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伴郎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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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剑那所谓爱国的日子到来了,这小子天刚朦朦亮就电话把我吵醒,什么意思嘛!还当我不懂规矩,不就穿白衬衫黑西裤嘛,用得着千交万待的吗。
范剑tm也难得会起这么早的床,只是,这洞房不是早就入过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真是的!当我们哥们几个开着那清一色的宝马去接亲的时候,我才发现,福州对这结婚真的很麻烦。
还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这样,我这婚不结也罢!如果不是伴娘以亮丽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应付范剑那些狐朋狗友。
我不否认,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色不是我的错,但我不会乱错的,至少我不会对没感觉的女人色,至少我不会去找鸡色!
君子好色而不淫!这是我的原则。
范剑这小子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斯文色狼!色人于无形之中!
说实话,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剑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烛夜后悔当初下错手了。
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经结婚了,伤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个酒桶!围着那几十桌转悠,这简直就是对我酒量的大考验,预先准备好的“海王金樽。”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我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醉拳来。
这年头社会可真tm乱,自己老搞自己人!当我陪着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帮兄弟桌的时候“阳萎”跟“光头”死活要我打通光。
这两小子跟我也是死党一个,兄弟有难,没有帮忙就算了,还把兄弟往死里推。
tmd!下次喝醉的时候整死你们两个。
“阳萎”的真名叫杨伟星,一看就像个文弱书生,整天戴一付眼镜,那瘦不拉讥的身材更显得弱不禁风。
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难道那时候没有阳萎这个词吗?给他起这么个名字,害他每次在别人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得把分几个步骤进行。
“我叫伟星,姓杨,!”现在还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总是有种想笑的感觉,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齿咬住自己的舌头,不敢笑出声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跑到厕所去大笑几声!
笑规笑,兄弟还是兄弟!谁让名字是老爸起的呢?这能怪他吗?不过我敢肯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会联系到阳萎这个词。
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人叫他伟哥!
“阳萎”这人性格也很倔,我们哥儿几个叫他什么都无所谓,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这样称呼他,他肯定会翻脸的。
我不知道“阳萎”床上功夫怎么样,但他的确挺够义气的,记得我刚出来那会,有一次在大排档跟人打起来,这小子可是霸气十足,还帮我挡了一板凳。
后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
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
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
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用他的话来说:我的摩托车轮胎可比一般小车的轮胎大多了。
他经常挂在嘴里的一句话:看看你们开这些破汽车,一点回头率都没有,看看我,街上一骑,小穴的回头率百分百!一个字:酷!
这小子酷是酷毕了,小穴的回头率也的确不低,可我跟范剑也没少跟着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得找人托关系帮他把车拿出来。
兄弟之间,帮点小忙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小子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摔个半死不活的。
我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无形之中,跟那市二医院的医生护士打得火热。
说实话,我内心深处对光头的一些行为并不是很苟同,老感觉他有点欺善怕恶的味道。
有一次范剑车被人咂了,他明明就在离我们不远处,可当我们跟对方干起来的时候,他却迟迟未曾赶到。
可经常在街头,遇见一些民工,小弟之类的,他却有点横行霸道的样子。
我从来就反感那种偷、抢以及那些欺负妇儒幼小的大男人,并不是我心里有多善良,只是我始终认为:为人处事是一辈子的事,活着就应当心安理得!
----
我从不后悔自己的军旅岁月!虽然自己没有实现考取军校的梦想!而我始终认为:经过部队磨练的自己,能经得起风雨,能争得荣光!那时候我的综合素质也挺好,部队的训练科目,我几乎都能进入三甲,加上篮球打得不错,也深得领导喜欢。
其实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几年!九八抗洪抢险时所经历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经意中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也许我还在部队服役。
喝酒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当初在部队那会,八一建军节我可没辜负首长那拥政爱民的指导思想,哪怕是摇晃着酒瓶,我也得坚持到底。
看着那一群看热闹瞎起哄的所谓哥们,喝就喝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呢?老子又不是没醉过!正当我准备打通光的时候,秀秀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跟那桌的兄弟姐妹们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刚才兵哥已经喝很多了,不要真醉着回去。”话还没说完,那帮小子就开始起轰,说什么不喝可以,至少也得喝三大杯红酒。
望着那三大杯红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这样吗?气氛很重要!我刚要喝的时候,tmd死光头又开始叫嚣,如果伴娘答应跟你喝交杯酒的话,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
神经病!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呢!喝交杯酒,亏你想得出来!我正想开口大骂死光头,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红酒嘛,为难人家小妹干什么呢!
