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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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译娴快要被侯霈仪气炸了!
这对奸姐妹出现史上最大一场世纪大争吵,对译娴来说,霈仪的确需要好好再去修“人际关系沟通学”若是她态度能好一点,凭白鹰雄厚的财力背景,区区三百万怎会要她赔呢?对方不爽的是她的口气,凶成那样,鬼才要跟她妥协!
两人一回到家,鞋子还没脱,紫柔就跟只火鸡一样,咯咯咯地跑上前来。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手机同时打不通,搞什么飞机啊?”紫柔神情紧张,不耐烦的表情早就写了满脸。
“打不通就打不通,叫那么大声做什么?叫魂啊!”被白鹰搞得快疯了,回来还被这女人吵。真烦!
“你小声点行不行?不懂得看人脸色啊?”译娴比手划脚,要她最好把嘴闭上,免得讨骂挨。
“两位小姐,我找到兔崽子了,你们认为我该大声点,还是小声点啊?”
她一口气把话说完,静静等着两位小姐回应。
原本坐进沙发,一手按在太阳穴上,想好好压压穴道,让脑袋瓜冷静冷静的霈仪,一听到“兔崽子”三个字,原本冷漠冷酷的五官,全都活了起来。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她走到紫柔面前,狭长的丹风眼直直盯住她。
“急了吧?你说这件事我该不该第一时间通知你们?当你们的手机一直打不通的时候,你们不晓得我有多急”看到霈仪脸色铁青,她马上换话题。“好好好,我说就是了,你的脸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可怕?我跟你们说,我找到兔崽子了,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找到兔崽子了!”
译娴凑上前来,望进她兴奋的瞳眸。“所以说,真的是对面的人抓走了?”
霈仪蹙眉,不解问道:“什么对面?哪家的对面?”
两人把昨天早上所看至的画面,一五一十地说给霈仪听,那只在他们心目中像猫又像兔子的宠物,果真是兔崽子没错!
“既然知道是兔崽子,为什么不把它抱回来?”霈仪生起一股无名火。
说到此,紫柔情绪逐渐平缓。霈仪问的这句话,正是她现在要说的重点。
“能抱得回来,我早就抱回来了!”她又气恼,又无奈。“捡到兔崽子的,是对面一位八岁的小女生,她不但不把兔崽子还我还把兔崽子”
完了,到底该不该说啊?
“把兔崽子怎样了?老实招来!”看她的表情,就晓得大事不妙了。
“他们把兔崽子抓去染成橘色,把它当作加菲猫在养,还替她取了“加菲”这个名字”紫柔声音越说越小。
“加、菲、猫?”一团怒火从霈仪胸腔挤了出来,她气得抓狂。
“岂有此理?王八蛋”
对霈仪而言,兔崽子就跟她的家人一样亲,如今家人受到这样的奇耻大辱,她怎能不替它讨回公道?
就在她要走出大门时,紫柔很快地将她抓住。
“你干什么?快放开!”
“你去了也没用,他们不会还你的!”会还,早在看到告示时就还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吗?
“笑话,兔崽子是我的,他们凭什么不还?就算是抢,我也要把兔崽子给抢回来!”她很快穿好鞋,正要走出家门时,紫柔又补上一句——
“你忍心从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手中,把兔崽子抢回来吗?”
这句话像块石头般,绊住了霈仪的去路。
紫柔说得没错,对方是个小女孩,她不可能用强硬的手段,硬是把兔崽子从她手中抢过来,这种事她做不出来。
“我可以找她的家长谈!”
“她没跟她父母亲住在一起,她跟她叔叔住,而她的叔叔要晚一点才会回来。”这些她都问过越佣了。
译娴把霈仪拉回屋里,要她放宽心。“既然知道兔崽子在对面,你就不需要这么担心,晚一点你再过去跟她叔叔说,让她叔叔出面,你就用不着当坏人了。”
也对,今天她已经耗尽元气跟一个老古董在那较劲斗气,神经呈现半衰弱状态,实在不好把这余气,发泄在小女孩身上。
“紫柔,你过来!”
“什么事?”会不会是良心发现,要给她奖赏。
“帮我盯着对面,她叔叔一回来,马上叫我。”她虽然很迫不及待想见到兔崽子,但都已经忍了这么久,不差这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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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白鹰而言,可说是永生难忘的一天!
错综复杂的情绪,在几秒钟内交织变化,这不单是损失一只八角葫芦瓶,或是发现到千年鸡心佩所带给他的震撼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让他见识到生平最奇特的一个女人。
先撇开她怪到出奇的脾气不谈,光是她的学问,特别是在监识古物上的本事,就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相信她一定还有很多地方,是他极欲探索的,光是在她身上,还能挖到多少宝,就够让他好奇了,只不过,两人现在交恶,他该怎么改善彼此问的关系,这点,还真的需要从长计议。
他一边开车,满脑子想的都是侯霈仪这个女人,当他一手搂住她的腰际时,怎会出现短暂恍神的状态?是因为她?还是那块突如其来的鸡心佩?他陷入迷思,一直想替自己找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而这个答案就像被雾锁住一般,在阳光还没出来之前永远是个令人摸不清的谜题。
车子在庭院停妥,他手里拿着思绮爱吃的日本甜甜圈下了车,只要一想到这个如天使般的小侄女,即使有什么天大的烦恼,也会立刻化为烟云,随风飘散。
以往在他车子停妥后,小思绮就会用她最大的热情,跑到门口来迎接他,可是今天气氛却有些诡异,不但不见她可爱的踪影,还隐约听到她饮泣的声音。
一踏进客厅,白鹰就看到两张愁眉不展的脸。
思绮紧紧抱着加菲不放,而阿娇则端着碗,一筹莫展。碗里头满满都是饭菜,显然地,思绮一口也没吃。
“发生什么事了?”
