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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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里有著很多巧合,齐荫遇见朱叶亦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这种缘分说好听点是“姻缘天注定”讲难听点就叫“孽缘”
齐荫应该会认同前者,而朱叶则会认定齐荫是妖孽,跟妖孽间的缘分不叫孽缘又该叫什么?至少当时朱叶是这么想的。
朱叶被孟德耀他们强拉去的pub规模很大,分成上下两层。
这间pub明明位在一楼和二楼,却取了个“地下室”的怪名。
据官阳泰解释,取这个名字并不是暗喻同志生活阴暗,而是这间店的老板认为他住的地方是一楼,下面两层当然是地下一楼和地下二楼,叫地下室再恰当不过。
一入门,楼上音乐悠扬、灯光柔和,用来休息恰恰好。
楼下则完全相反,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人潮拥挤的舞池,这里很像是会卖摇头丸的地方。
朱叶不晓得这里究竟卖不卖摇头丸,他只知道酒保的脸很臭,好象客人越多就越不高兴似的。
连迟钝的朱叶都看得出他脸臭,可见得酒保的脸色有多么可怕。
孟德耀和官阳泰有如识途老马般的拉著朱叶来到吧台边,朝著酒保一笑,冷酷的酒保旋即送上两杯水。
对!的确是两杯水。
朱叶原本以为是伏特加那类透明无色的酒,可是在看见酒保拿出一瓶矿泉水放在二人面前后,朱叶这下子才知道杯中物是水。
他从不知道官、孟二人有在pub里喝矿泉水的习惯,真是怪异啊!
“给我淡一点的啊!牛奶?”
朱叶收起惊讶的心情,想点杯淡一点的酒时,冷酷酒保倒了杯牛奶送过来。
“小孩子喝牛奶。”酒保低头洗杯子,头也不抬地回答。
如果朱叶细心一点,他必会注意到周遭的人手中拿的全是果汁、牛奶、矿泉水这类的东西,其实不是他们不想喝酒,而是酒保不肯卖他们酒,在这间pub里,买得到酒的人屈指可数。
“我”
朱叶本来想抗议,却在酒保一双厉眸的注视下,把话吞回。
当然,怯懦不是优点,也不值得褒奖,可是有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朱叶只得乖乖地端起那杯牛奶。
一旁的孟、官二人兀自沉浸在两人世界里,完全忘了拉朱叶来此的原因,更别提帮朱叶找个好物件;而朱叶也没傻到提醒两人注意自己的存在,他可不想被介绍一堆男友。
他已经十分习惯这两个家伙的举动,反正他们的情况说好听点是热恋中的情侣,讲难听点就是白痴情侣。
虽然朱叶不理会他人,不过凭他的美貌,还怕没有人来搭讪吗?不消片刻,他身边已经聚集了猛对小羊儿流口水的豺狼虎豹。
其中,当然包括前来寻找爱情的齐荫。
“一见钟情”这种感觉会发生在齐荫身上,连他自个儿都很意外;不过,认真想想好象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因为在当时pub里没几个称得上漂亮的。
漂亮是齐荫喜爱的类型,就像有人爱吃臭豆腐,有人爱吃纳豆,有人两种都不碰,只爱吃乳酪的道理一样,齐荫就是喜欢纤柔美丽的人儿。
望着美人儿,齐荫呆呆出神,只差没流出几滴口水“点缀”一下。
朱叶的脸只有巴掌大,五官十分立体,眼睛大而灵动,是一双好似会说话的电眼;身材比例更是棒得没话说,纵使没达到九头身的完美比例,但也相去不远;可惜身高不够,让他无法跃上模特儿舞台,不过当个偶像明星绰绰有余,让人不禁怀疑,怎么没有星探看上朱叶这颗明日之星?
