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清明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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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的佛像宝相庄严,妇人跪在蒲团上,虔诚地摇了摇签筒,然后抽了一支签,立在旁边的僧人殷勤地接过来,合掌欢喜道,“恭喜李夫人,是个上上签。”
自从当年误信楚姣酿成祸害后,方静对于这种求神问鬼的事还心有余悸,然而李家这些年过得委实不太平,见婆母窦氏求到了个吉兆,她心中也觉得欢喜,笑盈盈凑近了看签上的话。
“秋月挂高台,人从千里来。金鳞已上钩,功名一网收。”
僧人解释说,“缺月重明,诸事皆吉,夫人,近日贵府中定有好事。”
窦氏面有喜色,她长女苦熬了多年,年前终于被景王扶为正妃,继夫君升任礼部尚书后,长子马上也要升迁,可不正是应了签文里的话,“功名一网收”。妇人正欲捐些功德钱,外面忽然有人跑来传报,说是景王府的杜美人今日在寺中祈福,听闻李家的两位夫人在此,特意过来拜见。
窦氏脸上的笑意微妙地凝住了,方静性情直率,已经勃然大怒,“这小贱婢,居然还有脸过来!”
这位杜美人是临霜院中的奴婢,六年前,李二公子夫妇在南郊别庄游玩时,意外葬身火海,窦氏伤心幼子早逝,便将临霜院的门锁住了,院中的奴婢一部分打发出府,一部分则分到其他院中做些杂务。
杜美人貌美年少,是李重进当年养在身边的宠婢,可惜李家的男主人清正寡欲,对美色意兴阑珊,李大公子有悍妻在旁,平日里从不对其他女子假以辞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丫头的一生再不会太大的转机,只能在寂寞庭院中空守着绮年玉貌。而她是个不安分的主,趁着景王到李府宴饮的机会,想法子爬上床,居然就此攀上了高枝。这件事说出来不光彩,景王爱惜名声,事后寻了个理由,将她偷偷接到王府中,一开始也没打算给她正经名分,谁知她运气极好,几番*之后有了身孕,王府中的下人们如今像模像样地尊称她一声“杜美人”,恐怕生了孩子之后,还真能捞个主子的位置。
春日的细雨绵绵柔柔,雨丝轻薄如雾,肉眼几不可见,但将庭院中的花木洗得绿意葱葱,双十年华的美人满头珠翠,通身珠光宝气,最引人注目的是手腕上的数个金镶玉跳脱,看上去沉甸甸的,仿佛快要将那白皙的玉腕压折了。寻常女子怕是压不住这一身穿戴,要显得俗艳,而这位杜美人容貌秾丽,神情间却有一股孩童般的天真,映衬着璀璨的珠玉光华,有种相得益彰的美。
她腹部高高凸起,显然有孕数月了,见了窦氏与方静,先作势要行礼,忽又停住了,掩唇吃吃笑道,“夫人,奴婢现在身子不方便,您就免了礼数吧。”
寒暄了几句后,杜美人就告辞了,看她得意洋洋的模样,拜见是假的,不过是想来旧主面前耀武扬威罢了。
方静依稀记得这贱婢在李府中时纤瘦如柳,腰肢盈盈不堪一握,如今当了贵人,又怀了身孕,俨然丰腴了不少,别有一番妩媚风流的娇态。她平生最厌恶这种妖里妖气的女人,待杜美人走后,向窦氏恼怒道,“娘干嘛要拦着我,让我好好收拾这贱人一顿,替大姐出气。”
“一个没见识的丫头罢了,出身又低,碍不了事”,窦氏心平气和地劝说,“莫愁现在怀有身孕,我们与她计较,传了出去,别人定会说是你姐姐容不下她。”
莫愁是杜美人昔日的名字,她得宠之后,忌讳自己的出身,便将主子曾经赐的名字舍弃了。窦氏不知是忽略了,还是有意如此,依旧略带轻蔑地这般唤她。
