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还是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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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衣服?当然是唐宾的!唐宾答应去参加皇甫集团创始人也就是皇甫雁爷爷皇甫远宏的七十岁生日宴,雁妹妹就决定要把他精心改装一番,不然到了宴会上别人一看你身上穿的是两百块钱的皮鞋,一百块钱的衬衫和同样是一百块钱的牛仔裤,人家会以为你是厨房洗碗的,又如何能够和别人平等结交?
在这些自认为自己是上层名流的圈子里面,看一个人往往是从以穿着为入门标准。唐大总管本来不想的,因为他家里其实还有两套可以穿的出手的衣服,只是叶雁一听那是几年前花一千块钱不到张罗的,马上给pass掉了。唐宾先去把租来的白色别克还掉,两人先跑进一家韩国烧烤店吃了点东西。
然后直奔江州大厦高级服饰区。唐大总管的身高原本是一米八零,不过最近被秦长青灌顶伐毛,身高又有一点突破,变成了一米八二,这样的身高在江州地带虽然不能说顶尖,但也算是出类拔萃,再加上身体强健,比例端正,可谓是上好的衣服架子。
只是他毕竟年青,才二十五岁,试了几个知名品牌店之后,最后皇甫雁给他选择了一套普莱诗品牌的服装。
所谓人靠衣装树靠皮,唐宾这货将一套总价值三万块钱的服侍穿在身上,果然摇身一变成了绅士一族,看上去精神奕奕,英朗不凡,本来雁妹妹还要选一套更贵的衣服,不过被唐宾拒绝了,开玩笑,三万块他都在滴血了,何况那套足足要贵一倍。
不过尽管如此,雁妹妹也是极其满意,看着试衣镜前的他正要赞美几句,不料一个让她既熟悉又陌生而且非常讨厌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哟,这不是皇甫大小姐皇甫雁吗,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会陪着个男人在挑衣服?”
说话的是个女人,声音说不上难听,但是说的话却也谈不上好听,至少听在唐宾耳朵里并不怎么舒服。
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望过去,说话的是位他看不出年龄的女人。这也不能怪唐宾的眼力太差,实在是这女人脸上的妆太重了点,脸上的粉过不知道用了多少,反正看上去总感觉不太自然,可尽管如此,她脸上还有三五颗痘痘不是用粉底之类的东西可以完全遮盖下去的,颗颗粒粒在唐宾纤毫毕现的目力之下非常清晰。
女人身上那一条条破布一般的衣服唐宾无从评价,也许这正是时下流行的潮流,不过她手臂上挎着的包包标志,他还是认识的,两个字母:lv,虽然现在山寨版的lv包包实在泛滥的不行,某些电子商务网站上随便一搜就是一大把,最便宜的三十块就能买到,再加上五块钱邮费,总共花费三十五块,上面标志着lv的包包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快递员哥哥送到你的手中。
当然,唐宾并不认为这个女人身上的包包会是山寨的,因为她脖子上足足绕了三圈的铂金链子,还有下面那个脚趾头那么大的宝石,怎么的也要几万块钱吧,除非连这也是地摊上的舶来货,那就真的无语了。
女人手臂上还挂着一个人,哦,应该说是女人还挎着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俊气,有点小帅的男人,只是男人在看到皇甫雁的一瞬间,脸上的神情除了惊诧之外,还有些更加复杂的东西,比如说尴尬,兴奋,羞恼,等等。这是雁妹妹的两位旧识。唐宾马上得出了结论。皇甫雁转过头在两人的身上停留了片刻,马上又转了回来,鼻子里轻轻冷哼了一声。
“嗬,怎么了这是,几年不见,就当作不认识了?再怎么讲,我们都是一起同班好多年的同学,对待老同学这个态度,说不过去了吧?”
女人笑着走了过来,但她脸上那种笑,唐宾感慨:真假!女人见皇甫雁理都不理她,转而往唐宾身上打量,斜睨了两眼后说道:“这位是谁?不会是你的闺蜜吧?”闺蜜?如果说刚一出现,唐宾对这女人是厌恶的话,那现在就是敌视了。
没看到老子堂堂七尺男儿,能跟闺蜜挂钩吗,这女人的眼睛肯定是老化,要不然就是脑残。更加不可原谅的是,她这是在暗指雁妹妹的拉拉身份吗?拉拉,我们自家人关起门可以说。
但是你大庭广众之下冷嘲热讽,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安青秀,请注意你的言辞,不要挑战我的底线!”