阿娇上前来取下主人公事包,一脸做了亏心事样,始终不敢将眼珠子对准白鹰。
“叔叔,对面有巫婆。”放下加菲,小思绮泪眼汪汪地跑上前来。
巫婆?
他抱起思绮,转身看向阿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阿娇自知理亏,吞吞吐吐,吓得半死,一时之间还想不出什么婉转说词。
“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当我问第二次你还不说时,你就准备打包行李吧!”他向来赏罚分明,而且说到做到。
“先生,请您别生气,我说就是了。是是对面的一位小姐,要来把加菲带走,小小姐怎样都不肯给,所以那位小姐说等你回来,她还会再来一次”阿娇低着头,正眼都不敢瞧白鹰一眼。
一听到加菲可能会被带走,思绮更是紧紧巴着白鹰不放。
“我不要让加菲走,加菲是思绮的,加菲不可以给巫婆,巫婆会吃掉加菲。”思绮好像怕巫婆会突然把加菲变不见,很快又挣脱白鹰怀抱,飞奔到加菲身边,将它紧紧抱住。
说真的,兔崽子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思绮还替它买了件兔子装,没事就带它到宠物店做spa,不但修毛、清耳朵、剪指甲,还买好多玩具给它,虽然那些玩具看起来有点蠢,但小思绮会陪它玩,比起跟霈仪住,白天孤伶伶地待在家里头要好得太多。
要是它会说话,它会选择待在这里,有人陪的日子,比发呆狂睡等死还要有意义。
它把身子微微挪向小思绮,真不希望眼前这男人来多管闲事。
听完阿娇的话,白鹰有了初步的了解。
搞了半天,原来加菲是有主人的,像这种长相特殊的长耳兔,绝对不可能是野生的,瞧它一身圆滚滚的样子,可想它的主人有多么宠爱它。
不过会养这种怪兔的人,想必也是属于阴阳怪气型的,只是把人家的兔子搞成跟只猫一样!唉希望兔子主人心胸宽大,别存心刁难的好。
白鹰想了想,要让对方认为有诚意,绝对要主动释出善意,如今人家都找上门来,总不能还死皮赖脸等着人家来一一次拜访,要做好教亲睦邻,就要主动出击。
他来到思绮身边,试着跟她讲道理。“思绮,听叔叔的话,叔叔现在要把加菲还给它的主人,过几天,叔叔再买一只一模一样的给你,好不好?”
“不要,加菲是思绮的,不能给巫婆!”思绮的反应,早已是预料中的事。
白鹰这不可伤脑筋了,他晓得思绮的个性,如果强行将加菲从她身边抱走,她会用不吃不喝不去上学表示抗议,而且过去被虐待时的阴影,会重新浮现在她脑海里。
她会把自己关进衣橱,然后故意尿床,总总失序的现象纷纷出笼,医生说过,不能把她逼得太紧,否则,好不容易弥补的心灵创伤,会再次被撕裂开来。
他得小心谨慎,毕竟这是他大哥留下来的唯一骨肉,他得妥善照顾才行。
照这情形看来,只有好好跟兔子的主人谈谈,看她愿不愿意割爱,他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要是他开价一百万,他不相信对方会吐出一个“不”字。
望着小思绮抱着兔子时,那恬静可爱的模样,为了她,他会想尽办法,帮她得到她所想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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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是个阳光普照,天气舒爽的星期天。
一大早,白家人仍沉浸在甜蜜的梦乡中,一道道如同催魂般的门铃声,把整个自家吵得不得安宁。
越佣阿娇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一脸的倦意还带着微微的愠火。她朝墙上一看,天啊!才早上六点,有没有搞错啊?
门一开,一位全身穿着素黑套装,腿上穿着长筒黑丝袜,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女人,脸色森然地伫立在这栋花园洋房前。
“请问你找谁?”
“兔子!”侯霈仪冷冷地逸出这两个字。
“兔子?”阿娇好像还没完全醒,张着大眼再问一次。
“不要装蒜,把兔子还我。”她主动走进自家,东张西望,这边看,那边瞧。“兔崽子!姐姐来了,快跟姐姐回去!”
她如人无人之境,完全不理会阿娇的反应,但,这“无人之境”也未免太过宽阔了吧!
整个客厅看起来大约二十来坪左右,地板是用灰色石砌地砖,天花板正中央嵌人一台昂贵投影灯,灯束所投影的方向,是个七十八寸的大萤幕,这是最新型的设备,可利用光感风感定时器进行各种控制。
从客厅到四周其他厅室装潢摆设,都呈现出极简的前卫尖端风格,不远处还隔出一个小吧台,台上放着一台滴露型咖啡机,机上正吐着蒸气,整个屋内弥漫咖啡香。
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生活的确有品味,如此宽阔的空间,要是让兔崽子住起来,铁定舒服无比,不管它要跑要跳要滚要爬,丝毫不受限制。
等等她是怎么回事?竟然替兔崽子设想起更舒适的环境,觉得它住在这里,绝对要比自己的狗窝好,她没道理帮兔崽子想这么多啊!他家舒适那是他家的事,兔崽子是她养的,再怎么简陋拥挤,还是自己的家好,何必去羡慕别人?
举目望去,就是不见兔崽子踪影,她臭着脸,走到阿娇面前。“越南妹,叫你家主人出来!”
唉该来的还是要来,只是没想到她会来得这么早,现在主人和小小姐都在睡觉,就算来要兔子,也得等人睡醒吧?
“这位小姐,我们家主人还在休息,你”就知道她会这么说,这家人脸皮也真是够厚的,偷人家的兔子也就算了,失主亲自前来,还得等他睡醒,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
她索性放开喉咙,朝着二楼梯口喊道:“喂,偷兔子的小偷,我来要兔子了,快把兔子还给我,不要逼我找警察,听到了没?”
