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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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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那一个问句的诞生,众人的声音倒是渐渐消停下来了。
我真想说,哪个不知趣味的兔崽子竟然问出这样的问题,我要是请了他,你们还自在不?
正想回过去,刘强在一旁帮我解释道:“因为麻总监还有其他后续的事情要办理,所以没办法过来。”
呃,这确实是个两全其美的说法呢,为我保留了面子,也为某人保留了面子,不至于像我的说辞那般生硬。
我只好点了点头,表示刘强的说法是正确的,谁叫我只是个随行人员呢。
晚饭竟然从下午四点钟吃到了华灯初上,有点难以想象我们在饭店里面的“浪荡”行为,还好餐桌上的东西都被我们席卷残云地收拾得很干净,这群人都将“浪费可耻”的理念秉持得很坚定,就凭这一点,对于他们在前两天对我跟刘强爱搭理不搭理的态度,我还是在心中给他们加了点分。
忽然想起了在陆琪的餐馆里头吃的那一餐,因为那只苍蝇的事故,我们那天我晚上的饭菜最多也就吃了三分之一,还有几道菜还没有多少人碰到,我们就直接“撒手而去”,还真的对不起非洲的饥饿孩童。
正想着,却被我身边的一个同事推道:“小雨姐,走啊!去唱K!”
啊……
别看这群正襟、衣冠楚楚的人看起来有多么地“正经”,玩起来还真的不要命似的,我不好拒绝,却只好点头答应。
没想到,刘强竟然“不跟班”,直接说道:“我不去了,你去的话要玩得开心一点啊。”
老家伙,你早点说出你不去的想法,我好找个“要回去办事”之类的公事理由来塞瑟他们啊,他们个个都是一副“下一场拼酒”的姿势,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只见刘强不动声色地从包里拿出了一张酒店的名片递给我,对我说道:“你到时候要是没办法跟司机说清楚去向,将酒店的名片递给他就可以了。”
天啊,我绝对强烈谴责这种抛弃同僚自己回去“安享幸福生活”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这个时候,我是多么地需要他帮我去撑场面!
未等我开口,他就转身上了的士。
人群里面有人喊了一声,“可能刘总监也喝得差不多了,他那把年纪了,就是那个点了。”
好吧,我得再次承认,相对于我们这些20多岁的“正当青年”,刘强那样的形象着实会影响到我们的整体美观还有整体的平均年龄,想到这里,自己的心就觉得舒服好多,跟着大批人马涌向娱乐城。
如果说,国内的娱乐场所是向港澳看齐,我不由得感叹一下,虽然我没有去过港澳那边的娱乐场所,但是新加坡这里的娱乐场所相对比于港澳的娱乐场所,只有过之而绝对不会不及的的那种姿态,彰显熠熠地展现在我眼前。
最重要的,选择的这家餐馆估计跟中国特别的有缘分,竟然叫“汉水娱乐城”,估计是喝了黄河水的华人来这边开的吧,就连点歌系统里面的歌曲,竟然有将近一半的曲目是国内的歌曲。
在这里处处见惯了英文,偶尔见到一次中文特别的有亲切感,虽然我身边这些人大都是用中文跟我交谈,可是听起来还是没有我们说的那般“顺爽”,许是常说英文导致自己的口舌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老是学不好英语的原因吧,因为我的舌头是很僵硬的!
正拿着我的爪子吃着新加坡的泡椒凤爪,估计这里的防腐剂应该没有超标吧,可是对于这种这么“国际化”的小吃,对于我这个“美食专家”来说,绝对不容错过。
吃得津津有味,尚未抹嘴巴的时候,忽见话筒冷不防地转到了我的手上,一顿错愕,看见屏幕上竟然显示是情歌对唱《小酒窝》。
靠!
还真的想不到林俊杰在新加坡有这么高的人气,忘了他好像是这边的人吧?真是记不清楚了,你要是来个孙燕姿的什么《绿光》啊之类的,没准我还可以唱下去,可是一想到要“对唱”,我就觉得一阵毛骨悚然。
前奏进行得很缓慢,有几个绕着说不清楚的中文唱着歌,话筒在他们几个人之间传来传去,而我一直占据着女音的词,这种感觉怎么就像是我在陪人唱歌一般,我啥时候变成陪酒女了!