妇人看了长媳一眼,言语间似乎另有深意,“再说了,为妻当贤,你大姐是景王正妃,理应以子嗣起见,替王爷广纳美人。”
方静嫁到李家六七年了,膝下尚无所出,她怀疑婆母这番话是在敲打自己,可下一刻窦氏马上就亲亲热热地拉住她,主动聊起别的话题来。
寺庙中种了几株木棉,如今正值花时,几场春风春雨后,浓红的落花铺在地上,方静未出阁前,从来不曾有过伤春的心思,这些年,却越发增了些许感伤的惆怅。
见到那花好端端地长在枝头上,一阵风吹过,无端落下了,她忽然想起早逝的小弟媳来,心中不免黯然,对窦氏说,“清明快到了,我今年身子好多了,想亲自到二弟和春儿妹妹的坟上拜祭。”
窦氏愣了一下,随即握住长媳的手,面上俨然也多了点凄苦,叹道,“好孩子,难为你有心了。”
草是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无人栽种,也不见人养护,仿佛天生天养,又自生自灭。它生在别处,能昂扬出澎湃的生机,唯有邻近墓碑时,像是汲取了白骨黑血中的哀情,哪怕绵延了漫天满地,一株株却都显得孤冷嶙峋,悲凉分明。
那墓碑孤零零地立在荒野之中,石碑上的两排碑文并列,字迹苍劲厚重,是时任礼部尚书的李嘉行亲手题写。
方静一直以为公爹对小叔子不甚喜爱,但入土立碑的那天,公爹独自立在坟前站了一夜,他从前对世事有种漫不经心的敷衍,从此之后,甚至都有些厌世了,将全副身心扑在公务上,几年内猛地苍老了许多。
李重进夫妇的坟墓立在南郊,按理说,他们本应葬到太平村中的李氏祖坟中,然而窦氏当时抚棺恸哭,对前来探望的亲家说,“屠大哥对李家恩重如山,他将女儿托付给我们,却叫这不肖子连累了性命,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丧子之痛叫我们承受就够了,实在不敢通知春儿的家人。”
方刚事后私下对女儿说,老年丧子,是人间至痛,你婆母悲痛之余,还能将丧事料理得井井有条,为亲家考虑周全,是个仁厚之人,方家能与李家联姻,也算是幸事。
他感念李家知恩图报的德行,从此对女婿越发器重,几乎当成了亲生儿子一般栽培。李照熙近年来官运亨通,一小半要归功他姐姐,另外的功劳全在老丈人身上。
烧过了纸钱,方静亲手将瓜果香烛摆好,她本来想笑着对泉下的二弟弟媳报喜,说这一年来家中平安顺遂,兴许是有他们保佑,但刚说了几句,声音便哽咽了。
李照熙体贴地替妻子擦了擦眼泪,他们曾经差点要成了一对怨偶,幸亏李大公子忍功出众,又及时从丈人一家得了好处,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自从舅舅死后,就变得有些神经质了,不仅拒绝与他私下见面,还主动要求住到庙里清修。李大公子权衡利弊,不得不与妻子成了恩爱眷侣。
“静儿,”他低声劝道,“娘在旁边,你莫要哭了,待会儿她也要伤心了。”
方静闻言勉强收住眼泪,她向窦氏望去,发现婆母果然神色悲戚,心中暗暗后悔,觉得是自己一时失态,惹得婆母伤心了。
天色终于暗了下来,雨水绵绵地下得恼人,一钩新月死气沉沉地凝在空中,被洗出了湿黏黏的水白色。
守墓的人正准备进屋休息,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不远处,这个李家雇的守墓人忍不住好奇,他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呆了六年了,要不是贪图李大人给的报酬丰厚,差点要干不下去了,李家人白天里已经来过了,还有什么人,会半夜三更地跑过来?
