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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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ài。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
在那之后,龙天佑觉得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依旧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算计别人,同时被别人算计。经常打人,有时也被人打。偶尔杀人,随时等待被人杀。每天跟不同的女人做ài,看着她们卖力的表演,刻意的讨好。
技术娴熟的老手,身体柔软,经验丰富,很懂得推波助澜,新奇的花样层出不穷。受过专业训练的妓女,可以摆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如同活色生香的表演,看了只觉得滑稽有趣。反而不得投入。手下懂事的找来几个未经人事的处女,模样清纯可爱,宛如邻家女孩,倒让他眼前一亮。做过之后,血流漂杵,女人还跟没事人一样,处女之宝难辨真假,他也懒得计较。只有一次,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瘦瘦的,一进屋就怯生生的看着他。他才开始脱衣服,女孩就在发抖。进了还不到一半,就哭得要死要活。龙天佑退出来,捧着她的脸,一点一点吻干她的眼泪,味道竟然是这么的苦。“不要哭,别哭了,好不好?”他哄着她,极尽温柔。女孩怔怔的看着他,不哭了。他抱着她,于是心满意足的睡了个好觉。
日子就这么糊弄着过。剩下的时间就是想飘云,没日没夜的想。想她做的家常菜,想她讲的笑话,想她吃东西时孩子气的表情,想她睁着眼说瞎话,还能理直气壮。想她给他的快乐,他给她的痛。想到不行的时候,就跑到学校门口,远远的看上一眼。
看着她的脸色由苍白憔悴,慢慢变得健康红润。看着她的小靴子踩在洁白的雪花上,看着她的背影在人群中渐行渐远,于是发觉人生还是很美好。有时候看见她和寒城在北山体育馆打篮球,无人的黄昏,或是寂寥的午后,明暗交替的室内篮球馆,阳光的影子一束一束的晃动。飘云穿着白t恤,修身运动裤,长发绑成两个松松的麻花辫,清纯的像个高中小女生。寒城站在她身后,手把手贴身指导。投进一个,他就抱着她转一个大大的圆圈,飘云抱着他的手臂快乐的大声尖叫。他站在窗子外面,无声无息。他们很温暖,很快乐。他很冷,很痛苦。离开他后,她似乎过得更好了。可他依然不明白,面对爱情,他们到底是哪里不同?
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仇家越结越多,地盘越来越大,酒越喝越凶。最厉害的一次,喝得胃出血进了医院醒过来后,宗泽看着他,无奈的叹气:“哥,你这么折腾自己,有意思吗?”
他也想知道,这么绝望的人生,继续下去,有意思吗?“那天晚上,我强暴了她。”龙天佑说
宗泽看着他,点点头:“我知道。”
“我们的孩子,被我就那么折腾没了。”
宗泽又点点头:“我也知道。”
“她流了好多血,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宗泽不吱声了,直直的看着他。
龙天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他妈的为什么还活着?”
宗泽看着男人充血的双眼,认真的说:“哥,去找柳寒城谈谈吧。”
龙天佑推开他,冷笑道:“你故意埋汰我是不是?”