咳咳,我可是今天晚上的“最佳女猪脚”啊!
而当两个人合唱的高潮部分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整个和音变得非常和谐,虽说我程小雨唱歌天赋不粗(当然是自夸的),但是这个时候见到可以跟我“合拍”的人,我还真是觉得意外。
这种感觉,就像是“他乡遇故知”,而我虽未到达那种“棋逢敌手、酒逢旧友”那种感觉,但是唱歌遇到对的和拍者,这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此刻拿着话筒的男人,竟然是麻可!
这是谁开的国际玩笑啊!
“天啊……”
“地啊……”
这一觉醒来,怎么就觉得自己的疼痛神经就好像约定好了异样,钻上我的头,然后激烈地刺痛着我的头颅。
想要将手把持住正颗快要爆裂的头颅,毅然发现自己的手无法使上力,有种哭爹喊娘的准备。
可是,等一等啊,我可爱的大脑神经,一大早的你就这么兴奋地“跳舞”作甚,知不知道有的时候,我不需要你运动的?!
正迷迷糊糊地想着到底要怎么将我的疼痛神经压下来,猛一下子抓到了自己头发上的一些摩丝,有点犹豫地闻了一下那个味道,有种想要作呕的感觉,满是廉价的酒水、香烟混合味道,还有一些叫不上是什么味道的摩丝,将我一头松散的头发拧成了“一盘”。
看着床头镜里头出现了一张苍老到我自己也不想承认认识镜中人的时候,忽然心生感慨,被酒浇“花”的妆容,简直不是用“触目惊心”来形容,那根本就是被恶魔化的“狗模狗样”。
所以说啊,有事业感的女人总是老得特别快,因为他们天天都是在酒罐子里面长大的,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就在我咬着牙关想要撑起我的身子的时候,镜中的床脚一侧有个白色的点点竟然发生了移动,着实吓了我一大跳,赶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过身,往右床脚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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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那一个问句的诞生,众人的声音倒是渐渐消停下来了。
我真想说,哪个不知趣味的兔崽子竟然问出这样的问题,我要是请了他,你们还自在不?
正想回过去,刘强在一旁帮我解释道:“因为麻总监还有其他后续的事情要办理,所以没办法过来。”
呃,这确实是个两全其美的说法呢,为我保留了面子,也为某人保留了面子,不至于像我的说辞那般生硬。
我只好点了点头,表示刘强的说法是正确的,谁叫我只是个随行人员呢。
晚饭竟然从下午四点钟吃到了华灯初上,有点难以想象我们在饭店里面的“浪荡”行为,还好餐桌上的东西都被我们席卷残云地收拾得很干净,这群人都将“浪费可耻”的理念秉持得很坚定,就凭这一点,对于他们在前两天对我跟刘强爱搭理不搭理的态度,我还是在心中给他们加了点分。
忽然想起了在陆琪的餐馆里头吃的那一餐,因为那只苍蝇的事故,我们那天我晚上的饭菜最多也就吃了三分之一,还有几道菜还没有多少人碰到,我们就直接“撒手而去”,还真的对不起非洲的饥饿孩童。
正想着,却被我身边的一个同事推道:“小雨姐,走啊!去唱K!”
啊……
别看这群正襟、衣冠楚楚的人看起来有多么地“正经”,玩起来还真的不要命似的,我不好拒绝,却只好点头答应。
没想到,刘强竟然“不跟班”,直接说道:“我不去了,你去的话要玩得开心一点啊。”
老家伙,你早点说出你不去的想法,我好找个“要回去办事”之类的公事理由来塞瑟他们啊,他们个个都是一副“下一场拼酒”的姿势,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只见刘强不动声色地从包里拿出了一张酒店的名片递给我,对我说道:“你到时候要是没办法跟司机说清楚去向,将酒店的名片递给他就可以了。”
天啊,我绝对强烈谴责这种抛弃同僚自己回去“安享幸福生活”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这个时候,我是多么地需要他帮我去撑场面!