霈仪的声音又亮又响,在这清晨时分,恐怕连社区外扫马路的阿伯都能听见。
“小姐,你小声点,我们家主人很注重睡眠,他每天工作繁重,你你不要吵他,我拜托你下午再来。”
阿娇脸都绿了。昨天,她差一点点回家吃老米饭,今天,要是再让主人抓狂,她肯定要回越南卖河粉了!
“我也是彻夜未眠啊!一个晚上不睡觉死不了人的,你别忘了,是你们家的人偷我的兔子,不是我偷你们的兔子!”她郑重声明,要她搞清楚,别傻呼呼的。
其实偷的人是她,根本就不干她家主人的事。
“我求求你啦,你这样吵我主人,会害我被开除的”
“早点回越南也好,你妈一定很思念你。”她扯开喉咙。继续第二波攻击:“偷兔子的小偷,你可以起床了,我”
“阿娇,是谁在楼下大吼小叫的!?”
一道浑厚嗓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当这位男主人与霈仪四目相交时,两人表情皆是错综复杂、惊愕不已。
“是你(你)?”两人同时出声。
“你住我对面?”
“不行吗?”原来他不只是老色胚,还是手脚不干净的贼!
“既然我们是邻居,那就表示我们有缘,来来来,你先请坐,我换个衣服马上下来。”
太好了!这样就不用麻烦天骄,若能跟她把关系打好,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要她戴的那条鸡心佩,可就多了不少机会。
他一回头,她连声喝住:“等等,兔子呢?我是来要回我的兔子,不是来跟你串门子的。”她揪起眉头,冷冰冰的看着他,要他务必搞清楚。
“兔子正在我小侄女的房间,你放心,它很好,我侄女很照顾它。”他耐心向她说明,比饭店的服务生还要客气。
“我朋友昨天跟我说过了,你侄女很喜欢我的兔子,趁你侄女还在睡,抱走兔子会比较容易。”她说得一点也不夸张,唯有在思绮睡着时,才好下手。
他俯望着她,看她全身裹得一团黑,领口处最上端的扣子更是扣得密不透风,当然喽,那块鸡心佩是无缘再见。
不过,她的粉颈还算迷人,脸上肤色雪白细嫩,虽然架着一副不相衬的黑镜框,仍掩藏不住那双晶亮澄澈的黑眸。
“侯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把兔子卖我,不论你开多少价码,我都愿意给。”这年头,没有他用钱办不到的事。
“不卖。”
“价钱好谈”
“我说不卖就是不卖,听不懂中文吗?”她压抑着一团火,这种用钱来砸人的戏码,也只有像他们这种铜臭味重的人,才做得出来。
“不再考虑看看吗?老实说,我侄女很喜欢你的兔子,我真的不希望伤害到她幼小的心。”他说得很诚恳,表现出一副好叔叔的模范。
侯霈仪两手交叉在胸前,专注地看着他。“那你愿不愿意把你侄女卖给我,无论多少钱,只要你开价,我就买!”她要他将心比心。
“侯小姐,不能这样比的,我的侄女是我的家人,没有人卖家人的。”
“兔子也是我的家人,所以,你说我卖不卖?”她反问,还顺便导正他的观念。“你要教小孩子有是非观念,不属于她的东西,绝对不能占为已有,你这么宠她,无非是在害她!”
她说得不无道理,他不能因为思绮从小没有爸妈疼爱,为了要补偿她,就任由她耍性子,用哭用闹来达到目标。
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他对于她又不得不佩服万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把兔子抱下来给你。”就算思绮醒来会吵得天翻地覆,但他认为,给予正确的观念,才是教育小孩的最佳办法。
只见他一上楼,没几分钟,双手便抱着肥嘟嘟的兔崽子下来。它睡得正舒服,看到久违的主人,闪亮的兔眼睛还不忘多眨两下,
“兔崽子!”她一个近身把爱兔抢回,放在怀中细细呵护。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怎不叫她动容?
“很抱歉,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它就已经被我侄女带去美容,如果你不喜欢它这个造型,可以带去宠物店恢复原本的样貌,多少钱都由我来支付。”白鹰客气说道。
没有回答他的话,霈仪抱住兔崽子,转身就走。
然而,她不过才跨出一步,楼上便传来小女娃的哭闹声。
“谁把我的加菲抱走了?”
白鹰一怔。小思绮醒了,这下代志大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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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的脚步声,急促地从楼上传了下来。
穿着凯蒂猫睡衣的小思绮,手里抱着加菲猫玩偶,脸青青地出现在两人面前。
她乌亮的黑发此刻看起来有些凌乱,平常就很爱漂亮的她,现在可顾不得仪容,她要使出全力,展开抢救爱兔大作战。
晶亮的黑瞳里,出现一个女人抱着加菲,她感到她亲密的伙伴被人夺走,小小的心灵,哪分得了是非对错,把手中玩偶一丢,一个快步上前,就和霈仪大抢出手,紧紧抓住加菲的身躯不放。
“还我!”她毫不客气,使出全力又抓又抢。
霈仪被这小小恰查某给吓到了,没想到她已经够凶了,还有人比她更上层楼。
一个二十好几的人,怎么可能跟个八岁小女娃抢东西?再说,这样拉扯,受害最深的,无疑是兔崽子。
它的皮会痛、毛会脱、精神会受到惊吓,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她都不宜做这种幼稚的行为。
一个松手,兔崽子立刻易主,再度回到小思绮怀抱。
她很快把加菲抱开,以白鹰为天然屏障,屈身在他的身边,眼中充满对霈仪的敌意,晶亮的黑眼珠内,有着“你要敢抢,我就跟你拼命”的决死精神。
对霈仪来说,她总算见识到什么叫做任性、蛮横,她不知道这个小女娃是怎么了,为何会那么害怕失去一样东西,仿佛在她幼嫩的心灵中,藏着一份难以言喻的孤寂,而兔崽子是她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她拼死拼活,就是不准兔崽子离开她。
站在一旁的白鹰目睹这一幕,当然对霈仪感到抱歉,这种非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的强盗行为,可不是个好家教的人家会教出来的。
他蹲在小思绮身旁,对她来个机会教育。
“小思绮,站在你前面的这位大姐姐,是加菲的主人,她找加菲已经找很久了,你是不是该还给大姐姐,这样才对呢?”他很清楚他说的这些话,实质上帮助并不大,小思绮根本就听不进去,会说这些,无非是要让霈仪知道,他并非包庇偏袒小思绮,他也是用心尽力,在导正她的观念。
小思绮没有说话,嘴噘得高高的,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的,一脸不肯就范。
白鹰继续努力。“小思绮,叔叔问你,万一有一天,你走丢了,看不到叔叔,结果你是被带到一个你从来没有看过的地方,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很想叔叔?”