齐荫怔怔出神,朱叶仅是瞄过他一眼,便不再理会。
朱叶虽然是没什么头脑,可是自卫的本能仍在,跟没什么攻击性的齐荫比起来,他还是把全部心力放在可怕的豺狼虎豹身上比较实际。
他先瞄瞄吧台里的酒保,再看看不远处相依相偎、压根儿不想管他的孟德耀和官阳泰,接著目光再度扫过齐荫,依然没把齐荫看在眼里。
最后,他决定了一件事。
在实行之前,朱叶将身子倾向酒保。
“这里的老板是你吧?”不理会身后的人们,朱叶扬起一抹笑问道。
朱叶有张漂亮脸孔,笑起来更如阳光般闪亮夺目,连冷酷酒保都会理他,真不愧是他的专长。
“没听说别人想顶下这家店。”酒保酷酷地回答,手上还在洗著杯子。
酒保的确有理会朱叶,可是依然连头也不抬、口气冷淡,看来朱叶的魅力还没大到能让他笑、让他注视的程度。
朱叶点了点头,他些微的聪明才智在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没听错酒保的意思。
“被他们这样子围著,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朱叶继续笑吟吟地问。
这问题成功的引起酒保的注意,只不过他凝视的物件是朱叶身旁的豺狼虎豹。
“如果是我会揍人。”酒保低下头继续洗杯子。
酒保说得云淡风轻,朱叶却像是得到圣旨一般雀跃。
朱叶慢条斯理地转身,对著豺狼虎豹们露出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依他这般三脚猫的功夫,完全不可能跟这一群人干上一架,他的优点是漂亮,不是功夫好。
不过,威胁恐吓这种事,对朱叶来说就不是一件难事啦。
“各位是要我动手才肯离开,或是现在就走?”朱叶问得十分有礼,将平日看店所练就的表面功夫尽数使出来。
“大家交交朋友嘛!何必搞得这么火爆呢?”
齐荫依然沉默不语,说话的是站在他旁边长得尖嘴猴腮的男人。
“想交朋友不会光围著我不讲话,只有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存心想找麻烦的人才会这么做。”朱叶难得精明。
虽然他朱叶万事都不太行,不过保卫贞操的本能还在;不会打架没关系,威胁无效也不怕,狗急是会跳墙的,更何况他是人。
不是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大不了被这群人拖到后巷解决,等处理干净、上好伤药,伤口愈合后又是一条好汉,这样总比被孟德耀和官阳泰设计,一辈子万劫不复来得强。
“我店里的规矩,你们应该清楚。”突地,一个轻微的声音由朱叶身后传来。
吧台内的酒保依旧低著头洗杯子,口气虽然平淡,却使那些豺狼们吓得赶紧离开,由此可见酒保兄平日在pub里作威作福的程度。
那群不怀好意的人群散去后,还留下两个人,一个是齐荫的朋友,另一个当然是齐荫。
聪明的齐荫当然不会傻到使出跟刚刚几个家伙相同的手法,只见他优雅地从口袋中掏出白金名片匣,抽出一张设计得美美的名片,走上前去。
“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带著业务员一贯的笑容,齐荫的声的温柔。
依照齐荫的说法,人的一生中总会傻一次;而追求朱叶是是他一生中最傻的事。
待那群豺狼虎豹散去后,朱叶依旧没理会齐荫。
他转身趴在吧台旁,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他的牛奶,等著身旁那对白痴情侣何时良心发现,带他离开这是非之地。
他非等不可,谁教他一不认路、二没有车,最惨的是没带钱,连招部计程车载他回家都没办法。
可朱叶却忘了,可以请司机等他上楼拿钱真不愧是有美貌没头脑的朱叶。
齐荫则在朱叶背后演练数次后,带著魅惑力超强的笑靥与一张名片,拍拍朱叶的肩膀,他们就这么认识了。
如同孟德耀所说的“天下之大,男同性恋如此之多,总有一个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因此朱叶遇上了齐荫。
并不是说齐荫迷恋朱叶的外貌,而齐荫恰好又是朱叶喜欢的类型,两个人一拍即合,就此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事实上,在遇见齐荫之前,朱叶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者。
他喜欢的是女人,想拥抱的也是女人,齐荫充其量只是“不讨厌”
不讨厌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学问,它代表著希望,朱叶并不排斥齐荫的接触,而且他缺钱。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刚刚开始工作的朱叶没遇上才奇怪。
虽然是一个人生活,可二万出头的薪水同时要应付房租、水电、饮食、交通等等费用,再加上三不五时想吃个外食,朱叶发觉他的日子比当学生时还难过。
