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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个化执政传统传承制度变迁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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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仇和个性化执政近年来在全国各界引发争议,昆明新政更是掀起又一轮轩然大波。本文对仇和个性化执政持支持态度,本文笔者认为:仇和作为中华化文明代表的官员,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仇和作为个性官员,推动了中国的政府改革,在权威政治的影响下,推进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作为精英知识分子,诱发了制度的创新变迁,以其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相统一的方式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仇和个性化执政也凸显改革家形象及其一些体制束缚。
关键词:仇和个体(或群体)传统传承制度创新与变迁
仇和个性化执政产生于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之中,产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时期,产生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之中,同样产生于中国传统文明的中华文化圈之下,也是中西文明及其中西社会国家治理方式结合乃至相互碰撞的产物。
一、仇和个性化执政是走向民主政治的必经阶段
仇和个性化执政适应中国当代政治的发展。由于社会的冲突,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方式,维护政治秩序。由此人类政治文明方式,按照生产力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纵观人类政治发展史,这种政治生活方式经历了神权政治、王权专制政治、权威政治、民主政治。从事实上看,我国至今还为实现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虽然一直在做不屑的努力。很显然我国转型时期这种威权政治占据主导地位,仇和的个性化执政也是这种政治体制下的特定产物,一种现象也必然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反映。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一项权威的制度化的著名研究中,把权威分成三种基本的类型:神圣英雄主义的权威、传统的权威、理性合法的权威。
显然神圣英雄主义的权威是凭借个人的权威统御他人,而“传统的权威不是由在职者依据法律发号施令,而是完全依据个人传统上的身份而来。虽然这种权威要受制于传统的秩序,但个人权威却往往在传统秩序之外,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其影响力。现代化前期的世界,尤其是东方社会,就是传统权威的时代”最高层次的理性合法的权威则是来自法律制度的权威。从上可以清晰理解仇和个性化执政乃是传统权威的时代典型。产生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产生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之中。
二、仇和个性化执政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
中国传统政治往往求政于贤人即精英群体,春秋时就有“贤均从众”之说(见左传)也就是说国家治理模式先考虑贤人,哪一个人贤就采取哪个人的意见,如果两个人都贤,再取决于多数。“贤属质,众属量,中国传统政治重质不重量”一般我们认为,只要是贤人就能代表众人的意见,如果是仅凭人多不管贤,那么是无足轻重的。不难理解中国的选举权,往往不是给予一般大众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仇和个性化执政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即是以贤人政治为典范,仇和是知识精英的代表,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过,接受过先进的思维思想,日后推行的改革无不受其教育内容所影响。
三、仇和个性化执政推动了制度变迁
(一)仇和个性化执政诱致了制度变迁
在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一文中,林毅夫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致性制度变迁这种方式往往来源于社会自身内部的各种因素,同时社会中内部要素的制度结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社会的外部环境的制度结构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同时社会的内、外环境等其他制度安排也是相互影响的。仇和个性化执政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来看,仇和作为知识精英的代表、个性化政治官员的明星势必对于现行制度的创造乃至变更产生诱致性影响,他将作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使制度性的变迁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某种程度上,精英知识分子是站在社会理性的高度,为社会制度设计提供技术上的理性选择的。
(二)仇和个性化执政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统一
仇和个性化执政对于中国来说,又具有特别之处,特别是转型加传统的中国社会。仇和作为一位个性化官员,兼任权力使用者和知识精英两种身份。所以注定他的个性化执政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统一。知识精英的身份可能起到诱发性的作用,但这种影响有时是缓慢的,相对来说显得没有效果,而作为个性化的官员,有理想的政治家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他掌握着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权力,于是便可以克服各种阻力实现强有力的变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凭借其权力实行强制性制度的变迁。
四、仇和个性化执政凸显改革家形象及其体制束缚 (一)改革家形象
