事,您怎么可以糊里糊涂就给忘了呢!”听见温玉的回答,蟋蟀会馆的掌柜忍不住叹气。难怪温老爷临死之前叨叨念念放不下他这唯一的独子,他根本还跟小孩一样。

    “您说的是,店家。”温玉不好意思的搔搔头。“但我一听说您特地下江南去帮我找来一只很棒的蟋蟀,兴奋之余只顾着往您这儿冲,其他的事全给抛在脑后。”

    说穿了,他就是瞻前不顾后,标准的小孩子脾气。

    斗整馆的店家摇摇头,不晓得能再对他说些什么。怪只怪温老爷生前太宠他了,才会造就温玉今日的模样。

    “温公子,您请等等,小的马上去把您那只蟋蟀带来。”叹完了气,摇完了头,店家决定那不关他的事,转而蒙蔽良心骗钱去也。

    温玉兴奋地点点头,睁亮眼睛等待店家前去将他预订的蟋蟀拿来。

    不多久,只见店家手里提着一个方形的木笼,里头关着一只体型颇大的蟋蟀,朝温玉的方向走过来。

    “就是这只。”一走到温玉的面前站定,店家就忙着介绍。“这只蟋蟀,可是小的托人在江南的荒林杂草间找到的珍品。小的向您保证,温公子您若是用这只蟋蟀同人争斗,铁定必赢无疑。”

    店家得意洋洋地举高木笼,炫耀他宣称得来不易的蟋蟀。温玉则是忙着弯腰低头,透过木笼子观赏打从江南的珍品。

    原来这就是江南特有的品种,果真不是盖的。

    温玉绽开一个天真的笑容,频频点头。

    他瞠大眼儿看着在笼子中跳来跳去的蟋蟀,发现这只蟋蟀的脚很长,身体很大,看起来雄壮威武,比一般蟋蟀来得巨大许多,总算不枉他从早到晚等待。

    “辛苦您了,店家。”想起还得麻烦人家特地下江南去找,温玉就觉得抱歉。“为了帮我找这只蟋蟀,您一定费了不少神,花了不少银两吧!”明眼人都瞧得出这只蟋蟀绝非平凡之物,恐怕得来不易。

    “可不是吗?”既然对方主动提及,店家当然把握住机会接话。“您瞧瞧,这只蟋蟀的脚特长,身体又特大,触角又长。和咱们京城这些瘦弱的蟋蟀一比,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呢!”

    店家提起笼子向温玉仔细解说,但见温玉拼命点头,秀气的脸上显露出孩子般的神情。

    “店家说得一点也没错,这只蟋蟀真的很大,和我上回买的那只比起来,足足有两倍那么大呢!”温玉隔着笼子描形比划,兴奋地发现到,现下这只蟋蟀有如巨无霸一样,威风极了。

    “是呀,温公子。”不经意提起上回那笔不成比例的交易,店家满头大汗地陪笑。“若不是因为这回的蟋蟀够大、够猛,小的怎敢让温公子在大喜之日从早等到晚,您说是吗?”

    店家贼兮兮地邀功。其实他是不好说,他根本忘了答应帮他找蟋蟀这事儿。要不是温玉一大早就找上门,等在斗蛩馆向他要事先预订的蟋蟀,他也不会急急忙忙地命人去后花园搜了一整天,最后好死不死的让他搜到了这么一只大蟋蟀。

    “温公子,我看咱们就把它放出来,端在掌上仔细瞧瞧,您就知道它有多威猛了。”见温玉的眼珠子转得都快掉出来,店家干脆建议温玉将蟋蟀自笼子取出,方便他打量个够。

    “那就麻烦店家了。”温玉笑得十分和煦。温暖的笑容就和他名字一样,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在旁怂恿的店家亦觉得春风近了,看样子,他又快靠后花园赚进一笔为数可观的利润,上次卖给温玉这傻小子的那只瘦蟋蟀,就是在他的后花园提的。

    店家呵呵呵地在心里偷笑,忙碌的双手不忘打开小巧的木笼子,取出看来生猛的蟋蟀,将它放在温玉摊平的掌心上,极尽所能地夸耀。

    “温公子,您瞧这蟋蟀的那几对脚儿多长、多有力啊!”店家拼命推销他家后花园捉到的宝,而温玉则赞同地猛点头。

    “您要是用它同人家比赛,无论是跑或是斗,包准您都是大赢家,赢钱赢到嘴巴笑到合不拢”依店家看,温玉的嘴早已经合不拢了。瞧他那双大眼发出的亮光,简直能把手心上的蟋蟀照亮。

    店家兴奋地点点头,温玉的手也忍不住兴奋地颤抖。他向这店家少说买过几十回蟋蟀了,却从没看过像手上这么大只的。以前那些蟋蟀不是瘦到不行,就是爬行起来颠簸不堪,再不就一副操劳过度的样子。

    “店家,您这蟋蟀不愧是打从江南来的珍品,模样看起来好威猛。”温玉无限感动的将蟋蟀捧在掌心细心呵护。

    “温公子不愧是内行人,您真是识货”店家连忙在一旁为温玉的感动加分,竭尽所能的骗他口袋里,的钱,未料这个时候却

    “逃婚的家伙,给我出来!”