未等我开口,他就转身上了的士。
人群里面有人喊了一声,“可能刘总监也喝得差不多了,他那把年纪了,就是那个点了。”
好吧,我得再次承认,相对于我们这些20多岁的“正当青年”,刘强那样的形象着实会影响到我们的整体美观还有整体的平均年龄,想到这里,自己的心就觉得舒服好多,跟着大批人马涌向娱乐城。
如果说,国内的娱乐场所是向港澳看齐,我不由得感叹一下,虽然我没有去过港澳那边的娱乐场所,但是新加坡这里的娱乐场所相对比于港澳的娱乐场所,只有过之而绝对不会不及的的那种姿态,彰显熠熠地展现在我眼前。
最重要的,选择的这家餐馆估计跟中国特别的有缘分,竟然叫“汉水娱乐城”,估计是喝了黄河水的华人来这边开的吧,就连点歌系统里面的歌曲,竟然有将近一半的曲目是国内的歌曲。
在这里处处见惯了英文,偶尔见到一次中文特别的有亲切感,虽然我身边这些人大都是用中文跟我交谈,可是听起来还是没有我们说的那般“顺爽”,许是常说英文导致自己的口舌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老是学不好英语的原因吧,因为我的舌头是很僵硬的!
正拿着我的爪子吃着新加坡的泡椒凤爪,估计这里的防腐剂应该没有超标吧,可是对于这种这么“国际化”的小吃,对于我这个“美食专家”来说,绝对不容错过。
吃得津津有味,尚未抹嘴巴的时候,忽见话筒冷不防地转到了我的手上,一顿错愕,看见屏幕上竟然显示是情歌对唱《小酒窝》。
靠!
还真的想不到林俊杰在新加坡有这么高的人气,忘了他好像是这边的人吧?真是记不清楚了,你要是来个孙燕姿的什么《绿光》啊之类的,没准我还可以唱下去,可是一想到要“对唱”,我就觉得一阵毛骨悚然。
前奏进行得很缓慢,有几个绕着说不清楚的中文唱着歌,话筒在他们几个人之间传来传去,而我一直占据着女音的词,这种感觉怎么就像是我在陪人唱歌一般,我啥时候变成陪酒女了!
咳咳,我可是今天晚上的“最佳女猪脚”啊!
而当两个人合唱的高潮部分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整个和音变得非常和谐,虽说我程小雨唱歌天赋不粗(当然是自夸的),但是这个时候见到可以跟我“合拍”的人,我还真是觉得意外。
这种感觉,就像是“他乡遇故知”,而我虽未到达那种“棋逢敌手、酒逢旧友”那种感觉,但是唱歌遇到对的和拍者,这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此刻拿着话筒的男人,竟然是麻可!
这是谁开的国际玩笑啊!
“天啊……”
“地啊……”
这一觉醒来,怎么就觉得自己的疼痛神经就好像约定好了异样,钻上我的头,然后激烈地刺痛着我的头颅。
想要将手把持住正颗快要爆裂的头颅,毅然发现自己的手无法使上力,有种哭爹喊娘的准备。
可是,等一等啊,我可爱的大脑神经,一大早的你就这么兴奋地“跳舞”作甚,知不知道有的时候,我不需要你运动的?!
正迷迷糊糊地想着到底要怎么将我的疼痛神经压下来,猛一下子抓到了自己头发上的一些摩丝,有点犹豫地闻了一下那个味道,有种想要作呕的感觉,满是廉价的酒水、香烟混合味道,还有一些叫不上是什么味道的摩丝,将我一头松散的头发拧成了“一盘”。
看着床头镜里头出现了一张苍老到我自己也不想承认认识镜中人的时候,忽然心生感慨,被酒浇“花”的妆容,简直不是用“触目惊心”来形容,那根本就是被恶魔化的“狗模狗样”。
所以说啊,有事业感的女人总是老得特别快,因为他们天天都是在酒罐子里面长大的,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就在我咬着牙关想要撑起我的身子的时候,镜中的床脚一侧有个白色的点点竟然发生了移动,着实吓了我一大跳,赶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过身,往右床脚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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