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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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我只是希望你能幸福。”宁致知道潘琦现在是潘家财团的核心首脑,百分之百的富家豪门的少爷,身价已经超过了几百个亿。
虽然说财富的多少并不能决定幸福感的充足与否,但是在宁致的理解之中,或许金钱能给人带来很多的抚慰和快乐吧?有了钱才可以欣赏人世间的美景,有了钱才可以制造撞击心脏的罗曼蒂克,有了钱才可以享用珍馐美味。
至少目前,宁致是这样想的。短暂的沉默横亘在宁致和执袂之间,春日的夕暮,风很大,似乎是执袂所说的第三次春疾风,今年春天的最后一次春疾风。大风吹起来的时候,吹得雪花汹涌澎湃,这四月飘雪仿佛要在今天一天之内散尽一样。
“我会很幸福的。”执袂抬起被泪水打湿的脸,轻轻地点了点头,使劲儿咬着嘴唇,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永别了。”说完就转身朝着青石板石阶跑去。
她始终没有回头。那瘦弱的身体里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仿佛是竭尽全力穿过墓地向那摇晃起来的青石板石阶跑去。
雪花在她的身后疯狂地飞舞。宁致突然感觉她身后的那些雪花在风中好像被燃烧起来了,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一瞬之间照亮了自己和执袂在一起的岁月,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年时间,然而那其中充满了说不尽的苦痛和悲哀。
原来爱情是这样深沉的东西,绝非轻松的消遣娱乐,不是精神的调剂品和生活趣味的添加剂,而是非常深切直入骨髓的东西。要么就碎了心,要么就绝了命。或许真的应该是“相见不如不见”那凄凉而高亢的“永别了”
如同回声一般回响在兀然伫立的宁致的耳边。雪国之旅发生了深入的关系之后,总共和执袂前前后后说要分手,加上这一次,也已经有三次了。
第一次很快就在疯狂的做ài之中和好如初;第二次是因为执袂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而得以延续关系;现在是第三次了。
听到执袂那样决绝的一句“永别了”宁致肯定这一次是不可能再回去的了。因为父亲的死已经是一个沉痛的代价了,似乎直到这个时候,宁致才终于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多么的罪恶。
“真是个混蛋”闭上眼睛,宁致拼命地甩了甩头,耳畔突然就响起了和父亲一起唱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已经无法分辨那是小时候的自己和年轻的父亲一起手拉手唱的,还是前段时间高中生的自己和中年的父亲一起在公交车上手牵手唱的了。
然而明明是非常明朗开心的轻快的歌声,现在听起来为什么会那么的悲伤?这一辈子,怕是每一次听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都会无法抑制地悲伤起来吧?
就像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里男主角端坐在波音747客机上,突然在听到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的时候,那旋律一如既往地使他难以自已,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撼着他的身心。
为了不使头脑胀裂,他弯下腰,双手捂着脸颊,一动不动。而现在宁致也感到了一阵轻微的晕眩,一下子蹲到了地上。
宁致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轻轻地用左手按住额头。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慢慢地移动到左耳耳垂的部位,碰触了一下忘记还给执袂的那枚雕刻着雪花图案的白银耳环。到底还是忘记还给她了。然而这一次,宁致不打算再以此为借口约她出来了。
或许这个白银耳环上就有着雪花恶毒的诅咒。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从执袂送自己白银耳环的时候开始的。果然是一个不祥之物。然而宁致终究不肯舍弃。或许执袂就是自己和父亲的诅咒吧?她才是真正的雪花的精灵。
宁致和明远这对父子被雪花的精灵所魅惑,彷徨在梦幻世界,终于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找到了救赎的出口。
宁致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得知他考取了明远故乡的一所大学的时候,季节的车轮已经碾转到了初夏。再也找不到雪的痕迹的初夏。天空蔚蓝得好像能从远处传来石英和水晶碰撞的声响。
