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美女妙戈,J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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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国,首都A市。
“我奇怪,你居然还会回到这里。”说话间,妙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还有,你经常吃这些东西,难得不怕得SARS吗?”
杜熙郎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会对他产生这样的质疑,也不可能有人会对他说出这样恶毒的话,他此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杜熙郎和妙戈已经认识了两年了,妙戈姓叶,也是J国的名门闺秀,只不过从小并不生活在J国,有些地方和林素倒是有几分相像,在J国,杜熙郎是妙戈少有的好朋友。
杜熙郎也不知道自己回来的消息是怎么传到这丫头的耳朵中的,所以刚刚一回到J国,自己便被她强制性的约了出来。
或许是门当户对的缘故,当时杜熙郎和叶妙戈是彼此的相亲对象。
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李忠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
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当时刚刚20岁的妙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
“李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大小姐,准确来说应该是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妙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出国回来的杜熙郎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杜熙郎还发现,叶妙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或许这些跟她是千金大小姐有关,毕竟从小她也是极其的养尊处优。
不过,对于这一点,这姑娘似乎十分的忌讳。
杜熙郎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妙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我这刚回来你就给我这样的脸色。”他懒洋洋地问道:“你又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杜熙郎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杜熙郎问道。
妙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杜熙郎静静地等着。
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杜熙郎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杜熙郎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妙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杜熙郎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妙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杜熙郎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杜熙郎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妙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
“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似乎有些消化不良,杜熙郎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杜熙郎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杜熙郎说:“请稍等。”
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杜熙郎看着妙戈心道。
他没有想到,自己这刚回J国故土,便做出这样令人觉得神经病的举动。
果然,妙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还要去陪一个人。”杜熙郎说。
“谁?”
“林素,就是我一直跟你提过的妹妹。”
“你妹妹?她也来J国了吗?你是怎么找到她的?你们这么多年没有相见,她还认得你吗?”她好奇地问。
“这些我以后告诉你,你的问题太多,我这刚回来,似乎有些水土不服,大脑有些跟不上你的节奏。”
杜熙郎有些玩笑的说道,说话间他熟练的搬弄着餐盘里的食物,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种绝对的优雅风华。
不由得,叶妙戈眼中一阵恍惚,虽然面前的男人她已经相当的熟悉,但是一段时间没见,再次看见,她还是不可避免的被这个男人身上独有的魅力所征服。
一时间,小警花的脸颊飞上了两抹红晕。
“对了,我一会儿还要去见一个人。”一旁,杜熙郎却什么也不知道,抬眸朝着妙戈看去,不由皱眉: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发烧了?”
“额,没…”
忍不住一阵慌乱,妙戈忙慌乱的端起自己面前的杯子假装喝起水来。
稍稍平稳了一下有些慌乱的心绪,她朝着杜熙郎开口问道:“你还要见谁?”
“洛雪,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我想她应该也回J国了,我想去她在J国私自买的房子看看。”
说话间,杜熙郎的脸上带了一抹浓重的担忧之色,他的脑海里闪过杜洛雪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一脸的冷漠淡然,声音微微发抖,奔进S市一个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让杜城去各处找她,也联系了开心,却依旧找不到她的任何踪迹。
终于没办法,为了不让父亲担心,杜熙郎只能暂时停止了在S市寻找她的行动,他知道或许他专注于找林素这个亲妹妹而完全忽略了杜洛雪的感受,他也为杜洛雪故意为难林素,各种找茬的事情而恼火。
想着,她走了也就走了。
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毕竟,这么多年在一起生活,他也在潜移默化之中将杜洛雪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纵使她有千般不是,杜熙郎也忍不住有些担忧。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妙戈嘟着嘴说。
虽然她个人从一开始便不是很喜欢杜洛雪那个人,她一直觉得那个女人太过冷漠,没有人情味儿。
但是为了能够和杜熙郎相处,她可以忍耐。
杜熙郎看看,妙戈,心里觉得好笑,她总是将自己的一切情绪十分明显的写在脸上。
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
虽然杜熙郎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但是他却十分符合妙戈的不可能。
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在J国的时候,他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
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杜熙郎笑道。
杜熙郎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他记得当时杜洛雪将房子买好后,给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杜熙郎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妙戈觉得杜熙郎最大的优点就是虽然他既喝酒又抽烟,但是他的外表看上去却依旧很干净,而且他的五官虽然深邃但是却非常的英俊,身材也十分高大,但对妙戈来说,她最喜欢的还是他身上的干净,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
而且他还习惯用Amrni的香水,香味儿很淡,却十分的具有男人魅力。
他虽然是J国杜家的少爷,但是身上却没有那种世家子弟的纨绔气,而是慵懒随性中带着无尽的绅士优雅,令人感到十分的舒服。
他们第一次见面,杜熙郎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
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
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
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
她没想到,作为J国数一数二的上流豪门的大少爷,分分钟收入几百万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虽然他并不需要,但是妙戈仍然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习惯,而且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
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妙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杜熙郎。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身为J国最有钱的钻石王老五,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杜熙郎,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虽然她承认,她真的很喜欢他的长相。
他也是她见过的最有魅力的男人。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叶,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杜熙郎!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
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杜熙郎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
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妙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杜熙郎。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说实话,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他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杜洛雪。
“她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吗?”
