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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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檀王十九年秋九月,使郴公子扬增郕邑。
离卿被谗,剧卿的势力愈加庞大,而他既然派剧谒来反复暗示或明示,想把女儿嫁给我,现在的我,当然无法拒绝。七月初,我带领家臣出城打猎,整整三天,好不容易猎到一只大雁,就捧着去剧卿府上纳采。
虽说按照鸿王制定的古礼,纳采要用大雁,可哪有那么多大雁可找?近世用家鹅来代替大雁的习俗,就逐渐兴盛起来。只是以我现在下军大夫的身份,以女方郴国世卿的身份,捧着家鹅实在太不隆重,也不恭敬。所以,我才只好风餐露宿,往郊外去猎雁。
婚礼的一系列步骤,我是清楚的,作为一名士,这也是必修课。然而前此我却从来没有娶妻的经验。惋只是侍妾,纳一名奴隶为侍妾,是不需要什么仪式的,贵族哪天高兴了,拉个女人过来上床,然后在家里宣布一下,就算是纳了妾。虽然惋嫁给我的时候,本来是给我做正妻的——那时候我还是个奴隶——但奴隶结婚,还需要什么仪式吗?
士的婚礼,却要繁琐得多,繁琐到我一想起来就头疼。好在有钟宕、弧增等已婚家臣帮忙操办,才终于顺利地完成了种种预备仪式。纳采以后是问名,问名以后是纳吉,纳吉以后是纳征,纳征以后是请期好不容易定下八月初七黄道吉日,可以举行婚礼,我人已经累得半死,家财也花去数千了。
根据彭刚的记忆,我知道鸿王结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节。那时候他还只是威族的公子而已,而威族是北方蛮邦,没有冠礼,婚礼和葬礼也很简单。真不知道鸿王从哪里学来的这一套,还用它来要求天下的士族,并且要求了几百年,上千年。
好不容易熬到八月初七,我亲往迎娶新娘。按照鸿王定下的礼仪,女方应该再搭配一个侄女或者妹妹做媵,一起嫁过来的。我唯一对鸿王这条规定有点兴趣,偏偏近世已经基本被废止了。结婚既然要花费那么大的人力物力,买一送一也是合乎情理的吧。然而很可怜的,我却只能娶到一个而已。
卿、大夫们纷纷送来了贺礼,连国君和郕扬也派人来祝贺。我的宅邸不够大,临时在院子里搭起天蓬,设宴款待贺客们。众人频频敬酒,还好有剧谒帮我挡着。私下里,剧谒这样对我说:“你是无所谓呀,今天晚上,对我妹妹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一生一次的。你要敢喝醉了,看我不打碎你的下巴!”
但就算这样,我还是被灌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前往新房。娶妻本应该是很快乐的事情,偏偏被鸿王所定的礼仪搞得人筋疲力尽,就算新娘貌美如花,谁还有精神和胃口?我这样胡思乱想着,推门走进新房。
屋内到处插着鲜花,挂着大红绸子,还点着大红色的蜡烛,红彤彤一片,看了使人越发头晕目眩。我看到一个全身披红的女子,斜坐在床上,低着头一动不动——那应该就是剧卿的女儿、剧谒的妹妹,我今后的妻子了。我摇晃着向她走过去,被惋轻轻扶住了:“大人,先喝口汤醒醒酒吧,您这个样子”
喝了几口醒酒汤,我就把惋赶出了新房。这个奴人女子脸上,倒并没有露出丝毫不悦之色,因为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吧,我是不可能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一个侍妾身上的。无法阻止和逃避的事情,就坦然面对,忍气承受,人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所必须面对的境况也许有天壤之别。
关好屋门,我走到床边,慢慢伸出手去,端住了新娘的下巴。这个女子长得如何呢?如果象他的哥哥剧谒,应该还可以看吧,如果象他的父亲剧棠,可就恐怖得仿佛怪物一样了。我的手托着她的下巴,却突然间打了一个寒战,不敢骤然抬起她的头来。
万事万物莫不相互联系,尤其发生在我身边的联系,简直多到使人惊骇的地步。王姬玉檀,还有女儿小惋,是如此地酷似苹妍,而奴隶寒却又象是燃这个剧氏小姐,不会也象什么人吧!