连日的春雪过后,夏日的尘埃被冲洗无余,呼吸草的芬芳也好,感受风的轻柔也好,谛听鸟的鸣啭也好,眼下都是再适合不过的季节。
在人生旅途之中失却的很多东西,蹉跎的岁月也好,死去或者分离的人们也好,无可追回的懊悔也好,眼下都很适合拿出来做释怀的努力了。
就在这样明朗温暖的初夏,快要下班的时候得知要和林青沼一起去陪一位重要的投资方吃饭,房地产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他们公司算是业内翘楚,也不得不挖空心思拼业绩。
“你可以不去的。”林青沼依然的关怀备至。“没关系,反正一个人晚餐也挺无聊的。”从明远的别墅里搬出来之后,执袂就一直住在林青沼的公寓里。想着总不能一直呆在人家家里,于是花了很多心思打听公寓出租,也有了中意的公寓,然而就在即将搬出去的时候林青沼出了一场车祸。
虽然不至于非常严重,但是也需要有人照顾,因而搬家的事情就耽搁下来了。等林青沼康复了,又想着什么时候搬家才好的执袂,在郑白薇的日本料理店偶然遇见了孙宇康。
“好久不见。”执袂挥手向他打招呼。执袂记得以前是经常见面的,孙宇康似乎总是喜欢黏着林青沼。
“我已经不打算再经常见你,当然会好久不见。”孙宇康笑着捏了捏执袂的脸颊,这动作和他第一次见自己时一样。“为什么不想见我?”执袂奇怪地挑起眉毛。“我已经决定把你让给哥哥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这话从何说起?”“他为了留住你,不惜故意出车祸,我甘拜下风,彻底服输。”
听孙宇康这么说,执袂只是不相信。虽然不相信林青沼会为了让自己继续留在他身边而故意出车祸,但是执袂到底还是没有搬家。
眼下依然在林青沼的公寓里住着,想着一切都还是顺其自然吧。这一晚陪那位投资方大人物吃的是泰国料理,其中少不了执袂最不能忍受鱼露的味道。
硬着头皮像喝中药一样吞下冬阴功汤,然后还要言不由衷夸奖对方提出的要求“有创意”酒过三巡,菜足饭饱,瞅准了林青沼和那位大人物言谈甚欢,这才借口去化妆间补妆,趁机溜出去透气。
这家餐厅的旁边是一家酒吧,百无聊赖的执袂走进去想要喝点兑了苏打水的威士忌。酒吧的灯光不算昏暗,但也有够暧昧。中间的舞池里有一对一对的男女在搂抱着跳舞。很快就有年轻的男子邀请执袂去跳舞。
“你没有、至少这几年没有摆弄过乐器吧?”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啊。”执袂毋庸置疑地表示吃惊。“一摸手就知道。”他的笑容在五彩的灯光下闪耀着。“我可是很擅长乐器的,待会儿唱歌给你听。”
笑起来的执袂突然肩膀碰触到旁边一对男女的身体,转过脸去,一下子吃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执袂呆呆地连舞步都慌乱了。
万万没想到在这里在这时,撞见衣冠楚楚地赴美人约会的潘琦。然而发现她的他却只是瞪了她一眼后,没在舞池待上五分钟便拉着他怀里的那位姿颜美好的佳人走到酒吧外去了。
执袂感觉到,他是因为自己在才出去的。潘琦刚出去,执袂便连那位很擅长乐器的年轻男人的账一块付清楚了,然后离开了那家酒吧。正准备从酒吧所在的大厦走向人行道时,执袂发现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雨来。
看到潘琦之后,执袂突然想回家,见雨势并不是很大,她跑了起来。但跑到一半觉得累了,便又开始走。
根据出酒吧时看的时间,还来得及勉强赶上最后一班地铁。对面也有一个同样没有打伞的男人在走着。一发现是潘琦,执袂便开始疑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装作没看见也好,打招呼也好,都不太自然。于是执袂等待着潘琦的态度,自己则稍稍低着头走着。如果潘琦装作没看见的话,自己也这么做好了。
“喂。”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执袂被叫住了。回过头,看见潘琦一副怃然的表情说道“就算宁致可以原谅你,我也不行。”他的双眼直勾勾盯着执袂“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原谅你。”
“我知道了。”就这样面对面,两人都没有动。然后,被雨淋湿的潘琦的脸上,嘴唇缓缓地动了:“应该下地狱的明明就是你。”这并不是夸张或者逞强。他是真的这么想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了执袂。
潘琦先迈开了步子,不一会儿,执袂也离开了。在地铁站里买票的时候,明明不冷,执袂的手却一直在抖。在准备去捡起掉在贩卖机下面的零钱时,突然泪水涌了上来。至于自己究竟为什么想哭,执袂并不愿意去想。
第二天才从林青沼那里得知那个投资方是潘琦的下属,那位投资方已经同意引见他们和潘琦见面。林青沼当然不同意执袂去和潘琦商谈,然而执袂不知为何还是决定去。
酒席上除了他们还有一干人等,也算好不热闹。而潘琦是一眼也没有往执袂这边瞥,和林青沼说话的腔调也是爱理不理。左拥右抱、依红偎翠。谁叫他如今是潘家财团的首脑,身价已经超过几百个亿。
原来重逢是这样的滋味。苦笑着的执袂起身离席。原以为他根本没有留意自己,可是等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潘琦极具穿透力的声音:“林青沼你手下的人就这么没礼貌吗?”
