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军校新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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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还真把钱借到了,他是问徐自为借的,而且是以曹宗的名义借的,徐自为听说曹宗要借钱,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他让曹宗立了份欠条,然后直接拨了一百枚金币给他,反正这张欠条可以直接拿到长安城当钱用的,根本不用担心收不回账。
而飞鹰心里也有数,这么好的一匹马,只怕在长安出再多的钱都买不到。如果曹宗不要了更好,他转手一卖,自己就能赚几倍的钱,所以他也根本不担心钱的事。
接下来的几天,飞鹰天天教曹宗如何驯马,如何养马,他们骑马在旷野上跑了几圈,这匹马的脖子上就渗出红色的汗珠,飞鹰告诉曹宗,这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为了这匹马,差点忘了来西域的目的,直到有一天齐佩武找到飞鹰,拖他一起去见徐自为,他们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
说实话,徐自为实在不想让曹宗去冒险,可又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拒绝他们,他想了想,说道:“这样吧,长安来了一名太仓丞赵过赵大人,他来西域是想看看此地可否屯田,你们就与他同行,可好?”
齐佩武和飞鹰一听能到处看看,急忙行礼:“一切但凭将军做主。”
当下,徐自为把赵过请来,赵过也就三十来岁,看上去不象个官,大手、大脚、皮肤黑、头发乱,怎么看都象一个老农夫。徐自为先介绍他们认识,又调拨了二百人与他们同行,名义上是保护赵过,实际上是保护曹宗的。
当下,两个人辞别徐自为回去准备去了。第二天一早,他们赶来与赵过会合,去西域各地考察去了。
赵过此行的目的是了解西域的土壤及气候情况,按照刘据的旨意,准备在西域一带大规模屯田,以巩固对西域各国的控制。赵过来了已经有半年多了,转了不少地方,他马上要去的是西域北部一带。
近三百汉军在西域一带行军,应该是很安全的,自从楼兰被灭国之后,再加上近几年西域各国与汉朝之间的贸易往来,使得各国都不会去找汉人的麻烦,更别说汉军了。所以他们一连数日行军都没有遇到什么事,沿途的一些百姓对他们还很热情。
这天傍晚,他们在焉耆国都城员渠城附近宿营,同往常一样,飞鹰和齐佩武分别带着学员们在附近转了转,以了解这一带的地形和风俗。
飞鹰带着曹宗、张栋还有十几个学员向西走出不远,就看到几座帐篷,帐篷外拴着十几匹马,还有几十只牛羊。飞鹰一看来了兴趣,对旁边几个人说道:“有羊啊,吃了几天大饼,今天弄只羊给你们开开荤可好?”
“好啊!”周围十几个人爆发出一阵欢呼。飞鹰快马来到一座帐篷前,大声问道:“有没有人啊?有人吗?”
飞鹰一连问了几遍,才有人从帐篷里出来,很快,周围的帐篷里也出来了男男女女几十号人。飞鹰问道:“我想买你们的羊,能不能卖我几只?”可他一连问了几遍都没人理他,对方相互看了看,又叽里咕噜说了一通什么,可惜没人听得懂。
大家明白了,一定是这里没人懂汉话。飞鹰跳下马来,走到他们的羊群旁边,又拿出几枚西域的银币,做了个交换的手势。对方明白了,为首一人走到飞鹰的面前,看了看他手中的银币,又摇了摇头。
“啊?嫌少?”飞鹰又从怀里掏出几枚银币,在手上掂了掂。没想到,对方还是直摆手。
飞鹰有些气愤了,他没想到对方这么贪钱,曹宗和学员们也是议论纷纷。火鹰气得破口大骂,可惜对方根本听不懂,骂了也是白骂。就在飞鹰已经骂累的时候,赵过带着几名汉军快马赶来,他也是在四周转转,考察一下此地的土壤及气候情况,无意中发现飞鹰等人在此的。
赵过来到近前,翻身下马,先拦住了飞鹰:“飞将军,少安毋躁,出了何事?”
飞鹰见是赵过,也停止了争吵,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赵过听了也皱了皱眉头,他虽然在西域的时间不长,可也对此地的民风有所了解,没见过这类的事。他唤过身旁的通译,让他问个明白。
很快,这个通译在与对方简单交流后把事情弄清楚了,原来对方不是嫌钱少了,而是飞鹰给得多了。飞鹰张大了嘴巴,问道:“什么?还有嫌钱多的?这的人真怪!”