小思绮没有立刻回答,仿佛在认真思索着叔叔这番话。须臾,小小脑袋瓜点了点,她认同白鹰的说词。
“你会想叔叔,就像加菲会想这位大姐姐一样,你现在不肯让加菲回到大姐姐身边,加菲会难过,心情会越来越不好,每天都不开心,而大姐姐也会想念加菲,也会变得很不开心,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开心,只有小思绮一个人开心,这样,你会快乐吗?”他用比对法,要小思绮将心比心,聪明的小思绮,当然能理解叔叔这一席话。
一滴晶亮的小泪珠,无预警地滴落下来,这滴泪,可把霈仪的心也滴酸了,仿佛这兔崽子是小思绮养的,而她就是那个要拆散他们的虎姑婆,狠心坏心的后母皇后。
“叔叔,可可是我看不到加菲,我会不开心,以后放学回家都没人陪我了呜呜呜”她把兔崽子拟人化了,仿佛兔崽子已经成为她最贴心的伴侣,要带走她,无疑跟要割她一块肉一样难过。
这就是都市小孩的悲哀,家长为了生计,必须耗费大多数的时间在外工作赚钱,让许多小孩成为钥匙儿童,从小就必须忍受着孤单与落寞的摧残。
霈仪知道,小思绮绝对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小恶霸,她是怕兔崽子一离开她,她会没伴,空虚、寂寞会像个大魔王般,重新进驻她的心灵。
她是很同情小思绮没错,但她也需要兔崽子啊!她就跟小思绮一样,把兔崽子当成是唯一的心灵桥梁,有什么心事,她只会跟兔崽子说,哪怕它一句话也不回应,但有它在,就是一种寄托,一种心情上的抒发,就算她身边有译娴和紫柔两位好姐妹,但有些更深层更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能说给兔崽子听而已。
“小思绮乖,那叔叔改天带你去宠物店,你可以去挑一只小狈还是小猫,或者你也可以挑只跟加菲一样的兔子,这样好不好?”
或许,她已经跟兔崽子建立情感,此时此刻,送她再怎么可爱的动物,她都不感兴趣。
小思绮在天人交战,泪水更是流个不停。
白鹰开始束手无策,总不可能硬从小思绮手中,把兔崽子抢过来交给霈仪,然后要她赶紧离开吧!
这种下下之策,绝对会让小思绮痛恨他一辈子,既然答应死去的哥哥要好好照顾小思绮,他就绝对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否则,他跟她那个爱酗酒,不负责任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那以后叔叔早点回来陪你,你不是想去坐摩天轮?下午叔叔带你去,好不好?”他卯足全力,就是要让小思绮点头。
在商场上,他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猛将,再怎么难应付的敌手,他都能轻松面对,可碰到跟小孩子沟通这方面,他可没辙了,就像现在,他几乎要举起双手投降了。
眼看僵持不下,霈仪知道再坚持下去,无疑会伤到叔侄间的情感,这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她想了想,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展开难得一见的笑容,来到小思绮身边,说道:“你让大姐姐把把加菲带回去,大姐姐就住在你们家正对面楼上,以后你要想看加菲,就找你叔叔,让他带你上来,大姐姐随时都欢迎你,好不好?”
天啊!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善了?
“真的吗?我什么时候想去看加菲都可以吗?”这句话明显有准备让步的意味。
能够让小思绮心甘情愿把兔崽子还给她,就算要她开出一百个条件,她都愿意配合。
“当然喽!”她点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阿莎力。
“白天晚上都可以吗?”
“嗯。”“那下雨天也可以吗?”她问得非常仔细。
“只要大姐姐在家,都可以。”她真服了现在的小朋友,个个精得要命。
最后,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待霈仪点了头后,双手不再那么坚持,谈判终告结束。
从小思绮手中,将兔崽子接过来,她的心情,并没有特别开心,反而更加沉重。
看着她挥手与兔崽子道别的画面,她心头一阵绞痛,于是她赶紧将头一撇,快步离去。
在离开白家时,她隐约还听到小思绮啜泣的声音。我的妈呀!她是失主耶!哭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可是,在她心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好可恶,怎会干出这种欺负小孩的事来?
看着兔崽子,她回头再看看自家,不禁心生感慨,知道自己一旦答应小思绮,那么,她和白鹰往后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增加许多。
她从来都没跟哪个男人如此有缘过,想到他对小思绮循循善诱、谆谆告诫的慈祥脸孔,她不禁怀疑,他会是那种色眯眯的卞流鬼吗?会让一个小孩子这么尊敬、这么喜爱的男人,绝对有他迷人的优点,她清楚小孩子的态度,是最真诚不过的,谁好谁坏,都会写在他们稚嫩的脸庞上。
看着他抱着小思绮,目送她离去的样子,真像个居家的好爸爸,而这种爱小孩的奸男人,不就是她一直渴望的吗?对他,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产生不不不!说好不再谈恋爱的不是吗?之前那个男人伤透了她的心,她的爱,都给了兔崽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再分割出去了。
在进到寓所大门前一秒,她不自主地再回头看了那栋花园洋房,而她为什么会回头?这个问题,连她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方译娴快要被侯霈仪气炸了!