伴娘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头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喝交杯酒是吧?
喝就喝,谁怕谁呢?吓唬我们,是吧?”话还没说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给抬了起来,她自己的右手已开始环绕我的脖子。
我自认为自己一向是脸皮特厚之人,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脸上发烫。
我有些迟钝地绕过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终身难忘的交杯酒,身边也响起了那令人振奋的掌声、口哨声、起哄声!死光头跟“阳萎”的声音最大:“tm兵哥,真丢脸,男人还这么被动,看人家小穴多爽快,多主动!”我冲着他俩瞪了一眼,加上范剑这小子也开始打圆场,说等会再回来。
说实话,我在这帮哥们眼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虽然他们几个年龄并不比我小,但他们也喜欢叫我兵哥,这可能跟我在部队锻炼了几年有一定的关系。
至少我够哥们,讲义气,还有就是曾经那股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一直是我的骄傲。
范剑tmd不知道是因为结婚太过兴奋还是什么原因,喝酒一点都不讲策略,有来则往,在酒席还没散的时候,他就叭在桌子跟周公解梦去了!这可是新婚之夜呀,还想不想入洞房呀你!任我死劲摇晃,他就是死活不动,嘴里还呢喃着:
“别动我!让我休息会!”我无能为力,而范剑他老妈也示意我,让他休息会,我只好安静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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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的怒气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原来她的一帮姐妹在那边等着范剑去敬酒呢?
她找了半天才找到呼呼大睡的范剑,眼圈红红的,气得直跺脚。
当我跟在秀秀后面去找她那帮姐妹的时候,她们已动身准备离开了,秀秀送她们到电梯口,其中有个时髦的小妹扔下一句话:“阿秀!今晚姐妹们不开心!不够尽兴,如果是姐妹的话,到中国城找我们!”
晕!现在的女孩子怎么啦?人家这可是结婚哪,有什么照顾不周的也应该体谅才是呀,叫人家小俩口在洞房花烛夜跑去的吧,这成何体统呀!我心里是这么想,却不敢说出来,人家的事,操哪门子心呢?
送走最后几个亲戚朋友,秀秀竟然决定要去的吧!我们年轻人是可以理解的,姐妹情深嘛,况且人家都把话说这份上了。
可老人家却不这么想,一个个都叫她回家,不要再去的吧了。
秀秀的倔强脾气一来,就是九只牛两只老虎都拉不回来!
她父母、公公、婆婆说话所费尽的口水绝对消耗了不少肚子里的酒精,看着他们一个个从模糊到清醒的表情,我这伴郎看来得伴到底了!
“要不我跟小洁陪她去吧,没事,我们去一下就回来!”
我现在真怀疑当初是不是喝酒喝傻了,怎么会去找这差事干呢?范剑他父母对我印象一直都挺好,觉得我懂事,处事比较成熟稳重,而秀秀她父母就更不用说了,我的大老板呢,现在还有哪个老板会对员工不了解的呢?他们对我点了点头,交待我们早点回来。
小洁就是伴娘,我也是我无意中听到别人这么称呼她的,这小妞子嘴巴倒是挺甜,一会就兵哥兵哥的叫了,好象跟我很熟了似的。
不过说实话,我挺喜欢她这种性格的女孩子,直爽、大方!当然,外表漂亮我也不否认!呵呵!
范剑他舅开车把我们三个送到中国城,里面那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让我心血澎湃!这时我才发现,秀秀穿着那大红色的旗袍在里面显得特别的刺眼。
当我们来到秀秀那帮姐妹所在的包厢时,她们马上把音乐关小声了,秀秀忙着跟她们说对不起,我跟小洁紧挨着坐了下来,跟里面那五六个人都敬了一杯酒。
又是芝华士,我最不喜欢喝酒杂着喝,这样感觉胃特别难受。
这时,那个时髦小妹又开始发话了:“怎么新郎没来呢?不会是看不起我们这帮姐妹吧?”秀秀被急红了眼,有种想哭的感觉,一边解释着:“他真的喝醉了,来不了,对不起!”
“对不起可不管用,我们也没见他跟我们喝过几杯呀?就醉了?是不是真的呀?唉!架子可真大,看来我们阿秀管不住他了!”我真不明白,这时髦小妹是不是秀秀的情敌,怎么处处针对秀秀呢!话中还带刺,我听了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
秀秀还想解释什么,却被站起来的我拦住了,我清了清嗓子说:“各位美女!