当学生住家里、吃家里,学杂费家里包,还有零用钱可拿。
偶尔打工赚来的钱,当然是全数放进自个儿的口袋里,根本毋需拿出来应付现实问题。
朱叶学生时代也是打过工的,虽然他的专长不多,可是以他的漂亮脸蛋、迷人笑靥,去发发传单、骗骗路人依然没问题。
现在的薪水虽然比以往的零用钱多,可是全部开销算下来,常让他大声叹息,早知道就不要独居了。
可是后悔也没用,朱叶和他哥哥搬出去后,他那精打细算的父母马上将空房间租给学生,说什么多赚一点钱好养老,省得日后看儿子的脸色。
朱叶虽然想抗议,可是依他的月薪,别说奉养父母了,养他自个儿都有问题。
因此在现实压力的逼迫下,齐荫的出现对朱叶来说就跟救星一样。
姑且不论齐荫送便当、请吃饭,以及在超级市场中掏出信用卡的英雄式举动,为他一次购足一星期份的食物和零食,外加不知不觉中放进篮子里的高级水果,还有一堆火锅料;齐荫这样帮他,绝对比耶稣更像救世主。
齐荫甚至还介绍了一份兼差的工作给朱叶,让朱叶差点感激到涕泗纵横。
齐荫在电脑游戏公司上班,公司里尚无专门负责广告的部门,就由业务部兼任了。所以,他介绍的兼差工作就是代言电玩这一类的**
毕竟,朱叶百张漂亮的脸蛋,去当模特儿绝对不成问题。
他可爱的脸蛋,搭配虚拟世界里的服饰,再加上小巧可爱的短剑,看得齐荫差点当场喷鼻血。
虽然朱叶的收入增加,齐荫请吃饭的举动依然不中断,而朱叶也没笨到以为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他当然了解齐荫的目的为何,不是想上他还会是啥?
虽说齐荫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朱叶依然想装疯卖傻,拖得一天是一餐、多得一餐省一笔,拖越久越好。
况且,他也不一定会拒绝齐荫,不讨厌并非他不拒绝的原因,而是因为现实问 他每个月的薪水压根儿不够他花,现在他还年轻,等到他老了怎么办,等死吗?如果死不掉,又还没到领老人年金的岁数,身边又没有一笔积蓄,那他岂不要变成拾荒老人?
虽然他也很尊敬自立更生的老人家,但他不是那种会努力的人。跟拾荒比起来,他宁可选择齐荫,反正齐荫没什么不好。
至于谈不谈恋爱的问题日后再想,以做这种286的脑子,不能处理太多问题。更何况在爱与不爱之前,有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困扰著朱叶──亲热问题。
齐荫的企图是昭然若揭,他也很干脆的不加掩饰,大剌剌地在街上握住朱叶的手,亲昵得有如一般情侣。
可怜的朱叶望着被握住的手,甩开也不是,不甩更不是。
更悲惨的是,老想把他推入同志圈的孟德耀和官阳泰,见齐荫追求他,当然是求之不得,只差没一棒敲昏他,让齐荫拎上床去。
心性清冷的官阳泰还好,孟德耀就比较直接,虽没直接敲昏他,可明示、暗示也说了不少,好似在指摘他拿也拿了、吃也吃了,再不让齐荫吃点什么简直是罪大恶极。
问题是,他就是不想让齐荫“吃”啊!
不要问他为什么不想变成同志,又要跟齐荫在一起,除了有吃、有拿以外,究竟还有什么感觉藏在他心里,他也搞不清楚。
纵使,那感觉万分重要。
一天下午,羊咩咩工作室里除了工作人员之外,没有其他顾客。
平当日,除了中午时分会有人利用午休来逛之外,再要有人光顾,就得等到三点过后,因为那时晚起的“高级无业游民们”才会出现。
在店里的柜台内,孟德耀和朱叶并坐,官阳泰则是在后头的工作室里赶一套co lay的衣服。
“你真的不喜欢他?”孟德耀边敲桌面边问,规律的敲击声在宁静而闷热的下午听来格外扰人。
“我不知道。”朱叶板著脸回答。
他真想叫孟德耀别再敲了,可是又怕得罪老板,只得忍气吞声,谁教他是可怜的小店员。
“怎么会不知道?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心头会热热的,连‘这里’都会热起来。”孟德耀大剌剌地指著胯间。
“我又不是禽兽,喜欢与否怎么能用‘那个’作决定。”朱叶睨了孟德耀一眼,暗喻孟德耀是禽兽。
“你还不笨嘛!”孟德耀兴奋得像发现新大陆一般。
他到今天才知道朱叶也会话中带刺,以前是他小看朱叶了,还以为朱叶只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笨蛋。
“怎么?有人说我笨吗?”朱叶皱起眉头,有些不悦。
不管是谁,若被说笨时,都会像刺猬一般竖起刺来。
“你的履历表上有写。”孟德耀笑道。
当初他和官阳泰盯著朱叶的履历表研究了一整晚,他们完全不敢相信世上有此奇人,简直可以拿去网路上当笑话。
“我的履历表上一个笨字也没有。”朱叶气得鼓起腮帮子。
他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履历表上写了什么字句,那些精挑细选的字词,他足足想了一星期,上头绝对没有“笨”这个字。
“你就是这点笨。”孟德耀以手抚额。
他刚刚还觉得朱叶聪明,谁知朱叶马上笨给他看,真是拿他没辙!