宗泽摇头:“我没有那个精神,所有的弟兄都没那个精神。你疯了,我们也快跟着你疯了。哥,如果不从问题的根本入手,任何途径都是旁门左道。这是佛经上的话。事实就是,有些事他知道,你不知道。有些话你的心肝宝贝能对他说,却不能对你说。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你这么下去,自己痛苦,也让你爱的人痛苦。没的用。”
宗泽说完,转身向门口走去,快出病房的时候,他停下来:“哥,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却有一个词叫做追悔莫及吗?因为没有人跑得过时间。而人的眼睛是要向前看的,往者不谏,来者可追。你让自己的心死在无可挽回的永夜,没人救得了你。”
宗泽走了,剩了龙天佑对着医院的白墙发呆。
当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不在医院。在铺满阳光的步行街上,飘云拉着他的手,拿着一条粉红色的小裙子比在身上,歪着小脑袋笑着问他,好看吗?他刚想说话,地点就变了。变成了“红狱”的吧台,飘云站在吧台上快活的大笑,香槟的飞沫喷在他脸上。他跳上吧台,想拥她入怀。可是,拥到的却是一张痛苦饮泣的脸。他看到自己把她压在那张黑色的靠背椅上,撕烂了她的衣服,她不停的流泪,不停的哀求他。可是他聋了,又瞎了。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
他亲手把她淹没在一片红色的血海中,生不如死,万劫不复。是的,他跑不过时间,跑不过岁月,跑不回那个无法挽回的永夜。他什么都挽救不了,只能看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死掉。
十二月十五号,在阔别家乡近三个月后,隋洋终于凯旋而归。飘云去机场接他,与龙天佑狭路相逢。
隋洋一出来,就给了飘云一个熊式拥抱,快活的说:“亲爱的,你可想死我了。”
飘云在他怀里,笑得淡定从容。“哥,谢谢你帮我照顾她,没太麻烦你吧?”隋洋搂着女友笑呵呵的看着自己的表哥。“没有。”龙天佑低头点烟“她自己过得很好,不用我照顾。”随行的人负责拿行李,隋洋一身轻松,带着飘云上了龙天佑那辆sl65。
“去哪?”龙天佑问。“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知道的。”隋洋笑着摸飘云的脸。
龙天佑从倒车镜看了他们一眼,隋洋低头亲她,手从衣襟探进飘云的胸口。他低头,点火,踩下离合,发动引擎,车子沿着高速一路飞驰。“亲爱的,你怎么瘦了?”隋洋忽然说。
“没有啊,我觉得差不多啊。”
“还说差不多,都瘦的硌手了。”
飘云疑惑的看着他:“难不成你喜欢抱着一头猪?”
“呵呵,是不是想我想的啊?”隋洋美滋滋的说。飘云笑:“是啊,想得都快想不起来了。”“你敢?”隋洋捏着她的下巴亲她。
“去哪儿吃?”龙天佑打断他们。
“夏威夷啊,哥,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哦。对了,隋洋,你不先回去看看老爷子?”
“没事,我在电话里跟他说了,明天再回去,今天我们三个好好聚聚。哥,我从上海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送你,不是什么贵东西,你别嫌弃。”
扭头看着飘云:“亲爱的,我买了很多东西给你。等一下我让他们送到宾馆,你慢慢的看。”
“不是跟你说了,别再给我花钱了吗?”“我喜欢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话说回来,上海真是不错。浦东新区那叫一个漂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办不到。飘云,我看以后我们去那边定居好了,反正老爷子迟早要把这边的生意搬到上海。”
飘云有点吃惊:“挪到上海?那里沧海横流,英雄辈出的,恐怕没那么容易吧。”隋洋斜睨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她笑:“你还是不了解老爷子的实力,他呀,高深着呢。今年做完步行街的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可以安枕无忧了。”
