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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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新旧交替,如同婆娘脚上的缠布,旧的臭掉了,便是总要换上新鲜好闻的,几百年的交替轮回也没有什么好感慨的。
不过裹脚布上难免会带落下些个皮屑微尘,哪怕曾是美人香肌玉足的一部分,现在也只能随着臭布跌落在瓦砾尘埃中。
尉迟瑞便是那裹脚布上的一粒尘埃,难免生出些感慨,想他尉迟一门在大梁前朝那是多么显赫!一门的王侯将相,连出了三代的相国,被封为世袭忠鼎侯。可是到了他尉迟瑞这一代,却是逐渐式微,在朝堂上毫无建树,最后好不容易自己的亲生胞弟尉迟德凭借九死一生的战功谋得了镇远将军一职,却是战死在沙场之上,还因为战败而惹得先帝震怒,差点落得满门充军的下场。
这一转眼儿,新朝大齐已经建朝五载,齐高帝皇帝宣布新政休养生息,让连年征战的百姓们得以喘了口气儿,人们安居乐业开枝散叶之余,早就将那前朝忘得是一干二净。
尉迟一家虽然家道不济,可瘦死的骆驼到底是要比马架子大些,要不是因为大梁王朝覆灭,说到底支撑上几十年的门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他这一门的富贵早就陨灭在了战火之中。算一算,他已经是年近五十,正妻不堪困顿,旧疾复发不治而身故两年,先前的两房妾室无所出,便早就树倒胡狲狲散,各自谋划着自己的前程去了。尉迟侯爷初时落入尘间的痛苦自然是难以言表,每日眼皮尚未睁开,游移在梦境里时,还能依稀重温旧日的富庶繁华;当睁开眼时,眼望着破了残洞的床幔,便是要想着如今这一家老小的生计了。
当初京城动乱,匆忙间从老宅里带出的家私只有三个大檀木箱子的细软,而现如今每隔几日的反复日常只剩下翻箱倒柜了。
尉迟瑞今儿一大早起来,用有些发陈的茶叶梗沏茶漱口后,又练了套五禽拳,便从腰间半旧的褂子里翻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早就变得有些空荡的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个花瓶,左右比对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那只蓝釉双耳瓶。于是便用软布擦拭了又擦拭,这才用一块绒布包裹仔细。
捧着包裹,他撩起帘子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咳嗽了一声,扬声唤道:“飞燕,晨起了吗?”
闻听他在召唤,小院子里西厢房的帘子传来了一声利落地脆响:“叔伯,早起了!”紧接着,门帘一撩,一个俏生生的女子便是出了房门。
尉迟瑞抬眼望去,只见他这个那战死的胞弟留下的唯一骨血穿着利落的蓝衫裙,身材高挑苗条,将满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可是自己初来乍到,终是不好逾越妄言,现在少不得要帮着叔伯看一看,免得再被那当铺的奸商坑拐了。
听闻侄女要跟来,尉迟瑞点了点头,如今已出朱门,倒是没了那些高门贵胄的束缚,寻常百姓家里儿女出街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着若是当了好价钱,正好去馆子里装上几碟子菜肴入了食盒,再顺便给几个孩子扯些布匹做些衣服,于是便也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十七岁的尉迟敬贤还有十四岁的女儿尉迟敬柔四个人一起便出了家门,只留下飞燕当初投奔过来时,一并带来的婢女鸳鸯在家里生火做饭。
想到一会便要有新衣穿,女儿家难免面露喜色,每次去当铺都如同过年一般欢天喜地。敬柔更是手挽着堂姐飞燕的手臂,眼睛发亮地说着她前几日在弄堂里看到隔壁开米店的掌柜千金穿得那身樱花纹理的布料。
相比之下,尉迟家的公子较为深沉,紧锁眉头狠咽着口水,纠结着一会是点红烧狮子头,还是来一尾清蒸桂鱼更为稳妥。
一家子人正往西市走去的时候,突然清冷的街市上马蹄声喧嚣,似乎有人在策马狂奔。此时正值清晨,虽然店家们纷纷开店撤下了挡板,但是石板街道上的人并不多,所以那几匹骏马便是撒开了欢儿一路的狂奔过来。
尉迟瑞不似胞弟,不善骑射武艺,加上当初齐军涌进京城时,便被那人喧马啸的情景吓得落下了病根,如今看那披着金甲的战马奔来,吓得两手一抖,那用厚绒布包裹的花瓶散神没有搂住,一下子滚落到了地上。
尉迟瑞心里一惊,直着眼儿弯着腰便是要急匆匆过去将那犹在滚动的花瓶捡起。尉迟飞燕眼疾手快,一伸手拉住了不要命的叔伯,堪堪躲过了疾驰而过的骏马。
骏马的铁蹄“咔嚓”一声就把尉迟府里下个月的家用踩得七零八落。老侯爷连着一对儿女顿时心疼得“哎呦“出了声音,心里将那策马狂奔者骂得直追三代家谱。
可是待尉迟侯爷抬眼去看时,却是将满腹的怨谩吓得灰飞烟灭。
只见那踩碎了花瓶的骏马竟然去而复返,马上的是个穿着亮银铠甲的英挺男子,高大的身形,就算是骑在马背上也能窥得一二,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很是俊美,却隐隐有些异族之感,尤其是那双冷目,那是在沙场血海间浸染过的冷厉。此时,他正眯着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眼望着他们……不,确切地说是直盯着半低着头的尉迟飞燕。
犹记得齐军刚入城时,满京城尚未逃散的贵族富贾都被官兵抓去,聚齐在了京城的宣武门前。挨个的点着名姓,凡是犯了前科的抗齐中流砥柱,皆是拖拽到了那个齐朝新帝的大儿子——年方二十三岁的新朝大太子霍东雷的面前,手起刀落便是被砍下了头颅。当时血腥弥散,旧日的贵胄鲜血召开了满天哀嚎的黑羽乌鸦,遮住了青天红日,犹如乌云滚动……
轮到了尉迟一门的时候,因为胞弟尉迟德是出了名的抗齐名将,尉迟瑞当时心知自己是难逃一死,被拖拽上前时,已经吓得是瑟瑟发抖,心里哀叹:“弟弟,哥哥便是要找寻你去了!”