朱叶瞪大双眸,心想如果孟德耀不是他老板,他马上揍人。
“好好好,不讲笨不笨的事,言归正传,你打算怎么办?”
孟德耀敛起笑靥,手指重新放回桌面上,继续敲出让朱叶心烦的声音。
“什么事情怎么办?”朱叶的反应速度有如286电脑,一时转不过来,搞不清楚孟德耀说的是什么事。
“齐荫的事。”孟德耀提醒他。
听到不想被问及的问题,朱叶撇开头,试图以拒绝姿态阻止孟德耀逼问。
但孟德耀可不是省油的灯,无论是如何难缠的物件,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事情,至今没有得不到答案的,依朱叶的智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没怎么样啊!就像平常一样,吃过饭各自回家,顶多打个电话道晚安。”朱叶说得云淡风轻。
朱叶故意略过重点,不回答喜欢与否,也不说他们每通电话可以讲一个小时以上,齐荫三不五时还会拎著早餐来找他,愉快地边聊边吃;更没提及他已经被吻了,很轻柔的一个吻,有如蜻蜒点水、微风拂草。
有一点他更是打死都不会说──他不讨厌齐荫吻他。
不过,只是不讨厌而已。
从不讨厌到喜欢,再出喜欢到爱可是段漫长的路程,而他与齐荫仅是刚刚跨过起跑点,他们会不会抵达终站,无人知晓。
“我觉得齐荫很可怜。”孟德耀口气里满是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我倒觉得我比较可怜,老被你们碎碎念。”朱叶噘起嘴。
“齐荫真可怜!别人坑也坑了、拿也拿了,他却什么也得不到,改天某人要是落跑,不知他还剩啥。”孟德耀迳自说著,不理会朱叶的抱怨。
朱叶不悦地赏了孟德炜一个卫生眼,霍地站起身来,到后面拿出扫把和畚斗,怒气冲冲地走过来。
孟德耀还以为朱叶要打人,在他做好防御动作后,却见朱叶一个劲儿地往店外跑,开始用力扫店门外。
见状,孟德耀缓缓走到店门口,缠著朱叶继续问。
“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喜欢就说,不喜欢就拒绝,让他一直悬在半空中也不是办法吧?”
“关你什么事!”朱叶瞪了他一眼后,转而去扫另一侧。
“路见不平,‘开口’相助嘛!”孟德耀笑容可掬的说。
他可是奉公守法的小市民,从不做犯法的事,只要开口相助就好。
“那就麻烦你了。”朱叶没头没脑的丢下一句,将扫把塞入孟德耀手中,转身走回店里。
“喂!”孟德耀大叫一声,搞不清楚发生何事。
“那个‘不平’,就麻烦你相助了。”
朱叶往某处一指,旋即准备闪进店里,懒得跟孟德耀抬杠。
独留孟德耀一人面对店门口那不平的──狗屎。
“喂!我是说开口相助,又没说我要用手相助。”孟德耀连忙拦下朱叶。
他才不想清理狗屎!更何况朱叶是他付钱请回来的人,为什么狗屎还要他清?
“既然你坚持开口相助,那你把它吃掉好了。”朱叶挥挥手,迅速溜掉。
望着朱叶的背影,孟德耀愣在当场。
他实在搞不清楚朱叶是真笨还是假笨,说他笨嘛,有时还挺机伶的;说他聪明嘛,他的履历表又是怎么回事?算了,不想太多!
孟德耀看着那玩意儿,认命的准备清理。“shit!”