他担心马车是走错路了,高声提醒道,“前面是坟地,莫要走偏了。”
马车中走下了一个人,走近了看,守墓人才发现这是个极为俊美的年轻公子。他当初见到李大人的时候,以为那是神仙人物,李大公子虽也是翩翩俊才,若论风度气质,却逊于其父不少,更像是俗世中人。当然,说起讨人喜欢的程度,李照熙见人先要笑三分,却要胜过父亲许多了。
守墓人胆子本是很大的,不然也不会被雇来守墓,可马车上的这位公子走到近处,月光幽幽映照在来人眉目上,竟叫他无端有些畏惧。
“我是李尚书的远方亲戚,途径帝都,想要为他早死的儿子上支香”,那位年轻公子开口问道,“不知可否方便?”
他语气很柔和,听上去是个好脾气的人,但声音太过冷冽了,像是一柄冷硬的利器,叫人生不出拒绝的勇气。
守墓人犹豫了片刻,指了指石碑的方向,“坟墓就在那里,公子但去无妨。”
公子说是要上香,而到了坟前,只是以手轻抚墓碑,许久不语。然后他俯下身,捻起地上冷却的香灰。
守墓人陪在一旁,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形容不出来心中那种诡异的感觉,这位公子望墓碑的神情,根本没有寻常悼念者应有的怅然怀念,而是一种近乎冷酷的审视,更确切地说,就像是屋子的主人,在苛刻地打量着他自己的居所。
“呵,佳儿佳媳……”他听见公子轻笑了一声,说的正是李大人悼文中的头一句。
月冷星稀,凉风幽咽,公子上了马车,顺手扔下了一个锦囊,“劳烦你多年照看了。”
直到马车渐渐看不到踪迹,一身冷汗的守墓人才后知后觉地打开了锦囊,发现里面金灿灿的,居然全是金叶子。
李二公子少年骄狂,挥霍无度,据说他当年在南郊别庄中醉饮享乐,半夜失火,他与里面的人都没来得及逃出来,下葬时的尸首烧得黑漆漆的,辨不出面目。
守墓人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回味着那句“多年照看”,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上方的佛像宝相庄严,妇人跪在蒲团上,虔诚地摇了摇签筒,然后抽了一支签,立在旁边的僧人殷勤地接过来,合掌欢喜道,“恭喜李夫人,是个上上签。”
自从当年误信楚姣酿成祸害后,方静对于这种求神问鬼的事还心有余悸,然而李家这些年过得委实不太平,见婆母窦氏求到了个吉兆,她心中也觉得欢喜,笑盈盈凑近了看签上的话。
“秋月挂高台,人从千里来。金鳞已上钩,功名一网收。”
僧人解释说,“缺月重明,诸事皆吉,夫人,近日贵府中定有好事。”
窦氏面有喜色,她长女苦熬了多年,年前终于被景王扶为正妃,继夫君升任礼部尚书后,长子马上也要升迁,可不正是应了签文里的话,“功名一网收”。妇人正欲捐些功德钱,外面忽然有人跑来传报,说是景王府的杜美人今日在寺中祈福,听闻李家的两位夫人在此,特意过来拜见。
窦氏脸上的笑意微妙地凝住了,方静性情直率,已经勃然大怒,“这小贱婢,居然还有脸过来!”
