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泽玛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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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泽玛出山
那些随着王柔花从横山过来的人流民,经过一个栽种季节的养息,多少有了点家底。
而那些随着王柔花从金城县过来的饥民,则是处在一种严重的赤贫状况之中。
他们除了两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过来之外,没有带来任何的财富。
清香谷在猛然间增加了一倍的人口,所以,富裕的清香谷立刻就回到了一个贫穷的状态。
即便是王柔花,现在也只能跟着儿子一起喝粥,至少,这样可以保证有足够的粮食支撑到明年夏收。
养活三万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开支,如果不是因为粮食还算是够吃,铁心源会更加的烦恼。
抢劫就是一个财富原始积累的一个过程。
于是,在哈密之地,没有一个地方对商队来说是安全的,不论他们是在夜晚行走,还是在地沟里行走,哪怕他们在夜晚摸着黑在地沟里行走,总会遇到强盗。
经过短短的一个月的相互厮杀摸索,商贾们终于找到了一条貌似安全的商道。
只要沿着天山路下来,沿着哈密河一直向大雪山城的方向走,最后沿着大湖折返向西穿过一大片茂密的胡杨林就能安全的重新回到戈壁上。
这让商队的旅程一下子增加了三百里。
戈壁上的商队是禁绝不了的,不论是遇到天灾还是人祸都无法让商队停下自己的脚步。
每个部族都知道,如果商队真的完全停止运行了,那么,戈壁上,沙漠里的无数部族会因为没有办法交换物资而消失。
有的部族生产盐,有的部族有牛羊,有的部族有粮食,有的部族有陶器,只有互通有无才能让所有的部族什么都不缺,离开了交换,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这样的商队铁心源自然不会去触碰的,只要是在戈壁上生活的种族都不会去碰他们。
即便是以前的马贼,在遇到这样的商队的时候,也会乖乖的拿出自己的东西和商队进行交换,只不过价格会低很多罢了。
这种商队只随意也会逃避,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里的盗匪会收什么买路钱。
他们甚至还有一首歌谣叫做——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天知道大戈壁上的道路为什么会是他们开拓的,难道不该是商队常累月踩踏出来的吗?
最过分的是这里的树看看都有好几百了,如何能是他们栽种的?
于是厮杀自然难以避免,打败的一方自然只好乖乖的交钱,一般情况下,商队都打不过强盗。
只有一种商队无论如何都不会妥协,他们不会和强盗有任何的妥协,只要遇到了,双方只能是你死我活的争斗。
这种商队一般走的都是远途,目标不是契丹,就是西夏,甚至是大宋,或者是从这三个地方回去的商队。
他们的牵着的骆驼背上装满了最珍贵的货物,从西方去东方的香料和宝石,以及从东方带去西方的茶叶和丝绸。
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强盗们都不会对这样的商队手下留情,把这样的商队上下全部杀光,也不会对沙漠戈壁上的种族有任何的威胁。
这种行商利润极度的丰厚,哪怕十次行商,有一次成功他们依旧可以赚到很多的钱。
八月的戈壁上天高气爽,只要天上有月亮,即便是夜晚也可以继续行走,这是一年中,最适合行商的好日子,只是,强盗也很多。
铁心源有意识的让那些普通商队在自己的辖区之内走更多的路,就可以让这些商队在辖区停留的更久,同时也能让自己辖区的百姓可以低价换到更多的物资。
抢劫是一件很枯燥,很无聊,甚至很残酷的事情,不论是李巧还是,火儿,水儿,玲儿,甚至铁蛋,都只是单纯的喜欢抢劫的威风,而不在意抢劫了多少物资钱财,在看遍了西域人贫穷的本质之后,也就没了欺负那些可怜虫的意思。
铁心源也不允许他们再继续出去了,收到的买路钱还不如他们施舍出去的多。
李巧他们也看的很清楚,与其幸幸苦苦的在戈壁上抢劫那些可怜的普通商队,不如留在山谷里干点自己愿意干的事情。
铁心源坐在水车的一条悬臂上充当配重石缓缓上升,李巧待在另一边用绞盘把偏重的水车轮毂拉下来,火儿趁机在卯榫口子上装好另外一条悬臂,等两边悬臂的配重合适之后李巧取过肩头搭着的毛巾擦一把脸上的汗水朝铁心源笑道:“源哥儿,你看过我闺女了吗?”
