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刀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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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哥拉要塞,是安东尼帝国西北方最重要的防线。
培哥拉要塞对面不到二百里的地方,就是天翔星上的另一大帝国凯撒帝国的边防重镇“瓦伦城”
近六十年来,安东尼帝国与凯撒帝国磨擦不断,双方都在边境驻扎了二十多万的重兵。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停,但双方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战奴营也叫地狱营。
组成战奴营的不是奴隶就是死囚。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送死,只要进入战奴营的,就等于宣判了死刑,没有人可以活着离开战奴营。
战奴营地就像个猪圈,四面是高高地木栅栏,五千平方米的营地上却挤着两千多人,人均使用面积还不到三个平方米,又脏又乱,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战奴营里一眼望过去,有些人神情紧张,有些人面如死灰,有些人手上连把水果刀都没有,这些都是新丁。那些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休息的,都是身经百战,漠视生死的老兵。
战奴营里的年龄跨步相当大,有些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连毛都没有长齐,有些则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毛都快掉光了。
安吉普今年只有十九岁,但他却已经在战奴营里整整渡过了一年。绝对算得上是老兵了,在偌大的战奴营里有一年兵龄的绝对不会超出两百名,有些倒霉的家伙上午刚进战奴营,中午就上了战场,敌人一个冲锋过来,就死翘翘了,兵龄连一天都不到。
身边的同伴来了一批,又死了一批,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的自己还活着。
安吉普有时候自己都会觉得奇怪,同伴一个个在自己身边倒下后,自己为什么还能活着。
像往常一样,今天战奴营里又补充了三十多名战奴,这并不出奇,但其中两个人却引起了安吉普的注意。
其中一个家伙长得细皮嫩肉,虽然也是衣衫褴褛,脸上还故意摸了层灰,但依然无法掩盖他那英俊的相貌。安吉普虽然不是万中无一的适合修炼凝源功法的“武者”但直感告诉他,这人相当危险,如果他是敌人,自己最好有多远逃多远。
另外一个更夸张,一到战奴营,非但没有一丝紧张与恐惧,就跟进了皇宫一样,一双贼眼四处好奇地乱瞄,嘴里还发出一阵阵原来如此的赞叹。
这是个神经病!安吉普头枕的战刀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心里暗想。
那“神经病”转了一圈后,最后将目光投到罗默身上。
在自己这一群人中冷若寒冰,浑身带着一股死亡气息的罗默实在是太显眼了。
罗默表面上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从一些老兵中安吉普了解到他有着十四五年的恐怖战奴兵龄,都成精了。据说他杀过的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如果他的身份不是战奴,而是普通士兵的话,以他的军功,足以从一名小兵升到统领几万人的先锋将官。
罗默是战奴营特殊的存在,永远都是孤傲得让人难以亲近,休息时手里总是拿着一块油布,不紧不慢,仔仔细细地摸擦着手里的战刀,一遍又一遍,仿佛这个世上除了手里的战刀,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
那新来的神经病就蹲在罗默身前看着他擦刀。也不知道那神经病对罗默说了些什么。安吉普眯着眼睛躺在地上,只见罗默手里寒光一闪,刀就架到了那神经病的脖子上,吓得那神经病全身僵硬。
安吉普心里暗暗发笑,老兵们都知道“宁闯地狱门,莫招罗大叔”没有人胆敢打扰罗默擦刀。
安吉普心里正猜测着,那新来的神经病会不会被“罗大叔”一刀抹掉脖子时,轰隆的战鼓声蓦地撞入耳膜。
“都给老子出来!动作快点!”高大的木栅门被打开,一队三十多人的骑兵小队冲进战奴营里,操起马鞭就狂暴地抽向战奴。
一时间,战奴营里人喊马嘶乱成一团,这种场面安吉普见多了,并没有惊慌,而是不慌不忙地抓起战刀起身,随着乱哄哄地人流,涌出木栅门。
培哥拉要塞外的草原上,两支部队相距三百多米遥遥相对,敌我两方的人数都在一万四千左右。就像有默契似的,双方出动的兵种与人数几乎一模一样。
