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亡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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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发生的时候,最后出现在林舒脑子里的念头是——这个剧本不太对。
居铭丰重重地落在林舒的怀里,血肉隐隐已经被炸得糊了,和林舒紧抱住他的那双手黏糊在一起,却是分不清焦糊的是谁的血肉。
他的手臂紧紧抱住了林舒的腰身,就像每一次的亲吻□□,恨不得把林舒嵌进血肉里面去,而这一次,却是真的快要嵌进去了。
可惜,两人也快挂了。
爆炸还在连续不断地出现,溅飞的火星和碎渣喷溅得到处都是,可是射进血肉里面却也已经不能让林舒感到更疼。居铭丰的动作越来越少,慢慢再也没有动弹……只有手上的力道一点也没放松,好像就要这样抱着林舒死去。
临到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瞬间,林舒想的是:算了,一起死就一起死吧。
事情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整件事要从头说起。
其实这天早上爬起来,林舒准备去赶场的剧本还是“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是废话,因为新郎根本就是他“爱人”。
如果两人的关系算是恋爱的话。
林舒和居铭丰的关系很复杂,读书时候算是宿敌。两人都是a大信息技术系同期比较有能力的人物,在林舒没开窍之前他一直以为居铭丰没事找他麻烦是因为看不惯他,直到那年他遭遇了诺大的变故,家破人亡,继母卷款潜逃,父亲因身负巨债自杀身亡。
林舒的父亲是个一言难尽的人物,因为已经过世,所以他也不喜欢多说。但是对方留给他的烂摊子却是要命的。
旧社会过去几十年,法律早就不讲究父债子偿。按照限定继承的规矩,林舒他爹一分钱都没留给他,林舒照理说是不需要为其背债的。
可是他继母逃得快,还卷走了大部分的流动资金,黑社会找不到人讨债,可不管你是不是有这个责任——他们只认定了你是债务人的子女。
所以对方就来找林舒的麻烦,要他替他父亲偿还债务。林舒被骚扰得焦头烂额——他导师倒是强硬,知道这件事之后,想了很多法子,又找警局又找校长的,就为了护住学生。
但是毕竟能力有限,百密终有一疏。
林舒被人抓到的时候,还是比较有胆气的,愣是强作冷静,试图与对方进行谈判。他还年轻,自信满满,坚信凭借自己的能力肯定能创造出一个辉煌的未来,所以面对一堆放高利贷的,还能有理有据地试图说服对方对自己进行时间投资。
如果遇到个it或者金融企业,他说不定就成功了。
偏偏他遇到的是个倒款公司。
要知道这年头,it或金融行业,才信奉“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而实业信奉的是资本,黑社会信奉的是拳头。
林舒很光棍,反正打死他他也还不出钱,而只有让他继续活着,他才能创造价值。他坚信就算是黑社会,也不能都是蠢货,必然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更有利。
可是当时的他却没意识到,一个人创造价值的方式能有很多种。
林舒有一张很漂亮的脸蛋——男人的长相,用漂亮来形容似乎有点不适合,但偏偏这就是事实。林舒过世的母亲长得很美,父亲如果不论性格品行的话,其实也是个美男子,否则必然不能勾搭上那么多女人。林舒本人却是挑了两人的优点长——那长相不要太勾引小姑娘。他当时才读到大二,已经交过三个女朋友,全部都是倒贴,一个赛一个的聪明漂亮温柔体贴,虽然后来因为他本人的被动全都崩了,但是至少已经足够能说明问题。
