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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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再这样想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的明远为了转移注意力而喝了一大口咖啡,对面任雪穗点的果汁也被端上来了,轻轻喝了一口的任雪穗抬起了眼帘,先说了一句“真的对不起,叔叔您这么忙还拜托您抽空出来。”
作为长篇叙述的开头的话是“叔叔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和宁致照的那种相片吗?照片里我们还在打架,相互撕扯着对方的头发。那张合照后来被影印成两份,宁致和我各自保留一张,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他还把那张合影放到他的黑色钱夹里。
可是,昨天我突发奇想要看宁致的钱包的时候。他死活都不肯让我看,那样的僵持,持续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吧?我觉得我的手臂已经酸得随时都会从肩膀上掉下来,摔碎了。可是我依然死撑着。终于在我费尽力气抢过来的时候,他却忽然泄了气似的说‘其实那根本不代表什么’,与此同时我看到钱夹里那傻兮兮的两个人不见了,一切都不见了,我们的约定、我们的誓言、我们美好的记忆,统统不见了。
那些属于我和宁致一起笑过、哭过、吵过、打过的过去,轻易地就被一张浅浅微笑的艺术照片代替了。”这样冗长的开端让明远感觉到一阵“再也回不去”的苍凉。
看来不光自己和执袂再也回不去了,宁致和任雪穗也再也回不去了。命运之神到底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制造出这样大的纠结来的呢?明远很想弄明白。
他现在已经知道任雪穗大概是要告诉他,宁致心里头的那个女孩,就是“叔叔你的恋人”按照任雪穗的述说,当时宁致是很生气地把钱夹甩到她的脸上的,钱夹从她的脸上滑下去,落到操场的地上,溅起一小撮的沙尘。
她蹲了下来,把钱包紧紧攥到手里,想起他把照片放到钱夹的时候她问他:“宁致,将来你有了喜欢的女孩,你会把它拿出来吗?”
直到今日任雪穗仍能清晰地记起宁致当时回答她的情景。那略微后仰的脑袋和高高抬起的下巴以及耸着肩的鄙夷神情,和那么一句“当然不会!你看我是那么重色轻友的人吗?”
在被任雪穗穷追不舍地问“万一她非得要你拿出来呢?”的时候,宁致的回答也非常的坚定:“你们女生真麻烦!若是那样,我就干脆地告诉她,这照片里的女孩是我心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人!”
“有多重要?”任雪穗的声音都发颤了。“第一重要!”宁致说完就扭过身去接着打游戏。任雪穗站在他的身后,死死地盯着他刚剪的头发上发射的阳光,看着看着,就突然泪如雨下。
“所以后来看到他耳朵上戴着闪亮的雪花图案白银耳环,认定他一定有了喜欢的女孩的时候,我还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比起和他真正在一起,成为他的恋人,我应该要更享受他对我的那种特别的情意,我一再地告诉自己,那种感情是任何恋人都不能与之匹敌的,然后我对自己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在意他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女孩。”
任雪穗低下头又喝了一口果汁“昨天因为钱夹的事情,我们俩又吵架了。”吵架的情况是,在看到钱夹里的照片已经换掉之后任雪穗抬头看着宁致,问他“你为什么要骗我?”
在得到宁致支支吾吾地回答说:“对不起,我不想,我不想伤害你。”之后任雪穗彻底爆发了。
“我为什么会被你伤害?”她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们是恋人吗?你对我表白过,还是我对你说过我喜欢你呢?你不要自作多情了好不好?”
“既然你对我不是那种感情,你为什么要这么较真?”宁致也生气了。于是任雪穗伸出手使劲地推宁致:“我较真是因为你骗我!你说过就算有了喜欢的人也不会把我们的照片拿出来的!我讨厌别人骗我!我讨厌!”
“那你也骗我啊!”宁致喊叫得脖颈上的青筋都浮现出来了“就为了这样的事情,你就不肯原谅我非得这样大吼大叫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也可以骗我啊,到时候你再看我会不会像你这样小肚鸡肠!”