本文笔者认为从中国古代政治家以贤人政治为传统、民主政治转型和制度性变迁角度已经凸显出仇和的改革家形象,事实也是如此。上文已指出仇和是知识精英的代表,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过,接受过先进的思维思想,日后推行的改革无不受其教育内容所影响。比如仇和最受争议的措施招商引资行为、企业改制等,本为笔者就认为他是在吸取美国改革的经验来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典型的思路即是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当中,追求有效果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以经济建设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这里显然包含奥斯本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的一些改革思想,仇和使之在中国地方加以具体应用,应当提出奥斯本的改革思想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并激起了美国经济的活力,保持了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而快速的发展。
(二)制度体制下的传统与人性舒张
鉴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的政治应当寄希望于一项项好的安排,认为好的制度胜于精英政治家。这是没有错的,但是应当更多去考虑制度的语境。从我国的传统政治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往往一项制度经历百年不变,是法治,是制度化的法治。这样相隔日久就会产生制度的繁密化。制度化法治之下,人才极容易被束缚。所以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繁荣昌盛,因为一向制度太繁密,故要看中人才的作用。钱穆先生认为“我们要建立法治,现在我们的文书制度,层次之多,承转之繁,使人一跑进这个圈,就无法得转身。再加上民主二字,好像都得进集体讨论,于是文书传递以外再加上看会忙”“中国社会想从政做官的人太多了,但又加上这些制度的繁密,来束缚他,这就是中国政治没有起色的来源”
政治制度应该自根自生自长,纵使源于国外的好制度安排,也必然要与中国本土传统相融合,才能发挥好的作用。就历史经验来说,任何一项制度,是既有利又有弊的。任何一项制度,也是随着历史变化而不断改变和更新的,历史上一切制度俱是如此。当前的政治制度也是这样。我国确实需要建立好的制度安排,但各种制度繁杂性需要考虑在制度变迁之中。本为笔者认为仇和个性化执政正是这种传统社会的转型时期,对人性的舒张。制度是死的,个体或群体可以推动好的制度变迁,一种好的制度的安排最终目的当中应该包含对个性弥障的包容和鼓励,而且人事制度也是制度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还有就是,仇和个性化执政也凸显出对一些潜性规则的突破。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通过一些视角来论正视仇和个性化执政:仇和作为一位知识精英符合传统社会贤人政治的传统,同时其人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种执政方式是进入真正意义上民主政治的必然阶段,但是他的个性化执政一定程度上正是反映了中西政府治理方式的结合,作为一个知识精英的代表或者某个特定群体中的一员诱致了制度变革的一些因素,凭借其掌握的权力强制推行其变革,采用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统一的方式进行革新,服务于现代化发展进程。再者仇和个性化执政也突破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或者规则的某些局限,以其活力激发了制度的革新或者已诱发了一些因素,使制度安排向更加适合于我国的语境方向发展,也感应了制度体系下个人的人性弥障。
参考文献:
[1]葛立成制度分析理论综述[j]江南论坛1999年第2期
[2]朱意秋郑敬高制度形成、变迁的动力与机制[j]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1月
[3]孟大虎自发秩序、诱致变迁与强制变迁:改革思路的选择[j]求实2004年8月
[4]刘廷友论个性化执政值得推崇—从“仇和现象”谈起[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5年6月
[5]朱耀斌刘媛制度变迁、和谐社会构建与知识分子的作用[j]民主政治2008年4月
[6]钱穆中国历代政治之得失[m]上海:三联书店2001
摘要:仇和个性化执政近年来在全国各界引发争议,昆明新政更是掀起又一轮轩然大波。本文对仇和个性化执政持支持态度,本文笔者认为:仇和作为中华化文明代表的官员,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仇和作为个性官员,推动了中国的政府改革,在权威政治的影响下,推进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作为精英知识分子,诱发了制度的创新变迁,以其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相统一的方式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仇和个性化执政也凸显改革家形象及其一些体制束缚。
关键词:仇和个体(或群体)传统传承制度创新与变迁
仇和个性化执政产生于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之中,产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时期,产生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之中,同样产生于中国传统文明的中华文化圈之下,也是中西文明及其中西社会国家治理方式结合乃至相互碰撞的产物。
一、仇和个性化执政是走向民主政治的必经阶段
仇和个性化执政适应中国当代政治的发展。由于社会的冲突,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方式,维护政治秩序。由此人类政治文明方式,按照生产力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纵观人类政治发展史,这种政治生活方式经历了神权政治、王权专制政治、权威政治、民主政治。从事实上看,我国至今还为实现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虽然一直在做不屑的努力。很显然我国转型时期这种威权政治占据主导地位,仇和的个性化执政也是这种政治体制下的特定产物,一种现象也必然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反映。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一项权威的制度化的著名研究中,把权威分成三种基本的类型:神圣英雄主义的权威、传统的权威、理性合法的权威。
显然神圣英雄主义的权威是凭借个人的权威统御他人,而“传统的权威不是由在职者依据法律发号施令,而是完全依据个人传统上的身份而来。虽然这种权威要受制于传统的秩序,但个人权威却往往在传统秩序之外,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其影响力。现代化前期的世界,尤其是东方社会,就是传统权威的时代”最高层次的理性合法的权威则是来自法律制度的权威。从上可以清晰理解仇和个性化执政乃是传统权威的时代典型。产生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产生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之中。
二、仇和个性化执政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
