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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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驱马回到驻地,却只见空空的一片,车队早已不见。依娃是个傻孩子,先想到的就是别人:“哎呀,不会是趁我们不在,对车队下手了吧?这伯爵真不是东西,我们再回去找他算账。”一边嚷嚷着,一边扯过马头就要急匆匆的掉头。
除了阿德这个呆子也掉头,谁也没动。大胡子一把拦住她的马缰,哭笑不得的说:“我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老是这个急性子,你先看看清楚好不好。你看,地上的车轮印井然有序,而且是冲北去的,地上也没有乱糟糟的打斗的痕迹。如果是真的有人对他们下手,你觉得他们会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吗?我说肯定是他们已经先走了。”
依娃一听就愣了:“啊,不会吧?不管我们先走了?”阿德把转过头去的马又扯回来。
众人一头,我说:“那我们还是先追上去看看吧。”
车队不能走快,又是在晚上,因此功夫不大就追上了。队伍最后的就是胡安,他一个人在后面慢腾腾的跟着,举着一只火把,不时的往回望。看见我们伴随着疾驰的马蹄声,他兴奋的大喊:“是他们,他们回来了!”
车队一下子停下来,蜿蜒的火把阵高高举起,响起大家的此起彼伏欢呼声。胡安和我们一起下马,他拿着火把把我们一个个的从上照到下:“怎么样?没事吧?”
依娃淘气的用肩膀把我一撞,撞得我一个趔趄:“有一个能泡到公主的高人在,结果只是虚惊一场。”
“泡到公主?哪国的公主?”胡安听得一头雾水。
“这事慢慢再说,怎么你们半夜就动身了?还不等我们呢?”依娃这才想起要兴师问罪的。
“这都是戴维斯说的,他说车队的财产安全最重要,说万一你们回不来于是在你们动身去城主府不久就吩咐我们先走了。我本来想留下来等你们的,兄弟们也不愿意就这么走了,但是戴维斯说在任务期间听他的,这是佣兵的规矩我没办法也只好带着大家赶路了。”胡安说着说着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即使这样还是比依娃要高,象个承认错误的大孩子。
“妈的,我们就是怕连累他,要不早就骑马跑了,想不到他倒是比我们跑得更快。”直肠子的阿德骂骂咧咧起来。
“够了,少说两句。”我扯扯阿德,戴维斯已经从马车里钻了出来,不知何时站在我们的身后。
“对不起各位,我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我的全部身家都在这里,我家里的老婆孩子全指望着我呢。”老戴维斯不愧是个商人,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仍然可以笑容可掬的说这番老掉牙的说词。
“您不用道歉,雇主的财产和安全第一,这是佣兵的规矩,您没做错,倒是我们考虑不周,应该是我们给您道歉才是。”大胡子倒是真诚的给戴维斯鞠了一躬。
“哎哟,不敢,只要你们不怪我自私就好了,道歉却是万万不敢。现在你们也回了,我们就就地休息吧,明天天亮再上路。”戴维斯连连摇手。
大伙一起乱哄哄的把车队拉到路边围成一个圈,七手八脚的把马下了辕,然后就准备睡觉的睡觉,警戒的警戒。
依娃对我的事表现的异常的好奇“喂,你是不是该老实交待下你那个公主是怎么回事呀?你说的未婚妻就是指的她吗?”胡安是个爱热闹的,马上加入其中起哄,后面连大胡子和点心也嚷嚷,说我不够意思。我为难的看着魂,指望他帮我说两句,他结果朝我笑笑:“我虽然不说,但我心里其实也很好奇。”
没办法,只好先交待一下吧,要不依娃不知会缠我到什么时候去。我们几个人围坐着,没有点火堆,夏夜里本来就热得叫人窒息。
微弱的星光点点的洒在我们身上,坐得如此近的几人都只能看见彼此眼中闪闪发亮的眼睛,我却有了一个新发现,魂在夜里眼睛是绿的!难不成是狼人?