我定了定神,决定多么使人惊骇的发现,都尽量以平常心去接受,甚至要甘之如饴。不管这位小姐象谁吧,只要不象他的父亲,我不就应该感谢上天了吗?想起剧卿那张丑陋的大饼脸,如果贴在一个女人身上我隔夜饭都差点吐了出来。
抬起剧氏小姐的面庞,我瞥眼望去,不算天姿国色,却也耐看,既不象剧棠,也不象剧谒,不象我见过的任何什么人。我长出了一口气,膝盖竟然一软,干脆坐到了她的身边。
剧氏小姐——不,夫妇之事虽还未办,夫妇之礼已经成了,她从此和剧氏再无关系,而是我峰家的主妇——她也慢慢转过眼睛来,才看了我一眼,就面泛潮红,羞涩地把脸移向另外一边。虽然还有点晕乎乎的,我的心情却比刚才好多了,于是一揽妻子的腰肢,轻声笑道:“等了很久吧?天色不早,咱们早些安寝吧。”
夫妇之间说“安寝”当然不是真的安安稳稳地睡觉,而是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剧氏的面孔更加红了——其实在这大红蜡烛,还有满屋子大红绸缎的映照下,脸不显红才奇怪呢。而我喝多了酒,想必面孔要比她更红
筹备婚礼是苦事,上床成为夫妻倒并不算辛苦,但隔天去拜见岳父剧棠,想不到比筹备婚礼更为可怕。剧卿拐弯抹角地暗示我,从此翁婿一家,我要唯其马首是瞻,帮助他掌握整个郴国的权力。我不敢答应,可是也不敢摆明了拒绝,只好含糊其辞,假装自己按捺不住拜见岳父的紧张。好不容易离开剧府,我额头上满是冷汗。
望一眼身旁的剧氏,我在心里说:“知道吗,你父亲的态度,只能使我厌恶你从此恐怕会越来越厌恶你!”
但我终究不是那种睚眦必报、心胸狭窄的人,对于某人的厌恶,那是日积月累产生的,而绝不会因为一些小事,就对新婚的妻子横眉怒以对。当然,此时我想不到,短短半年以后,我就会对这个女人痛恨入骨,拳打脚踢,差点要了她的命!
男人总不能把精力都放在床第之间。鸿王的礼规定:一名真正的士,要把心思都用在国家大事上,每月与妻妾同房不得超过五次——当然啦,反正没有监督,也就没人真的遵从这条礼法,何况这个数字也实在太苛刻了,正常的男人都会被憋死的。我结婚以后,每四天都会去见剧氏,履行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偶尔兴致来了,也会去光顾惋,次数当然远不如从前了。从前即便我再厌恶她,生理的需要总是不愿轻易放弃的。
惋望着我的眼神,日益悲伤哀怜——她当然不敢有丝毫怨怼之心,她的敌手可是正妻呀,而她自己不过一个奴人侍妾而已,我没有让她永守空闺,就已经很对得起她了。
轻松的日子,我就睡在书房里。书房里的书籍并不多,十几捆竹简全都读过好几遍了。以至于某次弧增竟然大胆进言:“家主收藏的书简太少了,会被他人耻笑的。”我无奈地点点头:“他们藏书多,那是靠世代的积累呀,我做郴大夫不过三年,哪里去搞那么多书简来?”弧增自告奋勇,要往别家去借书来抄,我回答他:“随便你吧,你去借来抄——我是不抄的,抄书太累了。”
也许是凭藉我蒸蒸日上的声望吧,弧增还真的从别家大夫处借到了不少书,发动家臣们一起抄录——他们把这一任务看作是为主家尽忠,竟然抄得兴高采烈。我书房里的收藏,才逐渐充实了起来。
我懒得抄书,但并不懒得读书。读书是享受(当然,阅读鸿王亲定的威礼是受罪),抄书却是枯躁无味的工作。我经常睡在书房,阅读弧增他们抄录的竹简。偶尔也会找寒来祈祷,帮助我入眠——但好梦或者奇异的梦,却再难以得到。
不知道是剧氏自己产生了不满,还是惋去挑唆她的,某天,她竟然这样对我说:“丈夫你若是喜欢那个奴人女子,就纳她为侍妾好了。无名无分地经常找她来侍寝,会遭物议的。”我不耐烦地瞪她一眼:“谁说我找她侍寝?这件事我自有主张,你别多话!”