“没有,她好像因为我和素素的事而有些生气,毕竟正牌的杜家大小姐回来了,洛雪的心气一向很高。”
“那个大小姐果然还是老样子,令人不喜欢。”妙戈有些直接的说道。
对于杜洛雪,她真的喜欢不起来。
“你呀。”似乎有些无奈,杜熙郎微微勾了勾嘴唇。
“对了,你的亲妹妹呢?她是个怎么样的人?漂亮吗?”
“和我一样,很有魅力。”杜熙郎笑着说。
“你笑什么?”妙戈觉得他笑得很臭屁。
“我笑,她的性格和你有些相像,或许你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对于这一点,杜熙郎似乎十分确信。
“真的吗?”听到杜熙郎的话,妙戈对林素似乎愈加的好奇起来。
“真的,尤其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虽然她穿的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但是却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那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那我什么时候能够见见她呢?”她微微勾唇,说话间眉宇中多了几分俏皮的味道:
“我倒是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和你有着血缘关系的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没问题,等办完了手上的事情,我就带你见她,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杜熙郎有些自豪的说道。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出尘绝艳吧,这一点和我一样。”杜熙郎直视着前方说道,丝毫没有脸红害臊的感觉,
“你要知道,妙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修养稍微差了点,或许是和平民家长大的原因有关,不像世家孩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接受了自己的身世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算是吧,只是…她这是第一次回J国,这里对于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不过不管怎样,我都会想办法让她回归家族,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杜熙郎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他的心愿,妙戈一直都知道。
她也一直希望他的心愿能够早一天实现,不由得妙戈心中忍不住双手合十,似是虔诚的为他祈祷起来。
脸上亦是一片虔诚的模样,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不由又是一阵害羞:“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妙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
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洛雪在华夏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在华夏具体待过什么地方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S市和京城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大部分的时间应该是在S市,也或许因为某些原因而去过京城。”杜熙郎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
“那好吧,我试试。”妙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杜熙郎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杜熙郎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杜熙郎。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妙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家那个冷漠无情的大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杜熙郎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妙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不是他的妹妹吗,虽然不是亲生的。
可是为什么还要对他说谎。
“她以前在J国时,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买的房子就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妙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是怀疑什么吗?”她问道,见杜熙郎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怀疑什么,你又在怀疑什么,她不是从小便被你们杜家收养了吗?难道她在被你们杜家收养之前的身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真相吗?”
“见不得人的真相?你指什么?”杜熙郎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亲生父亲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将自己亲生的女儿所抛弃?不然的话好好的女儿为何会被遗弃,然后被人收养。”
妙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杜熙郎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妙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先回一趟公司,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叶妙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杜熙郎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杜熙郎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杜家公司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杜家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妙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杜熙郎,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杜熙郎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妙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你们杜家公司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杜熙郎沉默了一会儿,道:
“我们杜家很大,要绕完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
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妙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杜熙郎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杜洛雪的事很感兴趣,对林素更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杜洛雪亲生父亲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不是。”杜熙郎无语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妙戈,你是不是巴不得他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妙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杜熙郎,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杜熙郎笑着说。
妙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J国,首都A市。
“我奇怪,你居然还会回到这里。”说话间,妙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还有,你经常吃这些东西,难得不怕得SARS吗?”