就算自己被潘琦百般羞辱,执袂也容不得他去说林青沼半句坏话。转过身来,执袂低头道歉。
“失礼了,我还有点事。”没想到很快潘琦就从万花丛中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地走过来拉起执袂的手腕,一句话都不留下地拉着执袂便走。“你要干什么?”林青沼从后面追上来。
“我问我要干什么?”潘琦冷笑了一声“那我就让你看看。”说完他就猛地把执袂推到走廊的白色墙壁上,猝不及防地就吻了上来。
差不多有三个月没有接过吻的执袂顿时呼吸急促,整个背脊都紧贴着墙壁颤抖起来,紧握成拳的手心早就被汗水濡湿,也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真的很热,明明这里的冷气是那么的强劲。
真的,那一瞬间,执袂感觉自己心脏跳动得恍如初吻。掠夺似的长吻终于结束之后,那欠扁的家伙还歪着头仔细地盯着执袂的脸:“你在想什么?”
强吻别人之后居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执袂想了想,在自己认识的人之中也只有潘琦会这样乱来,完全不顾及对方的心情,只管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
分开了这么久,又去巴黎好好进修了一段时间,而且如今又是潘家财团的核心人物了,为什么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依然真的除了恶魔实在没办法用其他的形容词来描绘?“你干嘛好像快哭出来一样啊?”
当然想哭啦,和你重逢的时候就想要哭了,只是眼泪一直没有掉下来而已。然而不想让潘琦看到自己脆弱的泪水,执袂把头低垂了下去。
“抬起头来!”潘琦粗暴地抬起了她的下巴,比以前更加漂亮优雅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你难道不想听听我的心情吗?”无法直视潘琦那深沉的眼神,执袂先是大大地睁开了眼睛,然后马上又紧紧闭了起来:“我不想听。”
“你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我只是希望你能幸福。”宁致知道潘琦现在是潘家财团的核心首脑,百分之百的富家豪门的少爷,身价已经超过了几百个亿。
虽然说财富的多少并不能决定幸福感的充足与否,但是在宁致的理解之中,或许金钱能给人带来很多的抚慰和快乐吧?有了钱才可以欣赏人世间的美景,有了钱才可以制造撞击心脏的罗曼蒂克,有了钱才可以享用珍馐美味。
至少目前,宁致是这样想的。短暂的沉默横亘在宁致和执袂之间,春日的夕暮,风很大,似乎是执袂所说的第三次春疾风,今年春天的最后一次春疾风。大风吹起来的时候,吹得雪花汹涌澎湃,这四月飘雪仿佛要在今天一天之内散尽一样。
“我会很幸福的。”执袂抬起被泪水打湿的脸,轻轻地点了点头,使劲儿咬着嘴唇,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永别了。”说完就转身朝着青石板石阶跑去。
她始终没有回头。那瘦弱的身体里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仿佛是竭尽全力穿过墓地向那摇晃起来的青石板石阶跑去。
雪花在她的身后疯狂地飞舞。宁致突然感觉她身后的那些雪花在风中好像被燃烧起来了,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一瞬之间照亮了自己和执袂在一起的岁月,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年时间,然而那其中充满了说不尽的苦痛和悲哀。
原来爱情是这样深沉的东西,绝非轻松的消遣娱乐,不是精神的调剂品和生活趣味的添加剂,而是非常深切直入骨髓的东西。要么就碎了心,要么就绝了命。或许真的应该是“相见不如不见”那凄凉而高亢的“永别了”
如同回声一般回响在兀然伫立的宁致的耳边。雪国之旅发生了深入的关系之后,总共和执袂前前后后说要分手,加上这一次,也已经有三次了。
第一次很快就在疯狂的做ài之中和好如初;第二次是因为执袂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而得以延续关系;现在是第三次了。
听到执袂那样决绝的一句“永别了”宁致肯定这一次是不可能再回去的了。因为父亲的死已经是一个沉痛的代价了,似乎直到这个时候,宁致才终于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多么的罪恶。
“真是个混蛋”闭上眼睛,宁致拼命地甩了甩头,耳畔突然就响起了和父亲一起唱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已经无法分辨那是小时候的自己和年轻的父亲一起手拉手唱的,还是前段时间高中生的自己和中年的父亲一起在公交车上手牵手唱的了。
然而明明是非常明朗开心的轻快的歌声,现在听起来为什么会那么的悲伤?这一辈子,怕是每一次听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都会无法抑制地悲伤起来吧?
