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事件黄健中张钰应一起浸猪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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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女演员张钰活得很“惊天动地”频频在报纸、网站露脸,好不春风得意;究其缘故,无非是她“冒天下之大不韪”曝出了娱乐圈众所周知而又熟视无睹的“黑幕”、不成公理而又默默遵守的潜规则:女演员以肉体换取出演角色。
追溯这单“性丑闻”应该从几年前说起;2003年12月,张钰向多家媒体爆料,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它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过性关系;2004年1月,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黄健中、张纪中、于敏三人评论张钰的文章,说张钰为了上戏,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自称被该导演强奸,还说她“借钱不还”、“拐走于敏手机”;张钰认为三人的不实言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于是将仨名导和中国广播影视报起诉至法院;2006年5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三名导演的言论“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张钰的勇气是可嘉的,也是值得鼓励的,但她真实的目的、动机却是阴暗的;看完了她做客“新浪”的聊天实录,我尤其能感受到这一点:机关算尽之后,张钰竟陷入了骑虎难下之绝境,退不得、进不了,反正是个死,倒不如破罐子破摔,打出“捍卫女演员,揭发娱乐圈潜规则,肃清肮脏性丑闻”的幌子,使出一招“同归于尽”兴许还能“劫后余生”
从一开始,张钰就是阴谋的,每走一步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带有敲诈要挟之嫌,这就好比绑架案件,实在餍足不了自己的私欲,索性就来个撕票。正如张钰所说的,对于性丑闻,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当年的“录音带事件”她是这样说的:她和小霞在火锅城大厅与导演黄健中吃完了饭,就一起去了黄家,黄当着她的面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她则用一部微型录音机录下了事情的经过。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张钰是有备而战的;先是花钱雇来坐台小姐“小霞”以备不时之需,当黄和小霞上演肉战时,她则有恃无恐地录了下来。
黄健中是个大导演,为什么张钰不亲自上阵呢?按张钰的原话是“我承认我很现实”因为黄当时手里没有戏,所以她并不想与黄健中发生关系,可又不想放掉这个导演,于是便给他找来小霞顶一顶。
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张钰录下来的东西,也证明了她的先见之明;因为据她所说,后来黄真的是“吃完了腥就不认人了”兑现不了他许诺给她的代价。于是,张钰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她毅然决然地抛出了“性丑闻”让黄吃不了兜着走。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逻辑?这又是什么牵强附会的权益?张钰振振有辞:“我还是付出了,起码付出了金钱,却没有得到我该得的。”
张钰的行为和动机,让人很容易以为她在要挟别人,以一种可耻的行径在要挟同样可耻的人,这无疑就是一个不要脸的干上一个无耻的,没劲、恶心!
做客“新浪”时,张钰除了不厌其烦地揭示娱乐圈是黑暗的、龌龊的,暗示所有女星走红都难逃“xìng交易”魔爪,剩下就特别强调四点:一、自己有实力,以实力论出演角色,她绝对能安身立命;二、自己有才华,两三年中写了几百万字,有剧本、小说、抨击类型的议论文,等等;三、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的“新书”因为所有的答案都在这本叫张玉我的昨日心程书中;四、像在讲别人故事似的自曝自己非父母亲生,所以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跟家里人无任何关系。
不难看出,张钰确实是个有心计之人,所做之时、所说之话,几乎是步步为营,进可攻、退可守,把自己置于不倒翁之地,在摇晃之中,心怀鬼胎地看着被自己将军的人“无处遁形”一步一步地走入身败名裂的深渊。张钰在偷笑、蔑笑,却未必能笑到最后;在这出性丑闻中,不管是谁,都是彻头彻尾的输家。如果说张钰现在笑了,那也是苦笑,在经历镁光灯闪耀之后、记者围堵之后、观众看腻之后,她也就自然而然要从这个圈里销声匿迹了;而现在,仅仅是她消失之前的挣扎,一种苍白的苟延残喘,一出临死也要找个人垫背的荒诞剧!
无可厚非,娱乐圈委实是个表面光鲜内在阴暗的圈子,里面的人未必个个干净,个个光明磊落,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人面兽心,哪一行没个害群之马?!这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应当不遗余力地打击、扫光,但这种类似“性丑闻”的交易,敢情就全是那些导演、影视老板造成的吗?!
问题是,谁是这一粒老鼠屎?光一头热不行,光一个人也整不出什么性丑闻,如果没有像张钰这种自动、半推半就的女演员投怀送抱、暗示留情,这“以肉体换取出演角色”的龌龊交易能成吗?没有这种见不得人而却人人为之的“自由供求关系”太阳底下的娱乐圈会阴暗吗,这好端端的一锅汤会被埋汰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更何况张钰未必可怜,或压根就跟“可怜”沾不上边,她这就是如假包换的“自作孽”!在痛骂、痛打无耻的导演之时,别忘了,这些貌似无辜受害的女演员也是始作俑者,一样不能口软心软手软;猪笼有俩,男的浸了,女的也别闲着!