婚后两个月,也就是当年的九月份,国君突然把我找去。国君这阵子身体很不好,今天也是斜靠在床榻上接见的我——这虽然不合乎礼,但如果他确实是在病中,也就无关紧要了。
“寡人派大夫跑一趟郴邑,帮助郕扬增筑城池”国君的话才说出口,我就吓了一大跳。郕邑已经高大雄伟,快要接近国都了,为何还要增筑?“除了国都,旁邑过于坚固,不是国家之福,”我急忙提醒他“不恭敬地说来,国君百年之后,如果郕扬据坚城谋反,将会使郴国大乱的!”
话说得有些过于尖刻了,但这样的话,身为臣子的,也不得不说。国君倒并没有生气,只是低声对我说:“无法立郕扬为世子,只好希望他平安度过此生。别说百年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不行了,我不怕死后郕扬谋反,倒怕世子找借口兄弟相残哪”
国君认为,只要郕邑足够高大,他死以后,新君就不敢对郕邑用兵。而郕扬就算拥有一座坚城,没有大义名分,没有大夫们的,也是不敢造反的。我觉得国君过于溺爱郕扬,把事情想歪了,但他既然有如此看似充分的理由,我也就不好再表示反对。
况且,我并非郴国的世袭大夫,又何必冒着国君发怒的危险,去反对他的既定方针呢?
于是,我暂别了新婚不久的妻子,带着钟宕、弧增等家臣,向郕邑出发了。郕扬竟然亲自到郕邑门外来迎接我,态度恭敬,表面文章做得十足十。我花三天的时间仔细勘察了郴邑,虽然实在找不出需要增筑的理由,还是按国君所说的,绘了新图出来。据此计划,郕邑部分已经老旧的城墙,将推倒重筑,仍然保留的城墙,也要增高半尺——半尺也是增高,只要国君没话说就行。
才开始监督奴隶们和泥垒土,郕扬突然端着两个器物过来找我。他左手是一个奴隶吃饭用的土碗,右手是一个陶碗,先绕圈子问我:“大夫看这两样东西,哪样更为坚固?”“当然是陶碗了,泥土未经烧炼,一碰就碎了。”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据实回答。
“那么,若将土坯烧炼,以做城砖,不是会更坚固吗?”郕扬得意洋洋地揭开了谜底。我愣了一下:“但陶太脆”郕扬把手一松,土碗和陶碗全都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干土也很脆呀——况且,烧砖是实心的,当然不能用碗来比拟”
我惊愕地望了郕扬一眼,原来这小子不仅仅会在引温泉、造浴池上下功夫,他如此聪明的头脑,他日不会引起国家的动乱吧!苍天保佑,国君千万别在这个时候去世,我可不想再搅进乱局里去了。
但郕扬既然提出来了,我也就不好反对,由着他督工垒起大灶,用烧过的土砖来搭建城墙。但这小子的思路实在跳跃得太快,没几天,就又想出了新花样:“陶器上釉则更为光滑,如果把陶砖涂上釉彩,将使敌人不易攀登”
我实在不耐烦了,于是很不礼貌地瞪了他一眼:“城池如此高峻,敌人本就无法攀爬,他们若架起云梯来,是否光滑又有什么意义?况且,因为公子执意要烧砖筑城,耗费的人力物力,已经超出预算了,还想上釉,请问钱自何来?”
