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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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将话头一转,说:“说起来,我对你提供了帮助,你要是个讲礼貌的人,确实应该答谢。”
宋风时愣了愣,问:“什么?”
“你想过吗?”刘易斯将手交叉在胸前,模样看起来有种不可一世的骄傲,但眉目依旧柔和,“怎么答谢我?”
“啊……”宋风时抚了抚额头,仿佛额头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样,“真的是……从来没想过呀……”
二人相视一笑。
宋风时又以玩笑的语气说:“我认为您高风亮节、施恩不望报的,我要是口口声声讲回报,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刘易斯指了指宋风时的笑脸,说:“你这样可是太会说话了。一句话说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风时笑着摇头:“怎么会呢?”
刘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脸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宋风时并不是不感谢刘易斯,但他考虑到这其中的暧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识相”地撇清干系。所以,宋风时原本打算拿软话去堵刘易斯的,没想到没堵成,也只得认栽。至于刘易斯叫他陪着去的地方,听着也问题不大,是本地一个私人园林,说是有聚会。刘易斯说没伴,想让宋风时陪着去。宋风时却说:“你们的聚会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会。我去也失礼了。”
“你想多了。”刘易斯半开玩笑说,“不过是因为我助理去忙别的了,才叫你充当我的助理,斟茶递水,难道叫你去做贵人?”
宋风时才安心笑了:“‘贵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还好些!”
话说嘉虞开车回市区的时候,收到了狐朋狗党的电话,得知刘易斯与宋风时再次见面了。
他便相当欣喜,可惜,这欣喜不过半分钟。因为,他原本以为可以抓住刘易斯和宋风时“幽会”的证据,可惜朋友告诉他,刘易斯和宋风时只是在咖啡厅坐下喝杯东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谓“捉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认证这顶绿帽不是假冒伪劣的。
“可是,他们这样私下见面,终究是让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当时我跟金兰殊告状,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来往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明是不高兴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再跑去说道,恐怕又惹他烦厌了……”
金兰殊的脾气,他是领教过了。
今天,金兰殊出外没带欧文,身边带着瑞克。虽然说金兰殊本人不带助理,但也不可能没个跑腿的,总监级别的瑞克也不会跑腿,所以捎带了一个小秘书露丝负责跑前跑后。露丝是收过嘉虞钱财的,特别认真负责,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兰殊提议去商场某餐厅用饭,并规划好路线,好让金兰殊能够看见咖啡厅里的刘易斯和宋风时。这样嘉虞自己不用出头,也可达成“膈应对手”之目的。
宋风时不知道,但金兰殊是实实在在地被“膈应”到了。
金兰殊心里原本是没把刘易斯当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为昨晚宋风时的说辞还算合理。可金兰殊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脚才出房门没多久呢,宋风时后脚就跟刘易斯约会呢?
去你娘的。
金兰殊与瑞克、露丝到了附近餐厅用饭,心里仍气得很,心里像是有只河豚一样鼓满了气,刺也一根根竖起来了,很不好惹。
瑞克看见金兰殊脸黑得很,也不知该说什么。露丝却跟没事人一样汇报工作,又说:“接下来要去訚家村视察,村长要留我们晚饭的。这么算下来,晚上还回来休息吗?还是在訚家村那儿住下?”
金兰殊算了一下,说:“在訚家村那儿留宿吧。”
金兰殊又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说:“我今晚不回来酒店了,你继续住着吧。”
他心里有些阴暗地想:会不会,他知道我今晚不回来了……就趁机和刘易斯……?
不、不可能!
小宋不是这样的人!
他眼又不瞎,怎么会舍弃我而寻求刘易斯呢?
明眼人都知道我金兰殊比刘易斯强一百倍吧!
金兰殊觉得自己真是独一无二的好,宋风时这么聪明的人,不会犯傻跑去喜欢什么劳什子的刘易斯的!
宋风时呢,倒是觉得刘易斯比金兰殊强多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眼瞎,非要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渣男。
这有什么办法?
所以,宋风时和金兰殊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而嘉虞呢,也觉得金兰殊眼瞎,自己可比宋风时强多了,怎么金兰殊就看不上我呢?