皇甫雁一脸寒霜,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是她最最最讨厌的人,那无疑就要数面前这个女人了,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没想到第一次拉着唐宾到商场来买衣服,居然就好死不死碰到了这个对头。
安青秀听了这句话之后冷笑了两声:“我的言辞怎么了,我刚刚没挑到你的刺吧?另外,你的底线现在又是什么呢?难道是这个,人?”说到人的时候,她还特别加重了语气,好像她不说的话,别人就不知道唐宾是个人一样。
我靠,真是叔可忍婶婶不能忍。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恶了,不仅说话尖酸刻薄,而且丝毫不讲道理,她肯定是从邪恶城堡里面跑出来的丑恶巫婆。唐宾如此想道。
然后瞪了她一眼,伸手赶苍蝇般扇了两下道:“喂,这位穿破衣服的大妈,你能不能让让,挡住别人视线了。”
“大大妈,还是穿破衣服的大妈?”安青秀脸上一怔,睁大了眼睛回头看着唐宾,有些不太确定又有些颤抖的说道:“你是在说我吗?”唐宾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是啊,我想这里没有别的穿破衣服的大妈了吧?
我只想说,在别人试衣服的时候挡住视线,真是一件很美礼貌的事情。”他说话那表情,那神情,似乎在阐述一件非常正常,人人都从小就知道的真理。
“”安青秀控制不住地身体颤抖了起来,这个男人居然真的是在说自己,说自己是穿了件破衣服的大妈?“我是大妈吗?”
“我像大妈吗,我哪点像大妈了?”“这是破衣服吗,啊这是意大利进口安纳亚芬纯手工全世界限量版,价值十五万,你长没长眼睛的啊?”
女人差点要气疯了,居然被说成是穿着破衣服的大妈,这是极端的羞辱,是人生中最大的耻辱,是生命中的污点,安青秀一双本来还算大的眼睛瞪的像两盏圆滚滚的灯笼,里面带着红色的血丝,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的还是刚刚被气的,脸上几颗被粉底遮盖过的小痘痘随着脸部的抽搐丝丝颤抖。
其实不止是安青秀在颤抖,边上的雁妹妹和年轻的服务员也在颤抖。雁妹妹是压抑不住的舒爽,看到安青秀被小哥哥一句话气的快要吐血,她就像大夏天吃了一根冰棍似的全身舒坦。
服务员则是强忍着笑,因为她的身份不允许在客人面前表现出那种状态,不然别说生意要泡汤,甚至还会被投诉。
唐宾很认真的检视了一下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一根根粗细不一的线头挂在外面,边上有很多阵脚的痕迹,虽然处理的很整齐,但是在唐宾看来,无可辩驳,这就是一件破衣服。
只是看到女人歇斯底里快要崩溃了的样子,唐宾怕她一不小心会不会承受不住压力精神崩溃,于是点了点头道:“好吧,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位穿着衣服的大妈,请你让一下可以吗,我们正在试衣服!”
“扑哧!”边上的服务员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不过一瞬间就赶紧用手死死的捂住,笑一笑跟工作比起来,还是工作更加重要一点。
穿着破衣服的大妈,和穿着衣服的大妈,哪个好听?似乎还是前者好听一点吧?“你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的!”
安青秀从来没受过这么大的气,就算以前和皇甫雁勾心斗角,吵吵闹闹那也没有被这么羞辱过,她冲上去想要一巴掌打过去,她实在是气急了,气的快要失去了理智。
可是她的手掌只是刚刚拍过去,距离唐宾的脸还有很大一截距离的时候,就被一只强健有力的手给抓住了,唐大总管眯着眼笑道:“我真的是故意的,只是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呢,原来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
“放开,放开我!”安青秀气的喊叫,手腕挣扎,可是唐宾的五根手指就好像是钢铁铸就的老虎钳,一点都挣不开“刘新,你是死人啊,看到我被人欺负,还不快来帮我?还是你见到了以前的梦中情人,脚都抬不动了?”
她在服装店里这么喊叫,唐宾自然不会继续抓住她的手腕,早就轻轻放开,还往旁边退了一步。
安青秀带来的男子原来叫做刘新,唐宾看了他一眼。刘新朝皇甫雁看了一眼,轻声对安青秀道:“青秀,我们还是走吧,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吵起来!”