郕扬这才悻悻然打消了他的古怪念头。
史载:檀王十九年秋九月,使郴公子扬增郕邑。
离卿被谗,剧卿的势力愈加庞大,而他既然派剧谒来反复暗示或明示,想把女儿嫁给我,现在的我,当然无法拒绝。七月初,我带领家臣出城打猎,整整三天,好不容易猎到一只大雁,就捧着去剧卿府上纳采。
虽说按照鸿王制定的古礼,纳采要用大雁,可哪有那么多大雁可找?近世用家鹅来代替大雁的习俗,就逐渐兴盛起来。只是以我现在下军大夫的身份,以女方郴国世卿的身份,捧着家鹅实在太不隆重,也不恭敬。所以,我才只好风餐露宿,往郊外去猎雁。
婚礼的一系列步骤,我是清楚的,作为一名士,这也是必修课。然而前此我却从来没有娶妻的经验。惋只是侍妾,纳一名奴隶为侍妾,是不需要什么仪式的,贵族哪天高兴了,拉个女人过来上床,然后在家里宣布一下,就算是纳了妾。虽然惋嫁给我的时候,本来是给我做正妻的——那时候我还是个奴隶——但奴隶结婚,还需要什么仪式吗?
士的婚礼,却要繁琐得多,繁琐到我一想起来就头疼。好在有钟宕、弧增等已婚家臣帮忙操办,才终于顺利地完成了种种预备仪式。纳采以后是问名,问名以后是纳吉,纳吉以后是纳征,纳征以后是请期好不容易定下八月初七黄道吉日,可以举行婚礼,我人已经累得半死,家财也花去数千了。
根据彭刚的记忆,我知道鸿王结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节。那时候他还只是威族的公子而已,而威族是北方蛮邦,没有冠礼,婚礼和葬礼也很简单。真不知道鸿王从哪里学来的这一套,还用它来要求天下的士族,并且要求了几百年,上千年。
好不容易熬到八月初七,我亲往迎娶新娘。按照鸿王定下的礼仪,女方应该再搭配一个侄女或者妹妹做媵,一起嫁过来的。我唯一对鸿王这条规定有点兴趣,偏偏近世已经基本被废止了。结婚既然要花费那么大的人力物力,买一送一也是合乎情理的吧。然而很可怜的,我却只能娶到一个而已。
卿、大夫们纷纷送来了贺礼,连国君和郕扬也派人来祝贺。我的宅邸不够大,临时在院子里搭起天蓬,设宴款待贺客们。众人频频敬酒,还好有剧谒帮我挡着。私下里,剧谒这样对我说:“你是无所谓呀,今天晚上,对我妹妹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一生一次的。你要敢喝醉了,看我不打碎你的下巴!”
但就算这样,我还是被灌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前往新房。娶妻本应该是很快乐的事情,偏偏被鸿王所定的礼仪搞得人筋疲力尽,就算新娘貌美如花,谁还有精神和胃口?我这样胡思乱想着,推门走进新房。
屋内到处插着鲜花,挂着大红绸子,还点着大红色的蜡烛,红彤彤一片,看了使人越发头晕目眩。我看到一个全身披红的女子,斜坐在床上,低着头一动不动——那应该就是剧卿的女儿、剧谒的妹妹,我今后的妻子了。我摇晃着向她走过去,被惋轻轻扶住了:“大人,先喝口汤醒醒酒吧,您这个样子”
喝了几口醒酒汤,我就把惋赶出了新房。这个奴人女子脸上,倒并没有露出丝毫不悦之色,因为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吧,我是不可能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一个侍妾身上的。无法阻止和逃避的事情,就坦然面对,忍气承受,人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所必须面对的境况也许有天壤之别。
关好屋门,我走到床边,慢慢伸出手去,端住了新娘的下巴。这个女子长得如何呢?如果象他的哥哥剧谒,应该还可以看吧,如果象他的父亲剧棠,可就恐怖得仿佛怪物一样了。我的手托着她的下巴,却突然间打了一个寒战,不敢骤然抬起她的头来。
万事万物莫不相互联系,尤其发生在我身边的联系,简直多到使人惊骇的地步。王姬玉檀,还有女儿小惋,是如此地酷似苹妍,而奴隶寒却又象是燃这个剧氏小姐,不会也象什么人吧!