铁心源吐掉嘴里的西瓜子点头道:“看过了,孩子们漂亮,像卓玛多过像你!”
“没问题吧?”
“天知道……”
“你怎么这么回答,哪里有做人家叔叔的样子。”
“你老婆刚来清香谷,就被我老娘狠狠地抽了一顿板子,这让我对她的本性非常的不放心!”
“她只是跳下马车跳舞而已。”
“我老娘说的没错,月子里的人能跳舞,就能挨板子,为跳舞挨一顿板子最后还窃窃自喜的恐怕只有你老婆能干的出来吧?”
“她最近听话了很多,主要是受不了那个叫做泽玛的女人勾引。
对了,你和那个女人没关系吧?”
铁心源把手里的瓜皮丢远呵呵笑道:“当然没有,我的心全在赵婉身上。一个吐蕃女人就让你焦头烂额了,怎么,还对另外一个有兴趣?”
火儿在一边插嘴道:“我们只是奇怪,满吐蕃就见到两个漂亮的吐蕃女人,结果,现在全在这了,是不是巧哥?”
李巧笑道:“还真是,我在青塘停留的时间最长,就算是角厮罗大帐里的女人都算不得漂亮,只是干净一些,穿的漂亮一些罢了。
这吐蕃女人啊,要嘛就丑的没办法看,可是,只要是漂亮的,就美得让人没话说。”
铁心源哈哈笑道:“这说明我们清香谷是一个人杰地灵之所,除了你们几个棒槌之外,来的全是美女和好汉!”
李巧和火儿一起大笑。
火儿笑完了,就捶捶自己的脑袋道:“当初我们在流民群里不是没见过一些腐儒和刀笔吏,铁蛋见了那群人说没几个好的,后来铁蛋去了东京,我们没办法鉴别好坏人,就干脆把那些人一个都不要。
其实应该弄一些过来的,好坏主要是看环境,在清香谷里,他们要是敢使坏,老子就敢把他们切开了喂狼。”
李巧也点头道:“那些人虽然坏,可是到底还是离不开那些人,你知道不,在角厮罗那里,能算清楚账目的人就没几个,瞎毡那个家伙想要把自己的城池弄得繁华一些,结果,我们路过宗哥城的时候,那些吐蕃人差点没被铁蛋给活活骗死。
一张牛皮换一把勺子的事情也就能在宗哥城发生,跟着我们一起去宗哥城的流民也占便宜了,他们把自己的饭碗和发给他们的勺子全部都换给了吐蕃人,自己吃饭的时候弄一木碗一双筷子继续。”
火儿有些怀念宗哥城,悠悠的对铁心源道:“源哥儿,咱们是不是应该派一个商队去宗哥城啊,那些吐蕃人非常的富裕,就是很傻!”
巧哥大笑道:“你可算了吧,青塘吐蕃人傻谁都知道,可是他们的武力也是天下顶尖的。
你骗他一次他呵呵傻笑,骗他两次他不知道,骗他三次试试,削尖的木杠子从谷道穿进去,最后从嘴里出来,想死?至少是一天以后的事情了。”
铁心源叉开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摩挲着自己下巴上刚刚钻出来的一层绒毛,若有所思的道:“我们去自然是不成的,如果是吐蕃人自己去应该没问题吧?”
“卓玛不去!她是青塘的公主,这样做不地道。”李巧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没打算让卓玛去,要是她去吐蕃,为了干成事情,再给你戴上绿帽子,我们这些做弟弟的也会觉得自己头顶绿油油的,所以……”
“泽玛去!”李巧和火儿一起高兴得大叫。
丢人的事情在别人面前说起来很伤人,可是在自己兄弟间说说不但娱人,还娱己。
“我就怕泽玛这个女人去了会被瞎毡弄走,那女人跟一块肥肉似的谁都想要。”
李巧听铁心源这么说,连忙左右瞅瞅,见瀑布下面只有兄弟三个,就招手铁心源示意他过来。
不明所以的铁心源从水车上爬下来,三人凑在一起等巧哥说事。
“瞎毡十岁的时候非常受角厮罗喜欢,有一次,远方的吐蕃人给青塘送来了一匹野马,瞎毡自告奋勇的去降服,谁知道那匹马是一匹野马王,性子爆烈无比,竟然挣脱了缰绳,带着十岁的瞎毡在旷野狂奔。
瞎毡这家伙竟然不害怕,抱着野马的脖子就和野马扛上了,这一跑就是三十里地。
你们想啊,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和野马搏斗了这么久,自然就没了力气,在一片乱石滩上从马背上掉下来了,结果一屁股坐在一块尖锐的石片上……就此糟糕!”