飘云先是一怔,接着摇头轻笑。这个人防工程,她早有耳闻,当地的老百姓意见颇大。那条步行街是上任市领导组织修建的,还不到三年。当时已经是劳民伤财,现在却要把好好的大理石路翻开重修。这一个工程下来,新任领导有了业绩,承包商赚得盆满钵满,花的是公家钱,百姓受益了了。越小的地方,财富越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话说得真没错。不过话说回来,隋家还真是侯门深似海。飘云再不通时事也知道,要想拿下这个人防工程,省里没人,市里罩不住,基本就是天方夜谭。老爷子,山水不露,却是大隐于市的有道之人,莫测高深,举足轻重。
晚餐照例丰盛,隋洋胃口很好,兴致很高,说上海什么都好,就是菜吃不惯。酒杯小,菜盘小,上海人酒量更小,一顿饭下来没滋没味的。哪像东北人,大杯酒,大碗肉,要的就是一个敞亮痛快。两个男人杯觥交错,你来我往,喝了不少。龙天佑刚出医院,撑着一颗千疮百孔的胃,纯粮白酒一杯一杯的干,跟喝水似的隋洋都看傻了:“哥,两个多月没见,酒量见涨啊。”
龙天佑笑得爽朗:“看见你回来,高兴。”飘云低头吃菜,满桌的美食,看得人眼花缭乱。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上了一道黑椒牛柳,隋洋随手给飘云舀了一勺,飘云还没动,龙天佑筷子一伸,把里面的洋葱一块一块的挑了出来。此举一出,把另外两个人全镇住了。
龙天佑瞧见隋洋困惑的眼神,这才回过味来,妈的!他都习惯成自然了。
拍着额头呵呵一笑:“喝晕了,晕了。”一餐饭吃完,倒也风平浪静。龙天佑似乎真喝高了,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店,冲着隋洋他们摆摆手:“抱歉哈,喝多了,送不了你们了。你们自己打车走吧。”“没事,哥。我们今晚就住这了,你要紧不?要不我们先送你回去吧。”“我没事,在这吹吹风,醒醒酒。你们上去吧,怪冷的。”“那我们走了啊。”龙天佑靠在车上,看着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酒店大堂的玻璃门里,他站直了身子。
他没醉,只是疼的快死了。抬起头,眼前的酒店金碧辉煌,灯火通明,气派非凡的矗立在辽阔的天与地之间,头顶是漆黑如墨的夜空,繁星闪烁。他数了一下,酒店大厦,二十层楼,三百零八个房间,三百零八张床,他爱的要死的女人就在其中的一个,与她的男朋友,自己的好弟弟共赴巫山云雨情。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胃里,好像是酒,更像是割肉的刀子。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ài。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飘云,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在大雪天里像傻子似的守在学校门口,只为了远远的看你一眼。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做梦都是你的脸,梦里都在请求你的宽恕。你又知不知道,有个男人想你想得心都碎了,把自己弄得丑态百出。你一定不知道。如果你知道,你不会狠心的看都不看我一眼,是不是?虽然你不爱我,可能你恨透了我,可是你的心那么软,你还是会可怜我的,是不是?飘云,我想把你带走,可我不敢把你带走。我怕你会讨厌我,我怕自己不得不承认,我连隋洋都不如。听人说,人有三个魂魄,丢了一个就萎靡不振,丢了两个就百病缠身,丢了三个,自不必说了。我的灵魂在那个飞雪飘落的夜晚,已是负数。我已成魔。
隋洋在洗澡,飘云撩开窗帘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几场大雪,整个城市银装素裹,宛如处子,宁静清透。外面是白色的街道,树木,房屋,一段她要不起的爱情,一个独自伫立在雪地中的男人,龙天佑。飘云并不吃惊,她早有预感,他会在下面,看着她,辗转在隋洋怀中。这些日子,他一直跟着她,像个孤独的影子。学校,体育馆,超市,公寓楼下,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知道,她全都知道。隋洋从身后悄无声息的抱着她,吻的细致缠绵。飘云感到自己的心在发抖。他把她抱起来,走向那张玫瑰色的大床,上面堆满了他送给她的礼物。dior的香水,hermes的丝巾,prada的大衣,还有兰蔻的整套化妆品,每一件都跟这个男人一样,尊贵非凡。飘云躺在一堆漂亮的礼物中,身心俱冷。她看着隋洋解开浴巾,瘦长精壮的身体慢慢欺近。看着他一件一件的剥开她的衣服,亲吻她的身体。这都是平时最熟悉不过的,承受惯了的。可是,今天,这一切却让她不堪负重。难过卡在嗓子里,像根尖利的鱼骨,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扎得人难受。