我定了定神,决定多么使人惊骇的发现,都尽量以平常心去接受,甚至要甘之如饴。不管这位小姐象谁吧,只要不象他的父亲,我不就应该感谢上天了吗?想起剧卿那张丑陋的大饼脸,如果贴在一个女人身上我隔夜饭都差点吐了出来。
抬起剧氏小姐的面庞,我瞥眼望去,不算天姿国色,却也耐看,既不象剧棠,也不象剧谒,不象我见过的任何什么人。我长出了一口气,膝盖竟然一软,干脆坐到了她的身边。
剧氏小姐——不,夫妇之事虽还未办,夫妇之礼已经成了,她从此和剧氏再无关系,而是我峰家的主妇——她也慢慢转过眼睛来,才看了我一眼,就面泛潮红,羞涩地把脸移向另外一边。虽然还有点晕乎乎的,我的心情却比刚才好多了,于是一揽妻子的腰肢,轻声笑道:“等了很久吧?天色不早,咱们早些安寝吧。”
夫妇之间说“安寝”当然不是真的安安稳稳地睡觉,而是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剧氏的面孔更加红了——其实在这大红蜡烛,还有满屋子大红绸缎的映照下,脸不显红才奇怪呢。而我喝多了酒,想必面孔要比她更红
筹备婚礼是苦事,上床成为夫妻倒并不算辛苦,但隔天去拜见岳父剧棠,想不到比筹备婚礼更为可怕。剧卿拐弯抹角地暗示我,从此翁婿一家,我要唯其马首是瞻,帮助他掌握整个郴国的权力。我不敢答应,可是也不敢摆明了拒绝,只好含糊其辞,假装自己按捺不住拜见岳父的紧张。好不容易离开剧府,我额头上满是冷汗。
望一眼身旁的剧氏,我在心里说:“知道吗,你父亲的态度,只能使我厌恶你从此恐怕会越来越厌恶你!”
但我终究不是那种睚眦必报、心胸狭窄的人,对于某人的厌恶,那是日积月累产生的,而绝不会因为一些小事,就对新婚的妻子横眉怒以对。当然,此时我想不到,短短半年以后,我就会对这个女人痛恨入骨,拳打脚踢,差点要了她的命!
男人总不能把精力都放在床第之间。鸿王的礼规定:一名真正的士,要把心思都用在国家大事上,每月与妻妾同房不得超过五次——当然啦,反正没有监督,也就没人真的遵从这条礼法,何况这个数字也实在太苛刻了,正常的男人都会被憋死的。我结婚以后,每四天都会去见剧氏,履行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偶尔兴致来了,也会去光顾惋,次数当然远不如从前了。从前即便我再厌恶她,生理的需要总是不愿轻易放弃的。
惋望着我的眼神,日益悲伤哀怜——她当然不敢有丝毫怨怼之心,她的敌手可是正妻呀,而她自己不过一个奴人侍妾而已,我没有让她永守空闺,就已经很对得起她了。
轻松的日子,我就睡在书房里。书房里的书籍并不多,十几捆竹简全都读过好几遍了。以至于某次弧增竟然大胆进言:“家主收藏的书简太少了,会被他人耻笑的。”我无奈地点点头:“他们藏书多,那是靠世代的积累呀,我做郴大夫不过三年,哪里去搞那么多书简来?”弧增自告奋勇,要往别家去借书来抄,我回答他:“随便你吧,你去借来抄——我是不抄的,抄书太累了。”
也许是凭藉我蒸蒸日上的声望吧,弧增还真的从别家大夫处借到了不少书,发动家臣们一起抄录——他们把这一任务看作是为主家尽忠,竟然抄得兴高采烈。我书房里的收藏,才逐渐充实了起来。
我懒得抄书,但并不懒得读书。读书是享受(当然,阅读鸿王亲定的威礼是受罪),抄书却是枯躁无味的工作。我经常睡在书房,阅读弧增他们抄录的竹简。偶尔也会找寒来祈祷,帮助我入眠——但好梦或者奇异的梦,却再难以得到。
不知道是剧氏自己产生了不满,还是惋去挑唆她的,某天,她竟然这样对我说:“丈夫你若是喜欢那个奴人女子,就纳她为侍妾好了。无名无分地经常找她来侍寝,会遭物议的。”我不耐烦地瞪她一眼:“谁说我找她侍寝?这件事我自有主张,你别多话!”