林舒再怎么宣扬自己的才华能力,都没一张脸竖在那高利贷头子面前来得直观。何况除了这张脸,他的性格也并不木,对着一群黑社会还能冷静流畅,条理分明地侃侃而谈,自信的人总是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魅力,那头子自觉本人并不是节操掉得刺啦刺啦荤素不忌男女通吃的人,但是有那么一瞬间也觉得对方实在是气质惊艳。
所以他给了林舒三个选择。这头子名下除了倒款公司,其实还有夜总会之类的产业,所以他简单粗暴地打断了林舒的所有谈判,直接让他选择是陪女人睡觉,陪男人睡觉,还是让人拆了器官去卖钱抵债。
智商再高,也怕菜刀;三寸不烂之舌,说不服初中辍学之流氓。
所谓秀才遇到兵,不过就是这样。
后来的事情证明林舒确实是有本事的,并不只是自夸。可是当时那流氓头子不知道啊,眼看就要把堂堂未来的it业新秀逼得卖身偿债了,结果这个时候,居铭丰却在这个时候闯了进来。
他身边带的是临时雇佣的保镖,手上提了一箱子的现金,气势汹汹地出现在那老大的面前,软硬皆施地硬是替林舒还了债。
说真的,那可能是居铭丰这辈子在林舒面前表现出来双q最高的一次,在那之前和那之后,他好像都再没有表现出过正常人的智商和情商……萧悦说那是恋爱中的人智商会被削掉一截,但是林舒一直觉得,这实在是削得有点过分了。
其过分之处在于,在那一天之前,林舒一直以为居铭丰是非常非常讨厌他的。如果不是几百万的现金堆在眼前,林舒都不会相信居铭丰对他是没有恶意的——学生会的工作,每次居铭丰都会耍手段增加林舒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林舒的前女友以前还笑着跟林舒讲过一个笑话,说是居铭丰的小弟曾经举着一叠子钞票要她陪着出去玩,结果被她用经济学的课本拍了个抱头鼠窜。
……但是谁会拿几百万给讨厌的人解围?就算居铭丰家里家财万贯,他有这些钱干什么不好?吃喝玩乐还能玩好些时间呢,何必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居铭丰带着林舒离开之后,很是舒了一口气。林舒一开始还不知道居铭丰为什么帮他,后来才发现居铭丰每每出现在他面前就智商暴跌,和传闻中的评价自我冲突的原因。
然后他知道了,居铭丰想睡他。
基佬。同性恋。
居铭丰并没有把自己的*直接说出来,但是相处之间,一个人有怎么样的想法,就算嘴上不说,行为中也会隐隐约约地表现出来。
林舒欠了他的债,虽然心里是想还钱的,无奈他当时连学费都愁得慌,光是攒钱维持学业和日常生活的必须就很累了,这笔债数目不小,他确实还不出来。
居铭丰虽然也没有催,但是林舒知道人家那是别有想法,指望着他肉偿呢。
关于这个问题,林舒还是考虑了几个晚上的。
他那时已经变回单身狗几个月,倒是没什么特别的道德压力。林舒没什么节操,当时那高利贷头子逼他的时候,居铭丰要是再晚来半个小时,估计他就真的松口答应□□了。
当然,同是□□,陪女人睡觉和陪男人睡觉还是有点区别的。而陪很多人睡觉和陪一个人睡觉也有些不一样。林舒对男人没什么兴趣,非要做那档子事的话还是比较希望对象是妹子。但是他又不想真的和很多人做……容易得病。
其实对于林舒来说,最大的区别还在于,陪居铭丰睡觉,不会影响他进修学业。
林舒长着张精致漂亮得不像个糙汉子的脸,性格却理智强悍得很。在他心里,根本没把这种事情当一回事儿——这点和他老爹有几分像,都没什么节操。但是林舒有一点比他老爹强的地方,就是他神经够坚韧,够理智,责任心和自控能力都不缺少。
所以三任女朋友,固然一任比一任漂亮,他都没有丧心病狂任由着兽性本能主使把她们往床上带——林舒要真想那么做,这成功率绝对是百分百不打折的,但他没那么干。
人小姑娘喜欢他,他也不讨厌对方,光就这点情分,他就不能太肆无忌惮,总要为人家的未来幸福着想几分。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容易搞出人命的事情还是不能干。
可他也没把这事儿看得太严重。
男子汉大丈夫,反正又不会怀孕,就算对象是男人,做这事儿就当是肉搏了。人家帮你付了几百万的债,你隔个几天陪人家赤膊打上几场还个情,能算什么大事儿?
