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章 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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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上的东西很多,王子鑫看了一圈,果然就站在了那个管着淤泥人偶的水晶钟面前。“这是什么?”拿起来,晶莹的水晶钟之内,乌黑的流沙在随着王子鑫的动作流转,“这是水晶?里面是什么?”
越人歌看着他,“你觉得是什么?”
王子鑫细细看了看,“铁砂?额,有点不像.....”手上不停转动,黑色流沙也不停的在水晶钟内流动,“这个挺有意思的,多少钱?”
越人歌眼皮微合,“你既然是慕名而来,自然应该知道我这铺子的特殊规矩吧?”
王子鑫笑,“我当然知道,可以用随身携带的别人的东西来换。不过,这是真的?你不是什么巫师吧?用东西做诅咒?”
越人歌瞪着王子鑫,“换不换?!”
“换换换.....”王子鑫不敢在胡说八道,从背包里掏出一条细金项链,“这是我前女友的。我想着用它来换,换不掉就把它扔到山里去......”他也没敢拿太便宜的东西。
流萤过来,接过项链拿给越人歌看,越人歌眯眼看了看,“这是你的东西,不行。”
王子鑫看着还回来的项链,有点吃惊,眼神里投出一种光芒,“你能看出这是我的东西?这确实是我买给她的,她不要了,还给我了.....你还能看出什么?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神奇的本事啊?”
越人歌不做任何回答,只是点点水晶钟,“换不换?”
王子鑫看了越人歌好一会儿,失笑一下,就收起项链,再次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这个笔记本,我昨天在公交车上捡的。里面有一张旧照片,是个男人,上面记了一些账目还有几个地址,别的我也没看,我本想着回家按照地址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失主给他快递回去。现在,换给你,成不成?你这里不是失物招领吗?”
越人歌让流萤接过笔记本,“成交。欢迎再次光临。”
王子鑫握着水晶钟,迟疑下,还是装进了背包里,“那,我走了?”越人歌不理他了。流萤笑着说,“慢走不送。”
脚步里有疑惑和不甘,王子鑫到底还是带着水晶钟离开了。等他出了铺子,越人歌一挥手,就关了大门。琉璃走出来,“主子,这,不对劲吧?”一般而言,每次被带走的妖化之物,都会因为各自的执念,闹上一通。也有不闹的,不过极少。而像淤泥人偶这种,刚才闹成那样,结果被带走的时候,却仿佛死去了一般,太老实了,这不对劲啊......
越人歌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可他不能坏了失物招领铺的规矩—以物异物,物择其主,必须成交。他能做很多事,却唯独不能破坏交易。这有违天道。所以,尽管是明知道水晶钟里的淤泥人偶有问题,可他没办法说,我不换......
“你跟上去。有什么蹊跷的地方,速速回报我。这个王子鑫,绝对不是看上去的这么简单......”越人歌一双眼,不说看尽世间百态,那也是差不多的。难有可以逃过他这双眼的东西.......表面疯傻,内心细腻,深不可探......王子鑫......越人歌只希望,他不要发现那个水晶钟的秘密.......
人妖殊途,可因为同样执着的念头,同样强烈的*,会产生一种共鸣。这种共鸣,妖怪称之为同化,除妖师称之为,中邪。除妖师只是认为,人类是因为心有间隙,才被妖物趁虚而入,被蛊惑被操纵被利用被伤害,是绝对的受害者......而真实的情况,确如妖怪所说,是同化。人妖同化。互相吸引,互相利用,互相伤害.......
这种事,越人歌见过很多很多。灭之不绝。因为,人,妖,他们的*和执念,都是没有终结的。
越人歌抱过闺女,亲亲闺女的小鼻头,“小九,你为什么要引导他过来呢......”这个问题虽然是问的小九,可越人歌很清楚,小九不知道。小九现在,只是凭着直觉在做事。越人歌有种感觉,小九的直觉,会把整个三界,引导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老彪却另有担心,“这几次的交易,都挺不寻常。是不是人界这里,有什么异变?”