“快说快说,磨磨矶矶的要到什么时候?一会‘审讯’完了还要睡觉呢。”依娃的急性子还真是时刻不忘体现一下。
“没错,我就是莫拉雷斯,张,莫安是我的化名,我原本是莫拉雷斯公爵府里的一个普通男仆,无意中被发现有什么那些所谓的魔法天才,于是被公爵收为侄子,并送到魔法学院学习。没想到那个宰相的大儿子弗兰,向我现在的未婚妻安求爱不成,居然逼死了我还是男仆时的恋人,我忍着不做声,我跟我自己说我要自己亲手报仇,那个畜生不死心,有次趁我比赛时又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骗走安,并准备污辱她,幸好当然我学会了空间魔法,然后我就新仇旧恨——”我用手比了一个用刀切的姿势。
“哇,好象小说一样哦。听说你当时用了三千之多的魔法一一用在他身上,才杀死他的是吗?”依娃听得睡意大减,极力希望从我口中挖取详细的第一手现场资料。
“昏,哪有那么夸张,当时我一共才用了30多种魔法而已,再说魔法总共有没三千还是问题呢,现在的事,一传十,十传百,一百人有一百种不同的版本。”
“那个公主又是怎么回事?”好不容易转移了依娃的注意力,希望她不要再问这些问题,那可恶的胡安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在心里狠狠在他的大脸上踩上两脚,还在地上蹭两下。“那个是我在魔法学院的同学后来,后来,时间长了我们就有了好感”
我以后故事到此就可以结束了,没想到依娃一脸的怒气,把我一掐“你跟我过来!”
我摸不着头脑,又哪里得罪她老人家啦?其他人也面面相觑。
走到别人听不见我们说话的位置,依娃双手叉腰的责问我:“你的那个未婚妻和那个公主是不是很漂亮?”
我点头,的确是事实啊?哪部书的女主不是很漂亮?谁会把女主写成芙蓉姐姐那样的?
“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丑,所以当初才拒绝我?”依娃愤怒的眼神就快要生出火了。
晕哦,秋后算帐来了。我双手乱摇,拼命想证明不是她丑而是我没眼光:“你哪里丑啦?你自己看看,胸是胸,脸是脸的,我要不是已经有了未婚妻我眼一闭牙一咬我就要了你了。”
这个时候光讲道理没用的,女人生气时跟她讲道理还不如找条旺财给它弹琴,它至少还会摇摇尾巴呢,于是我有点口花花起来。
“你少来这套,当时你不是说只一个未婚妻吗?我都说我不介意了你还是拒绝我,想想就觉得没面子,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主动呢,没想到就你这么个花心的家伙给我的幼小脆弱心灵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依娃听了果然笑了起来,语气轻动多了,也跟我开起了玩笑。
我狡辩到:“我是只一个未婚妻啊,那公主最多也只是女朋友而已啊。说真的,”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把语气放慢,然后尽可能的表现得真诚一点“把一份爱分成两半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在我们家乡一直都是一夫一妻,两个人相伴一生,相守到老的。一个人如果有太多的感情,那么就是他没用真心,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真心爱着很多人的。你这样说,你明白吗?”