隋洋很激动,低头亲她,呢喃着:“飘云,我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
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把头别了过去。隋洋愣了一下,扶过她的脸:“飘云,你怎么哭了?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ài。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
在那之后,龙天佑觉得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依旧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算计别人,同时被别人算计。经常打人,有时也被人打。偶尔杀人,随时等待被人杀。每天跟不同的女人做ài,看着她们卖力的表演,刻意的讨好。
技术娴熟的老手,身体柔软,经验丰富,很懂得推波助澜,新奇的花样层出不穷。受过专业训练的妓女,可以摆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如同活色生香的表演,看了只觉得滑稽有趣。反而不得投入。手下懂事的找来几个未经人事的处女,模样清纯可爱,宛如邻家女孩,倒让他眼前一亮。做过之后,血流漂杵,女人还跟没事人一样,处女之宝难辨真假,他也懒得计较。只有一次,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瘦瘦的,一进屋就怯生生的看着他。他才开始脱衣服,女孩就在发抖。进了还不到一半,就哭得要死要活。龙天佑退出来,捧着她的脸,一点一点吻干她的眼泪,味道竟然是这么的苦。“不要哭,别哭了,好不好?”他哄着她,极尽温柔。女孩怔怔的看着他,不哭了。他抱着她,于是心满意足的睡了个好觉。
日子就这么糊弄着过。剩下的时间就是想飘云,没日没夜的想。想她做的家常菜,想她讲的笑话,想她吃东西时孩子气的表情,想她睁着眼说瞎话,还能理直气壮。想她给他的快乐,他给她的痛。想到不行的时候,就跑到学校门口,远远的看上一眼。
看着她的脸色由苍白憔悴,慢慢变得健康红润。看着她的小靴子踩在洁白的雪花上,看着她的背影在人群中渐行渐远,于是发觉人生还是很美好。有时候看见她和寒城在北山体育馆打篮球,无人的黄昏,或是寂寥的午后,明暗交替的室内篮球馆,阳光的影子一束一束的晃动。飘云穿着白t恤,修身运动裤,长发绑成两个松松的麻花辫,清纯的像个高中小女生。寒城站在她身后,手把手贴身指导。投进一个,他就抱着她转一个大大的圆圈,飘云抱着他的手臂快乐的大声尖叫。他站在窗子外面,无声无息。他们很温暖,很快乐。他很冷,很痛苦。离开他后,她似乎过得更好了。可他依然不明白,面对爱情,他们到底是哪里不同?
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仇家越结越多,地盘越来越大,酒越喝越凶。最厉害的一次,喝得胃出血进了医院醒过来后,宗泽看着他,无奈的叹气:“哥,你这么折腾自己,有意思吗?”
他也想知道,这么绝望的人生,继续下去,有意思吗?“那天晚上,我强暴了她。”龙天佑说
宗泽看着他,点点头:“我知道。”
“我们的孩子,被我就那么折腾没了。”
宗泽又点点头:“我也知道。”
“她流了好多血,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宗泽不吱声了,直直的看着他。
龙天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他妈的为什么还活着?”
宗泽看着男人充血的双眼,认真的说:“哥,去找柳寒城谈谈吧。”
龙天佑推开他,冷笑道:“你故意埋汰我是不是?”