就像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里男主角端坐在波音747客机上,突然在听到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的时候,那旋律一如既往地使他难以自已,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撼着他的身心。
为了不使头脑胀裂,他弯下腰,双手捂着脸颊,一动不动。而现在宁致也感到了一阵轻微的晕眩,一下子蹲到了地上。
宁致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轻轻地用左手按住额头。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慢慢地移动到左耳耳垂的部位,碰触了一下忘记还给执袂的那枚雕刻着雪花图案的白银耳环。到底还是忘记还给她了。然而这一次,宁致不打算再以此为借口约她出来了。
或许这个白银耳环上就有着雪花恶毒的诅咒。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从执袂送自己白银耳环的时候开始的。果然是一个不祥之物。然而宁致终究不肯舍弃。或许执袂就是自己和父亲的诅咒吧?她才是真正的雪花的精灵。
宁致和明远这对父子被雪花的精灵所魅惑,彷徨在梦幻世界,终于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找到了救赎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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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的春雪过后,夏日的尘埃被冲洗无余,呼吸草的芬芳也好,感受风的轻柔也好,谛听鸟的鸣啭也好,眼下都是再适合不过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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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去的。”林青沼依然的关怀备至。“没关系,反正一个人晚餐也挺无聊的。”从明远的别墅里搬出来之后,执袂就一直住在林青沼的公寓里。想着总不能一直呆在人家家里,于是花了很多心思打听公寓出租,也有了中意的公寓,然而就在即将搬出去的时候林青沼出了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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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执袂挥手向他打招呼。执袂记得以前是经常见面的,孙宇康似乎总是喜欢黏着林青沼。
“我已经不打算再经常见你,当然会好久不见。”孙宇康笑着捏了捏执袂的脸颊,这动作和他第一次见自己时一样。“为什么不想见我?”执袂奇怪地挑起眉毛。“我已经决定把你让给哥哥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这话从何说起?”“他为了留住你,不惜故意出车祸,我甘拜下风,彻底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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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依然在林青沼的公寓里住着,想着一切都还是顺其自然吧。这一晚陪那位投资方大人物吃的是泰国料理,其中少不了执袂最不能忍受鱼露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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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餐厅的旁边是一家酒吧,百无聊赖的执袂走进去想要喝点兑了苏打水的威士忌。酒吧的灯光不算昏暗,但也有够暧昧。中间的舞池里有一对一对的男女在搂抱着跳舞。很快就有年轻的男子邀请执袂去跳舞。