越人歌握着闺女的小手,“这世上哪里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断的变化才是永恒的本质。连人类感染的病毒都在进化,更何况是这些妖化的妖物.......万万年来,仙妖经历了多少的改变,人界也经历了无数的变革,人妖之间的关系,也总在发生着变化。万年之前,你能想象的到,现在的除妖师这种存在吗?人类对妖怪的思想,也经历了数不尽的变化,这其中有人类文明发展的缘故,更有妖怪本身的缘故......”
老彪点头,“人君所言甚是。”话是这么说,可现在的情况,可没有这么简单啊......
“静观其变吧。”越人歌看着闺女,“是黑是白,总会有个分晓的。”
这个分晓,比越人歌预计的,来的早了太多。
当晚,琉璃先一步回来,“主子,不好了,那小子发现了水晶钟的能力,想要夜探咱们铺子!!”越人歌正在喂小九吃晚饭,听了琉璃的话,虽然不吃惊,但也有点意外。这么快.......
琉璃进一步解释,“我发现他似乎对妖怪做了很多研究,真真假假的消息,收集了不少。我觉得,他不是个妖怪爱好者就是个写作入魔的神经病。他家里还有一些残缺的除妖师的咒语法决之类的东西,因为不完整,他也没有灵力,所以没发动起来,不过,他家里聚集了不少心术不正喜欢吸食灵力的妖怪,那些妖怪似乎还挺喜欢他的......可那小子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这情况比他想的还要复杂一些,越人歌给小九擦擦嘴,吃饱了让她自己去玩。可小九不走,揪着越人歌的袖子,“爸爸,来来.....”越人歌愣了下,去哪?
小九站起来拉着越人歌往外走,走到铺子门口的时候,小九啪啪门框,金光一闪,金色的身影从模糊一点点的清晰起来,最后站在小九面前的,是一个头发寸短右耳带着三只金耳环的高大男性。
货架上的东西很多,王子鑫看了一圈,果然就站在了那个管着淤泥人偶的水晶钟面前。“这是什么?”拿起来,晶莹的水晶钟之内,乌黑的流沙在随着王子鑫的动作流转,“这是水晶?里面是什么?”
越人歌看着他,“你觉得是什么?”
王子鑫细细看了看,“铁砂?额,有点不像.....”手上不停转动,黑色流沙也不停的在水晶钟内流动,“这个挺有意思的,多少钱?”
越人歌眼皮微合,“你既然是慕名而来,自然应该知道我这铺子的特殊规矩吧?”
王子鑫笑,“我当然知道,可以用随身携带的别人的东西来换。不过,这是真的?你不是什么巫师吧?用东西做诅咒?”
越人歌瞪着王子鑫,“换不换?!”
“换换换.....”王子鑫不敢在胡说八道,从背包里掏出一条细金项链,“这是我前女友的。我想着用它来换,换不掉就把它扔到山里去......”他也没敢拿太便宜的东西。
流萤过来,接过项链拿给越人歌看,越人歌眯眼看了看,“这是你的东西,不行。”
王子鑫看着还回来的项链,有点吃惊,眼神里投出一种光芒,“你能看出这是我的东西?这确实是我买给她的,她不要了,还给我了.....你还能看出什么?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神奇的本事啊?”
越人歌不做任何回答,只是点点水晶钟,“换不换?”
王子鑫看了越人歌好一会儿,失笑一下,就收起项链,再次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这个笔记本,我昨天在公交车上捡的。里面有一张旧照片,是个男人,上面记了一些账目还有几个地址,别的我也没看,我本想着回家按照地址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失主给他快递回去。现在,换给你,成不成?你这里不是失物招领吗?”