这对奸姐妹出现史上最大一场世纪大争吵,对译娴来说,霈仪的确需要好好再去修“人际关系沟通学”若是她态度能好一点,凭白鹰雄厚的财力背景,区区三百万怎会要她赔呢?对方不爽的是她的口气,凶成那样,鬼才要跟她妥协!
两人一回到家,鞋子还没脱,紫柔就跟只火鸡一样,咯咯咯地跑上前来。
“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手机同时打不通,搞什么飞机啊?”紫柔神情紧张,不耐烦的表情早就写了满脸。
“打不通就打不通,叫那么大声做什么?叫魂啊!”被白鹰搞得快疯了,回来还被这女人吵。真烦!
“你小声点行不行?不懂得看人脸色啊?”译娴比手划脚,要她最好把嘴闭上,免得讨骂挨。
“两位小姐,我找到兔崽子了,你们认为我该大声点,还是小声点啊?”
她一口气把话说完,静静等着两位小姐回应。
原本坐进沙发,一手按在太阳穴上,想好好压压穴道,让脑袋瓜冷静冷静的霈仪,一听到“兔崽子”三个字,原本冷漠冷酷的五官,全都活了起来。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她走到紫柔面前,狭长的丹风眼直直盯住她。
“急了吧?你说这件事我该不该第一时间通知你们?当你们的手机一直打不通的时候,你们不晓得我有多急”看到霈仪脸色铁青,她马上换话题。“好好好,我说就是了,你的脸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可怕?我跟你们说,我找到兔崽子了,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找到兔崽子了!”
译娴凑上前来,望进她兴奋的瞳眸。“所以说,真的是对面的人抓走了?”
霈仪蹙眉,不解问道:“什么对面?哪家的对面?”
两人把昨天早上所看至的画面,一五一十地说给霈仪听,那只在他们心目中像猫又像兔子的宠物,果真是兔崽子没错!
“既然知道是兔崽子,为什么不把它抱回来?”霈仪生起一股无名火。
说到此,紫柔情绪逐渐平缓。霈仪问的这句话,正是她现在要说的重点。
“能抱得回来,我早就抱回来了!”她又气恼,又无奈。“捡到兔崽子的,是对面一位八岁的小女生,她不但不把兔崽子还我还把兔崽子”
完了,到底该不该说啊?
“把兔崽子怎样了?老实招来!”看她的表情,就晓得大事不妙了。
“他们把兔崽子抓去染成橘色,把它当作加菲猫在养,还替她取了“加菲”这个名字”紫柔声音越说越小。
“加、菲、猫?”一团怒火从霈仪胸腔挤了出来,她气得抓狂。
“岂有此理?王八蛋”
对霈仪而言,兔崽子就跟她的家人一样亲,如今家人受到这样的奇耻大辱,她怎能不替它讨回公道?
就在她要走出大门时,紫柔很快地将她抓住。
“你干什么?快放开!”
“你去了也没用,他们不会还你的!”会还,早在看到告示时就还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吗?
“笑话,兔崽子是我的,他们凭什么不还?就算是抢,我也要把兔崽子给抢回来!”她很快穿好鞋,正要走出家门时,紫柔又补上一句——
“你忍心从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手中,把兔崽子抢回来吗?”
这句话像块石头般,绊住了霈仪的去路。
紫柔说得没错,对方是个小女孩,她不可能用强硬的手段,硬是把兔崽子从她手中抢过来,这种事她做不出来。
“我可以找她的家长谈!”
“她没跟她父母亲住在一起,她跟她叔叔住,而她的叔叔要晚一点才会回来。”这些她都问过越佣了。
译娴把霈仪拉回屋里,要她放宽心。“既然知道兔崽子在对面,你就不需要这么担心,晚一点你再过去跟她叔叔说,让她叔叔出面,你就用不着当坏人了。”
也对,今天她已经耗尽元气跟一个老古董在那较劲斗气,神经呈现半衰弱状态,实在不好把这余气,发泄在小女孩身上。
“紫柔,你过来!”
“什么事?”会不会是良心发现,要给她奖赏。
“帮我盯着对面,她叔叔一回来,马上叫我。”她虽然很迫不及待想见到兔崽子,但都已经忍了这么久,不差这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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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白鹰而言,可说是永生难忘的一天!
错综复杂的情绪,在几秒钟内交织变化,这不单是损失一只八角葫芦瓶,或是发现到千年鸡心佩所带给他的震撼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让他见识到生平最奇特的一个女人。
先撇开她怪到出奇的脾气不谈,光是她的学问,特别是在监识古物上的本事,就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相信她一定还有很多地方,是他极欲探索的,光是在她身上,还能挖到多少宝,就够让他好奇了,只不过,两人现在交恶,他该怎么改善彼此问的关系,这点,还真的需要从长计议。
他一边开车,满脑子想的都是侯霈仪这个女人,当他一手搂住她的腰际时,怎会出现短暂恍神的状态?是因为她?还是那块突如其来的鸡心佩?他陷入迷思,一直想替自己找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而这个答案就像被雾锁住一般,在阳光还没出来之前永远是个令人摸不清的谜题。
车子在庭院停妥,他手里拿着思绮爱吃的日本甜甜圈下了车,只要一想到这个如天使般的小侄女,即使有什么天大的烦恼,也会立刻化为烟云,随风飘散。
以往在他车子停妥后,小思绮就会用她最大的热情,跑到门口来迎接他,可是今天气氛却有些诡异,不但不见她可爱的踪影,还隐约听到她饮泣的声音。
一踏进客厅,白鹰就看到两张愁眉不展的脸。
思绮紧紧抱着加菲不放,而阿娇则端着碗,一筹莫展。碗里头满满都是饭菜,显然地,思绮一口也没吃。
“发生什么事了?”