婚后两个月,也就是当年的九月份,国君突然把我找去。国君这阵子身体很不好,今天也是斜靠在床榻上接见的我——这虽然不合乎礼,但如果他确实是在病中,也就无关紧要了。
“寡人派大夫跑一趟郴邑,帮助郕扬增筑城池”国君的话才说出口,我就吓了一大跳。郕邑已经高大雄伟,快要接近国都了,为何还要增筑?“除了国都,旁邑过于坚固,不是国家之福,”我急忙提醒他“不恭敬地说来,国君百年之后,如果郕扬据坚城谋反,将会使郴国大乱的!”
话说得有些过于尖刻了,但这样的话,身为臣子的,也不得不说。国君倒并没有生气,只是低声对我说:“无法立郕扬为世子,只好希望他平安度过此生。别说百年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不行了,我不怕死后郕扬谋反,倒怕世子找借口兄弟相残哪”
国君认为,只要郕邑足够高大,他死以后,新君就不敢对郕邑用兵。而郕扬就算拥有一座坚城,没有大义名分,没有大夫们的,也是不敢造反的。我觉得国君过于溺爱郕扬,把事情想歪了,但他既然有如此看似充分的理由,我也就不好再表示反对。
况且,我并非郴国的世袭大夫,又何必冒着国君发怒的危险,去反对他的既定方针呢?
于是,我暂别了新婚不久的妻子,带着钟宕、弧增等家臣,向郕邑出发了。郕扬竟然亲自到郕邑门外来迎接我,态度恭敬,表面文章做得十足十。我花三天的时间仔细勘察了郴邑,虽然实在找不出需要增筑的理由,还是按国君所说的,绘了新图出来。据此计划,郕邑部分已经老旧的城墙,将推倒重筑,仍然保留的城墙,也要增高半尺——半尺也是增高,只要国君没话说就行。
才开始监督奴隶们和泥垒土,郕扬突然端着两个器物过来找我。他左手是一个奴隶吃饭用的土碗,右手是一个陶碗,先绕圈子问我:“大夫看这两样东西,哪样更为坚固?”“当然是陶碗了,泥土未经烧炼,一碰就碎了。”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据实回答。
“那么,若将土坯烧炼,以做城砖,不是会更坚固吗?”郕扬得意洋洋地揭开了谜底。我愣了一下:“但陶太脆”郕扬把手一松,土碗和陶碗全都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干土也很脆呀——况且,烧砖是实心的,当然不能用碗来比拟”
我惊愕地望了郕扬一眼,原来这小子不仅仅会在引温泉、造浴池上下功夫,他如此聪明的头脑,他日不会引起国家的动乱吧!苍天保佑,国君千万别在这个时候去世,我可不想再搅进乱局里去了。
但郕扬既然提出来了,我也就不好反对,由着他督工垒起大灶,用烧过的土砖来搭建城墙。但这小子的思路实在跳跃得太快,没几天,就又想出了新花样:“陶器上釉则更为光滑,如果把陶砖涂上釉彩,将使敌人不易攀登”
我实在不耐烦了,于是很不礼貌地瞪了他一眼:“城池如此高峻,敌人本就无法攀爬,他们若架起云梯来,是否光滑又有什么意义?况且,因为公子执意要烧砖筑城,耗费的人力物力,已经超出预算了,还想上釉,请问钱自何来?”
郕扬这才悻悻然打消了他的古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