    正当温玉将蟋蟀捧在手心,被店家拐得一愣一愣的同时,聚蛩楼的门突然被砰地一声打开,跑进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

    手心上尚捧着蟋蟀的温玉,被身后毫无预警的袭击给吓到,僵直的五指一不小心硬是把手里的蟋蟀给掐得一命呜呼。“啊我后花园里的蟋蟀!”眼见着赚钱的家伙就这么死翘翘,掌柜捂住双颊尖叫。

    “就是你,逃婚的家伙!”

    冬舞两三下就兵临城下,逮到同样穿着红衣的温玉。

    “我赔你!”掐死蟋蟀的杀虫凶手,忙着将虫子的尸体送到店家的面前,疾声向店家保证,他一定负责到底。

    霎时,三个高低起伏不同的声音在同一时间响起,和聚蛩楼里赌客的打趣声和成一气,一时之间,显得好不热闹。

    “新娘子来捉新郎了,新郎官这下子惨喽!”

    “快瞧瞧这姑娘,长得可真甜。”

    “老兄您说得是,就怕她是一棵小辣椒,跟外表完全两个样儿。”

    众人乱不正经地取笑一股脑儿地冲进女人禁地的冬舞,尽说些没水准的话。

    “统统给我闭嘴!”冬舞也不是好惹的,先是恶狠狠的回给这些男人一个辛辣的眼神,而后转向温玉,劈头就问:“今天你成亲?”

    她踞高脚尖,仰望一脸茫然的温玉。这人好高,她居然只及他的肩膀。

    “是是的,今天确实是我的大喜之日。”温玉低下头垂看仅及他肩头的冬舞,被她高人一等的气势吓着。

    “好。”可恶的家伙,居然连谎都懒得说。“既然今天是你成亲的日子,那你跑到这里来鬼混干嘛?”

    “我我来等蟋蟀。”温玉猛吞口水,这穿红衣的姑娘好凶。

    “你早不等晚不等,偏偏挑在你大喜之日才来等,你说这鬼话想要骗谁?”冬舞的眼光更显凶狠。这罪加一等的浑帐,要说谎也要编个像样的理由,当她是傻瓜?

    “我不想骗谁。”温玉一头雾水地解释。“我是真的跟店家约好今天拿蟋蟀呢,不信你问他。”

    在冬舞骇人的凶狠目光下,温玉连忙将一旁呆立的店家推出来送死。

    “他说的是真的?”冬舞像只阴沉的母狼发出可怕的低猜,逼得店家只好猛点头。

    “是、是,温公子说的都是真的。”好有魄力的姑娘。“我的确答应他今天给他一只蟋蟀哪,就是他手上这一只。”

    店家向温玉猛使眼色,温玉从善如流的伸长手,献出蟋蟀宝贵的生命,还有它可怜的尸体。

    冬舞攒紧柳眉,平眼斜看被捏得肚破肠流的蟋蟀,和躲在店家身后的温玉,表情更加不悦。

    “就为了这团烂泥,你让我在房里整整等了一个晚上?”亏他还高她整整两个头,却比一个三岁小孩还没用。

    “我对不起。”温玉先是反射性的低头认错,后才猛然回神。“你我我让你等了一个晚上?”他瞪大眼看着冬舞身上的红嫁衣,和她脸上愠怒的表情。

    身着红色霞帔,脸上挂着难堪的红晕,莫非她就是

    “你该不会是该不会就是我的”他猛吞口水,到口的话全在冬舞接下来的怒吼声中化为乌有。

    “废话!”这个眼拙的笨蛋。“你以为谁会闲着无聊,三更半夜跑来一个全是男人的地方提人?我当然就是你刚过门的妻子!”她会气到吐血,从进门起扯到现在他居然还弄不清她的身份,俨然就是春织第二迷糊到底。

    冬舞气得头晕眼花,众人则是笑得有如春花。他们都看得出来温玉这回惨喽!他们敢打赌,过了今晚,温玉别想再踏进聚蛩楼一步。

    温玉还张大着嘴,惊讶眼前的娇小女子竟是他刚过门的妻子。

    冬舞果然马上就发挥她泼辣的本性,提起温玉的领子就走。

    “等等!”他怎么好像头牛似的被拉着走?