至于齐荫的事,嗯日后再提,先处理“不平”再说吧。
人生里有著很多巧合,齐荫遇见朱叶亦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这种缘分说好听点是“姻缘天注定”讲难听点就叫“孽缘”
齐荫应该会认同前者,而朱叶则会认定齐荫是妖孽,跟妖孽间的缘分不叫孽缘又该叫什么?至少当时朱叶是这么想的。
朱叶被孟德耀他们强拉去的pub规模很大,分成上下两层。
这间pub明明位在一楼和二楼,却取了个“地下室”的怪名。
据官阳泰解释,取这个名字并不是暗喻同志生活阴暗,而是这间店的老板认为他住的地方是一楼,下面两层当然是地下一楼和地下二楼,叫地下室再恰当不过。
一入门,楼上音乐悠扬、灯光柔和,用来休息恰恰好。
楼下则完全相反,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人潮拥挤的舞池,这里很像是会卖摇头丸的地方。
朱叶不晓得这里究竟卖不卖摇头丸,他只知道酒保的脸很臭,好象客人越多就越不高兴似的。
连迟钝的朱叶都看得出他脸臭,可见得酒保的脸色有多么可怕。
孟德耀和官阳泰有如识途老马般的拉著朱叶来到吧台边,朝著酒保一笑,冷酷的酒保旋即送上两杯水。
对!的确是两杯水。
朱叶原本以为是伏特加那类透明无色的酒,可是在看见酒保拿出一瓶矿泉水放在二人面前后,朱叶这下子才知道杯中物是水。
他从不知道官、孟二人有在pub里喝矿泉水的习惯,真是怪异啊!
“给我淡一点的啊!牛奶?”
朱叶收起惊讶的心情,想点杯淡一点的酒时,冷酷酒保倒了杯牛奶送过来。
“小孩子喝牛奶。”酒保低头洗杯子,头也不抬地回答。
如果朱叶细心一点,他必会注意到周遭的人手中拿的全是果汁、牛奶、矿泉水这类的东西,其实不是他们不想喝酒,而是酒保不肯卖他们酒,在这间pub里,买得到酒的人屈指可数。
“我”
朱叶本来想抗议,却在酒保一双厉眸的注视下,把话吞回。
当然,怯懦不是优点,也不值得褒奖,可是有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朱叶只得乖乖地端起那杯牛奶。
一旁的孟、官二人兀自沉浸在两人世界里,完全忘了拉朱叶来此的原因,更别提帮朱叶找个好物件;而朱叶也没傻到提醒两人注意自己的存在,他可不想被介绍一堆男友。
他已经十分习惯这两个家伙的举动,反正他们的情况说好听点是热恋中的情侣,讲难听点就是白痴情侣。
虽然朱叶不理会他人,不过凭他的美貌,还怕没有人来搭讪吗?不消片刻,他身边已经聚集了猛对小羊儿流口水的豺狼虎豹。
其中,当然包括前来寻找爱情的齐荫。
“一见钟情”这种感觉会发生在齐荫身上,连他自个儿都很意外;不过,认真想想好象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因为在当时pub里没几个称得上漂亮的。
漂亮是齐荫喜爱的类型,就像有人爱吃臭豆腐,有人爱吃纳豆,有人两种都不碰,只爱吃乳酪的道理一样,齐荫就是喜欢纤柔美丽的人儿。
望着美人儿,齐荫呆呆出神,只差没流出几滴口水“点缀”一下。
朱叶的脸只有巴掌大,五官十分立体,眼睛大而灵动,是一双好似会说话的电眼;身材比例更是棒得没话说,纵使没达到九头身的完美比例,但也相去不远;可惜身高不够,让他无法跃上模特儿舞台,不过当个偶像明星绰绰有余,让人不禁怀疑,怎么没有星探看上朱叶这颗明日之星?
