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小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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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万金币。”过了好半天,正当孤儿的硬撑已经到了极限,感觉这单雇佣生意谈不成,而且她很可能给剁碎了喂狼的时候,阿德斯突然僵硬的说出一句。
一时之间,她没有反应过来,深呼吸三次后才意识到,这是阿德斯同意了麾下的佣兵军团为盈禄家族服务,这个数目是他开出的价钱。
她目瞪口呆,不仅因为阿德斯居然点了头,还因为那个数字之庞大,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她知道阿德斯军团的价码很高,做为一支所向披靡的无敌佣兵,而且还是那么讲信用的军团,高价也是应当的,毕竟人家是用生命保护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这个价位也太高了吧?!
盈禄家族在她的带领下成为塔撒大陆的首富,就算去年的生意超好,所收入的也不过百万金币,其他如孤傲、追风这样不善经营的家族,一年能收个十万金币就差不多了,阿德斯却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偷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根本没看她,身体僵硬而拒绝的姿态表明他在等待回答,但耐心不多,而她的双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跟这样的男人讨价还价是愚蠢之极的事,他的话没有虚头,说多少,就一定得是多少。也就是说,她要得到这队佣兵就非要付出这样的价钱。这**值得吗?
如果她花十万金币,就可以雇佣好多佣兵军团,可是他们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阿德斯军团,说不定遇到大难还会落跑,那她的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但是,阿德斯军团的光荣和战绩是八百年前的事,他们现在还是那只无敌之军吗?经过八百年沧桑岁月,假如铁军变菜头,她的钱也会打水漂。
好为难啊,似乎怎么选择也有把钱打水漂的风险,这简直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早知道她不应该那么急,事先调查一下就好了,省得现在不上不下的难以决断。
她在犹豫,可是阿德斯的耐心已经告罄。
他略一用力,甩脱了孤儿的双手“离开石头城。”他第三次说。
但孤儿第三次追上他“好,我同意这个价钱!”她从牙齿缝蹦出这几个字,说得锥心泣血。这是仓促间的决定,没有理智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就在阿德斯要离开的一刹那,成功与失败没有计算,只随便把钱扔到一方。
买定离手!但愿这死奴隶不要让她失望,这简直是豪赌,肉疼,心疼,好疼啊,疼得不得了!
阿德斯很意外。
他说出这个价钱就是换另一种方式拒绝,在他看来,没有女人有这样大的手笔。自从解开封印,他一路从鬼影森林回到大战马坡,途中也曾派人去打听过现在的局势,大略知道现在塔撒大陆上的十大家族继承人是谁,也知道这其中有一位女伯爵,据说是一位面貌迥异的异族美人,独一无二。
见到这位小姐的第一天,他与她相隔冰晶而望,因为初醒,他只记得她黑色中略带琥珀色的眼睛,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倒景,而她的面貌却不记得了。只是他看到了她手下人衣服上的族徽,知道挖她出来的人就是盈禄家的女伯爵。
第二次,她从天而降,浑身泥土枯叶,蓬头垢面,唯有那又眼睛,让他猜到她是谁,当时他几乎以为这是上天诸神对他的惩罚。而这一次她反抗强暴,浑身上下依然又脏又乱又怪,脸上五颜六色,皮肤上还长出了魔法的尖刺。
他可没瞧出她有多美,塔撒大陆的美人标准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怪不得汉姆说她是疯波子。但奇怪的是她很有本事让他动气,先前她一直叫嚣他是她的奴隶,现在自动上门,希望能做他的雇主。
本该连城堡也不让她进的,但他忍不住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女人当家的家族能谈出什么生意来。而现在,她接受了他的出价,他就算再不愿,也绝不能拒绝,因为他言出必行。
“但是**”只听盈禄伯爵小姐开了口,他很希望是她反悔自己的冲动,但没想到她却说的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谈一下,生意虽然是承诺,但是也应该研究细节。”
阿德斯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着转身大步离开,孤儿把这当做默许,紧紧跟上。她跟着他穿过一条条走廊,一阶阶楼梯和一个个门厅,好不容易进入一间大书房,孤儿已经气喘吁吁,而阿德斯则悠闲的自顾自倒了一杯葡萄酒,坐定。
他傲慢得像是十族之王,看不起女人且冷酷无情,指望他招待是痴人说梦,于是她干脆大方点,径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书桌的对面。心里有点怕他,却逼着自己勇敢,她是他的雇主,不是她的手下,不可能他坐在书桌后,而她站在他面前回话。
“我们来商定一下雇佣的内容和时间。”她开门见山“五十万金币,买你三年的护卫服务。”
“一年。”
“两年?”