越人歌让流萤接过笔记本,“成交。欢迎再次光临。”
王子鑫握着水晶钟,迟疑下,还是装进了背包里,“那,我走了?”越人歌不理他了。流萤笑着说,“慢走不送。”
脚步里有疑惑和不甘,王子鑫到底还是带着水晶钟离开了。等他出了铺子,越人歌一挥手,就关了大门。琉璃走出来,“主子,这,不对劲吧?”一般而言,每次被带走的妖化之物,都会因为各自的执念,闹上一通。也有不闹的,不过极少。而像淤泥人偶这种,刚才闹成那样,结果被带走的时候,却仿佛死去了一般,太老实了,这不对劲啊......
越人歌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可他不能坏了失物招领铺的规矩—以物异物,物择其主,必须成交。他能做很多事,却唯独不能破坏交易。这有违天道。所以,尽管是明知道水晶钟里的淤泥人偶有问题,可他没办法说,我不换......
“你跟上去。有什么蹊跷的地方,速速回报我。这个王子鑫,绝对不是看上去的这么简单......”越人歌一双眼,不说看尽世间百态,那也是差不多的。难有可以逃过他这双眼的东西.......表面疯傻,内心细腻,深不可探......王子鑫......越人歌只希望,他不要发现那个水晶钟的秘密.......
人妖殊途,可因为同样执着的念头,同样强烈的*,会产生一种共鸣。这种共鸣,妖怪称之为同化,除妖师称之为,中邪。除妖师只是认为,人类是因为心有间隙,才被妖物趁虚而入,被蛊惑被操纵被利用被伤害,是绝对的受害者......而真实的情况,确如妖怪所说,是同化。人妖同化。互相吸引,互相利用,互相伤害.......
这种事,越人歌见过很多很多。灭之不绝。因为,人,妖,他们的*和执念,都是没有终结的。
越人歌抱过闺女,亲亲闺女的小鼻头,“小九,你为什么要引导他过来呢......”这个问题虽然是问的小九,可越人歌很清楚,小九不知道。小九现在,只是凭着直觉在做事。越人歌有种感觉,小九的直觉,会把整个三界,引导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老彪却另有担心,“这几次的交易,都挺不寻常。是不是人界这里,有什么异变?”
越人歌握着闺女的小手,“这世上哪里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断的变化才是永恒的本质。连人类感染的病毒都在进化,更何况是这些妖化的妖物.......万万年来,仙妖经历了多少的改变,人界也经历了无数的变革,人妖之间的关系,也总在发生着变化。万年之前,你能想象的到,现在的除妖师这种存在吗?人类对妖怪的思想,也经历了数不尽的变化,这其中有人类文明发展的缘故,更有妖怪本身的缘故......”
老彪点头,“人君所言甚是。”话是这么说,可现在的情况,可没有这么简单啊......
“静观其变吧。”越人歌看着闺女,“是黑是白,总会有个分晓的。”
这个分晓,比越人歌预计的,来的早了太多。
当晚,琉璃先一步回来,“主子,不好了,那小子发现了水晶钟的能力,想要夜探咱们铺子!!”越人歌正在喂小九吃晚饭,听了琉璃的话,虽然不吃惊,但也有点意外。这么快.......
琉璃进一步解释,“我发现他似乎对妖怪做了很多研究,真真假假的消息,收集了不少。我觉得,他不是个妖怪爱好者就是个写作入魔的神经病。他家里还有一些残缺的除妖师的咒语法决之类的东西,因为不完整,他也没有灵力,所以没发动起来,不过,他家里聚集了不少心术不正喜欢吸食灵力的妖怪,那些妖怪似乎还挺喜欢他的......可那小子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这情况比他想的还要复杂一些,越人歌给小九擦擦嘴,吃饱了让她自己去玩。可小九不走,揪着越人歌的袖子,“爸爸,来来.....”越人歌愣了下,去哪?
小九站起来拉着越人歌往外走,走到铺子门口的时候,小九啪啪门框,金光一闪,金色的身影从模糊一点点的清晰起来,最后站在小九面前的,是一个头发寸短右耳带着三只金耳环的高大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