原来任雪穗找自己的目的并不是要告诉自己宁致爱上了自己的恋人,而是拜托自己帮他们俩调解纠纷。
“是我太小肚鸡肠了。”任雪穗说完就咬住了下嘴唇“我已经想通了,不管宁致对我是怎样的情意,我都欣然接受,绝不勉强。如果一定要这样一直迷恋着他,我也毫无办法;但是我会努力让自己慢慢也看到别的男生的好的。”
其实任雪穗之所以想要快速和宁致和好,也考虑到宁致马上就要迎来他的十八岁生日了。不过,为什么任雪穗不告诉自己,宁致喜欢的人就是自己的恋人呢?她应该会想到,如果告诉了自己,也许自己就会阻碍宁致和执袂的交往。
但是,任雪穗并没有选择揭穿宁致的丑闻,相反,她似乎在坚定地帮助宁致守护他的爱情。因为是她所深爱的男人,所以就算他的恋情是违背世俗道德伦理的,她任雪穗也要坚决维护。
这大概就是任雪穗表达她的爱情的方式吧?忘却的梦境是无法重温的,然而逝去的爱情却还有着残存的温暖余韵。想到这里,明远无法不被这美好的情意所打动。
执袂刚想抬起头,潘琦向前倾下身子在她耳边低语道:“跟我一起去吧。”约好的地点是执袂和明远也只是曾去过几次、不敢经常来光顾的高级餐厅。
达到位于大厦的第260楼的这家餐厅,光是上去就换乘了五部电梯,走过迷宫似的通道,幸得有专门的侍应生领路。可是没有辜负执袂历尽的千辛万苦,这家会员制的餐厅安静的气氛相当的怡人。
餐厅里弧形通透的落地观景玻璃之外,是视野开阔的都会风景。刚到的时候还是傍晚时分,窗外整个城市几乎尽收眼底,高楼林立的万丈红尘,而远处暮色沉沉,天地辽阔。
“来之前我还打算一个人去巴黎的,可看到你之后,我就改变主意了。”听了潘琦的话又俯下头的执袂,感受着潘琦白衬衣里散发的类似成年男人的气息。
这孩子不知不觉就有了几分大人的感觉了。一时间,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地坐着。执袂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回答潘琦,潘琦似乎也觉得自己说出的话太唐突了,为了镇定自己似的喝了一口白兰地,然后说道:“不行吗?”
“对不起。”执袂看了一眼潘琦然后继续说“你应该知道的,我身边已经有两个男人了。”“我知道。”“那就请你别开这种玩笑。”“我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我是说真的。”
“如果这样,你就不要再让我伤心了。”执袂即刻站起身来,走到餐厅的化妆间。这里全然不同于暧昧的餐厅。明亮的镜子中映现出自己的脸,这是一个正在一对父子之间纠缠不清的痛苦又无力挣扎的二十岁的女人的脸。
对这样的背德的坏女人,那个已经可以说是男人的潘琦究竟作何打算呢?为什么喜欢谁不好,偏偏要在自己最最纠结的时候,对自己穷追不舍呢?除了困扰还能带给自己什么呢?明明是年轻又富有的新贵少年,为什么要吊死在自己这棵即将腐朽的枯树上呢?
从化妆间出来时没想到潘琦正在门口等着她“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他面无表情地向执袂伸出手来“跟我来。”说完就轻轻拉起了执袂的手。
执袂的手指在他的手掌里,清晰地感受着手心里泛出来的濡湿的温暖,让她想到秋天的天空明净高远,树叶簌簌地飘落,落成一道静默的帷幕,而在这道帷幕垂下之前,没有宁致也没有明远,自己和潘琦就是唯一的男女主角,她一时间陷入了这样的幻想,也与此同时感觉到自己其实非常非常喜欢这个曾帮自己用白兰地洗掉头发上蛋腥味的叫潘琦的孩子。
已经在餐厅外等候他们的西装革履的男人,经潘琦的介绍,执袂才知道原来是酒店的公关部经理。
那位经理先生引着他们搭乘员工电梯上楼,然后穿过嘈杂低矮的机房的时候,虽然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一点,可是当那条熟悉的孔形通道出现在眼前,执袂仍旧几乎不能置信。