    冬舞随即回以凶狠的瞪视。

    “呢”她的眼睛真大。“我我还没赔店家蟋蟀的钱。”

    温玉忙把手心摊开,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可不是随便乱喊停。只见烂到不成虫形的蟋蟀还躺在他的手心喊冤,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对对啊,温公子说得是。”恰巧店家这时回神,加人申冤的行列。“我这只宝贝儿可是打从江南来的珍品,不是路边随随便便就看得到那种粗货。如今温公子一个不留神,害得它一命呜呼,按理当赔。”

    店家呼天抢地地诉说他的冤屈,温玉在旁拼命的点头。一个弹眼角拭泪,一个拍肩安慰,一搭一唱差点没把冬舞给气死。

    这个容易上当的白痴,人家正在骗他,他到底知不知道啊?

    双手叉腰,小脸胀红。冬舞决定可以暂时不理会温玉的白痴行径,先解决掉贼溜的店家再说。

    “你说,他手上这只蟋蟀是打从江南来的,是不是?”冬舞忽地将炮火转往店家的方向。

    “没没错。”突然被质问,店家险些乱了阵脚。”“我这宝贝确是江南来的珍品。”

    “是吗?”冬舞眯眼看温玉手上残破的碎片,须臾便瞧出端倪。

    “当然是,小的怎么敢骗您。”店家硬着头皮答话,总觉得她的眼神好可怕。

    “鬼话连篇!”他是应该怕,因为她就要拆穿他的谎言。“你日口声声说这只蟋蟀是江南来的珍品,可我刚进门时,明明听见你大声喊:‘我后花园里的蟋蟀!’关于这点,你要怎么解释?”一般人可能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可她偏偏就是耳尖,什么动静都给她听到,并牢记在心底。

    “嗯这是”糟糕,居然给她听见。“啊,对了、对了!小的说的是另一只蟋蟀,不是温公子手上那一只。”店家料不到冬舞会来这么一招,所幸他亦不是省油的灯,脑筋转得飞快。

    “哦,原来你家后花园有这么多蟋蟀。这么说,是我误会你了,真是对不住。”店家狡猾,冬舞可也不好惹。谈笑之间便点明了他供货的来源有问题,过去他所卖出的那些所谓来自全国各地的珍品,可能全是假货。

    霎时,四周围观的人潮议论纷纷。他们都是这家斗蛩馆的老客人了,或多或少都跟店家买过蟋蟀拿过货。如今这位长相灵秀的姑娘一来便点出大伙儿长久以来的疑问,这事若当真,那他们不就亏大了。

    客人们越想越觉得冬舞的话不无道理,议论声自然也越大,急坏了店家。

    惨了,长久以来的谎言就要被揭穿了,他得想个办法解围才行。

    店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细长的眼儿转了老半天,勉强想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好吧!就赌她不懂得蟋蟀的种类。反正温玉手中那只蟋蟀也没留下多少残骸,就跟她硬拗到底了。

    “姑娘,你这么信口雌黄,暗示我假借江南珍品之名诈财,这可是会吃上官司的哦。”店家决定先以官府恐吓冬舞,看她怎么接招。

    “店家,您言重了吧!我不过是说您家后花园一定有很多蟋蟀,何时谈到诈骗的事?”冬舞甜甜地笑,漂亮的回给店家一拳,回得他牙痒痒的。

    “是、是,是小人多心了,小的向您说声抱歉。”眼见第一著棋失败,店家也只能讪笑。“不过,姑娘,既然您一直强调温公子手上的这只蟋蟀并非江南的珍品敢问姑娘,您可懂得其中的差别?”不待冬舞回应他的道歉,店家立即抛出第二颗棋子,看她怎么下。

    店家的棋盘排得很猛,可惜冬舞早有对策。

    狡猾的家伙,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开溜,看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冬舞在心里暗笑,表面上却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朗声道:“我当然知道怎么区别。”她笑得有如春风。

    “你知道?”店家的脸色极端错愕。

    “当然。”欠人修理的奸商。“所谓的差别其实很简单,就是颜色、大小和纹路。由于北方地处荒漠,所以甚少有蟋蟀出没,即使有也是体形庞大、脚细长,可没什么力气,无法拿来做争斗之用。