“一年。”
“那就一年。”
真过份哪,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直是霸王条款。不过没关系,先答应他。运动有利于脑力活跃,她在奔跑着跟他来到书房的时候,已经想了些对策。五十万金币不是小数目,她不仅要再开发些新的商业项目,还要想办法在这群男人身上赚回来。
哼,想坑她?她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现代地球人的高智商!
对她的回答,阿德斯再次感到了意外,本来他以为这女人会死缠烂打的讨价还价,到时候他就可以把她扔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这样干脆,真不知道她是钱多到不在乎,还是脑筋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你要听我的命令。”来了,女人开始提无理的要求。
“我只是负责护卫盈禄家族,除了战斗的事,你无权发号施令。”他冷冷拒绝,划清界限。
“那当然,我不会管你们其他事。”孤儿平静的设下圈套“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是这个意思吧?”
阿德斯怪异的看了孤儿一眼,长年训练而变得敏锐的神经意识到这是个陷阱,但这话从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得略想了想,点头。
“军粮你负责。”末了,他加了一句。
死奴隶,挺会做生意嘛。“好呀,不过只提供普通食物,我可不为你们饮酒作乐付一个铜板。还有,马匹、武器、你们自己解决。”那可是需要大笔钱财的。
再点头,因为这本就是佣兵自备的,没什么不合理之处,可怎么就是感觉有哪儿不对头呢?眼前的女人虽然外貌很差,但黑琥珀一样的眼睛晶亮灵动,嘴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个小恶魔。
“五十万金币。”过了好半天,正当孤儿的硬撑已经到了极限,感觉这单雇佣生意谈不成,而且她很可能给剁碎了喂狼的时候,阿德斯突然僵硬的说出一句。
一时之间,她没有反应过来,深呼吸三次后才意识到,这是阿德斯同意了麾下的佣兵军团为盈禄家族服务,这个数目是他开出的价钱。
她目瞪口呆,不仅因为阿德斯居然点了头,还因为那个数字之庞大,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她知道阿德斯军团的价码很高,做为一支所向披靡的无敌佣兵,而且还是那么讲信用的军团,高价也是应当的,毕竟人家是用生命保护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这个价位也太高了吧?!
盈禄家族在她的带领下成为塔撒大陆的首富,就算去年的生意超好,所收入的也不过百万金币,其他如孤傲、追风这样不善经营的家族,一年能收个十万金币就差不多了,阿德斯却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偷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根本没看她,身体僵硬而拒绝的姿态表明他在等待回答,但耐心不多,而她的双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跟这样的男人讨价还价是愚蠢之极的事,他的话没有虚头,说多少,就一定得是多少。也就是说,她要得到这队佣兵就非要付出这样的价钱。这**值得吗?
如果她花十万金币,就可以雇佣好多佣兵军团,可是他们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阿德斯军团,说不定遇到大难还会落跑,那她的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但是,阿德斯军团的光荣和战绩是八百年前的事,他们现在还是那只无敌之军吗?经过八百年沧桑岁月,假如铁军变菜头,她的钱也会打水漂。
好为难啊,似乎怎么选择也有把钱打水漂的风险,这简直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早知道她不应该那么急,事先调查一下就好了,省得现在不上不下的难以决断。
她在犹豫,可是阿德斯的耐心已经告罄。
他略一用力,甩脱了孤儿的双手“离开石头城。”他第三次说。
但孤儿第三次追上他“好,我同意这个价钱!”她从牙齿缝蹦出这几个字,说得锥心泣血。这是仓促间的决定,没有理智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就在阿德斯要离开的一刹那,成功与失败没有计算,只随便把钱扔到一方。
买定离手!但愿这死奴隶不要让她失望,这简直是豪赌,肉疼,心疼,好疼啊,疼得不得了!