阿娇上前来取下主人公事包,一脸做了亏心事样,始终不敢将眼珠子对准白鹰。
“叔叔,对面有巫婆。”放下加菲,小思绮泪眼汪汪地跑上前来。
巫婆?
他抱起思绮,转身看向阿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阿娇自知理亏,吞吞吐吐,吓得半死,一时之间还想不出什么婉转说词。
“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当我问第二次你还不说时,你就准备打包行李吧!”他向来赏罚分明,而且说到做到。
“先生,请您别生气,我说就是了。是是对面的一位小姐,要来把加菲带走,小小姐怎样都不肯给,所以那位小姐说等你回来,她还会再来一次”阿娇低着头,正眼都不敢瞧白鹰一眼。
一听到加菲可能会被带走,思绮更是紧紧巴着白鹰不放。
“我不要让加菲走,加菲是思绮的,加菲不可以给巫婆,巫婆会吃掉加菲。”思绮好像怕巫婆会突然把加菲变不见,很快又挣脱白鹰怀抱,飞奔到加菲身边,将它紧紧抱住。
说真的,兔崽子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思绮还替它买了件兔子装,没事就带它到宠物店做spa,不但修毛、清耳朵、剪指甲,还买好多玩具给它,虽然那些玩具看起来有点蠢,但小思绮会陪它玩,比起跟霈仪住,白天孤伶伶地待在家里头要好得太多。
要是它会说话,它会选择待在这里,有人陪的日子,比发呆狂睡等死还要有意义。
它把身子微微挪向小思绮,真不希望眼前这男人来多管闲事。
听完阿娇的话,白鹰有了初步的了解。
搞了半天,原来加菲是有主人的,像这种长相特殊的长耳兔,绝对不可能是野生的,瞧它一身圆滚滚的样子,可想它的主人有多么宠爱它。
不过会养这种怪兔的人,想必也是属于阴阳怪气型的,只是把人家的兔子搞成跟只猫一样!唉希望兔子主人心胸宽大,别存心刁难的好。
白鹰想了想,要让对方认为有诚意,绝对要主动释出善意,如今人家都找上门来,总不能还死皮赖脸等着人家来一一次拜访,要做好教亲睦邻,就要主动出击。
他来到思绮身边,试着跟她讲道理。“思绮,听叔叔的话,叔叔现在要把加菲还给它的主人,过几天,叔叔再买一只一模一样的给你,好不好?”
“不要,加菲是思绮的,不能给巫婆!”思绮的反应,早已是预料中的事。
白鹰这不可伤脑筋了,他晓得思绮的个性,如果强行将加菲从她身边抱走,她会用不吃不喝不去上学表示抗议,而且过去被虐待时的阴影,会重新浮现在她脑海里。
她会把自己关进衣橱,然后故意尿床,总总失序的现象纷纷出笼,医生说过,不能把她逼得太紧,否则,好不容易弥补的心灵创伤,会再次被撕裂开来。
他得小心谨慎,毕竟这是他大哥留下来的唯一骨肉,他得妥善照顾才行。
照这情形看来,只有好好跟兔子的主人谈谈,看她愿不愿意割爱,他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要是他开价一百万,他不相信对方会吐出一个“不”字。
望着小思绮抱着兔子时,那恬静可爱的模样,为了她,他会想尽办法,帮她得到她所想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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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是个阳光普照,天气舒爽的星期天。
一大早,白家人仍沉浸在甜蜜的梦乡中,一道道如同催魂般的门铃声,把整个自家吵得不得安宁。
越佣阿娇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一脸的倦意还带着微微的愠火。她朝墙上一看,天啊!才早上六点,有没有搞错啊?
门一开,一位全身穿着素黑套装,腿上穿着长筒黑丝袜,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女人,脸色森然地伫立在这栋花园洋房前。
“请问你找谁?”
“兔子!”侯霈仪冷冷地逸出这两个字。
“兔子?”阿娇好像还没完全醒,张着大眼再问一次。
“不要装蒜,把兔子还我。”她主动走进自家,东张西望,这边看,那边瞧。“兔崽子!姐姐来了,快跟姐姐回去!”
她如人无人之境,完全不理会阿娇的反应,但,这“无人之境”也未免太过宽阔了吧!
整个客厅看起来大约二十来坪左右,地板是用灰色石砌地砖,天花板正中央嵌人一台昂贵投影灯,灯束所投影的方向,是个七十八寸的大萤幕,这是最新型的设备,可利用光感风感定时器进行各种控制。
从客厅到四周其他厅室装潢摆设,都呈现出极简的前卫尖端风格,不远处还隔出一个小吧台,台上放着一台滴露型咖啡机,机上正吐着蒸气,整个屋内弥漫咖啡香。
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生活的确有品味,如此宽阔的空间,要是让兔崽子住起来,铁定舒服无比,不管它要跑要跳要滚要爬,丝毫不受限制。
等等她是怎么回事?竟然替兔崽子设想起更舒适的环境,觉得它住在这里,绝对要比自己的狗窝好,她没道理帮兔崽子想这么多啊!他家舒适那是他家的事,兔崽子是她养的,再怎么简陋拥挤,还是自己的家好,何必去羡慕别人?
举目望去,就是不见兔崽子踪影,她臭着脸,走到阿娇面前。“越南妹,叫你家主人出来!”
唉该来的还是要来,只是没想到她会来得这么早,现在主人和小小姐都在睡觉,就算来要兔子,也得等人睡醒吧?
“这位小姐,我们家主人还在休息,你”就知道她会这么说,这家人脸皮也真是够厚的,偷人家的兔子也就算了,失主亲自前来,还得等他睡醒,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
她索性放开喉咙,朝着二楼梯口喊道:“喂,偷兔子的小偷,我来要兔子了,快把兔子还给我,不要逼我找警察,听到了没?”