    反观江南的蟋蟀,就有很大不同了。因为江南的气候潮湿,适合生长草丛,所以培育出的蟋蟀体型小、脚粗短,可却十分有力。再者,北方产的蟋蟀颜色较浅,杂有褐色的花纹。南方出产的蟋蟀颜色浓黑,有些还会吟唱。”

    说到这儿,冬舞顿了顿,顺势拿走温玉手上的蟋蟀碎片,高高举起向大伙展示。

    “各位瞧,这是店家所说的江南珍品。”她将蟋蟀淡褐色的翅膀张开。“如果这真的是打从江南来的蟋蟀,那它的翅膀就该是黑褐色,不是淡褐色。”说着、说着,她将翅膀交给最近的一位围观群众,那个人再传下去。如此一个传一个,引起更大的争议。

    “所以小女子判定,这蟋蟀该是打从大漠来,只是不晓得为什么会流浪到店家的后花园,莫名其妙地成了掌下亡魂。”

    说到最后,冬舞脸上故意流露出哀伤的神色,为这只迷路的蟋蟀大哥哀悼。整个会馆的人见状也同感哀凄,完全忘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道理。

    于是乎,里里外外的人同仇敌汽,目标全指向恶意诈财的店家,急得他连声大吼。“一派胡言、简直一派胡言!”给她这么一闹,他的生意还要不要做?“各位千万别听她的鬼话,她一个小女子,哪懂得什么蟋蟀?完全都是胡扯罢了”

    “听店家这么说,小女子我好伤心哦!”只有他会鬼叫呀,她比他更懂得运用哀兵政策。“我这知识也是看书来的,也不晓得对不对这样吧!不如您把书拿出来让大伙儿瞧瞧,就知道我是不是胡扯了。”

    语毕,但见冬舞二话不说就往厅堂上的书柜冲去,吓坏了店家。

    “不必看了,姑娘,犯不着这么麻烦。”店家连忙拉住冬舞,就怕她真的翻出书,让他当众出丑。

    “不麻烦,店家,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冬舞甜美地一笑,硬是不肯罢手。

    “不必了,姑娘,真的不必了。”店家连忙又将冬舞离去的身体拦下。“您这样,小的很为难”他认输,算他倒霉,碰上一个行家。

    “哦,这么说,您不再追究蟋蟀的事,也不再硬要我们赔喽?”冬舞笑着眨眼。

    活该,谁教他看不起女人。不是她自夸,她字虽写得丑,但念书方面可是一把罩,记忆力又超好,她对蟋蟀种类的认识,就是这么看来、记来的。

    “不追究、不追究。”碰上这么厉害的人,谁敢追究。“小的就算有天大的胆,也不敢再提一个赔字了”

    店家认命的搔搔耳朵,众人则是笑成一团,齐声打趣道。

    “温公子这回可有福气了,娶了这么一位精打细算的姑娘!”

    “如此一来,温老爷在天之灵也可以放心,毕竟他是整个京城敬重的大善人。他的儿子娶了房好媳妇,咱们也替他高兴。”

    “温玉小老弟从此以后可得好好对待人家,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任性。”

    “这么说来,店家将失去一个好顾客,善哉、善哉!”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当着两个男女主角的面讨论起来。只见男的呆着一张脸,傻傻地笑;女的青了娇颜,脑子糊成一片。

    姓温他爹又是个大善人那他会不会就是糟了!

    冬舞飞快地把藏在腰带里的婚状取出,一边祈求上天千万别是她想的那样,一边用力地打开有她爹爹亲手签字的细绢白纸,等她看完了信中的内容,瞬间觉得天地颠倒,世界再次沦为黑白。

    在她的观念里,做善事就等于败家,这两件事没什么不同。

    “姑娘,你怎么了?脸色白得跟这纸一样。”众人见她打开婚状后,一动也不动,纷纷围过来表示关心。

    “我”她呆看着众人关心的脸,眼泪忍不住扑籁籁地掉下来。

    她嫁了一个败家子,她真的嫁给了一个败家子!

    “姑姑娘!”敢情她是太感动了,忍不住热泪盈眶。

    唉,果真是一个有情有意的好媳妇,温老爷没有挑错人。

    众人感动不已,冬舞却突然放声大哭。

    “哇”完了,她完了!

    死夏染、臭夏染,都怪她那张乌鸦嘴,说什么她会嫁给一个败家子。现在可好,诅咒成真,她的下半辈子怎么办?

    冬舞哭得希哩哗啦,众人的安慰声也没停过。现场一片混乱,只有温玉一个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面露腼腆的笑容。

    原来她就是爹为他选的媳妇啊,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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