那并不长的通道的圆形的甬道,通向黑丝绒般的夜幕,尽头就是宝蓝色的夜的苍穹,而他站在那样的背景下向她伸手。于是没有丝毫犹豫地,她将手递到他手中,一步步往前走。他们走得极慢,他攥着她的手,一步一步走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一直走到圆形的孔窗前,风吹拂着她滚烫的脸颊,眼前的视野豁然开朗,他们立在百层大厦之巅,立在琼楼玉宇之巅,立在这城市之巅。
几乎如同立在这繁华世界之巅。天与地之间,是无数金碧辉煌的高楼大厦,仿佛还能看到东京铁塔和巴黎的埃菲尔刚刚点亮的灯。
几乎是突然之间,内河对岸建筑物所有的灯齐刷刷地亮了,吃惊于这华丽的璀璨,执袂忍不住伸手搭在眼睛前,然而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那熠熠的宛如盛夏白昼之光的绚烂溢彩。
无数金色的灯光灯柱,射灯扫勾出本该寂静的秋夜的轮廓,仿佛一卷雕镂精美的金箔画,此情此景不知为何,让执袂感到恍若重现盛唐时代元宵佳节那优雅奢华的美妙世界。
酒后吹起来感觉异常清爽的夜风掠过他们的衣裳,衣袂若举的飘拂增添的无数浪漫情意,让执袂完全失去了话语的能力。很快天空中就传来沉闷的“嘭”的一声,难以相信自己眼睛的执袂放开了手,看到一朵硕大无比的金色绚丽花朵突然绽放在夜幕上。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的秋天的焰火,勾起了执袂心中各种各样的回忆。小时候,和隔壁的哥哥去河边看烟花,在桥头走散了她哭的事情。
初中时代,第一次和爸爸出远门在外地看焰火的事情;还有高中时代和林青沼一起在教学楼的房顶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烟火的事情;以及前年看的烟火,那时和明远在一起,还有宁致和其他的明远的朋友,当然,那时宁致只不过是恋人的儿子而已。
而现在的这场秋日焰火,算得上是一阕对潘琦的离别曲了吧?两三秒钟之后紧接着的沉闷的一响,更大的一朵璀璨花朵划燃夜空,黑暗之中仿佛把整个夜空都熊熊燃烧起来了,瞬间将执袂引向了类似于悲哀的残酷幸福感之中。
远远地从下面传来隐约的无数人在欢呼声和惊叹声,内河两岸的人流几乎在刹那间停止了涌动,难以计数的人们抬起头来仰望天空,接着响起了一齐鼓掌的鸣声。
花火一朵接着一朵地在空中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色彩将夜空点燃如同白昼,无法数清的颜色夹杂着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色银色的弧光喷薄,宛如最豪门的花园,姹紫嫣红盛放在黑色夜幕;又仿佛喷溅的无数道童话里的流星雨,在黑暗之中划出最潋滟的光的旅程。
那里面燃烧着属于夜空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还有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喜悦和悲伤。数万人在仰望着这人间最惊艳的幕场,甚至有虔诚的年轻情侣低下头去合掌祈祷。这座城市在这一刻,宛若千军万马的绮丽风华,包含着卓然绝代的太平繁华。
不是没有看过倾国倾城的美景,但是未曾邂逅这样出乎意料的惊艳浪漫,执袂感觉自己的眼泪都要夺眶而出,转过头来看到的潘琦的脸颊被烟花绚烂的颜色映得忽明忽暗,那一瞬间的严肃让她忍不住轻轻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生气了。”他微微撇着嘴,一副马上要哭的孩童模样。“所以要这样刺激我的心脏吗?”执袂换了轻松的语气“可惜我没有心脏病,抱歉不能让你的计谋得逞。”
“可是我真的生气了。”这样说完执袂就看到潘琦溢出眼角的闪闪泪光,那是比天空此时绽放的花火更加璀璨的人间真情“你从来都是敷衍我,不把我说的话当回事。”潘琦像小孩撒娇似的对着燃烧着的烟花说。
“那怎么会呢?“执袂摇头否认“我一向都是很认真地听你说话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为什么要突然到化妆间去?我正在跟你认真地说话呢,你心不在焉地甚至干脆走掉,这到底算什么?”