霈仪的声音又亮又响,在这清晨时分,恐怕连社区外扫马路的阿伯都能听见。
“小姐,你小声点,我们家主人很注重睡眠,他每天工作繁重,你你不要吵他,我拜托你下午再来。”
阿娇脸都绿了。昨天,她差一点点回家吃老米饭,今天,要是再让主人抓狂,她肯定要回越南卖河粉了!
“我也是彻夜未眠啊!一个晚上不睡觉死不了人的,你别忘了,是你们家的人偷我的兔子,不是我偷你们的兔子!”她郑重声明,要她搞清楚,别傻呼呼的。
其实偷的人是她,根本就不干她家主人的事。
“我求求你啦,你这样吵我主人,会害我被开除的”
“早点回越南也好,你妈一定很思念你。”她扯开喉咙。继续第二波攻击:“偷兔子的小偷,你可以起床了,我”
“阿娇,是谁在楼下大吼小叫的!?”
一道浑厚嗓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当这位男主人与霈仪四目相交时,两人表情皆是错综复杂、惊愕不已。
“是你(你)?”两人同时出声。
“你住我对面?”
“不行吗?”原来他不只是老色胚,还是手脚不干净的贼!
“既然我们是邻居,那就表示我们有缘,来来来,你先请坐,我换个衣服马上下来。”
太好了!这样就不用麻烦天骄,若能跟她把关系打好,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要她戴的那条鸡心佩,可就多了不少机会。
他一回头,她连声喝住:“等等,兔子呢?我是来要回我的兔子,不是来跟你串门子的。”她揪起眉头,冷冰冰的看着他,要他务必搞清楚。
“兔子正在我小侄女的房间,你放心,它很好,我侄女很照顾它。”他耐心向她说明,比饭店的服务生还要客气。
“我朋友昨天跟我说过了,你侄女很喜欢我的兔子,趁你侄女还在睡,抱走兔子会比较容易。”她说得一点也不夸张,唯有在思绮睡着时,才好下手。
他俯望着她,看她全身裹得一团黑,领口处最上端的扣子更是扣得密不透风,当然喽,那块鸡心佩是无缘再见。
不过,她的粉颈还算迷人,脸上肤色雪白细嫩,虽然架着一副不相衬的黑镜框,仍掩藏不住那双晶亮澄澈的黑眸。
“侯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把兔子卖我,不论你开多少价码,我都愿意给。”这年头,没有他用钱办不到的事。
“不卖。”
“价钱好谈”
“我说不卖就是不卖,听不懂中文吗?”她压抑着一团火,这种用钱来砸人的戏码,也只有像他们这种铜臭味重的人,才做得出来。
“不再考虑看看吗?老实说,我侄女很喜欢你的兔子,我真的不希望伤害到她幼小的心。”他说得很诚恳,表现出一副好叔叔的模范。
侯霈仪两手交叉在胸前,专注地看着他。“那你愿不愿意把你侄女卖给我,无论多少钱,只要你开价,我就买!”她要他将心比心。
“侯小姐,不能这样比的,我的侄女是我的家人,没有人卖家人的。”
“兔子也是我的家人,所以,你说我卖不卖?”她反问,还顺便导正他的观念。“你要教小孩子有是非观念,不属于她的东西,绝对不能占为已有,你这么宠她,无非是在害她!”
她说得不无道理,他不能因为思绮从小没有爸妈疼爱,为了要补偿她,就任由她耍性子,用哭用闹来达到目标。
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他对于她又不得不佩服万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把兔子抱下来给你。”就算思绮醒来会吵得天翻地覆,但他认为,给予正确的观念,才是教育小孩的最佳办法。
只见他一上楼,没几分钟,双手便抱着肥嘟嘟的兔崽子下来。它睡得正舒服,看到久违的主人,闪亮的兔眼睛还不忘多眨两下,
“兔崽子!”她一个近身把爱兔抢回,放在怀中细细呵护。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怎不叫她动容?
“很抱歉,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它就已经被我侄女带去美容,如果你不喜欢它这个造型,可以带去宠物店恢复原本的样貌,多少钱都由我来支付。”白鹰客气说道。
没有回答他的话,霈仪抱住兔崽子,转身就走。
然而,她不过才跨出一步,楼上便传来小女娃的哭闹声。
“谁把我的加菲抱走了?”
白鹰一怔。小思绮醒了,这下代志大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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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的脚步声,急促地从楼上传了下来。
穿着凯蒂猫睡衣的小思绮,手里抱着加菲猫玩偶,脸青青地出现在两人面前。
她乌亮的黑发此刻看起来有些凌乱,平常就很爱漂亮的她,现在可顾不得仪容,她要使出全力,展开抢救爱兔大作战。
晶亮的黑瞳里,出现一个女人抱着加菲,她感到她亲密的伙伴被人夺走,小小的心灵,哪分得了是非对错,把手中玩偶一丢,一个快步上前,就和霈仪大抢出手,紧紧抓住加菲的身躯不放。
“还我!”她毫不客气,使出全力又抓又抢。
霈仪被这小小恰查某给吓到了,没想到她已经够凶了,还有人比她更上层楼。
一个二十好几的人,怎么可能跟个八岁小女娃抢东西?再说,这样拉扯,受害最深的,无疑是兔崽子。
它的皮会痛、毛会脱、精神会受到惊吓,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她都不宜做这种幼稚的行为。
一个松手,兔崽子立刻易主,再度回到小思绮怀抱。
她很快把加菲抱开,以白鹰为天然屏障,屈身在他的身边,眼中充满对霈仪的敌意,晶亮的黑眼珠内,有着“你要敢抢,我就跟你拼命”的决死精神。
对霈仪来说,她总算见识到什么叫做任性、蛮横,她不知道这个小女娃是怎么了,为何会那么害怕失去一样东西,仿佛在她幼嫩的心灵中,藏着一份难以言喻的孤寂,而兔崽子是她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她拼死拼活,就是不准兔崽子离开她。
站在一旁的白鹰目睹这一幕,当然对霈仪感到抱歉,这种非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的强盗行为,可不是个好家教的人家会教出来的。
他蹲在小思绮身旁,对她来个机会教育。
“小思绮,站在你前面的这位大姐姐,是加菲的主人,她找加菲已经找很久了,你是不是该还给大姐姐,这样才对呢?”他很清楚他说的这些话,实质上帮助并不大,小思绮根本就听不进去,会说这些,无非是要让霈仪知道,他并非包庇偏袒小思绮,他也是用心尽力,在导正她的观念。
小思绮没有说话,嘴噘得高高的,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的,一脸不肯就范。
白鹰继续努力。“小思绮,叔叔问你,万一有一天,你走丢了,看不到叔叔,结果你是被带到一个你从来没有看过的地方,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很想叔叔?”