依娃听到这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看样子是明白一点了,其他的就让她自己慢慢去体会吧。
终于算是把这小魔女说服了,我们一起往回走,我手上托起一个白色的魔法小球,凝而不散,在夜里放出炽烈的光,把路照得清清楚楚。
“咦,你什么时候学会这手啦?”依娃从没见过我能把魔法聚集在手里不散去,好奇的问。
“哦,上次露露来找我的时候,我一生气就这么发现了可以把魔法汇集在手心,并慢慢增加能量。”
“那你刚才一堆人的时候为什么不用?害得我看到周围的人眼睛都是闪闪发光的,好不怕人,个个跟狼似的。”依娃责怪的嗔着。
“哎,那不能怪我啊,当时我坐你对面,怕用了这手,看见你美丽的脸又后悔得要死啊。”一个马屁拍过去,拍得她是神清气爽,咯咯的娇笑个不停。
几人驱马回到驻地,却只见空空的一片,车队早已不见。依娃是个傻孩子,先想到的就是别人:“哎呀,不会是趁我们不在,对车队下手了吧?这伯爵真不是东西,我们再回去找他算账。”一边嚷嚷着,一边扯过马头就要急匆匆的掉头。
除了阿德这个呆子也掉头,谁也没动。大胡子一把拦住她的马缰,哭笑不得的说:“我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老是这个急性子,你先看看清楚好不好。你看,地上的车轮印井然有序,而且是冲北去的,地上也没有乱糟糟的打斗的痕迹。如果是真的有人对他们下手,你觉得他们会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吗?我说肯定是他们已经先走了。”
依娃一听就愣了:“啊,不会吧?不管我们先走了?”阿德把转过头去的马又扯回来。
众人一头,我说:“那我们还是先追上去看看吧。”
车队不能走快,又是在晚上,因此功夫不大就追上了。队伍最后的就是胡安,他一个人在后面慢腾腾的跟着,举着一只火把,不时的往回望。看见我们伴随着疾驰的马蹄声,他兴奋的大喊:“是他们,他们回来了!”
车队一下子停下来,蜿蜒的火把阵高高举起,响起大家的此起彼伏欢呼声。胡安和我们一起下马,他拿着火把把我们一个个的从上照到下:“怎么样?没事吧?”
依娃淘气的用肩膀把我一撞,撞得我一个趔趄:“有一个能泡到公主的高人在,结果只是虚惊一场。”
“泡到公主?哪国的公主?”胡安听得一头雾水。
“这事慢慢再说,怎么你们半夜就动身了?还不等我们呢?”依娃这才想起要兴师问罪的。
“这都是戴维斯说的,他说车队的财产安全最重要,说万一你们回不来于是在你们动身去城主府不久就吩咐我们先走了。我本来想留下来等你们的,兄弟们也不愿意就这么走了,但是戴维斯说在任务期间听他的,这是佣兵的规矩我没办法也只好带着大家赶路了。”胡安说着说着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即使这样还是比依娃要高,象个承认错误的大孩子。
“妈的,我们就是怕连累他,要不早就骑马跑了,想不到他倒是比我们跑得更快。”直肠子的阿德骂骂咧咧起来。
“够了,少说两句。”我扯扯阿德,戴维斯已经从马车里钻了出来,不知何时站在我们的身后。
“对不起各位,我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我的全部身家都在这里,我家里的老婆孩子全指望着我呢。”老戴维斯不愧是个商人,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仍然可以笑容可掬的说这番老掉牙的说词。
“您不用道歉,雇主的财产和安全第一,这是佣兵的规矩,您没做错,倒是我们考虑不周,应该是我们给您道歉才是。”大胡子倒是真诚的给戴维斯鞠了一躬。
“哎哟,不敢,只要你们不怪我自私就好了,道歉却是万万不敢。现在你们也回了,我们就就地休息吧,明天天亮再上路。”戴维斯连连摇手。
大伙一起乱哄哄的把车队拉到路边围成一个圈,七手八脚的把马下了辕,然后就准备睡觉的睡觉,警戒的警戒。
依娃对我的事表现的异常的好奇“喂,你是不是该老实交待下你那个公主是怎么回事呀?你说的未婚妻就是指的她吗?”胡安是个爱热闹的,马上加入其中起哄,后面连大胡子和点心也嚷嚷,说我不够意思。我为难的看着魂,指望他帮我说两句,他结果朝我笑笑:“我虽然不说,但我心里其实也很好奇。”
没办法,只好先交待一下吧,要不依娃不知会缠我到什么时候去。我们几个人围坐着,没有点火堆,夏夜里本来就热得叫人窒息。
微弱的星光点点的洒在我们身上,坐得如此近的几人都只能看见彼此眼中闪闪发亮的眼睛,我却有了一个新发现,魂在夜里眼睛是绿的!难不成是狼人?