最前排的是两千多充当炮灰的“战奴”然后是两千名左右的弓步兵,最后面也都是一万名左右的正规步兵团。
安吉普在战奴队中看得暗暗感叹,瞧这架式并不是一场真正的战争,反倒像是敌我两方的贵族大佬喝醉了酒,拉支“小部队”出来在战场上表演一场,娱乐娱乐。
隆隆地战鼓声响起,敌我两方的战奴兵,首先发喊一声毫无章法地冲向对方。
只冲出几十米,有些新兵就开始脱离本队,发疯似地跑向两侧,摆明是想当逃兵。
但讽刺的是,这些人还没有跑多远,就倒在自己弓步兵的箭下,安吉普嘴角浮现一丝苦笑。
敌我两方的战奴兵不断地接近,敌方第一拔箭雨终于到了。漫天的箭雨,就像被捅了土巢的毒蜂,迎面呼啸而来。
鲜血飞溅,尸体横呈,还有凄厉的哀嚎声。
安吉普顺手操起身旁一个胸口中箭,倒地身亡的战奴尸体挡在身前。尽量把身体蹲低,用尸体死死地护住前方,第一波箭雨过后,原本二千多人的战奴队,几乎伤亡了十分之一。
但安吉普知道第一拔箭雨并不算什么,接下来还有更强劲的第二拔,第三拔。
三拔箭雨过后,二千多人,只剩下八百多名左右。
优胜劣汰。能活下来的大部分都是老兵。
八百多人嚎叫着冲向敌阵。
敌军弓步兵有条不紊地后撤,身后的步兵团开始冲击,杀声震天,掩过了隆隆地战鼓声。
安吉普手中的战刀闪电般的划过一名敌步兵的脖子,然后连看都不看一眼,一个侧步,从背后刺来的长矛险险地穿入腋下,手臂一紧,夹住矛柄,借力一个半旋身,手中的战刀狠狠地扫向偷袭者的腰眼,在偷袭者震天的惨哀声中,鲜血喷了安吉普一脸。
同样的,安吉普再没有多打量倒地惨嚎的偷袭者一眼。在过往的一年里,安吉普经历的太多了,从最初的恐慌,到平静,再到现在的漠然。
用战刀再砍翻三名敌步兵后,铁制的战刀已经卷刃,身上也出现了七八道轻伤,体力不断地下降,呼吸也开始急促。
“千人长!杀掉那狗娘养的就有一千个银币。兄弟们冲啊!”不知道是哪个步兵团里的战士,喊了一嗓子,已方战士发狂似地涌向敌方千人长。
安吉普心里冷哼,千人长身边都是棘手的亲卫,冲上去只配送死。
再打量战场一眼,安吉普发现双方死亡的人数都达了四五千人,战场上到处是尸体,差不多是到了自己躺地上装死尸的时候了。
安吉普身上到处是血,要装死尸,根本不需要“化装”只要往尸堆里一倒就成了。
“嗨,哥们,把脚抬一下,你压到我的小弟弟了。”
安吉普往尸堆里干净利落地一倒,身下突然传来抱怨声,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今天刚进入战奴营,把战奴营当皇宫欣赏的那个“神经病”不但神经病在,那个英俊的小白脸也卧倒在他身边装死尸。
(天灾的,就灌了几千字的注水情节,就被大大们饱揍了一顿,看样子,问题有些严重啊)
培哥拉要塞,是安东尼帝国西北方最重要的防线。
培哥拉要塞对面不到二百里的地方,就是天翔星上的另一大帝国凯撒帝国的边防重镇“瓦伦城”
近六十年来,安东尼帝国与凯撒帝国磨擦不断,双方都在边境驻扎了二十多万的重兵。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停,但双方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战奴营也叫地狱营。
组成战奴营的不是奴隶就是死囚。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送死,只要进入战奴营的,就等于宣判了死刑,没有人可以活着离开战奴营。
战奴营地就像个猪圈,四面是高高地木栅栏,五千平方米的营地上却挤着两千多人,人均使用面积还不到三个平方米,又脏又乱,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战奴营里一眼望过去,有些人神情紧张,有些人面如死灰,有些人手上连把水果刀都没有,这些都是新丁。那些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休息的,都是身经百战,漠视生死的老兵。
战奴营里的年龄跨步相当大,有些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连毛都没有长齐,有些则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毛都快掉光了。
安吉普今年只有十九岁,但他却已经在战奴营里整整渡过了一年。绝对算得上是老兵了,在偌大的战奴营里有一年兵龄的绝对不会超出两百名,有些倒霉的家伙上午刚进战奴营,中午就上了战场,敌人一个冲锋过来,就死翘翘了,兵龄连一天都不到。
身边的同伴来了一批,又死了一批,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的自己还活着。
安吉普有时候自己都会觉得奇怪,同伴一个个在自己身边倒下后,自己为什么还能活着。
像往常一样,今天战奴营里又补充了三十多名战奴,这并不出奇,但其中两个人却引起了安吉普的注意。