真的很抱歉!新郎今晚真的喝醉了,这可能是太高兴的原因,这也说明我们秀秀有魅力。
他就是喝醉了,刚才还嚷着要过来,是被他父母给拦了回去。
你们也知道,老人家就是这样疼爱孩子,可能也怕担搁秀秀他们的洞房花浊夜吧,所以就委托我跟伴娘陪着秀秀过来向大家陪个不是,恳请大家谅解!好不好?”
范剑那所谓爱国的日子到来了,这小子天刚朦朦亮就电话把我吵醒,什么意思嘛!还当我不懂规矩,不就穿白衬衫黑西裤嘛,用得着千交万待的吗。
范剑tm也难得会起这么早的床,只是,这洞房不是早就入过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真是的!当我们哥们几个开着那清一色的宝马去接亲的时候,我才发现,福州对这结婚真的很麻烦。
还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这样,我这婚不结也罢!如果不是伴娘以亮丽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应付范剑那些狐朋狗友。
我不否认,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色不是我的错,但我不会乱错的,至少我不会对没感觉的女人色,至少我不会去找鸡色!
君子好色而不淫!这是我的原则。
范剑这小子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斯文色狼!色人于无形之中!
说实话,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剑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烛夜后悔当初下错手了。
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经结婚了,伤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个酒桶!围着那几十桌转悠,这简直就是对我酒量的大考验,预先准备好的“海王金樽。”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我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醉拳来。
这年头社会可真tm乱,自己老搞自己人!当我陪着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帮兄弟桌的时候“阳萎”跟“光头”死活要我打通光。
这两小子跟我也是死党一个,兄弟有难,没有帮忙就算了,还把兄弟往死里推。
tmd!下次喝醉的时候整死你们两个。
“阳萎”的真名叫杨伟星,一看就像个文弱书生,整天戴一付眼镜,那瘦不拉讥的身材更显得弱不禁风。
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难道那时候没有阳萎这个词吗?给他起这么个名字,害他每次在别人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得把分几个步骤进行。
“我叫伟星,姓杨,!”现在还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总是有种想笑的感觉,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齿咬住自己的舌头,不敢笑出声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跑到厕所去大笑几声!
笑规笑,兄弟还是兄弟!谁让名字是老爸起的呢?这能怪他吗?不过我敢肯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会联系到阳萎这个词。
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人叫他伟哥!
“阳萎”这人性格也很倔,我们哥儿几个叫他什么都无所谓,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这样称呼他,他肯定会翻脸的。
我不知道“阳萎”床上功夫怎么样,但他的确挺够义气的,记得我刚出来那会,有一次在大排档跟人打起来,这小子可是霸气十足,还帮我挡了一板凳。
后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
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
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
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用他的话来说:我的摩托车轮胎可比一般小车的轮胎大多了。
他经常挂在嘴里的一句话:看看你们开这些破汽车,一点回头率都没有,看看我,街上一骑,小穴的回头率百分百!一个字:酷!
这小子酷是酷毕了,小穴的回头率也的确不低,可我跟范剑也没少跟着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得找人托关系帮他把车拿出来。
兄弟之间,帮点小忙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小子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摔个半死不活的。
我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无形之中,跟那市二医院的医生护士打得火热。
说实话,我内心深处对光头的一些行为并不是很苟同,老感觉他有点欺善怕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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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几年!九八抗洪抢险时所经历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经意中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也许我还在部队服役。
喝酒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当初在部队那会,八一建军节我可没辜负首长那拥政爱民的指导思想,哪怕是摇晃着酒瓶,我也得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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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那三大杯红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这样吗?气氛很重要!我刚要喝的时候,tmd死光头又开始叫嚣,如果伴娘答应跟你喝交杯酒的话,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
神经病!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呢!喝交杯酒,亏你想得出来!我正想开口大骂死光头,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红酒嘛,为难人家小妹干什么呢!
伴娘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头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喝交杯酒是吧?