宗泽摇头:“我没有那个精神,所有的弟兄都没那个精神。你疯了,我们也快跟着你疯了。哥,如果不从问题的根本入手,任何途径都是旁门左道。这是佛经上的话。事实就是,有些事他知道,你不知道。有些话你的心肝宝贝能对他说,却不能对你说。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你这么下去,自己痛苦,也让你爱的人痛苦。没的用。”
宗泽说完,转身向门口走去,快出病房的时候,他停下来:“哥,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却有一个词叫做追悔莫及吗?因为没有人跑得过时间。而人的眼睛是要向前看的,往者不谏,来者可追。你让自己的心死在无可挽回的永夜,没人救得了你。”
宗泽走了,剩了龙天佑对着医院的白墙发呆。
当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不在医院。在铺满阳光的步行街上,飘云拉着他的手,拿着一条粉红色的小裙子比在身上,歪着小脑袋笑着问他,好看吗?他刚想说话,地点就变了。变成了“红狱”的吧台,飘云站在吧台上快活的大笑,香槟的飞沫喷在他脸上。他跳上吧台,想拥她入怀。可是,拥到的却是一张痛苦饮泣的脸。他看到自己把她压在那张黑色的靠背椅上,撕烂了她的衣服,她不停的流泪,不停的哀求他。可是他聋了,又瞎了。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
他亲手把她淹没在一片红色的血海中,生不如死,万劫不复。是的,他跑不过时间,跑不过岁月,跑不回那个无法挽回的永夜。他什么都挽救不了,只能看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死掉。
十二月十五号,在阔别家乡近三个月后,隋洋终于凯旋而归。飘云去机场接他,与龙天佑狭路相逢。
隋洋一出来,就给了飘云一个熊式拥抱,快活的说:“亲爱的,你可想死我了。”
飘云在他怀里,笑得淡定从容。“哥,谢谢你帮我照顾她,没太麻烦你吧?”隋洋搂着女友笑呵呵的看着自己的表哥。“没有。”龙天佑低头点烟“她自己过得很好,不用我照顾。”随行的人负责拿行李,隋洋一身轻松,带着飘云上了龙天佑那辆sl65。
“去哪?”龙天佑问。“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知道的。”隋洋笑着摸飘云的脸。
龙天佑从倒车镜看了他们一眼,隋洋低头亲她,手从衣襟探进飘云的胸口。他低头,点火,踩下离合,发动引擎,车子沿着高速一路飞驰。“亲爱的,你怎么瘦了?”隋洋忽然说。
“没有啊,我觉得差不多啊。”
“还说差不多,都瘦的硌手了。”
飘云疑惑的看着他:“难不成你喜欢抱着一头猪?”
“呵呵,是不是想我想的啊?”隋洋美滋滋的说。飘云笑:“是啊,想得都快想不起来了。”“你敢?”隋洋捏着她的下巴亲她。
“去哪儿吃?”龙天佑打断他们。
“夏威夷啊,哥,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哦。对了,隋洋,你不先回去看看老爷子?”
“没事,我在电话里跟他说了,明天再回去,今天我们三个好好聚聚。哥,我从上海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送你,不是什么贵东西,你别嫌弃。”
扭头看着飘云:“亲爱的,我买了很多东西给你。等一下我让他们送到宾馆,你慢慢的看。”
“不是跟你说了,别再给我花钱了吗?”“我喜欢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话说回来,上海真是不错。浦东新区那叫一个漂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办不到。飘云,我看以后我们去那边定居好了,反正老爷子迟早要把这边的生意搬到上海。”
飘云有点吃惊:“挪到上海?那里沧海横流,英雄辈出的,恐怕没那么容易吧。”隋洋斜睨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她笑:“你还是不了解老爷子的实力,他呀,高深着呢。今年做完步行街的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可以安枕无忧了。”
飘云先是一怔,接着摇头轻笑。这个人防工程,她早有耳闻,当地的老百姓意见颇大。那条步行街是上任市领导组织修建的,还不到三年。当时已经是劳民伤财,现在却要把好好的大理石路翻开重修。这一个工程下来,新任领导有了业绩,承包商赚得盆满钵满,花的是公家钱,百姓受益了了。越小的地方,财富越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话说得真没错。不过话说回来,隋家还真是侯门深似海。飘云再不通时事也知道,要想拿下这个人防工程,省里没人,市里罩不住,基本就是天方夜谭。老爷子,山水不露,却是大隐于市的有道之人,莫测高深,举足轻重。