齐荫怔怔出神,朱叶仅是瞄过他一眼,便不再理会。
朱叶虽然是没什么头脑,可是自卫的本能仍在,跟没什么攻击性的齐荫比起来,他还是把全部心力放在可怕的豺狼虎豹身上比较实际。
他先瞄瞄吧台里的酒保,再看看不远处相依相偎、压根儿不想管他的孟德耀和官阳泰,接著目光再度扫过齐荫,依然没把齐荫看在眼里。
最后,他决定了一件事。
在实行之前,朱叶将身子倾向酒保。
“这里的老板是你吧?”不理会身后的人们,朱叶扬起一抹笑问道。
朱叶有张漂亮脸孔,笑起来更如阳光般闪亮夺目,连冷酷酒保都会理他,真不愧是他的专长。
“没听说别人想顶下这家店。”酒保酷酷地回答,手上还在洗著杯子。
酒保的确有理会朱叶,可是依然连头也不抬、口气冷淡,看来朱叶的魅力还没大到能让他笑、让他注视的程度。
朱叶点了点头,他些微的聪明才智在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没听错酒保的意思。
“被他们这样子围著,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朱叶继续笑吟吟地问。
这问题成功的引起酒保的注意,只不过他凝视的物件是朱叶身旁的豺狼虎豹。
“如果是我会揍人。”酒保低下头继续洗杯子。
酒保说得云淡风轻,朱叶却像是得到圣旨一般雀跃。
朱叶慢条斯理地转身,对著豺狼虎豹们露出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依他这般三脚猫的功夫,完全不可能跟这一群人干上一架,他的优点是漂亮,不是功夫好。
不过,威胁恐吓这种事,对朱叶来说就不是一件难事啦。
“各位是要我动手才肯离开,或是现在就走?”朱叶问得十分有礼,将平日看店所练就的表面功夫尽数使出来。
“大家交交朋友嘛!何必搞得这么火爆呢?”
齐荫依然沉默不语,说话的是站在他旁边长得尖嘴猴腮的男人。
“想交朋友不会光围著我不讲话,只有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存心想找麻烦的人才会这么做。”朱叶难得精明。
虽然他朱叶万事都不太行,不过保卫贞操的本能还在;不会打架没关系,威胁无效也不怕,狗急是会跳墙的,更何况他是人。
不是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大不了被这群人拖到后巷解决,等处理干净、上好伤药,伤口愈合后又是一条好汉,这样总比被孟德耀和官阳泰设计,一辈子万劫不复来得强。
“我店里的规矩,你们应该清楚。”突地,一个轻微的声音由朱叶身后传来。
吧台内的酒保依旧低著头洗杯子,口气虽然平淡,却使那些豺狼们吓得赶紧离开,由此可见酒保兄平日在pub里作威作福的程度。
那群不怀好意的人群散去后,还留下两个人,一个是齐荫的朋友,另一个当然是齐荫。
聪明的齐荫当然不会傻到使出跟刚刚几个家伙相同的手法,只见他优雅地从口袋中掏出白金名片匣,抽出一张设计得美美的名片,走上前去。
“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带著业务员一贯的笑容,齐荫的声的温柔。
依照齐荫的说法,人的一生中总会傻一次;而追求朱叶是是他一生中最傻的事。
待那群豺狼虎豹散去后,朱叶依旧没理会齐荫。
他转身趴在吧台旁,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他的牛奶,等著身旁那对白痴情侣何时良心发现,带他离开这是非之地。
他非等不可,谁教他一不认路、二没有车,最惨的是没带钱,连招部计程车载他回家都没办法。
可朱叶却忘了,可以请司机等他上楼拿钱真不愧是有美貌没头脑的朱叶。
齐荫则在朱叶背后演练数次后,带著魅惑力超强的笑靥与一张名片,拍拍朱叶的肩膀,他们就这么认识了。
如同孟德耀所说的“天下之大,男同性恋如此之多,总有一个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因此朱叶遇上了齐荫。
并不是说齐荫迷恋朱叶的外貌,而齐荫恰好又是朱叶喜欢的类型,两个人一拍即合,就此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事实上,在遇见齐荫之前,朱叶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者。
他喜欢的是女人,想拥抱的也是女人,齐荫充其量只是“不讨厌”
不讨厌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学问,它代表著希望,朱叶并不排斥齐荫的接触,而且他缺钱。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刚刚开始工作的朱叶没遇上才奇怪。
虽然是一个人生活,可二万出头的薪水同时要应付房租、水电、饮食、交通等等费用,再加上三不五时想吃个外食,朱叶发觉他的日子比当学生时还难过。