这位杜美人是临霜院中的奴婢,六年前,李二公子夫妇在南郊别庄游玩时,意外葬身火海,窦氏伤心幼子早逝,便将临霜院的门锁住了,院中的奴婢一部分打发出府,一部分则分到其他院中做些杂务。
杜美人貌美年少,是李重进当年养在身边的宠婢,可惜李家的男主人清正寡欲,对美色意兴阑珊,李大公子有悍妻在旁,平日里从不对其他女子假以辞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丫头的一生再不会太大的转机,只能在寂寞庭院中空守着绮年玉貌。而她是个不安分的主,趁着景王到李府宴饮的机会,想法子爬上床,居然就此攀上了高枝。这件事说出来不光彩,景王爱惜名声,事后寻了个理由,将她偷偷接到王府中,一开始也没打算给她正经名分,谁知她运气极好,几番*之后有了身孕,王府中的下人们如今像模像样地尊称她一声“杜美人”,恐怕生了孩子之后,还真能捞个主子的位置。
春日的细雨绵绵柔柔,雨丝轻薄如雾,肉眼几不可见,但将庭院中的花木洗得绿意葱葱,双十年华的美人满头珠翠,通身珠光宝气,最引人注目的是手腕上的数个金镶玉跳脱,看上去沉甸甸的,仿佛快要将那白皙的玉腕压折了。寻常女子怕是压不住这一身穿戴,要显得俗艳,而这位杜美人容貌秾丽,神情间却有一股孩童般的天真,映衬着璀璨的珠玉光华,有种相得益彰的美。
她腹部高高凸起,显然有孕数月了,见了窦氏与方静,先作势要行礼,忽又停住了,掩唇吃吃笑道,“夫人,奴婢现在身子不方便,您就免了礼数吧。”
寒暄了几句后,杜美人就告辞了,看她得意洋洋的模样,拜见是假的,不过是想来旧主面前耀武扬威罢了。
方静依稀记得这贱婢在李府中时纤瘦如柳,腰肢盈盈不堪一握,如今当了贵人,又怀了身孕,俨然丰腴了不少,别有一番妩媚风流的娇态。她平生最厌恶这种妖里妖气的女人,待杜美人走后,向窦氏恼怒道,“娘干嘛要拦着我,让我好好收拾这贱人一顿,替大姐出气。”
“一个没见识的丫头罢了,出身又低,碍不了事”,窦氏心平气和地劝说,“莫愁现在怀有身孕,我们与她计较,传了出去,别人定会说是你姐姐容不下她。”
莫愁是杜美人昔日的名字,她得宠之后,忌讳自己的出身,便将主子曾经赐的名字舍弃了。窦氏不知是忽略了,还是有意如此,依旧略带轻蔑地这般唤她。
妇人看了长媳一眼,言语间似乎另有深意,“再说了,为妻当贤,你大姐是景王正妃,理应以子嗣起见,替王爷广纳美人。”
方静嫁到李家六七年了,膝下尚无所出,她怀疑婆母这番话是在敲打自己,可下一刻窦氏马上就亲亲热热地拉住她,主动聊起别的话题来。
寺庙中种了几株木棉,如今正值花时,几场春风春雨后,浓红的落花铺在地上,方静未出阁前,从来不曾有过伤春的心思,这些年,却越发增了些许感伤的惆怅。
见到那花好端端地长在枝头上,一阵风吹过,无端落下了,她忽然想起早逝的小弟媳来,心中不免黯然,对窦氏说,“清明快到了,我今年身子好多了,想亲自到二弟和春儿妹妹的坟上拜祭。”
窦氏愣了一下,随即握住长媳的手,面上俨然也多了点凄苦,叹道,“好孩子,难为你有心了。”
草是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无人栽种,也不见人养护,仿佛天生天养,又自生自灭。它生在别处,能昂扬出澎湃的生机,唯有邻近墓碑时,像是汲取了白骨黑血中的哀情,哪怕绵延了漫天满地,一株株却都显得孤冷嶙峋,悲凉分明。
那墓碑孤零零地立在荒野之中,石碑上的两排碑文并列,字迹苍劲厚重,是时任礼部尚书的李嘉行亲手题写。
方静一直以为公爹对小叔子不甚喜爱,但入土立碑的那天,公爹独自立在坟前站了一夜,他从前对世事有种漫不经心的敷衍,从此之后,甚至都有些厌世了,将全副身心扑在公务上,几年内猛地苍老了许多。
李重进夫妇的坟墓立在南郊,按理说,他们本应葬到太平村中的李氏祖坟中,然而窦氏当时抚棺恸哭,对前来探望的亲家说,“屠大哥对李家恩重如山,他将女儿托付给我们,却叫这不肖子连累了性命,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丧子之痛叫我们承受就够了,实在不敢通知春儿的家人。”