谁的衣服?当然是唐宾的!唐宾答应去参加皇甫集团创始人也就是皇甫雁爷爷皇甫远宏的七十岁生日宴,雁妹妹就决定要把他精心改装一番,不然到了宴会上别人一看你身上穿的是两百块钱的皮鞋,一百块钱的衬衫和同样是一百块钱的牛仔裤,人家会以为你是厨房洗碗的,又如何能够和别人平等结交?
在这些自认为自己是上层名流的圈子里面,看一个人往往是从以穿着为入门标准。唐大总管本来不想的,因为他家里其实还有两套可以穿的出手的衣服,只是叶雁一听那是几年前花一千块钱不到张罗的,马上给pass掉了。唐宾先去把租来的白色别克还掉,两人先跑进一家韩国烧烤店吃了点东西。
然后直奔江州大厦高级服饰区。唐大总管的身高原本是一米八零,不过最近被秦长青灌顶伐毛,身高又有一点突破,变成了一米八二,这样的身高在江州地带虽然不能说顶尖,但也算是出类拔萃,再加上身体强健,比例端正,可谓是上好的衣服架子。
只是他毕竟年青,才二十五岁,试了几个知名品牌店之后,最后皇甫雁给他选择了一套普莱诗品牌的服装。
所谓人靠衣装树靠皮,唐宾这货将一套总价值三万块钱的服侍穿在身上,果然摇身一变成了绅士一族,看上去精神奕奕,英朗不凡,本来雁妹妹还要选一套更贵的衣服,不过被唐宾拒绝了,开玩笑,三万块他都在滴血了,何况那套足足要贵一倍。
不过尽管如此,雁妹妹也是极其满意,看着试衣镜前的他正要赞美几句,不料一个让她既熟悉又陌生而且非常讨厌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哟,这不是皇甫大小姐皇甫雁吗,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会陪着个男人在挑衣服?”
说话的是个女人,声音说不上难听,但是说的话却也谈不上好听,至少听在唐宾耳朵里并不怎么舒服。
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望过去,说话的是位他看不出年龄的女人。这也不能怪唐宾的眼力太差,实在是这女人脸上的妆太重了点,脸上的粉过不知道用了多少,反正看上去总感觉不太自然,可尽管如此,她脸上还有三五颗痘痘不是用粉底之类的东西可以完全遮盖下去的,颗颗粒粒在唐宾纤毫毕现的目力之下非常清晰。
女人身上那一条条破布一般的衣服唐宾无从评价,也许这正是时下流行的潮流,不过她手臂上挎着的包包标志,他还是认识的,两个字母:lv,虽然现在山寨版的lv包包实在泛滥的不行,某些电子商务网站上随便一搜就是一大把,最便宜的三十块就能买到,再加上五块钱邮费,总共花费三十五块,上面标志着lv的包包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快递员哥哥送到你的手中。
当然,唐宾并不认为这个女人身上的包包会是山寨的,因为她脖子上足足绕了三圈的铂金链子,还有下面那个脚趾头那么大的宝石,怎么的也要几万块钱吧,除非连这也是地摊上的舶来货,那就真的无语了。
女人手臂上还挂着一个人,哦,应该说是女人还挎着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俊气,有点小帅的男人,只是男人在看到皇甫雁的一瞬间,脸上的神情除了惊诧之外,还有些更加复杂的东西,比如说尴尬,兴奋,羞恼,等等。这是雁妹妹的两位旧识。唐宾马上得出了结论。皇甫雁转过头在两人的身上停留了片刻,马上又转了回来,鼻子里轻轻冷哼了一声。
“嗬,怎么了这是,几年不见,就当作不认识了?再怎么讲,我们都是一起同班好多年的同学,对待老同学这个态度,说不过去了吧?”
女人笑着走了过来,但她脸上那种笑,唐宾感慨:真假!女人见皇甫雁理都不理她,转而往唐宾身上打量,斜睨了两眼后说道:“这位是谁?不会是你的闺蜜吧?”闺蜜?如果说刚一出现,唐宾对这女人是厌恶的话,那现在就是敌视了。
没看到老子堂堂七尺男儿,能跟闺蜜挂钩吗,这女人的眼睛肯定是老化,要不然就是脑残。更加不可原谅的是,她这是在暗指雁妹妹的拉拉身份吗?拉拉,我们自家人关起门可以说。
但是你大庭广众之下冷嘲热讽,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安青秀,请注意你的言辞,不要挑战我的底线!”