嘉虞跟嘉太太越洋电话里抱怨不休,将宋风时讲成是一个渣滓般的不入流。嘉太太打着呵欠,说:“你少跟我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啦。你也别老一门心思放在金兰殊身上,所谓是‘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你也该多方面发展,学学人家宋风时,左右逢源,不吃亏的。”
嘉虞被堵了话,心里愤懑:“说得好听,还不是因为我有你这个妈?吴郡这边稍微有点脸面的人都不待见我的。外面的我也认识不上。”
嘉太太倒不介意被自己的儿子排揎,也不气恼,笑道:“你想见外面的?那今晚的吴太太办的晚会你还不抓紧?她今天的晚会参与的大多都是外商。你去碰碰运气也行呀。”
这个晚会,原本也邀请了金兰殊的,只是金兰殊今晚刚好要去訚家村,便只能错过了。嘉虞穿着掐腰小西装的去了晚会,却不巧竟见到了刘易斯和宋风时。
原来,刘易斯拜托宋风时的事,就是叫宋风时来陪他参加这个晚会。吴太太原本还想帮刘易斯说个对象的,见刘易斯带了人,便笑笑,说:“这位是……?”
刘易斯说:“这是我朋友。”
“哦。”吴太太才算放心一些,“原来是朋友啊。怎么没见过?是哪家公子?”
这话问得,让宋风时忽然尴尬。
宋风时看着这酒席宴会觥筹交错的,大理石的地板,水晶的灯,一看就是高级宴会,他来这儿,真是“身份不合”,动不动招人笑话。
吴太太随口一问“哪家公子”,倒不是要让宋风时难堪的,但宋风时自己卑微,才觉得困窘。
刘易斯解颐一笑:“这是宋先生,外地人,你不认得的。”说着,刘易斯又以下巴轻轻一抬,目指不远处:“那位是谁家公子呢?”
吴太太便顺着刘易斯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人群中的嘉虞。吴太太轻蔑一笑:“什么公子?我也不认识。”说着,吴太太说了声“失陪”,又端着酒杯,转身离开,细声问了助理:“那个**生的东西怎么弄到的邀请函?”
嘉虞像是蝴蝶一样在场上穿花乱飞了一会儿,才又在露台附近和刘易斯、宋风时迎面碰上了,便都笑着打了招呼。
嘉虞举着酒杯说:“好巧啊,你们两位原来是熟人啊?怎么从来不曾听说过?”
宋风时听着嘉虞这语气,真是恶心坏了,但仍笑道:“是吗?只是刚好认识而已,这一行圈子很小的。只要人品好,混久了就能认识很多同行的朋友,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嘉虞皮笑肉不笑:“小宋这么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说我人品不好,所以才没认识同行朋友?”
宋风时哈哈一笑:“这是什么话?我是意思是你工作时间不长。你真是爱说笑。”
刘易斯将话头一转,说:“说起来,我对你提供了帮助,你要是个讲礼貌的人,确实应该答谢。”
宋风时愣了愣,问:“什么?”
“你想过吗?”刘易斯将手交叉在胸前,模样看起来有种不可一世的骄傲,但眉目依旧柔和,“怎么答谢我?”
“啊……”宋风时抚了抚额头,仿佛额头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样,“真的是……从来没想过呀……”
二人相视一笑。
宋风时又以玩笑的语气说:“我认为您高风亮节、施恩不望报的,我要是口口声声讲回报,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刘易斯指了指宋风时的笑脸,说:“你这样可是太会说话了。一句话说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风时笑着摇头:“怎么会呢?”
刘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脸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宋风时并不是不感谢刘易斯,但他考虑到这其中的暧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识相”地撇清干系。所以,宋风时原本打算拿软话去堵刘易斯的,没想到没堵成,也只得认栽。至于刘易斯叫他陪着去的地方,听着也问题不大,是本地一个私人园林,说是有聚会。刘易斯说没伴,想让宋风时陪着去。宋风时却说:“你们的聚会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会。我去也失礼了。”
“你想多了。”刘易斯半开玩笑说,“不过是因为我助理去忙别的了,才叫你充当我的助理,斟茶递水,难道叫你去做贵人?”
宋风时才安心笑了:“‘贵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还好些!”
话说嘉虞开车回市区的时候,收到了狐朋狗党的电话,得知刘易斯与宋风时再次见面了。
他便相当欣喜,可惜,这欣喜不过半分钟。因为,他原本以为可以抓住刘易斯和宋风时“幽会”的证据,可惜朋友告诉他,刘易斯和宋风时只是在咖啡厅坐下喝杯东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谓“捉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认证这顶绿帽不是假冒伪劣的。
“可是,他们这样私下见面,终究是让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当时我跟金兰殊告状,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来往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明是不高兴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再跑去说道,恐怕又惹他烦厌了……”
金兰殊的脾气,他是领教过了。
今天,金兰殊出外没带欧文,身边带着瑞克。虽然说金兰殊本人不带助理,但也不可能没个跑腿的,总监级别的瑞克也不会跑腿,所以捎带了一个小秘书露丝负责跑前跑后。露丝是收过嘉虞钱财的,特别认真负责,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兰殊提议去商场某餐厅用饭,并规划好路线,好让金兰殊能够看见咖啡厅里的刘易斯和宋风时。这样嘉虞自己不用出头,也可达成“膈应对手”之目的。
宋风时不知道,但金兰殊是实实在在地被“膈应”到了。
金兰殊心里原本是没把刘易斯当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为昨晚宋风时的说辞还算合理。可金兰殊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脚才出房门没多久呢,宋风时后脚就跟刘易斯约会呢?