当学生住家里、吃家里,学杂费家里包,还有零用钱可拿。
偶尔打工赚来的钱,当然是全数放进自个儿的口袋里,根本毋需拿出来应付现实问题。
朱叶学生时代也是打过工的,虽然他的专长不多,可是以他的漂亮脸蛋、迷人笑靥,去发发传单、骗骗路人依然没问题。
现在的薪水虽然比以往的零用钱多,可是全部开销算下来,常让他大声叹息,早知道就不要独居了。
可是后悔也没用,朱叶和他哥哥搬出去后,他那精打细算的父母马上将空房间租给学生,说什么多赚一点钱好养老,省得日后看儿子的脸色。
朱叶虽然想抗议,可是依他的月薪,别说奉养父母了,养他自个儿都有问题。
因此在现实压力的逼迫下,齐荫的出现对朱叶来说就跟救星一样。
姑且不论齐荫送便当、请吃饭,以及在超级市场中掏出信用卡的英雄式举动,为他一次购足一星期份的食物和零食,外加不知不觉中放进篮子里的高级水果,还有一堆火锅料;齐荫这样帮他,绝对比耶稣更像救世主。
齐荫甚至还介绍了一份兼差的工作给朱叶,让朱叶差点感激到涕泗纵横。
齐荫在电脑游戏公司上班,公司里尚无专门负责广告的部门,就由业务部兼任了。所以,他介绍的兼差工作就是代言电玩这一类的**
毕竟,朱叶百张漂亮的脸蛋,去当模特儿绝对不成问题。
他可爱的脸蛋,搭配虚拟世界里的服饰,再加上小巧可爱的短剑,看得齐荫差点当场喷鼻血。
虽然朱叶的收入增加,齐荫请吃饭的举动依然不中断,而朱叶也没笨到以为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他当然了解齐荫的目的为何,不是想上他还会是啥?
虽说齐荫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朱叶依然想装疯卖傻,拖得一天是一餐、多得一餐省一笔,拖越久越好。
况且,他也不一定会拒绝齐荫,不讨厌并非他不拒绝的原因,而是因为现实问 他每个月的薪水压根儿不够他花,现在他还年轻,等到他老了怎么办,等死吗?如果死不掉,又还没到领老人年金的岁数,身边又没有一笔积蓄,那他岂不要变成拾荒老人?
虽然他也很尊敬自立更生的老人家,但他不是那种会努力的人。跟拾荒比起来,他宁可选择齐荫,反正齐荫没什么不好。
至于谈不谈恋爱的问题日后再想,以做这种286的脑子,不能处理太多问题。更何况在爱与不爱之前,有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困扰著朱叶──亲热问题。
齐荫的企图是昭然若揭,他也很干脆的不加掩饰,大剌剌地在街上握住朱叶的手,亲昵得有如一般情侣。
可怜的朱叶望着被握住的手,甩开也不是,不甩更不是。
更悲惨的是,老想把他推入同志圈的孟德耀和官阳泰,见齐荫追求他,当然是求之不得,只差没一棒敲昏他,让齐荫拎上床去。
心性清冷的官阳泰还好,孟德耀就比较直接,虽没直接敲昏他,可明示、暗示也说了不少,好似在指摘他拿也拿了、吃也吃了,再不让齐荫吃点什么简直是罪大恶极。
问题是,他就是不想让齐荫“吃”啊!
不要问他为什么不想变成同志,又要跟齐荫在一起,除了有吃、有拿以外,究竟还有什么感觉藏在他心里,他也搞不清楚。
纵使,那感觉万分重要。
一天下午,羊咩咩工作室里除了工作人员之外,没有其他顾客。
平当日,除了中午时分会有人利用午休来逛之外,再要有人光顾,就得等到三点过后,因为那时晚起的“高级无业游民们”才会出现。
在店里的柜台内,孟德耀和朱叶并坐,官阳泰则是在后头的工作室里赶一套co lay的衣服。
“你真的不喜欢他?”孟德耀边敲桌面边问,规律的敲击声在宁静而闷热的下午听来格外扰人。
“我不知道。”朱叶板著脸回答。
他真想叫孟德耀别再敲了,可是又怕得罪老板,只得忍气吞声,谁教他是可怜的小店员。
“怎么会不知道?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心头会热热的,连‘这里’都会热起来。”孟德耀大剌剌地指著胯间。
“我又不是禽兽,喜欢与否怎么能用‘那个’作决定。”朱叶睨了孟德耀一眼,暗喻孟德耀是禽兽。
“你还不笨嘛!”孟德耀兴奋得像发现新大陆一般。
他到今天才知道朱叶也会话中带刺,以前是他小看朱叶了,还以为朱叶只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笨蛋。
“怎么?有人说我笨吗?”朱叶皱起眉头,有些不悦。
不管是谁,若被说笨时,都会像刺猬一般竖起刺来。
“你的履历表上有写。”孟德耀笑道。
当初他和官阳泰盯著朱叶的履历表研究了一整晚,他们完全不敢相信世上有此奇人,简直可以拿去网路上当笑话。
“我的履历表上一个笨字也没有。”朱叶气得鼓起腮帮子。
他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履历表上写了什么字句,那些精挑细选的字词,他足足想了一星期,上头绝对没有“笨”这个字。
“你就是这点笨。”孟德耀以手抚额。
他刚刚还觉得朱叶聪明,谁知朱叶马上笨给他看,真是拿他没辙!