那高利贷头子逼林舒去卖这事,最困扰他的绝对不是贞操问题,而是做这行影响他的学业,弄不好一辈子就毁了——和人睡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只能陪人睡。
当时林舒想得好,就算陪居铭丰睡吧,总不能让他陪一辈子。就算居铭丰比他前女友们缠人点,长情点,陪个半年十个月的,也就差不多了。谈恋爱还有热情冷却的时候,他觉得搞基这事儿应该也差不多。
结果林舒却不知道,居铭丰的热情比起他的三任前女友来却不是长情了一点,而是长情了太多太多。
两人这一睡,就是十年时间过去了。
爆炸发生的时候,最后出现在林舒脑子里的念头是——这个剧本不太对。
居铭丰重重地落在林舒的怀里,血肉隐隐已经被炸得糊了,和林舒紧抱住他的那双手黏糊在一起,却是分不清焦糊的是谁的血肉。
他的手臂紧紧抱住了林舒的腰身,就像每一次的亲吻□□,恨不得把林舒嵌进血肉里面去,而这一次,却是真的快要嵌进去了。
可惜,两人也快挂了。
爆炸还在连续不断地出现,溅飞的火星和碎渣喷溅得到处都是,可是射进血肉里面却也已经不能让林舒感到更疼。居铭丰的动作越来越少,慢慢再也没有动弹……只有手上的力道一点也没放松,好像就要这样抱着林舒死去。
临到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瞬间,林舒想的是:算了,一起死就一起死吧。
事情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整件事要从头说起。
其实这天早上爬起来,林舒准备去赶场的剧本还是“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是废话,因为新郎根本就是他“爱人”。
如果两人的关系算是恋爱的话。
林舒和居铭丰的关系很复杂,读书时候算是宿敌。两人都是a大信息技术系同期比较有能力的人物,在林舒没开窍之前他一直以为居铭丰没事找他麻烦是因为看不惯他,直到那年他遭遇了诺大的变故,家破人亡,继母卷款潜逃,父亲因身负巨债自杀身亡。
林舒的父亲是个一言难尽的人物,因为已经过世,所以他也不喜欢多说。但是对方留给他的烂摊子却是要命的。
旧社会过去几十年,法律早就不讲究父债子偿。按照限定继承的规矩,林舒他爹一分钱都没留给他,林舒照理说是不需要为其背债的。
可是他继母逃得快,还卷走了大部分的流动资金,黑社会找不到人讨债,可不管你是不是有这个责任——他们只认定了你是债务人的子女。
所以对方就来找林舒的麻烦,要他替他父亲偿还债务。林舒被骚扰得焦头烂额——他导师倒是强硬,知道这件事之后,想了很多法子,又找警局又找校长的,就为了护住学生。
但是毕竟能力有限,百密终有一疏。
林舒被人抓到的时候,还是比较有胆气的,愣是强作冷静,试图与对方进行谈判。他还年轻,自信满满,坚信凭借自己的能力肯定能创造出一个辉煌的未来,所以面对一堆放高利贷的,还能有理有据地试图说服对方对自己进行时间投资。
如果遇到个it或者金融企业,他说不定就成功了。
偏偏他遇到的是个倒款公司。
要知道这年头,it或金融行业,才信奉“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而实业信奉的是资本,黑社会信奉的是拳头。
林舒很光棍,反正打死他他也还不出钱,而只有让他继续活着,他才能创造价值。他坚信就算是黑社会,也不能都是蠢货,必然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更有利。
可是当时的他却没意识到,一个人创造价值的方式能有很多种。
林舒有一张很漂亮的脸蛋——男人的长相,用漂亮来形容似乎有点不适合,但偏偏这就是事实。林舒过世的母亲长得很美,父亲如果不论性格品行的话,其实也是个美男子,否则必然不能勾搭上那么多女人。林舒本人却是挑了两人的优点长——那长相不要太勾引小姑娘。他当时才读到大二,已经交过三个女朋友,全部都是倒贴,一个赛一个的聪明漂亮温柔体贴,虽然后来因为他本人的被动全都崩了,但是至少已经足够能说明问题。
林舒再怎么宣扬自己的才华能力,都没一张脸竖在那高利贷头子面前来得直观。何况除了这张脸,他的性格也并不木,对着一群黑社会还能冷静流畅,条理分明地侃侃而谈,自信的人总是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魅力,那头子自觉本人并不是节操掉得刺啦刺啦荤素不忌男女通吃的人,但是有那么一瞬间也觉得对方实在是气质惊艳。