“这个是因为你讲的话太令人吃惊了。”执袂把脸转向一边。“请你和我一起去巴黎,这有什么好吃惊的?”潘琦嘟起嘴“我又不是把你带过去然后甩掉。”“这个我知道。正因为知道,才觉得害怕。”“我不明白,完全不懂。”
“是,你不会明白的。”潘琦简单地认为带上自己喜欢的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极其严肃地讲了出来,然而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害怕什么,所以懊恼也是当然的吧?执袂缓缓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自己怕的就是他的这股认真的劲儿,就像今夜他处心积虑准备的秋夜焰火盛宴,这样的全心全意不是最多只能给他剩余的三分之一的心的执袂能够安然享受的。
觉得再这样想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的明远为了转移注意力而喝了一大口咖啡,对面任雪穗点的果汁也被端上来了,轻轻喝了一口的任雪穗抬起了眼帘,先说了一句“真的对不起,叔叔您这么忙还拜托您抽空出来。”
作为长篇叙述的开头的话是“叔叔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和宁致照的那种相片吗?照片里我们还在打架,相互撕扯着对方的头发。那张合照后来被影印成两份,宁致和我各自保留一张,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他还把那张合影放到他的黑色钱夹里。
可是,昨天我突发奇想要看宁致的钱包的时候。他死活都不肯让我看,那样的僵持,持续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吧?我觉得我的手臂已经酸得随时都会从肩膀上掉下来,摔碎了。可是我依然死撑着。终于在我费尽力气抢过来的时候,他却忽然泄了气似的说‘其实那根本不代表什么’,与此同时我看到钱夹里那傻兮兮的两个人不见了,一切都不见了,我们的约定、我们的誓言、我们美好的记忆,统统不见了。
那些属于我和宁致一起笑过、哭过、吵过、打过的过去,轻易地就被一张浅浅微笑的艺术照片代替了。”这样冗长的开端让明远感觉到一阵“再也回不去”的苍凉。
看来不光自己和执袂再也回不去了,宁致和任雪穗也再也回不去了。命运之神到底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制造出这样大的纠结来的呢?明远很想弄明白。
他现在已经知道任雪穗大概是要告诉他,宁致心里头的那个女孩,就是“叔叔你的恋人”按照任雪穗的述说,当时宁致是很生气地把钱夹甩到她的脸上的,钱夹从她的脸上滑下去,落到操场的地上,溅起一小撮的沙尘。
她蹲了下来,把钱包紧紧攥到手里,想起他把照片放到钱夹的时候她问他:“宁致,将来你有了喜欢的女孩,你会把它拿出来吗?”
直到今日任雪穗仍能清晰地记起宁致当时回答她的情景。那略微后仰的脑袋和高高抬起的下巴以及耸着肩的鄙夷神情,和那么一句“当然不会!你看我是那么重色轻友的人吗?”
在被任雪穗穷追不舍地问“万一她非得要你拿出来呢?”的时候,宁致的回答也非常的坚定:“你们女生真麻烦!若是那样,我就干脆地告诉她,这照片里的女孩是我心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人!”
“有多重要?”任雪穗的声音都发颤了。“第一重要!”宁致说完就扭过身去接着打游戏。任雪穗站在他的身后,死死地盯着他刚剪的头发上发射的阳光,看着看着,就突然泪如雨下。
“所以后来看到他耳朵上戴着闪亮的雪花图案白银耳环,认定他一定有了喜欢的女孩的时候,我还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比起和他真正在一起,成为他的恋人,我应该要更享受他对我的那种特别的情意,我一再地告诉自己,那种感情是任何恋人都不能与之匹敌的,然后我对自己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在意他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女孩。”
任雪穗低下头又喝了一口果汁“昨天因为钱夹的事情,我们俩又吵架了。”吵架的情况是,在看到钱夹里的照片已经换掉之后任雪穗抬头看着宁致,问他“你为什么要骗我?”
在得到宁致支支吾吾地回答说:“对不起,我不想,我不想伤害你。”之后任雪穗彻底爆发了。
“我为什么会被你伤害?”她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们是恋人吗?你对我表白过,还是我对你说过我喜欢你呢?你不要自作多情了好不好?”
“既然你对我不是那种感情,你为什么要这么较真?”宁致也生气了。于是任雪穗伸出手使劲地推宁致:“我较真是因为你骗我!你说过就算有了喜欢的人也不会把我们的照片拿出来的!我讨厌别人骗我!我讨厌!”
“那你也骗我啊!”宁致喊叫得脖颈上的青筋都浮现出来了“就为了这样的事情,你就不肯原谅我非得这样大吼大叫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也可以骗我啊,到时候你再看我会不会像你这样小肚鸡肠!”