那个大太子果然是狠狠地瞪着自己,连话都懒得说,只一扬手,便示意刽子手将他拖拽下去,一刀咔嚓了事。没想到,那旁边一直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大齐二皇子却是突然出声拦下了刽子手,然后也不知同他的皇兄说了什么,最后,他尉迟一门竟然是全身而退,而且还被特别获准带走三箱随身必备之物,才被驱离了旧宅。
所以说起来,这二皇子反而成了他尉迟家的救命恩人。此时“恩人“倒是离得不远,正是眼前这个策马而立的英俊男子——大齐三军统帅,帮助父亲征战四方,一统天下的头等功臣,骁王霍尊霆。
看清了来人,尉迟瑞哪里还敢言语,踌躇之下,连忙拉着自己的小儿女跪在了马前,诺诺地低语道:“草民尉迟瑞叩见骁王殿下……”
而一旁的尉迟飞燕,见叔伯跪下,便也默默跟在了叔伯身后,跪伏在了石板路上,微敛眼目,柔顺得将头压得极低……
王朝的新旧交替,如同婆娘脚上的缠布,旧的臭掉了,便是总要换上新鲜好闻的,几百年的交替轮回也没有什么好感慨的。
不过裹脚布上难免会带落下些个皮屑微尘,哪怕曾是美人香肌玉足的一部分,现在也只能随着臭布跌落在瓦砾尘埃中。
尉迟瑞便是那裹脚布上的一粒尘埃,难免生出些感慨,想他尉迟一门在大梁前朝那是多么显赫!一门的王侯将相,连出了三代的相国,被封为世袭忠鼎侯。可是到了他尉迟瑞这一代,却是逐渐式微,在朝堂上毫无建树,最后好不容易自己的亲生胞弟尉迟德凭借九死一生的战功谋得了镇远将军一职,却是战死在沙场之上,还因为战败而惹得先帝震怒,差点落得满门充军的下场。
这一转眼儿,新朝大齐已经建朝五载,齐高帝皇帝宣布新政休养生息,让连年征战的百姓们得以喘了口气儿,人们安居乐业开枝散叶之余,早就将那前朝忘得是一干二净。
尉迟一家虽然家道不济,可瘦死的骆驼到底是要比马架子大些,要不是因为大梁王朝覆灭,说到底支撑上几十年的门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他这一门的富贵早就陨灭在了战火之中。算一算,他已经是年近五十,正妻不堪困顿,旧疾复发不治而身故两年,先前的两房妾室无所出,便早就树倒胡狲狲散,各自谋划着自己的前程去了。尉迟侯爷初时落入尘间的痛苦自然是难以言表,每日眼皮尚未睁开,游移在梦境里时,还能依稀重温旧日的富庶繁华;当睁开眼时,眼望着破了残洞的床幔,便是要想着如今这一家老小的生计了。
当初京城动乱,匆忙间从老宅里带出的家私只有三个大檀木箱子的细软,而现如今每隔几日的反复日常只剩下翻箱倒柜了。
尉迟瑞今儿一大早起来,用有些发陈的茶叶梗沏茶漱口后,又练了套五禽拳,便从腰间半旧的褂子里翻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早就变得有些空荡的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个花瓶,左右比对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那只蓝釉双耳瓶。于是便用软布擦拭了又擦拭,这才用一块绒布包裹仔细。
捧着包裹,他撩起帘子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咳嗽了一声,扬声唤道:“飞燕,晨起了吗?”