通译解释道:“回将军的话,他们不是本地人,他们是塞种人,是从西边的大夏逃过来的。”
“噢!”飞鹰点了点头“那你告诉他们,我用十个银币换他们两只羊,就当交个朋友。”
当通译把这话翻译给对方,对方甚是高兴,立即要请飞鹰等人进帐休息。于是,飞鹰、赵过和几个学员一起进了大帐。
很快,对方端出葡萄酒,请他们一人喝了一杯,他们对飞鹰尤其客气,专门用个白色的碗,请他喝了一大碗,只是那个通译的脸色有些不大对劲,不过并没有人注意他的表情。
天快黑的时候,飞鹰等人带着两只羊赶回宿营地,飞鹰一边走一边和赵过说道:“他们可真怪,明显没什么钱,还不多收钱。”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钱?”
“不是么?你看他们连酒具都不一样,尤其是我那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做的真够差劲的。”
旁边的通译忍不住插嘴了:“将军,你不知道那个酒碗是什么?”
飞鹰摇了摇头,反问他:“你知道那是什么?”
通译咽了口口水,说道:“怪不得你敢喝,那是死人的头骨。”
“什么?死人的头骨?”飞鹰是听过用人的头骨做酒具的,可没想到让自己碰上了。
“是头骨,他们塞种人有个风俗,会把第一次杀死的敌人的头割下来,然后带回去做成酒杯,据说这样就能吸取死者的勇气,成为真正的勇士。这种酒杯只是给尊贵的客人使用,一般不会轻易示人的。”
通译的话让飞鹰不寒而栗,他低声骂道:“娘的,哪有这样待客的,下次打死我也不敢喝了,我就没见过这么恐怖的人!”
通译又解释道:“他们塞种人一般生活在葱岭以西,以前很少来到这里的。不过这两年倒有不少人搬到这里,据说是被别人赶过来的。”
“赶过来?他们这么恐怖还有人把他们赶过来?”
飞鹰还真把钱借到了,他是问徐自为借的,而且是以曹宗的名义借的,徐自为听说曹宗要借钱,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他让曹宗立了份欠条,然后直接拨了一百枚金币给他,反正这张欠条可以直接拿到长安城当钱用的,根本不用担心收不回账。
而飞鹰心里也有数,这么好的一匹马,只怕在长安出再多的钱都买不到。如果曹宗不要了更好,他转手一卖,自己就能赚几倍的钱,所以他也根本不担心钱的事。
接下来的几天,飞鹰天天教曹宗如何驯马,如何养马,他们骑马在旷野上跑了几圈,这匹马的脖子上就渗出红色的汗珠,飞鹰告诉曹宗,这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为了这匹马,差点忘了来西域的目的,直到有一天齐佩武找到飞鹰,拖他一起去见徐自为,他们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
说实话,徐自为实在不想让曹宗去冒险,可又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拒绝他们,他想了想,说道:“这样吧,长安来了一名太仓丞赵过赵大人,他来西域是想看看此地可否屯田,你们就与他同行,可好?”
齐佩武和飞鹰一听能到处看看,急忙行礼:“一切但凭将军做主。”
当下,徐自为把赵过请来,赵过也就三十来岁,看上去不象个官,大手、大脚、皮肤黑、头发乱,怎么看都象一个老农夫。徐自为先介绍他们认识,又调拨了二百人与他们同行,名义上是保护赵过,实际上是保护曹宗的。
当下,两个人辞别徐自为回去准备去了。第二天一早,他们赶来与赵过会合,去西域各地考察去了。
赵过此行的目的是了解西域的土壤及气候情况,按照刘据的旨意,准备在西域一带大规模屯田,以巩固对西域各国的控制。赵过来了已经有半年多了,转了不少地方,他马上要去的是西域北部一带。
近三百汉军在西域一带行军,应该是很安全的,自从楼兰被灭国之后,再加上近几年西域各国与汉朝之间的贸易往来,使得各国都不会去找汉人的麻烦,更别说汉军了。所以他们一连数日行军都没有遇到什么事,沿途的一些百姓对他们还很热情。
这天傍晚,他们在焉耆国都城员渠城附近宿营,同往常一样,飞鹰和齐佩武分别带着学员们在附近转了转,以了解这一带的地形和风俗。
飞鹰带着曹宗、张栋还有十几个学员向西走出不远,就看到几座帐篷,帐篷外拴着十几匹马,还有几十只牛羊。飞鹰一看来了兴趣,对旁边几个人说道:“有羊啊,吃了几天大饼,今天弄只羊给你们开开荤可好?”