“快说快说,磨磨矶矶的要到什么时候?一会‘审讯’完了还要睡觉呢。”依娃的急性子还真是时刻不忘体现一下。
“没错,我就是莫拉雷斯,张,莫安是我的化名,我原本是莫拉雷斯公爵府里的一个普通男仆,无意中被发现有什么那些所谓的魔法天才,于是被公爵收为侄子,并送到魔法学院学习。没想到那个宰相的大儿子弗兰,向我现在的未婚妻安求爱不成,居然逼死了我还是男仆时的恋人,我忍着不做声,我跟我自己说我要自己亲手报仇,那个畜生不死心,有次趁我比赛时又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骗走安,并准备污辱她,幸好当然我学会了空间魔法,然后我就新仇旧恨——”我用手比了一个用刀切的姿势。
“哇,好象小说一样哦。听说你当时用了三千之多的魔法一一用在他身上,才杀死他的是吗?”依娃听得睡意大减,极力希望从我口中挖取详细的第一手现场资料。
“昏,哪有那么夸张,当时我一共才用了30多种魔法而已,再说魔法总共有没三千还是问题呢,现在的事,一传十,十传百,一百人有一百种不同的版本。”
“那个公主又是怎么回事?”好不容易转移了依娃的注意力,希望她不要再问这些问题,那可恶的胡安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在心里狠狠在他的大脸上踩上两脚,还在地上蹭两下。“那个是我在魔法学院的同学后来,后来,时间长了我们就有了好感”
我以后故事到此就可以结束了,没想到依娃一脸的怒气,把我一掐“你跟我过来!”
我摸不着头脑,又哪里得罪她老人家啦?其他人也面面相觑。
走到别人听不见我们说话的位置,依娃双手叉腰的责问我:“你的那个未婚妻和那个公主是不是很漂亮?”
我点头,的确是事实啊?哪部书的女主不是很漂亮?谁会把女主写成芙蓉姐姐那样的?
“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丑,所以当初才拒绝我?”依娃愤怒的眼神就快要生出火了。
晕哦,秋后算帐来了。我双手乱摇,拼命想证明不是她丑而是我没眼光:“你哪里丑啦?你自己看看,胸是胸,脸是脸的,我要不是已经有了未婚妻我眼一闭牙一咬我就要了你了。”
这个时候光讲道理没用的,女人生气时跟她讲道理还不如找条旺财给它弹琴,它至少还会摇摇尾巴呢,于是我有点口花花起来。
“你少来这套,当时你不是说只一个未婚妻吗?我都说我不介意了你还是拒绝我,想想就觉得没面子,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主动呢,没想到就你这么个花心的家伙给我的幼小脆弱心灵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依娃听了果然笑了起来,语气轻动多了,也跟我开起了玩笑。
我狡辩到:“我是只一个未婚妻啊,那公主最多也只是女朋友而已啊。说真的,”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把语气放慢,然后尽可能的表现得真诚一点“把一份爱分成两半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在我们家乡一直都是一夫一妻,两个人相伴一生,相守到老的。一个人如果有太多的感情,那么就是他没用真心,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真心爱着很多人的。你这样说,你明白吗?”
依娃听到这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看样子是明白一点了,其他的就让她自己慢慢去体会吧。
终于算是把这小魔女说服了,我们一起往回走,我手上托起一个白色的魔法小球,凝而不散,在夜里放出炽烈的光,把路照得清清楚楚。
“咦,你什么时候学会这手啦?”依娃从没见过我能把魔法聚集在手里不散去,好奇的问。
“哦,上次露露来找我的时候,我一生气就这么发现了可以把魔法汇集在手心,并慢慢增加能量。”
“那你刚才一堆人的时候为什么不用?害得我看到周围的人眼睛都是闪闪发光的,好不怕人,个个跟狼似的。”依娃责怪的嗔着。
“哎,那不能怪我啊,当时我坐你对面,怕用了这手,看见你美丽的脸又后悔得要死啊。”一个马屁拍过去,拍得她是神清气爽,咯咯的娇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