朱叶瞪大双眸,心想如果孟德耀不是他老板,他马上揍人。
“好好好,不讲笨不笨的事,言归正传,你打算怎么办?”
孟德耀敛起笑靥,手指重新放回桌面上,继续敲出让朱叶心烦的声音。
“什么事情怎么办?”朱叶的反应速度有如286电脑,一时转不过来,搞不清楚孟德耀说的是什么事。
“齐荫的事。”孟德耀提醒他。
听到不想被问及的问题,朱叶撇开头,试图以拒绝姿态阻止孟德耀逼问。
但孟德耀可不是省油的灯,无论是如何难缠的物件,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事情,至今没有得不到答案的,依朱叶的智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没怎么样啊!就像平常一样,吃过饭各自回家,顶多打个电话道晚安。”朱叶说得云淡风轻。
朱叶故意略过重点,不回答喜欢与否,也不说他们每通电话可以讲一个小时以上,齐荫三不五时还会拎著早餐来找他,愉快地边聊边吃;更没提及他已经被吻了,很轻柔的一个吻,有如蜻蜒点水、微风拂草。
有一点他更是打死都不会说──他不讨厌齐荫吻他。
不过,只是不讨厌而已。
从不讨厌到喜欢,再出喜欢到爱可是段漫长的路程,而他与齐荫仅是刚刚跨过起跑点,他们会不会抵达终站,无人知晓。
“我觉得齐荫很可怜。”孟德耀口气里满是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我倒觉得我比较可怜,老被你们碎碎念。”朱叶噘起嘴。
“齐荫真可怜!别人坑也坑了、拿也拿了,他却什么也得不到,改天某人要是落跑,不知他还剩啥。”孟德耀迳自说著,不理会朱叶的抱怨。
朱叶不悦地赏了孟德炜一个卫生眼,霍地站起身来,到后面拿出扫把和畚斗,怒气冲冲地走过来。
孟德耀还以为朱叶要打人,在他做好防御动作后,却见朱叶一个劲儿地往店外跑,开始用力扫店门外。
见状,孟德耀缓缓走到店门口,缠著朱叶继续问。
“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喜欢就说,不喜欢就拒绝,让他一直悬在半空中也不是办法吧?”
“关你什么事!”朱叶瞪了他一眼后,转而去扫另一侧。
“路见不平,‘开口’相助嘛!”孟德耀笑容可掬的说。
他可是奉公守法的小市民,从不做犯法的事,只要开口相助就好。
“那就麻烦你了。”朱叶没头没脑的丢下一句,将扫把塞入孟德耀手中,转身走回店里。
“喂!”孟德耀大叫一声,搞不清楚发生何事。
“那个‘不平’,就麻烦你相助了。”
朱叶往某处一指,旋即准备闪进店里,懒得跟孟德耀抬杠。
独留孟德耀一人面对店门口那不平的──狗屎。
“喂!我是说开口相助,又没说我要用手相助。”孟德耀连忙拦下朱叶。
他才不想清理狗屎!更何况朱叶是他付钱请回来的人,为什么狗屎还要他清?
“既然你坚持开口相助,那你把它吃掉好了。”朱叶挥挥手,迅速溜掉。
望着朱叶的背影,孟德耀愣在当场。
他实在搞不清楚朱叶是真笨还是假笨,说他笨嘛,有时还挺机伶的;说他聪明嘛,他的履历表又是怎么回事?算了,不想太多!
孟德耀看着那玩意儿,认命的准备清理。“shit!”
至于齐荫的事,嗯日后再提,先处理“不平”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