晚餐照例丰盛,隋洋胃口很好,兴致很高,说上海什么都好,就是菜吃不惯。酒杯小,菜盘小,上海人酒量更小,一顿饭下来没滋没味的。哪像东北人,大杯酒,大碗肉,要的就是一个敞亮痛快。两个男人杯觥交错,你来我往,喝了不少。龙天佑刚出医院,撑着一颗千疮百孔的胃,纯粮白酒一杯一杯的干,跟喝水似的隋洋都看傻了:“哥,两个多月没见,酒量见涨啊。”
龙天佑笑得爽朗:“看见你回来,高兴。”飘云低头吃菜,满桌的美食,看得人眼花缭乱。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上了一道黑椒牛柳,隋洋随手给飘云舀了一勺,飘云还没动,龙天佑筷子一伸,把里面的洋葱一块一块的挑了出来。此举一出,把另外两个人全镇住了。
龙天佑瞧见隋洋困惑的眼神,这才回过味来,妈的!他都习惯成自然了。
拍着额头呵呵一笑:“喝晕了,晕了。”一餐饭吃完,倒也风平浪静。龙天佑似乎真喝高了,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店,冲着隋洋他们摆摆手:“抱歉哈,喝多了,送不了你们了。你们自己打车走吧。”“没事,哥。我们今晚就住这了,你要紧不?要不我们先送你回去吧。”“我没事,在这吹吹风,醒醒酒。你们上去吧,怪冷的。”“那我们走了啊。”龙天佑靠在车上,看着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酒店大堂的玻璃门里,他站直了身子。
他没醉,只是疼的快死了。抬起头,眼前的酒店金碧辉煌,灯火通明,气派非凡的矗立在辽阔的天与地之间,头顶是漆黑如墨的夜空,繁星闪烁。他数了一下,酒店大厦,二十层楼,三百零八个房间,三百零八张床,他爱的要死的女人就在其中的一个,与她的男朋友,自己的好弟弟共赴巫山云雨情。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胃里,好像是酒,更像是割肉的刀子。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ài。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飘云,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在大雪天里像傻子似的守在学校门口,只为了远远的看你一眼。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做梦都是你的脸,梦里都在请求你的宽恕。你又知不知道,有个男人想你想得心都碎了,把自己弄得丑态百出。你一定不知道。如果你知道,你不会狠心的看都不看我一眼,是不是?虽然你不爱我,可能你恨透了我,可是你的心那么软,你还是会可怜我的,是不是?飘云,我想把你带走,可我不敢把你带走。我怕你会讨厌我,我怕自己不得不承认,我连隋洋都不如。听人说,人有三个魂魄,丢了一个就萎靡不振,丢了两个就百病缠身,丢了三个,自不必说了。我的灵魂在那个飞雪飘落的夜晚,已是负数。我已成魔。
隋洋在洗澡,飘云撩开窗帘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几场大雪,整个城市银装素裹,宛如处子,宁静清透。外面是白色的街道,树木,房屋,一段她要不起的爱情,一个独自伫立在雪地中的男人,龙天佑。飘云并不吃惊,她早有预感,他会在下面,看着她,辗转在隋洋怀中。这些日子,他一直跟着她,像个孤独的影子。学校,体育馆,超市,公寓楼下,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知道,她全都知道。隋洋从身后悄无声息的抱着她,吻的细致缠绵。飘云感到自己的心在发抖。他把她抱起来,走向那张玫瑰色的大床,上面堆满了他送给她的礼物。dior的香水,hermes的丝巾,prada的大衣,还有兰蔻的整套化妆品,每一件都跟这个男人一样,尊贵非凡。飘云躺在一堆漂亮的礼物中,身心俱冷。她看着隋洋解开浴巾,瘦长精壮的身体慢慢欺近。看着他一件一件的剥开她的衣服,亲吻她的身体。这都是平时最熟悉不过的,承受惯了的。可是,今天,这一切却让她不堪负重。难过卡在嗓子里,像根尖利的鱼骨,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扎得人难受。
隋洋很激动,低头亲她,呢喃着:“飘云,我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
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把头别了过去。隋洋愣了一下,扶过她的脸:“飘云,你怎么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