闻听他在召唤,小院子里西厢房的帘子传来了一声利落地脆响:“叔伯,早起了!”紧接着,门帘一撩,一个俏生生的女子便是出了房门。
尉迟瑞抬眼望去,只见他这个那战死的胞弟留下的唯一骨血穿着利落的蓝衫裙,身材高挑苗条,将满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可是自己初来乍到,终是不好逾越妄言,现在少不得要帮着叔伯看一看,免得再被那当铺的奸商坑拐了。
听闻侄女要跟来,尉迟瑞点了点头,如今已出朱门,倒是没了那些高门贵胄的束缚,寻常百姓家里儿女出街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着若是当了好价钱,正好去馆子里装上几碟子菜肴入了食盒,再顺便给几个孩子扯些布匹做些衣服,于是便也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十七岁的尉迟敬贤还有十四岁的女儿尉迟敬柔四个人一起便出了家门,只留下飞燕当初投奔过来时,一并带来的婢女鸳鸯在家里生火做饭。
想到一会便要有新衣穿,女儿家难免面露喜色,每次去当铺都如同过年一般欢天喜地。敬柔更是手挽着堂姐飞燕的手臂,眼睛发亮地说着她前几日在弄堂里看到隔壁开米店的掌柜千金穿得那身樱花纹理的布料。
相比之下,尉迟家的公子较为深沉,紧锁眉头狠咽着口水,纠结着一会是点红烧狮子头,还是来一尾清蒸桂鱼更为稳妥。
一家子人正往西市走去的时候,突然清冷的街市上马蹄声喧嚣,似乎有人在策马狂奔。此时正值清晨,虽然店家们纷纷开店撤下了挡板,但是石板街道上的人并不多,所以那几匹骏马便是撒开了欢儿一路的狂奔过来。
尉迟瑞不似胞弟,不善骑射武艺,加上当初齐军涌进京城时,便被那人喧马啸的情景吓得落下了病根,如今看那披着金甲的战马奔来,吓得两手一抖,那用厚绒布包裹的花瓶散神没有搂住,一下子滚落到了地上。
尉迟瑞心里一惊,直着眼儿弯着腰便是要急匆匆过去将那犹在滚动的花瓶捡起。尉迟飞燕眼疾手快,一伸手拉住了不要命的叔伯,堪堪躲过了疾驰而过的骏马。
骏马的铁蹄“咔嚓”一声就把尉迟府里下个月的家用踩得七零八落。老侯爷连着一对儿女顿时心疼得“哎呦“出了声音,心里将那策马狂奔者骂得直追三代家谱。
可是待尉迟侯爷抬眼去看时,却是将满腹的怨谩吓得灰飞烟灭。
只见那踩碎了花瓶的骏马竟然去而复返,马上的是个穿着亮银铠甲的英挺男子,高大的身形,就算是骑在马背上也能窥得一二,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很是俊美,却隐隐有些异族之感,尤其是那双冷目,那是在沙场血海间浸染过的冷厉。此时,他正眯着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眼望着他们……不,确切地说是直盯着半低着头的尉迟飞燕。
犹记得齐军刚入城时,满京城尚未逃散的贵族富贾都被官兵抓去,聚齐在了京城的宣武门前。挨个的点着名姓,凡是犯了前科的抗齐中流砥柱,皆是拖拽到了那个齐朝新帝的大儿子——年方二十三岁的新朝大太子霍东雷的面前,手起刀落便是被砍下了头颅。当时血腥弥散,旧日的贵胄鲜血召开了满天哀嚎的黑羽乌鸦,遮住了青天红日,犹如乌云滚动……
轮到了尉迟一门的时候,因为胞弟尉迟德是出了名的抗齐名将,尉迟瑞当时心知自己是难逃一死,被拖拽上前时,已经吓得是瑟瑟发抖,心里哀叹:“弟弟,哥哥便是要找寻你去了!”
那个大太子果然是狠狠地瞪着自己,连话都懒得说,只一扬手,便示意刽子手将他拖拽下去,一刀咔嚓了事。没想到,那旁边一直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大齐二皇子却是突然出声拦下了刽子手,然后也不知同他的皇兄说了什么,最后,他尉迟一门竟然是全身而退,而且还被特别获准带走三箱随身必备之物,才被驱离了旧宅。
所以说起来,这二皇子反而成了他尉迟家的救命恩人。此时“恩人“倒是离得不远,正是眼前这个策马而立的英俊男子——大齐三军统帅,帮助父亲征战四方,一统天下的头等功臣,骁王霍尊霆。
看清了来人,尉迟瑞哪里还敢言语,踌躇之下,连忙拉着自己的小儿女跪在了马前,诺诺地低语道:“草民尉迟瑞叩见骁王殿下……”
而一旁的尉迟飞燕,见叔伯跪下,便也默默跟在了叔伯身后,跪伏在了石板路上,微敛眼目,柔顺得将头压得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