去你娘的。
金兰殊与瑞克、露丝到了附近餐厅用饭,心里仍气得很,心里像是有只河豚一样鼓满了气,刺也一根根竖起来了,很不好惹。
瑞克看见金兰殊脸黑得很,也不知该说什么。露丝却跟没事人一样汇报工作,又说:“接下来要去訚家村视察,村长要留我们晚饭的。这么算下来,晚上还回来休息吗?还是在訚家村那儿住下?”
金兰殊算了一下,说:“在訚家村那儿留宿吧。”
金兰殊又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说:“我今晚不回来酒店了,你继续住着吧。”
他心里有些阴暗地想:会不会,他知道我今晚不回来了……就趁机和刘易斯……?
不、不可能!
小宋不是这样的人!
他眼又不瞎,怎么会舍弃我而寻求刘易斯呢?
明眼人都知道我金兰殊比刘易斯强一百倍吧!
金兰殊觉得自己真是独一无二的好,宋风时这么聪明的人,不会犯傻跑去喜欢什么劳什子的刘易斯的!
宋风时呢,倒是觉得刘易斯比金兰殊强多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眼瞎,非要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渣男。
这有什么办法?
所以,宋风时和金兰殊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而嘉虞呢,也觉得金兰殊眼瞎,自己可比宋风时强多了,怎么金兰殊就看不上我呢?
嘉虞跟嘉太太越洋电话里抱怨不休,将宋风时讲成是一个渣滓般的不入流。嘉太太打着呵欠,说:“你少跟我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啦。你也别老一门心思放在金兰殊身上,所谓是‘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你也该多方面发展,学学人家宋风时,左右逢源,不吃亏的。”
嘉虞被堵了话,心里愤懑:“说得好听,还不是因为我有你这个妈?吴郡这边稍微有点脸面的人都不待见我的。外面的我也认识不上。”
嘉太太倒不介意被自己的儿子排揎,也不气恼,笑道:“你想见外面的?那今晚的吴太太办的晚会你还不抓紧?她今天的晚会参与的大多都是外商。你去碰碰运气也行呀。”
这个晚会,原本也邀请了金兰殊的,只是金兰殊今晚刚好要去訚家村,便只能错过了。嘉虞穿着掐腰小西装的去了晚会,却不巧竟见到了刘易斯和宋风时。
原来,刘易斯拜托宋风时的事,就是叫宋风时来陪他参加这个晚会。吴太太原本还想帮刘易斯说个对象的,见刘易斯带了人,便笑笑,说:“这位是……?”
刘易斯说:“这是我朋友。”
“哦。”吴太太才算放心一些,“原来是朋友啊。怎么没见过?是哪家公子?”
这话问得,让宋风时忽然尴尬。
宋风时看着这酒席宴会觥筹交错的,大理石的地板,水晶的灯,一看就是高级宴会,他来这儿,真是“身份不合”,动不动招人笑话。
吴太太随口一问“哪家公子”,倒不是要让宋风时难堪的,但宋风时自己卑微,才觉得困窘。
刘易斯解颐一笑:“这是宋先生,外地人,你不认得的。”说着,刘易斯又以下巴轻轻一抬,目指不远处:“那位是谁家公子呢?”
吴太太便顺着刘易斯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人群中的嘉虞。吴太太轻蔑一笑:“什么公子?我也不认识。”说着,吴太太说了声“失陪”,又端着酒杯,转身离开,细声问了助理:“那个**生的东西怎么弄到的邀请函?”
嘉虞像是蝴蝶一样在场上穿花乱飞了一会儿,才又在露台附近和刘易斯、宋风时迎面碰上了,便都笑着打了招呼。
嘉虞举着酒杯说:“好巧啊,你们两位原来是熟人啊?怎么从来不曾听说过?”
宋风时听着嘉虞这语气,真是恶心坏了,但仍笑道:“是吗?只是刚好认识而已,这一行圈子很小的。只要人品好,混久了就能认识很多同行的朋友,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嘉虞皮笑肉不笑:“小宋这么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说我人品不好,所以才没认识同行朋友?”
宋风时哈哈一笑:“这是什么话?我是意思是你工作时间不长。你真是爱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