杜熙郎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会对他产生这样的质疑,也不可能有人会对他说出这样恶毒的话,他此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杜熙郎和妙戈已经认识了两年了,妙戈姓叶,也是J国的名门闺秀,只不过从小并不生活在J国,有些地方和林素倒是有几分相像,在J国,杜熙郎是妙戈少有的好朋友。
杜熙郎也不知道自己回来的消息是怎么传到这丫头的耳朵中的,所以刚刚一回到J国,自己便被她强制性的约了出来。
或许是门当户对的缘故,当时杜熙郎和叶妙戈是彼此的相亲对象。
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李忠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
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当时刚刚20岁的妙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
“李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大小姐,准确来说应该是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妙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出国回来的杜熙郎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杜熙郎还发现,叶妙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或许这些跟她是千金大小姐有关,毕竟从小她也是极其的养尊处优。
不过,对于这一点,这姑娘似乎十分的忌讳。
杜熙郎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妙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我这刚回来你就给我这样的脸色。”他懒洋洋地问道:“你又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杜熙郎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杜熙郎问道。
妙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杜熙郎静静地等着。
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杜熙郎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杜熙郎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妙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杜熙郎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妙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杜熙郎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杜熙郎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妙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
“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似乎有些消化不良,杜熙郎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杜熙郎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杜熙郎说:“请稍等。”
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杜熙郎看着妙戈心道。
他没有想到,自己这刚回J国故土,便做出这样令人觉得神经病的举动。
果然,妙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还要去陪一个人。”杜熙郎说。
“谁?”
“林素,就是我一直跟你提过的妹妹。”
“你妹妹?她也来J国了吗?你是怎么找到她的?你们这么多年没有相见,她还认得你吗?”她好奇地问。
“这些我以后告诉你,你的问题太多,我这刚回来,似乎有些水土不服,大脑有些跟不上你的节奏。”
杜熙郎有些玩笑的说道,说话间他熟练的搬弄着餐盘里的食物,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种绝对的优雅风华。
不由得,叶妙戈眼中一阵恍惚,虽然面前的男人她已经相当的熟悉,但是一段时间没见,再次看见,她还是不可避免的被这个男人身上独有的魅力所征服。
一时间,小警花的脸颊飞上了两抹红晕。
“对了,我一会儿还要去见一个人。”一旁,杜熙郎却什么也不知道,抬眸朝着妙戈看去,不由皱眉: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发烧了?”
“额,没…”
忍不住一阵慌乱,妙戈忙慌乱的端起自己面前的杯子假装喝起水来。
稍稍平稳了一下有些慌乱的心绪,她朝着杜熙郎开口问道:“你还要见谁?”
“洛雪,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我想她应该也回J国了,我想去她在J国私自买的房子看看。”
说话间,杜熙郎的脸上带了一抹浓重的担忧之色,他的脑海里闪过杜洛雪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一脸的冷漠淡然,声音微微发抖,奔进S市一个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让杜城去各处找她,也联系了开心,却依旧找不到她的任何踪迹。
终于没办法,为了不让父亲担心,杜熙郎只能暂时停止了在S市寻找她的行动,他知道或许他专注于找林素这个亲妹妹而完全忽略了杜洛雪的感受,他也为杜洛雪故意为难林素,各种找茬的事情而恼火。
想着,她走了也就走了。
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毕竟,这么多年在一起生活,他也在潜移默化之中将杜洛雪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纵使她有千般不是,杜熙郎也忍不住有些担忧。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妙戈嘟着嘴说。
虽然她个人从一开始便不是很喜欢杜洛雪那个人,她一直觉得那个女人太过冷漠,没有人情味儿。
但是为了能够和杜熙郎相处,她可以忍耐。
杜熙郎看看,妙戈,心里觉得好笑,她总是将自己的一切情绪十分明显的写在脸上。
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
虽然杜熙郎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但是他却十分符合妙戈的不可能。
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在J国的时候,他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
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杜熙郎笑道。
杜熙郎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他记得当时杜洛雪将房子买好后,给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杜熙郎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妙戈觉得杜熙郎最大的优点就是虽然他既喝酒又抽烟,但是他的外表看上去却依旧很干净,而且他的五官虽然深邃但是却非常的英俊,身材也十分高大,但对妙戈来说,她最喜欢的还是他身上的干净,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
而且他还习惯用Amrni的香水,香味儿很淡,却十分的具有男人魅力。
他虽然是J国杜家的少爷,但是身上却没有那种世家子弟的纨绔气,而是慵懒随性中带着无尽的绅士优雅,令人感到十分的舒服。
他们第一次见面,杜熙郎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
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
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
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
她没想到,作为J国数一数二的上流豪门的大少爷,分分钟收入几百万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虽然他并不需要,但是妙戈仍然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习惯,而且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
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妙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杜熙郎。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身为J国最有钱的钻石王老五,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杜熙郎,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虽然她承认,她真的很喜欢他的长相。
他也是她见过的最有魅力的男人。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叶,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杜熙郎!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
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杜熙郎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
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妙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杜熙郎。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说实话,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他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杜洛雪。
“她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吗?”