喝就喝,谁怕谁呢?吓唬我们,是吧?”话还没说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给抬了起来,她自己的右手已开始环绕我的脖子。
我自认为自己一向是脸皮特厚之人,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脸上发烫。
我有些迟钝地绕过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终身难忘的交杯酒,身边也响起了那令人振奋的掌声、口哨声、起哄声!死光头跟“阳萎”的声音最大:“tm兵哥,真丢脸,男人还这么被动,看人家小穴多爽快,多主动!”我冲着他俩瞪了一眼,加上范剑这小子也开始打圆场,说等会再回来。
说实话,我在这帮哥们眼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虽然他们几个年龄并不比我小,但他们也喜欢叫我兵哥,这可能跟我在部队锻炼了几年有一定的关系。
至少我够哥们,讲义气,还有就是曾经那股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一直是我的骄傲。
范剑tmd不知道是因为结婚太过兴奋还是什么原因,喝酒一点都不讲策略,有来则往,在酒席还没散的时候,他就叭在桌子跟周公解梦去了!这可是新婚之夜呀,还想不想入洞房呀你!任我死劲摇晃,他就是死活不动,嘴里还呢喃着:
“别动我!让我休息会!”我无能为力,而范剑他老妈也示意我,让他休息会,我只好安静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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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的怒气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原来她的一帮姐妹在那边等着范剑去敬酒呢?
她找了半天才找到呼呼大睡的范剑,眼圈红红的,气得直跺脚。
当我跟在秀秀后面去找她那帮姐妹的时候,她们已动身准备离开了,秀秀送她们到电梯口,其中有个时髦的小妹扔下一句话:“阿秀!今晚姐妹们不开心!不够尽兴,如果是姐妹的话,到中国城找我们!”
晕!现在的女孩子怎么啦?人家这可是结婚哪,有什么照顾不周的也应该体谅才是呀,叫人家小俩口在洞房花烛夜跑去的吧,这成何体统呀!我心里是这么想,却不敢说出来,人家的事,操哪门子心呢?
送走最后几个亲戚朋友,秀秀竟然决定要去的吧!我们年轻人是可以理解的,姐妹情深嘛,况且人家都把话说这份上了。
可老人家却不这么想,一个个都叫她回家,不要再去的吧了。
秀秀的倔强脾气一来,就是九只牛两只老虎都拉不回来!
她父母、公公、婆婆说话所费尽的口水绝对消耗了不少肚子里的酒精,看着他们一个个从模糊到清醒的表情,我这伴郎看来得伴到底了!
“要不我跟小洁陪她去吧,没事,我们去一下就回来!”
我现在真怀疑当初是不是喝酒喝傻了,怎么会去找这差事干呢?范剑他父母对我印象一直都挺好,觉得我懂事,处事比较成熟稳重,而秀秀她父母就更不用说了,我的大老板呢,现在还有哪个老板会对员工不了解的呢?他们对我点了点头,交待我们早点回来。
小洁就是伴娘,我也是我无意中听到别人这么称呼她的,这小妞子嘴巴倒是挺甜,一会就兵哥兵哥的叫了,好象跟我很熟了似的。
不过说实话,我挺喜欢她这种性格的女孩子,直爽、大方!当然,外表漂亮我也不否认!呵呵!
范剑他舅开车把我们三个送到中国城,里面那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让我心血澎湃!这时我才发现,秀秀穿着那大红色的旗袍在里面显得特别的刺眼。
当我们来到秀秀那帮姐妹所在的包厢时,她们马上把音乐关小声了,秀秀忙着跟她们说对不起,我跟小洁紧挨着坐了下来,跟里面那五六个人都敬了一杯酒。
又是芝华士,我最不喜欢喝酒杂着喝,这样感觉胃特别难受。
这时,那个时髦小妹又开始发话了:“怎么新郎没来呢?不会是看不起我们这帮姐妹吧?”秀秀被急红了眼,有种想哭的感觉,一边解释着:“他真的喝醉了,来不了,对不起!”
“对不起可不管用,我们也没见他跟我们喝过几杯呀?就醉了?是不是真的呀?唉!架子可真大,看来我们阿秀管不住他了!”我真不明白,这时髦小妹是不是秀秀的情敌,怎么处处针对秀秀呢!话中还带刺,我听了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
秀秀还想解释什么,却被站起来的我拦住了,我清了清嗓子说:“各位美女!
真的很抱歉!新郎今晚真的喝醉了,这可能是太高兴的原因,这也说明我们秀秀有魅力。
他就是喝醉了,刚才还嚷着要过来,是被他父母给拦了回去。
你们也知道,老人家就是这样疼爱孩子,可能也怕担搁秀秀他们的洞房花浊夜吧,所以就委托我跟伴娘陪着秀秀过来向大家陪个不是,恳请大家谅解!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