皇甫雁一脸寒霜,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是她最最最讨厌的人,那无疑就要数面前这个女人了,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没想到第一次拉着唐宾到商场来买衣服,居然就好死不死碰到了这个对头。
安青秀听了这句话之后冷笑了两声:“我的言辞怎么了,我刚刚没挑到你的刺吧?另外,你的底线现在又是什么呢?难道是这个,人?”说到人的时候,她还特别加重了语气,好像她不说的话,别人就不知道唐宾是个人一样。
我靠,真是叔可忍婶婶不能忍。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恶了,不仅说话尖酸刻薄,而且丝毫不讲道理,她肯定是从邪恶城堡里面跑出来的丑恶巫婆。唐宾如此想道。
然后瞪了她一眼,伸手赶苍蝇般扇了两下道:“喂,这位穿破衣服的大妈,你能不能让让,挡住别人视线了。”
“大大妈,还是穿破衣服的大妈?”安青秀脸上一怔,睁大了眼睛回头看着唐宾,有些不太确定又有些颤抖的说道:“你是在说我吗?”唐宾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是啊,我想这里没有别的穿破衣服的大妈了吧?
我只想说,在别人试衣服的时候挡住视线,真是一件很美礼貌的事情。”他说话那表情,那神情,似乎在阐述一件非常正常,人人都从小就知道的真理。
“”安青秀控制不住地身体颤抖了起来,这个男人居然真的是在说自己,说自己是穿了件破衣服的大妈?“我是大妈吗?”
“我像大妈吗,我哪点像大妈了?”“这是破衣服吗,啊这是意大利进口安纳亚芬纯手工全世界限量版,价值十五万,你长没长眼睛的啊?”
女人差点要气疯了,居然被说成是穿着破衣服的大妈,这是极端的羞辱,是人生中最大的耻辱,是生命中的污点,安青秀一双本来还算大的眼睛瞪的像两盏圆滚滚的灯笼,里面带着红色的血丝,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的还是刚刚被气的,脸上几颗被粉底遮盖过的小痘痘随着脸部的抽搐丝丝颤抖。
其实不止是安青秀在颤抖,边上的雁妹妹和年轻的服务员也在颤抖。雁妹妹是压抑不住的舒爽,看到安青秀被小哥哥一句话气的快要吐血,她就像大夏天吃了一根冰棍似的全身舒坦。
服务员则是强忍着笑,因为她的身份不允许在客人面前表现出那种状态,不然别说生意要泡汤,甚至还会被投诉。
唐宾很认真的检视了一下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一根根粗细不一的线头挂在外面,边上有很多阵脚的痕迹,虽然处理的很整齐,但是在唐宾看来,无可辩驳,这就是一件破衣服。
只是看到女人歇斯底里快要崩溃了的样子,唐宾怕她一不小心会不会承受不住压力精神崩溃,于是点了点头道:“好吧,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位穿着衣服的大妈,请你让一下可以吗,我们正在试衣服!”
“扑哧!”边上的服务员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不过一瞬间就赶紧用手死死的捂住,笑一笑跟工作比起来,还是工作更加重要一点。
穿着破衣服的大妈,和穿着衣服的大妈,哪个好听?似乎还是前者好听一点吧?“你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的!”
安青秀从来没受过这么大的气,就算以前和皇甫雁勾心斗角,吵吵闹闹那也没有被这么羞辱过,她冲上去想要一巴掌打过去,她实在是气急了,气的快要失去了理智。
可是她的手掌只是刚刚拍过去,距离唐宾的脸还有很大一截距离的时候,就被一只强健有力的手给抓住了,唐大总管眯着眼笑道:“我真的是故意的,只是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呢,原来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
“放开,放开我!”安青秀气的喊叫,手腕挣扎,可是唐宾的五根手指就好像是钢铁铸就的老虎钳,一点都挣不开“刘新,你是死人啊,看到我被人欺负,还不快来帮我?还是你见到了以前的梦中情人,脚都抬不动了?”
她在服装店里这么喊叫,唐宾自然不会继续抓住她的手腕,早就轻轻放开,还往旁边退了一步。
安青秀带来的男子原来叫做刘新,唐宾看了他一眼。刘新朝皇甫雁看了一眼,轻声对安青秀道:“青秀,我们还是走吧,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吵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