原来任雪穗找自己的目的并不是要告诉自己宁致爱上了自己的恋人,而是拜托自己帮他们俩调解纠纷。
“是我太小肚鸡肠了。”任雪穗说完就咬住了下嘴唇“我已经想通了,不管宁致对我是怎样的情意,我都欣然接受,绝不勉强。如果一定要这样一直迷恋着他,我也毫无办法;但是我会努力让自己慢慢也看到别的男生的好的。”
其实任雪穗之所以想要快速和宁致和好,也考虑到宁致马上就要迎来他的十八岁生日了。不过,为什么任雪穗不告诉自己,宁致喜欢的人就是自己的恋人呢?她应该会想到,如果告诉了自己,也许自己就会阻碍宁致和执袂的交往。
但是,任雪穗并没有选择揭穿宁致的丑闻,相反,她似乎在坚定地帮助宁致守护他的爱情。因为是她所深爱的男人,所以就算他的恋情是违背世俗道德伦理的,她任雪穗也要坚决维护。
这大概就是任雪穗表达她的爱情的方式吧?忘却的梦境是无法重温的,然而逝去的爱情却还有着残存的温暖余韵。想到这里,明远无法不被这美好的情意所打动。
执袂刚想抬起头,潘琦向前倾下身子在她耳边低语道:“跟我一起去吧。”约好的地点是执袂和明远也只是曾去过几次、不敢经常来光顾的高级餐厅。
达到位于大厦的第260楼的这家餐厅,光是上去就换乘了五部电梯,走过迷宫似的通道,幸得有专门的侍应生领路。可是没有辜负执袂历尽的千辛万苦,这家会员制的餐厅安静的气氛相当的怡人。
餐厅里弧形通透的落地观景玻璃之外,是视野开阔的都会风景。刚到的时候还是傍晚时分,窗外整个城市几乎尽收眼底,高楼林立的万丈红尘,而远处暮色沉沉,天地辽阔。
“来之前我还打算一个人去巴黎的,可看到你之后,我就改变主意了。”听了潘琦的话又俯下头的执袂,感受着潘琦白衬衣里散发的类似成年男人的气息。
这孩子不知不觉就有了几分大人的感觉了。一时间,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地坐着。执袂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回答潘琦,潘琦似乎也觉得自己说出的话太唐突了,为了镇定自己似的喝了一口白兰地,然后说道:“不行吗?”
“对不起。”执袂看了一眼潘琦然后继续说“你应该知道的,我身边已经有两个男人了。”“我知道。”“那就请你别开这种玩笑。”“我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我是说真的。”
“如果这样,你就不要再让我伤心了。”执袂即刻站起身来,走到餐厅的化妆间。这里全然不同于暧昧的餐厅。明亮的镜子中映现出自己的脸,这是一个正在一对父子之间纠缠不清的痛苦又无力挣扎的二十岁的女人的脸。
对这样的背德的坏女人,那个已经可以说是男人的潘琦究竟作何打算呢?为什么喜欢谁不好,偏偏要在自己最最纠结的时候,对自己穷追不舍呢?除了困扰还能带给自己什么呢?明明是年轻又富有的新贵少年,为什么要吊死在自己这棵即将腐朽的枯树上呢?
从化妆间出来时没想到潘琦正在门口等着她“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他面无表情地向执袂伸出手来“跟我来。”说完就轻轻拉起了执袂的手。
执袂的手指在他的手掌里,清晰地感受着手心里泛出来的濡湿的温暖,让她想到秋天的天空明净高远,树叶簌簌地飘落,落成一道静默的帷幕,而在这道帷幕垂下之前,没有宁致也没有明远,自己和潘琦就是唯一的男女主角,她一时间陷入了这样的幻想,也与此同时感觉到自己其实非常非常喜欢这个曾帮自己用白兰地洗掉头发上蛋腥味的叫潘琦的孩子。
已经在餐厅外等候他们的西装革履的男人,经潘琦的介绍,执袂才知道原来是酒店的公关部经理。
那位经理先生引着他们搭乘员工电梯上楼,然后穿过嘈杂低矮的机房的时候,虽然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一点,可是当那条熟悉的孔形通道出现在眼前,执袂仍旧几乎不能置信。
那并不长的通道的圆形的甬道,通向黑丝绒般的夜幕,尽头就是宝蓝色的夜的苍穹,而他站在那样的背景下向她伸手。于是没有丝毫犹豫地,她将手递到他手中,一步步往前走。他们走得极慢,他攥着她的手,一步一步走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一直走到圆形的孔窗前,风吹拂着她滚烫的脸颊,眼前的视野豁然开朗,他们立在百层大厦之巅,立在琼楼玉宇之巅,立在这城市之巅。
几乎如同立在这繁华世界之巅。天与地之间,是无数金碧辉煌的高楼大厦,仿佛还能看到东京铁塔和巴黎的埃菲尔刚刚点亮的灯。