近来,女演员张钰活得很“惊天动地”频频在报纸、网站露脸,好不春风得意;究其缘故,无非是她“冒天下之大不韪”曝出了娱乐圈众所周知而又熟视无睹的“黑幕”、不成公理而又默默遵守的潜规则:女演员以肉体换取出演角色。
追溯这单“性丑闻”应该从几年前说起;2003年12月,张钰向多家媒体爆料,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它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过性关系;2004年1月,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黄健中、张纪中、于敏三人评论张钰的文章,说张钰为了上戏,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自称被该导演强奸,还说她“借钱不还”、“拐走于敏手机”;张钰认为三人的不实言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于是将仨名导和中国广播影视报起诉至法院;2006年5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三名导演的言论“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张钰的勇气是可嘉的,也是值得鼓励的,但她真实的目的、动机却是阴暗的;看完了她做客“新浪”的聊天实录,我尤其能感受到这一点:机关算尽之后,张钰竟陷入了骑虎难下之绝境,退不得、进不了,反正是个死,倒不如破罐子破摔,打出“捍卫女演员,揭发娱乐圈潜规则,肃清肮脏性丑闻”的幌子,使出一招“同归于尽”兴许还能“劫后余生”
从一开始,张钰就是阴谋的,每走一步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带有敲诈要挟之嫌,这就好比绑架案件,实在餍足不了自己的私欲,索性就来个撕票。正如张钰所说的,对于性丑闻,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当年的“录音带事件”她是这样说的:她和小霞在火锅城大厅与导演黄健中吃完了饭,就一起去了黄家,黄当着她的面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她则用一部微型录音机录下了事情的经过。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张钰是有备而战的;先是花钱雇来坐台小姐“小霞”以备不时之需,当黄和小霞上演肉战时,她则有恃无恐地录了下来。
黄健中是个大导演,为什么张钰不亲自上阵呢?按张钰的原话是“我承认我很现实”因为黄当时手里没有戏,所以她并不想与黄健中发生关系,可又不想放掉这个导演,于是便给他找来小霞顶一顶。
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张钰录下来的东西,也证明了她的先见之明;因为据她所说,后来黄真的是“吃完了腥就不认人了”兑现不了他许诺给她的代价。于是,张钰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她毅然决然地抛出了“性丑闻”让黄吃不了兜着走。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逻辑?这又是什么牵强附会的权益?张钰振振有辞:“我还是付出了,起码付出了金钱,却没有得到我该得的。”
张钰的行为和动机,让人很容易以为她在要挟别人,以一种可耻的行径在要挟同样可耻的人,这无疑就是一个不要脸的干上一个无耻的,没劲、恶心!
做客“新浪”时,张钰除了不厌其烦地揭示娱乐圈是黑暗的、龌龊的,暗示所有女星走红都难逃“xìng交易”魔爪,剩下就特别强调四点:一、自己有实力,以实力论出演角色,她绝对能安身立命;二、自己有才华,两三年中写了几百万字,有剧本、小说、抨击类型的议论文,等等;三、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的“新书”因为所有的答案都在这本叫张玉我的昨日心程书中;四、像在讲别人故事似的自曝自己非父母亲生,所以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跟家里人无任何关系。
不难看出,张钰确实是个有心计之人,所做之时、所说之话,几乎是步步为营,进可攻、退可守,把自己置于不倒翁之地,在摇晃之中,心怀鬼胎地看着被自己将军的人“无处遁形”一步一步地走入身败名裂的深渊。张钰在偷笑、蔑笑,却未必能笑到最后;在这出性丑闻中,不管是谁,都是彻头彻尾的输家。如果说张钰现在笑了,那也是苦笑,在经历镁光灯闪耀之后、记者围堵之后、观众看腻之后,她也就自然而然要从这个圈里销声匿迹了;而现在,仅仅是她消失之前的挣扎,一种苍白的苟延残喘,一出临死也要找个人垫背的荒诞剧!
无可厚非,娱乐圈委实是个表面光鲜内在阴暗的圈子,里面的人未必个个干净,个个光明磊落,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人面兽心,哪一行没个害群之马?!这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应当不遗余力地打击、扫光,但这种类似“性丑闻”的交易,敢情就全是那些导演、影视老板造成的吗?!
问题是,谁是这一粒老鼠屎?光一头热不行,光一个人也整不出什么性丑闻,如果没有像张钰这种自动、半推半就的女演员投怀送抱、暗示留情,这“以肉体换取出演角色”的龌龊交易能成吗?没有这种见不得人而却人人为之的“自由供求关系”太阳底下的娱乐圈会阴暗吗,这好端端的一锅汤会被埋汰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更何况张钰未必可怜,或压根就跟“可怜”沾不上边,她这就是如假包换的“自作孽”!在痛骂、痛打无耻的导演之时,别忘了,这些貌似无辜受害的女演员也是始作俑者,一样不能口软心软手软;猪笼有俩,男的浸了,女的也别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