方刚事后私下对女儿说,老年丧子,是人间至痛,你婆母悲痛之余,还能将丧事料理得井井有条,为亲家考虑周全,是个仁厚之人,方家能与李家联姻,也算是幸事。
他感念李家知恩图报的德行,从此对女婿越发器重,几乎当成了亲生儿子一般栽培。李照熙近年来官运亨通,一小半要归功他姐姐,另外的功劳全在老丈人身上。
烧过了纸钱,方静亲手将瓜果香烛摆好,她本来想笑着对泉下的二弟弟媳报喜,说这一年来家中平安顺遂,兴许是有他们保佑,但刚说了几句,声音便哽咽了。
李照熙体贴地替妻子擦了擦眼泪,他们曾经差点要成了一对怨偶,幸亏李大公子忍功出众,又及时从丈人一家得了好处,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自从舅舅死后,就变得有些神经质了,不仅拒绝与他私下见面,还主动要求住到庙里清修。李大公子权衡利弊,不得不与妻子成了恩爱眷侣。
“静儿,”他低声劝道,“娘在旁边,你莫要哭了,待会儿她也要伤心了。”
方静闻言勉强收住眼泪,她向窦氏望去,发现婆母果然神色悲戚,心中暗暗后悔,觉得是自己一时失态,惹得婆母伤心了。
天色终于暗了下来,雨水绵绵地下得恼人,一钩新月死气沉沉地凝在空中,被洗出了湿黏黏的水白色。
守墓的人正准备进屋休息,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不远处,这个李家雇的守墓人忍不住好奇,他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呆了六年了,要不是贪图李大人给的报酬丰厚,差点要干不下去了,李家人白天里已经来过了,还有什么人,会半夜三更地跑过来?
他担心马车是走错路了,高声提醒道,“前面是坟地,莫要走偏了。”
马车中走下了一个人,走近了看,守墓人才发现这是个极为俊美的年轻公子。他当初见到李大人的时候,以为那是神仙人物,李大公子虽也是翩翩俊才,若论风度气质,却逊于其父不少,更像是俗世中人。当然,说起讨人喜欢的程度,李照熙见人先要笑三分,却要胜过父亲许多了。
守墓人胆子本是很大的,不然也不会被雇来守墓,可马车上的这位公子走到近处,月光幽幽映照在来人眉目上,竟叫他无端有些畏惧。
“我是李尚书的远方亲戚,途径帝都,想要为他早死的儿子上支香”,那位年轻公子开口问道,“不知可否方便?”
他语气很柔和,听上去是个好脾气的人,但声音太过冷冽了,像是一柄冷硬的利器,叫人生不出拒绝的勇气。
守墓人犹豫了片刻,指了指石碑的方向,“坟墓就在那里,公子但去无妨。”
公子说是要上香,而到了坟前,只是以手轻抚墓碑,许久不语。然后他俯下身,捻起地上冷却的香灰。
守墓人陪在一旁,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形容不出来心中那种诡异的感觉,这位公子望墓碑的神情,根本没有寻常悼念者应有的怅然怀念,而是一种近乎冷酷的审视,更确切地说,就像是屋子的主人,在苛刻地打量着他自己的居所。
“呵,佳儿佳媳……”他听见公子轻笑了一声,说的正是李大人悼文中的头一句。
月冷星稀,凉风幽咽,公子上了马车,顺手扔下了一个锦囊,“劳烦你多年照看了。”
直到马车渐渐看不到踪迹,一身冷汗的守墓人才后知后觉地打开了锦囊,发现里面金灿灿的,居然全是金叶子。
李二公子少年骄狂,挥霍无度,据说他当年在南郊别庄中醉饮享乐,半夜失火,他与里面的人都没来得及逃出来,下葬时的尸首烧得黑漆漆的,辨不出面目。
守墓人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回味着那句“多年照看”,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