几乎是突然之间,内河对岸建筑物所有的灯齐刷刷地亮了,吃惊于这华丽的璀璨,执袂忍不住伸手搭在眼睛前,然而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那熠熠的宛如盛夏白昼之光的绚烂溢彩。
无数金色的灯光灯柱,射灯扫勾出本该寂静的秋夜的轮廓,仿佛一卷雕镂精美的金箔画,此情此景不知为何,让执袂感到恍若重现盛唐时代元宵佳节那优雅奢华的美妙世界。
酒后吹起来感觉异常清爽的夜风掠过他们的衣裳,衣袂若举的飘拂增添的无数浪漫情意,让执袂完全失去了话语的能力。很快天空中就传来沉闷的“嘭”的一声,难以相信自己眼睛的执袂放开了手,看到一朵硕大无比的金色绚丽花朵突然绽放在夜幕上。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的秋天的焰火,勾起了执袂心中各种各样的回忆。小时候,和隔壁的哥哥去河边看烟花,在桥头走散了她哭的事情。
初中时代,第一次和爸爸出远门在外地看焰火的事情;还有高中时代和林青沼一起在教学楼的房顶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烟火的事情;以及前年看的烟火,那时和明远在一起,还有宁致和其他的明远的朋友,当然,那时宁致只不过是恋人的儿子而已。
而现在的这场秋日焰火,算得上是一阕对潘琦的离别曲了吧?两三秒钟之后紧接着的沉闷的一响,更大的一朵璀璨花朵划燃夜空,黑暗之中仿佛把整个夜空都熊熊燃烧起来了,瞬间将执袂引向了类似于悲哀的残酷幸福感之中。
远远地从下面传来隐约的无数人在欢呼声和惊叹声,内河两岸的人流几乎在刹那间停止了涌动,难以计数的人们抬起头来仰望天空,接着响起了一齐鼓掌的鸣声。
花火一朵接着一朵地在空中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色彩将夜空点燃如同白昼,无法数清的颜色夹杂着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色银色的弧光喷薄,宛如最豪门的花园,姹紫嫣红盛放在黑色夜幕;又仿佛喷溅的无数道童话里的流星雨,在黑暗之中划出最潋滟的光的旅程。
那里面燃烧着属于夜空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还有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喜悦和悲伤。数万人在仰望着这人间最惊艳的幕场,甚至有虔诚的年轻情侣低下头去合掌祈祷。这座城市在这一刻,宛若千军万马的绮丽风华,包含着卓然绝代的太平繁华。
不是没有看过倾国倾城的美景,但是未曾邂逅这样出乎意料的惊艳浪漫,执袂感觉自己的眼泪都要夺眶而出,转过头来看到的潘琦的脸颊被烟花绚烂的颜色映得忽明忽暗,那一瞬间的严肃让她忍不住轻轻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生气了。”他微微撇着嘴,一副马上要哭的孩童模样。“所以要这样刺激我的心脏吗?”执袂换了轻松的语气“可惜我没有心脏病,抱歉不能让你的计谋得逞。”
“可是我真的生气了。”这样说完执袂就看到潘琦溢出眼角的闪闪泪光,那是比天空此时绽放的花火更加璀璨的人间真情“你从来都是敷衍我,不把我说的话当回事。”潘琦像小孩撒娇似的对着燃烧着的烟花说。
“那怎么会呢?“执袂摇头否认“我一向都是很认真地听你说话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为什么要突然到化妆间去?我正在跟你认真地说话呢,你心不在焉地甚至干脆走掉,这到底算什么?”
“这个是因为你讲的话太令人吃惊了。”执袂把脸转向一边。“请你和我一起去巴黎,这有什么好吃惊的?”潘琦嘟起嘴“我又不是把你带过去然后甩掉。”“这个我知道。正因为知道,才觉得害怕。”“我不明白,完全不懂。”
“是,你不会明白的。”潘琦简单地认为带上自己喜欢的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极其严肃地讲了出来,然而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害怕什么,所以懊恼也是当然的吧?执袂缓缓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自己怕的就是他的这股认真的劲儿,就像今夜他处心积虑准备的秋夜焰火盛宴,这样的全心全意不是最多只能给他剩余的三分之一的心的执袂能够安然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