阿德斯很意外。
他说出这个价钱就是换另一种方式拒绝,在他看来,没有女人有这样大的手笔。自从解开封印,他一路从鬼影森林回到大战马坡,途中也曾派人去打听过现在的局势,大略知道现在塔撒大陆上的十大家族继承人是谁,也知道这其中有一位女伯爵,据说是一位面貌迥异的异族美人,独一无二。
见到这位小姐的第一天,他与她相隔冰晶而望,因为初醒,他只记得她黑色中略带琥珀色的眼睛,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倒景,而她的面貌却不记得了。只是他看到了她手下人衣服上的族徽,知道挖她出来的人就是盈禄家的女伯爵。
第二次,她从天而降,浑身泥土枯叶,蓬头垢面,唯有那又眼睛,让他猜到她是谁,当时他几乎以为这是上天诸神对他的惩罚。而这一次她反抗强暴,浑身上下依然又脏又乱又怪,脸上五颜六色,皮肤上还长出了魔法的尖刺。
他可没瞧出她有多美,塔撒大陆的美人标准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怪不得汉姆说她是疯波子。但奇怪的是她很有本事让他动气,先前她一直叫嚣他是她的奴隶,现在自动上门,希望能做他的雇主。
本该连城堡也不让她进的,但他忍不住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女人当家的家族能谈出什么生意来。而现在,她接受了他的出价,他就算再不愿,也绝不能拒绝,因为他言出必行。
“但是**”只听盈禄伯爵小姐开了口,他很希望是她反悔自己的冲动,但没想到她却说的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谈一下,生意虽然是承诺,但是也应该研究细节。”
阿德斯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着转身大步离开,孤儿把这当做默许,紧紧跟上。她跟着他穿过一条条走廊,一阶阶楼梯和一个个门厅,好不容易进入一间大书房,孤儿已经气喘吁吁,而阿德斯则悠闲的自顾自倒了一杯葡萄酒,坐定。
他傲慢得像是十族之王,看不起女人且冷酷无情,指望他招待是痴人说梦,于是她干脆大方点,径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书桌的对面。心里有点怕他,却逼着自己勇敢,她是他的雇主,不是她的手下,不可能他坐在书桌后,而她站在他面前回话。
“我们来商定一下雇佣的内容和时间。”她开门见山“五十万金币,买你三年的护卫服务。”
“一年。”
“两年?”
“一年。”
“那就一年。”
真过份哪,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直是霸王条款。不过没关系,先答应他。运动有利于脑力活跃,她在奔跑着跟他来到书房的时候,已经想了些对策。五十万金币不是小数目,她不仅要再开发些新的商业项目,还要想办法在这群男人身上赚回来。
哼,想坑她?她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现代地球人的高智商!
对她的回答,阿德斯再次感到了意外,本来他以为这女人会死缠烂打的讨价还价,到时候他就可以把她扔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这样干脆,真不知道她是钱多到不在乎,还是脑筋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你要听我的命令。”来了,女人开始提无理的要求。
“我只是负责护卫盈禄家族,除了战斗的事,你无权发号施令。”他冷冷拒绝,划清界限。
“那当然,我不会管你们其他事。”孤儿平静的设下圈套“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是这个意思吧?”
阿德斯怪异的看了孤儿一眼,长年训练而变得敏锐的神经意识到这是个陷阱,但这话从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得略想了想,点头。
“军粮你负责。”末了,他加了一句。
死奴隶,挺会做生意嘛。“好呀,不过只提供普通食物,我可不为你们饮酒作乐付一个铜板。还有,马匹、武器、你们自己解决。”那可是需要大笔钱财的。
再点头,因为这本就是佣兵自备的,没什么不合理之处,可怎么就是感觉有哪儿不对头呢?眼前的女人虽然外貌很差,但黑琥珀一样的眼睛晶亮灵动,嘴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个小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