“没有,她好像因为我和素素的事而有些生气,毕竟正牌的杜家大小姐回来了,洛雪的心气一向很高。”
“那个大小姐果然还是老样子,令人不喜欢。”妙戈有些直接的说道。
对于杜洛雪,她真的喜欢不起来。
“你呀。”似乎有些无奈,杜熙郎微微勾了勾嘴唇。
“对了,你的亲妹妹呢?她是个怎么样的人?漂亮吗?”
“和我一样,很有魅力。”杜熙郎笑着说。
“你笑什么?”妙戈觉得他笑得很臭屁。
“我笑,她的性格和你有些相像,或许你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对于这一点,杜熙郎似乎十分确信。
“真的吗?”听到杜熙郎的话,妙戈对林素似乎愈加的好奇起来。
“真的,尤其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虽然她穿的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但是却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那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那我什么时候能够见见她呢?”她微微勾唇,说话间眉宇中多了几分俏皮的味道:
“我倒是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和你有着血缘关系的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没问题,等办完了手上的事情,我就带你见她,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杜熙郎有些自豪的说道。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出尘绝艳吧,这一点和我一样。”杜熙郎直视着前方说道,丝毫没有脸红害臊的感觉,
“你要知道,妙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修养稍微差了点,或许是和平民家长大的原因有关,不像世家孩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接受了自己的身世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算是吧,只是…她这是第一次回J国,这里对于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不过不管怎样,我都会想办法让她回归家族,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杜熙郎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他的心愿,妙戈一直都知道。
她也一直希望他的心愿能够早一天实现,不由得妙戈心中忍不住双手合十,似是虔诚的为他祈祷起来。
脸上亦是一片虔诚的模样,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不由又是一阵害羞:“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妙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
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洛雪在华夏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在华夏具体待过什么地方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S市和京城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大部分的时间应该是在S市,也或许因为某些原因而去过京城。”杜熙郎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
“那好吧,我试试。”妙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杜熙郎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杜熙郎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杜熙郎。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妙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家那个冷漠无情的大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杜熙郎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妙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不是他的妹妹吗,虽然不是亲生的。
可是为什么还要对他说谎。
“她以前在J国时,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买的房子就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妙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是怀疑什么吗?”她问道,见杜熙郎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怀疑什么,你又在怀疑什么,她不是从小便被你们杜家收养了吗?难道她在被你们杜家收养之前的身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真相吗?”
“见不得人的真相?你指什么?”杜熙郎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亲生父亲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将自己亲生的女儿所抛弃?不然的话好好的女儿为何会被遗弃,然后被人收养。”
妙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杜熙郎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妙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先回一趟公司,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叶妙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杜熙郎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杜熙郎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杜家公司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杜家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妙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杜熙郎,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杜熙郎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妙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你们杜家公司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杜熙郎沉默了一会儿,道:
“我们杜家很大,要绕完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
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妙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杜熙郎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杜洛雪的事很感兴趣,对林素更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杜洛雪亲生父亲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不是。”杜熙郎无语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妙戈,你是不是巴不得他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妙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杜熙郎,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杜熙郎笑着说。
妙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