其中一个家伙长得细皮嫩肉,虽然也是衣衫褴褛,脸上还故意摸了层灰,但依然无法掩盖他那英俊的相貌。安吉普虽然不是万中无一的适合修炼凝源功法的“武者”但直感告诉他,这人相当危险,如果他是敌人,自己最好有多远逃多远。
另外一个更夸张,一到战奴营,非但没有一丝紧张与恐惧,就跟进了皇宫一样,一双贼眼四处好奇地乱瞄,嘴里还发出一阵阵原来如此的赞叹。
这是个神经病!安吉普头枕的战刀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心里暗想。
那“神经病”转了一圈后,最后将目光投到罗默身上。
在自己这一群人中冷若寒冰,浑身带着一股死亡气息的罗默实在是太显眼了。
罗默表面上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从一些老兵中安吉普了解到他有着十四五年的恐怖战奴兵龄,都成精了。据说他杀过的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如果他的身份不是战奴,而是普通士兵的话,以他的军功,足以从一名小兵升到统领几万人的先锋将官。
罗默是战奴营特殊的存在,永远都是孤傲得让人难以亲近,休息时手里总是拿着一块油布,不紧不慢,仔仔细细地摸擦着手里的战刀,一遍又一遍,仿佛这个世上除了手里的战刀,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
那新来的神经病就蹲在罗默身前看着他擦刀。也不知道那神经病对罗默说了些什么。安吉普眯着眼睛躺在地上,只见罗默手里寒光一闪,刀就架到了那神经病的脖子上,吓得那神经病全身僵硬。
安吉普心里暗暗发笑,老兵们都知道“宁闯地狱门,莫招罗大叔”没有人胆敢打扰罗默擦刀。
安吉普心里正猜测着,那新来的神经病会不会被“罗大叔”一刀抹掉脖子时,轰隆的战鼓声蓦地撞入耳膜。
“都给老子出来!动作快点!”高大的木栅门被打开,一队三十多人的骑兵小队冲进战奴营里,操起马鞭就狂暴地抽向战奴。
一时间,战奴营里人喊马嘶乱成一团,这种场面安吉普见多了,并没有惊慌,而是不慌不忙地抓起战刀起身,随着乱哄哄地人流,涌出木栅门。
培哥拉要塞外的草原上,两支部队相距三百多米遥遥相对,敌我两方的人数都在一万四千左右。就像有默契似的,双方出动的兵种与人数几乎一模一样。
最前排的是两千多充当炮灰的“战奴”然后是两千名左右的弓步兵,最后面也都是一万名左右的正规步兵团。
安吉普在战奴队中看得暗暗感叹,瞧这架式并不是一场真正的战争,反倒像是敌我两方的贵族大佬喝醉了酒,拉支“小部队”出来在战场上表演一场,娱乐娱乐。
隆隆地战鼓声响起,敌我两方的战奴兵,首先发喊一声毫无章法地冲向对方。
只冲出几十米,有些新兵就开始脱离本队,发疯似地跑向两侧,摆明是想当逃兵。
但讽刺的是,这些人还没有跑多远,就倒在自己弓步兵的箭下,安吉普嘴角浮现一丝苦笑。
敌我两方的战奴兵不断地接近,敌方第一拔箭雨终于到了。漫天的箭雨,就像被捅了土巢的毒蜂,迎面呼啸而来。
鲜血飞溅,尸体横呈,还有凄厉的哀嚎声。
安吉普顺手操起身旁一个胸口中箭,倒地身亡的战奴尸体挡在身前。尽量把身体蹲低,用尸体死死地护住前方,第一波箭雨过后,原本二千多人的战奴队,几乎伤亡了十分之一。
但安吉普知道第一拔箭雨并不算什么,接下来还有更强劲的第二拔,第三拔。
三拔箭雨过后,二千多人,只剩下八百多名左右。
优胜劣汰。能活下来的大部分都是老兵。
八百多人嚎叫着冲向敌阵。
敌军弓步兵有条不紊地后撤,身后的步兵团开始冲击,杀声震天,掩过了隆隆地战鼓声。
安吉普手中的战刀闪电般的划过一名敌步兵的脖子,然后连看都不看一眼,一个侧步,从背后刺来的长矛险险地穿入腋下,手臂一紧,夹住矛柄,借力一个半旋身,手中的战刀狠狠地扫向偷袭者的腰眼,在偷袭者震天的惨哀声中,鲜血喷了安吉普一脸。
同样的,安吉普再没有多打量倒地惨嚎的偷袭者一眼。在过往的一年里,安吉普经历的太多了,从最初的恐慌,到平静,再到现在的漠然。
用战刀再砍翻三名敌步兵后,铁制的战刀已经卷刃,身上也出现了七八道轻伤,体力不断地下降,呼吸也开始急促。
“千人长!杀掉那狗娘养的就有一千个银币。兄弟们冲啊!”不知道是哪个步兵团里的战士,喊了一嗓子,已方战士发狂似地涌向敌方千人长。
安吉普心里冷哼,千人长身边都是棘手的亲卫,冲上去只配送死。
再打量战场一眼,安吉普发现双方死亡的人数都达了四五千人,战场上到处是尸体,差不多是到了自己躺地上装死尸的时候了。
安吉普身上到处是血,要装死尸,根本不需要“化装”只要往尸堆里一倒就成了。
“嗨,哥们,把脚抬一下,你压到我的小弟弟了。”
安吉普往尸堆里干净利落地一倒,身下突然传来抱怨声,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今天刚进入战奴营,把战奴营当皇宫欣赏的那个“神经病”不但神经病在,那个英俊的小白脸也卧倒在他身边装死尸。
(天灾的,就灌了几千字的注水情节,就被大大们饱揍了一顿,看样子,问题有些严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