小思绮没有立刻回答,仿佛在认真思索着叔叔这番话。须臾,小小脑袋瓜点了点,她认同白鹰的说词。
“你会想叔叔,就像加菲会想这位大姐姐一样,你现在不肯让加菲回到大姐姐身边,加菲会难过,心情会越来越不好,每天都不开心,而大姐姐也会想念加菲,也会变得很不开心,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开心,只有小思绮一个人开心,这样,你会快乐吗?”他用比对法,要小思绮将心比心,聪明的小思绮,当然能理解叔叔这一席话。
一滴晶亮的小泪珠,无预警地滴落下来,这滴泪,可把霈仪的心也滴酸了,仿佛这兔崽子是小思绮养的,而她就是那个要拆散他们的虎姑婆,狠心坏心的后母皇后。
“叔叔,可可是我看不到加菲,我会不开心,以后放学回家都没人陪我了呜呜呜”她把兔崽子拟人化了,仿佛兔崽子已经成为她最贴心的伴侣,要带走她,无疑跟要割她一块肉一样难过。
这就是都市小孩的悲哀,家长为了生计,必须耗费大多数的时间在外工作赚钱,让许多小孩成为钥匙儿童,从小就必须忍受着孤单与落寞的摧残。
霈仪知道,小思绮绝对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小恶霸,她是怕兔崽子一离开她,她会没伴,空虚、寂寞会像个大魔王般,重新进驻她的心灵。
她是很同情小思绮没错,但她也需要兔崽子啊!她就跟小思绮一样,把兔崽子当成是唯一的心灵桥梁,有什么心事,她只会跟兔崽子说,哪怕它一句话也不回应,但有它在,就是一种寄托,一种心情上的抒发,就算她身边有译娴和紫柔两位好姐妹,但有些更深层更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能说给兔崽子听而已。
“小思绮乖,那叔叔改天带你去宠物店,你可以去挑一只小狈还是小猫,或者你也可以挑只跟加菲一样的兔子,这样好不好?”
或许,她已经跟兔崽子建立情感,此时此刻,送她再怎么可爱的动物,她都不感兴趣。
小思绮在天人交战,泪水更是流个不停。
白鹰开始束手无策,总不可能硬从小思绮手中,把兔崽子抢过来交给霈仪,然后要她赶紧离开吧!
这种下下之策,绝对会让小思绮痛恨他一辈子,既然答应死去的哥哥要好好照顾小思绮,他就绝对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否则,他跟她那个爱酗酒,不负责任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那以后叔叔早点回来陪你,你不是想去坐摩天轮?下午叔叔带你去,好不好?”他卯足全力,就是要让小思绮点头。
在商场上,他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猛将,再怎么难应付的敌手,他都能轻松面对,可碰到跟小孩子沟通这方面,他可没辙了,就像现在,他几乎要举起双手投降了。
眼看僵持不下,霈仪知道再坚持下去,无疑会伤到叔侄间的情感,这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她想了想,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展开难得一见的笑容,来到小思绮身边,说道:“你让大姐姐把把加菲带回去,大姐姐就住在你们家正对面楼上,以后你要想看加菲,就找你叔叔,让他带你上来,大姐姐随时都欢迎你,好不好?”
天啊!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善了?
“真的吗?我什么时候想去看加菲都可以吗?”这句话明显有准备让步的意味。
能够让小思绮心甘情愿把兔崽子还给她,就算要她开出一百个条件,她都愿意配合。
“当然喽!”她点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阿莎力。
“白天晚上都可以吗?”
“嗯。”“那下雨天也可以吗?”她问得非常仔细。
“只要大姐姐在家,都可以。”她真服了现在的小朋友,个个精得要命。
最后,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待霈仪点了头后,双手不再那么坚持,谈判终告结束。
从小思绮手中,将兔崽子接过来,她的心情,并没有特别开心,反而更加沉重。
看着她挥手与兔崽子道别的画面,她心头一阵绞痛,于是她赶紧将头一撇,快步离去。
在离开白家时,她隐约还听到小思绮啜泣的声音。我的妈呀!她是失主耶!哭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可是,在她心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好可恶,怎会干出这种欺负小孩的事来?
看着兔崽子,她回头再看看自家,不禁心生感慨,知道自己一旦答应小思绮,那么,她和白鹰往后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增加许多。
她从来都没跟哪个男人如此有缘过,想到他对小思绮循循善诱、谆谆告诫的慈祥脸孔,她不禁怀疑,他会是那种色眯眯的卞流鬼吗?会让一个小孩子这么尊敬、这么喜爱的男人,绝对有他迷人的优点,她清楚小孩子的态度,是最真诚不过的,谁好谁坏,都会写在他们稚嫩的脸庞上。
看着他抱着小思绮,目送她离去的样子,真像个居家的好爸爸,而这种爱小孩的奸男人,不就是她一直渴望的吗?对他,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产生不不不!说好不再谈恋爱的不是吗?之前那个男人伤透了她的心,她的爱,都给了兔崽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再分割出去了。
在进到寓所大门前一秒,她不自主地再回头看了那栋花园洋房,而她为什么会回头?这个问题,连她自己也找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