“好啊!”周围十几个人爆发出一阵欢呼。飞鹰快马来到一座帐篷前,大声问道:“有没有人啊?有人吗?”
飞鹰一连问了几遍,才有人从帐篷里出来,很快,周围的帐篷里也出来了男男女女几十号人。飞鹰问道:“我想买你们的羊,能不能卖我几只?”可他一连问了几遍都没人理他,对方相互看了看,又叽里咕噜说了一通什么,可惜没人听得懂。
大家明白了,一定是这里没人懂汉话。飞鹰跳下马来,走到他们的羊群旁边,又拿出几枚西域的银币,做了个交换的手势。对方明白了,为首一人走到飞鹰的面前,看了看他手中的银币,又摇了摇头。
“啊?嫌少?”飞鹰又从怀里掏出几枚银币,在手上掂了掂。没想到,对方还是直摆手。
飞鹰有些气愤了,他没想到对方这么贪钱,曹宗和学员们也是议论纷纷。火鹰气得破口大骂,可惜对方根本听不懂,骂了也是白骂。就在飞鹰已经骂累的时候,赵过带着几名汉军快马赶来,他也是在四周转转,考察一下此地的土壤及气候情况,无意中发现飞鹰等人在此的。
赵过来到近前,翻身下马,先拦住了飞鹰:“飞将军,少安毋躁,出了何事?”
飞鹰见是赵过,也停止了争吵,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赵过听了也皱了皱眉头,他虽然在西域的时间不长,可也对此地的民风有所了解,没见过这类的事。他唤过身旁的通译,让他问个明白。
很快,这个通译在与对方简单交流后把事情弄清楚了,原来对方不是嫌钱少了,而是飞鹰给得多了。飞鹰张大了嘴巴,问道:“什么?还有嫌钱多的?这的人真怪!”
通译解释道:“回将军的话,他们不是本地人,他们是塞种人,是从西边的大夏逃过来的。”
“噢!”飞鹰点了点头“那你告诉他们,我用十个银币换他们两只羊,就当交个朋友。”
当通译把这话翻译给对方,对方甚是高兴,立即要请飞鹰等人进帐休息。于是,飞鹰、赵过和几个学员一起进了大帐。
很快,对方端出葡萄酒,请他们一人喝了一杯,他们对飞鹰尤其客气,专门用个白色的碗,请他喝了一大碗,只是那个通译的脸色有些不大对劲,不过并没有人注意他的表情。
天快黑的时候,飞鹰等人带着两只羊赶回宿营地,飞鹰一边走一边和赵过说道:“他们可真怪,明显没什么钱,还不多收钱。”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钱?”
“不是么?你看他们连酒具都不一样,尤其是我那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做的真够差劲的。”
旁边的通译忍不住插嘴了:“将军,你不知道那个酒碗是什么?”
飞鹰摇了摇头,反问他:“你知道那是什么?”
通译咽了口口水,说道:“怪不得你敢喝,那是死人的头骨。”
“什么?死人的头骨?”飞鹰是听过用人的头骨做酒具的,可没想到让自己碰上了。
“是头骨,他们塞种人有个风俗,会把第一次杀死的敌人的头割下来,然后带回去做成酒杯,据说这样就能吸取死者的勇气,成为真正的勇士。这种酒杯只是给尊贵的客人使用,一般不会轻易示人的。”
通译的话让飞鹰不寒而栗,他低声骂道:“娘的,哪有这样待客的,下次打死我也不敢喝了,我就没见过这么恐怖的人!”
通译又解释道:“他们塞种人一般生活在葱岭以西,以前很少来到这里的。不过这两年倒有不少人搬到这里,据说是被别人赶过来的。”
“赶过来?他们这么恐怖还有人把他们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