所以他给了林舒三个选择。这头子名下除了倒款公司,其实还有夜总会之类的产业,所以他简单粗暴地打断了林舒的所有谈判,直接让他选择是陪女人睡觉,陪男人睡觉,还是让人拆了器官去卖钱抵债。
智商再高,也怕菜刀;三寸不烂之舌,说不服初中辍学之流氓。
所谓秀才遇到兵,不过就是这样。
后来的事情证明林舒确实是有本事的,并不只是自夸。可是当时那流氓头子不知道啊,眼看就要把堂堂未来的it业新秀逼得卖身偿债了,结果这个时候,居铭丰却在这个时候闯了进来。
他身边带的是临时雇佣的保镖,手上提了一箱子的现金,气势汹汹地出现在那老大的面前,软硬皆施地硬是替林舒还了债。
说真的,那可能是居铭丰这辈子在林舒面前表现出来双q最高的一次,在那之前和那之后,他好像都再没有表现出过正常人的智商和情商……萧悦说那是恋爱中的人智商会被削掉一截,但是林舒一直觉得,这实在是削得有点过分了。
其过分之处在于,在那一天之前,林舒一直以为居铭丰是非常非常讨厌他的。如果不是几百万的现金堆在眼前,林舒都不会相信居铭丰对他是没有恶意的——学生会的工作,每次居铭丰都会耍手段增加林舒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林舒的前女友以前还笑着跟林舒讲过一个笑话,说是居铭丰的小弟曾经举着一叠子钞票要她陪着出去玩,结果被她用经济学的课本拍了个抱头鼠窜。
……但是谁会拿几百万给讨厌的人解围?就算居铭丰家里家财万贯,他有这些钱干什么不好?吃喝玩乐还能玩好些时间呢,何必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居铭丰带着林舒离开之后,很是舒了一口气。林舒一开始还不知道居铭丰为什么帮他,后来才发现居铭丰每每出现在他面前就智商暴跌,和传闻中的评价自我冲突的原因。
然后他知道了,居铭丰想睡他。
基佬。同性恋。
居铭丰并没有把自己的*直接说出来,但是相处之间,一个人有怎么样的想法,就算嘴上不说,行为中也会隐隐约约地表现出来。
林舒欠了他的债,虽然心里是想还钱的,无奈他当时连学费都愁得慌,光是攒钱维持学业和日常生活的必须就很累了,这笔债数目不小,他确实还不出来。
居铭丰虽然也没有催,但是林舒知道人家那是别有想法,指望着他肉偿呢。
关于这个问题,林舒还是考虑了几个晚上的。
他那时已经变回单身狗几个月,倒是没什么特别的道德压力。林舒没什么节操,当时那高利贷头子逼他的时候,居铭丰要是再晚来半个小时,估计他就真的松口答应□□了。
当然,同是□□,陪女人睡觉和陪男人睡觉还是有点区别的。而陪很多人睡觉和陪一个人睡觉也有些不一样。林舒对男人没什么兴趣,非要做那档子事的话还是比较希望对象是妹子。但是他又不想真的和很多人做……容易得病。
其实对于林舒来说,最大的区别还在于,陪居铭丰睡觉,不会影响他进修学业。
林舒长着张精致漂亮得不像个糙汉子的脸,性格却理智强悍得很。在他心里,根本没把这种事情当一回事儿——这点和他老爹有几分像,都没什么节操。但是林舒有一点比他老爹强的地方,就是他神经够坚韧,够理智,责任心和自控能力都不缺少。
所以三任女朋友,固然一任比一任漂亮,他都没有丧心病狂任由着兽性本能主使把她们往床上带——林舒要真想那么做,这成功率绝对是百分百不打折的,但他没那么干。
人小姑娘喜欢他,他也不讨厌对方,光就这点情分,他就不能太肆无忌惮,总要为人家的未来幸福着想几分。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容易搞出人命的事情还是不能干。
可他也没把这事儿看得太严重。
男子汉大丈夫,反正又不会怀孕,就算对象是男人,做这事儿就当是肉搏了。人家帮你付了几百万的债,你隔个几天陪人家赤膊打上几场还个情,能算什么大事儿?
那高利贷头子逼林舒去卖这事,最困扰他的绝对不是贞操问题,而是做这行影响他的学业,弄不好一辈子就毁了——和人睡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只能陪人睡。
当时林舒想得好,就算陪居铭丰睡吧,总不能让他陪一辈子。就算居铭丰比他前女友们缠人点,长情点,陪个半年十个月的,也就差不多了。谈恋爱还有热情冷却的时候,他觉得搞基这事儿应该也差不多。
结果林舒却不知道,居铭丰的热情比起他的三任前女友来却不是长情了一点,而是长情了太多太多。
两人这一睡,就是十年时间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