“你没有、至少这几年没有摆弄过乐器吧?”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啊。”执袂毋庸置疑地表示吃惊。“一摸手就知道。”他的笑容在五彩的灯光下闪耀着。“我可是很擅长乐器的,待会儿唱歌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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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在这里在这时,撞见衣冠楚楚地赴美人约会的潘琦。然而发现她的他却只是瞪了她一眼后,没在舞池待上五分钟便拉着他怀里的那位姿颜美好的佳人走到酒吧外去了。
执袂感觉到,他是因为自己在才出去的。潘琦刚出去,执袂便连那位很擅长乐器的年轻男人的账一块付清楚了,然后离开了那家酒吧。正准备从酒吧所在的大厦走向人行道时,执袂发现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雨来。
看到潘琦之后,执袂突然想回家,见雨势并不是很大,她跑了起来。但跑到一半觉得累了,便又开始走。
根据出酒吧时看的时间,还来得及勉强赶上最后一班地铁。对面也有一个同样没有打伞的男人在走着。一发现是潘琦,执袂便开始疑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装作没看见也好,打招呼也好,都不太自然。于是执袂等待着潘琦的态度,自己则稍稍低着头走着。如果潘琦装作没看见的话,自己也这么做好了。
“喂。”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执袂被叫住了。回过头,看见潘琦一副怃然的表情说道“就算宁致可以原谅你,我也不行。”他的双眼直勾勾盯着执袂“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原谅你。”
“我知道了。”就这样面对面,两人都没有动。然后,被雨淋湿的潘琦的脸上,嘴唇缓缓地动了:“应该下地狱的明明就是你。”这并不是夸张或者逞强。他是真的这么想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了执袂。
潘琦先迈开了步子,不一会儿,执袂也离开了。在地铁站里买票的时候,明明不冷,执袂的手却一直在抖。在准备去捡起掉在贩卖机下面的零钱时,突然泪水涌了上来。至于自己究竟为什么想哭,执袂并不愿意去想。
第二天才从林青沼那里得知那个投资方是潘琦的下属,那位投资方已经同意引见他们和潘琦见面。林青沼当然不同意执袂去和潘琦商谈,然而执袂不知为何还是决定去。
酒席上除了他们还有一干人等,也算好不热闹。而潘琦是一眼也没有往执袂这边瞥,和林青沼说话的腔调也是爱理不理。左拥右抱、依红偎翠。谁叫他如今是潘家财团的首脑,身价已经超过几百个亿。
原来重逢是这样的滋味。苦笑着的执袂起身离席。原以为他根本没有留意自己,可是等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潘琦极具穿透力的声音:“林青沼你手下的人就这么没礼貌吗?”
就算自己被潘琦百般羞辱,执袂也容不得他去说林青沼半句坏话。转过身来,执袂低头道歉。
“失礼了,我还有点事。”没想到很快潘琦就从万花丛中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地走过来拉起执袂的手腕,一句话都不留下地拉着执袂便走。“你要干什么?”林青沼从后面追上来。
“我问我要干什么?”潘琦冷笑了一声“那我就让你看看。”说完他就猛地把执袂推到走廊的白色墙壁上,猝不及防地就吻了上来。
差不多有三个月没有接过吻的执袂顿时呼吸急促,整个背脊都紧贴着墙壁颤抖起来,紧握成拳的手心早就被汗水濡湿,也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真的很热,明明这里的冷气是那么的强劲。
真的,那一瞬间,执袂感觉自己心脏跳动得恍如初吻。掠夺似的长吻终于结束之后,那欠扁的家伙还歪着头仔细地盯着执袂的脸:“你在想什么?”
强吻别人之后居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执袂想了想,在自己认识的人之中也只有潘琦会这样乱来,完全不顾及对方的心情,只管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
分开了这么久,又去巴黎好好进修了一段时间,而且如今又是潘家财团的核心人物了,为什么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依然真的除了恶魔实在没办法用其他的形容词来描绘?“你干嘛好像快哭出来一样啊?”
当然想哭啦,和你重逢的时候就想要哭了,只是眼泪一直没有掉下来而已。然而不想让潘琦看到自己脆弱的泪水,执袂把头低垂了下去。
“抬起头来!”潘琦粗暴地抬起了她的下巴,比以前更加漂亮优雅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你难道不想听听我的心情吗?”无法直视潘琦那深沉的眼神,执袂先是大大地睁开了眼睛,然后马上又紧紧闭了起来:“我不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