中国传统政治往往求政于贤人即精英群体,春秋时就有“贤均从众”之说(见左传)也就是说国家治理模式先考虑贤人,哪一个人贤就采取哪个人的意见,如果两个人都贤,再取决于多数。“贤属质,众属量,中国传统政治重质不重量”一般我们认为,只要是贤人就能代表众人的意见,如果是仅凭人多不管贤,那么是无足轻重的。不难理解中国的选举权,往往不是给予一般大众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仇和个性化执政是承袭中华传统文明治理国家的典范,即是以贤人政治为典范,仇和是知识精英的代表,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过,接受过先进的思维思想,日后推行的改革无不受其教育内容所影响。
三、仇和个性化执政推动了制度变迁
(一)仇和个性化执政诱致了制度变迁
在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一文中,林毅夫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致性制度变迁这种方式往往来源于社会自身内部的各种因素,同时社会中内部要素的制度结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社会的外部环境的制度结构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同时社会的内、外环境等其他制度安排也是相互影响的。仇和个性化执政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来看,仇和作为知识精英的代表、个性化政治官员的明星势必对于现行制度的创造乃至变更产生诱致性影响,他将作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使制度性的变迁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某种程度上,精英知识分子是站在社会理性的高度,为社会制度设计提供技术上的理性选择的。
(二)仇和个性化执政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统一
仇和个性化执政对于中国来说,又具有特别之处,特别是转型加传统的中国社会。仇和作为一位个性化官员,兼任权力使用者和知识精英两种身份。所以注定他的个性化执政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统一。知识精英的身份可能起到诱发性的作用,但这种影响有时是缓慢的,相对来说显得没有效果,而作为个性化的官员,有理想的政治家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他掌握着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权力,于是便可以克服各种阻力实现强有力的变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凭借其权力实行强制性制度的变迁。
四、仇和个性化执政凸显改革家形象及其体制束缚 (一)改革家形象
本文笔者认为从中国古代政治家以贤人政治为传统、民主政治转型和制度性变迁角度已经凸显出仇和的改革家形象,事实也是如此。上文已指出仇和是知识精英的代表,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过,接受过先进的思维思想,日后推行的改革无不受其教育内容所影响。比如仇和最受争议的措施招商引资行为、企业改制等,本为笔者就认为他是在吸取美国改革的经验来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典型的思路即是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当中,追求有效果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以经济建设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这里显然包含奥斯本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的一些改革思想,仇和使之在中国地方加以具体应用,应当提出奥斯本的改革思想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并激起了美国经济的活力,保持了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而快速的发展。
(二)制度体制下的传统与人性舒张
鉴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的政治应当寄希望于一项项好的安排,认为好的制度胜于精英政治家。这是没有错的,但是应当更多去考虑制度的语境。从我国的传统政治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往往一项制度经历百年不变,是法治,是制度化的法治。这样相隔日久就会产生制度的繁密化。制度化法治之下,人才极容易被束缚。所以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繁荣昌盛,因为一向制度太繁密,故要看中人才的作用。钱穆先生认为“我们要建立法治,现在我们的文书制度,层次之多,承转之繁,使人一跑进这个圈,就无法得转身。再加上民主二字,好像都得进集体讨论,于是文书传递以外再加上看会忙”“中国社会想从政做官的人太多了,但又加上这些制度的繁密,来束缚他,这就是中国政治没有起色的来源”
政治制度应该自根自生自长,纵使源于国外的好制度安排,也必然要与中国本土传统相融合,才能发挥好的作用。就历史经验来说,任何一项制度,是既有利又有弊的。任何一项制度,也是随着历史变化而不断改变和更新的,历史上一切制度俱是如此。当前的政治制度也是这样。我国确实需要建立好的制度安排,但各种制度繁杂性需要考虑在制度变迁之中。本为笔者认为仇和个性化执政正是这种传统社会的转型时期,对人性的舒张。制度是死的,个体或群体可以推动好的制度变迁,一种好的制度的安排最终目的当中应该包含对个性弥障的包容和鼓励,而且人事制度也是制度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还有就是,仇和个性化执政也凸显出对一些潜性规则的突破。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通过一些视角来论正视仇和个性化执政:仇和作为一位知识精英符合传统社会贤人政治的传统,同时其人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种执政方式是进入真正意义上民主政治的必然阶段,但是他的个性化执政一定程度上正是反映了中西政府治理方式的结合,作为一个知识精英的代表或者某个特定群体中的一员诱致了制度变革的一些因素,凭借其掌握的权力强制推行其变革,采用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统一的方式进行革新,服务于现代化发展进程。再者仇和个性化执政也突破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或者规则的某些局限,以其活力激发了制度的革新或者已诱发了一些因素,使制度安排向更加适合于我国的语境方向发展,也感应了制度体系下个人的人性弥障。
参考文献:
[1]葛立成制度分析理论综述[j]江南论坛1999年第2期
[2]朱意秋郑敬高制度形成、变迁的动力与机制[j]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1月
[3]孟大虎自发秩序、诱致变迁与强制变迁:改革思路的选择[j]求实2004年8月
[4]刘廷友论个性化执政值得推崇—从“仇和现象”谈起[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5年6月
[5]朱耀斌刘媛制度变迁、和谐社会构建与知识分子的作用[j]民主政治2008年4月
[6]钱穆中国历代政治之得失[m]上海:三联书店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