铁心源和火儿一起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说瞎毡就不是男人了?”
“不知道,没人知道,这些年瞎毡弄回去的女人并不少,一般都活不长。
我和卓玛路过宗哥城的时候住在城主府里,卓玛偷偷告诉我,瞎毡的女人似乎带着穷袴!”
“穷袴?这是什么东西?”铁心源和火儿连连追问。
“一种脱下来或者穿上去需要一柱香时间的内裤!”
“天啊!”(未完待续。)
第十章泽玛出山
那些随着王柔花从横山过来的人流民,经过一个栽种季节的养息,多少有了点家底。
而那些随着王柔花从金城县过来的饥民,则是处在一种严重的赤贫状况之中。
他们除了两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过来之外,没有带来任何的财富。
清香谷在猛然间增加了一倍的人口,所以,富裕的清香谷立刻就回到了一个贫穷的状态。
即便是王柔花,现在也只能跟着儿子一起喝粥,至少,这样可以保证有足够的粮食支撑到明年夏收。
养活三万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开支,如果不是因为粮食还算是够吃,铁心源会更加的烦恼。
抢劫就是一个财富原始积累的一个过程。
于是,在哈密之地,没有一个地方对商队来说是安全的,不论他们是在夜晚行走,还是在地沟里行走,哪怕他们在夜晚摸着黑在地沟里行走,总会遇到强盗。
经过短短的一个月的相互厮杀摸索,商贾们终于找到了一条貌似安全的商道。
只要沿着天山路下来,沿着哈密河一直向大雪山城的方向走,最后沿着大湖折返向西穿过一大片茂密的胡杨林就能安全的重新回到戈壁上。
这让商队的旅程一下子增加了三百里。
戈壁上的商队是禁绝不了的,不论是遇到天灾还是人祸都无法让商队停下自己的脚步。
每个部族都知道,如果商队真的完全停止运行了,那么,戈壁上,沙漠里的无数部族会因为没有办法交换物资而消失。
有的部族生产盐,有的部族有牛羊,有的部族有粮食,有的部族有陶器,只有互通有无才能让所有的部族什么都不缺,离开了交换,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这样的商队铁心源自然不会去触碰的,只要是在戈壁上生活的种族都不会去碰他们。
即便是以前的马贼,在遇到这样的商队的时候,也会乖乖的拿出自己的东西和商队进行交换,只不过价格会低很多罢了。
这种商队只随意也会逃避,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里的盗匪会收什么买路钱。
他们甚至还有一首歌谣叫做——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天知道大戈壁上的道路为什么会是他们开拓的,难道不该是商队常累月踩踏出来的吗?
最过分的是这里的树看看都有好几百了,如何能是他们栽种的?
于是厮杀自然难以避免,打败的一方自然只好乖乖的交钱,一般情况下,商队都打不过强盗。
只有一种商队无论如何都不会妥协,他们不会和强盗有任何的妥协,只要遇到了,双方只能是你死我活的争斗。
这种商队一般走的都是远途,目标不是契丹,就是西夏,甚至是大宋,或者是从这三个地方回去的商队。
他们的牵着的骆驼背上装满了最珍贵的货物,从西方去东方的香料和宝石,以及从东方带去西方的茶叶和丝绸。
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强盗们都不会对这样的商队手下留情,把这样的商队上下全部杀光,也不会对沙漠戈壁上的种族有任何的威胁。
这种行商利润极度的丰厚,哪怕十次行商,有一次成功他们依旧可以赚到很多的钱。
八月的戈壁上天高气爽,只要天上有月亮,即便是夜晚也可以继续行走,这是一年中,最适合行商的好日子,只是,强盗也很多。
铁心源有意识的让那些普通商队在自己的辖区之内走更多的路,就可以让这些商队在辖区停留的更久,同时也能让自己辖区的百姓可以低价换到更多的物资。
抢劫是一件很枯燥,很无聊,甚至很残酷的事情,不论是李巧还是,火儿,水儿,玲儿,甚至铁蛋,都只是单纯的喜欢抢劫的威风,而不在意抢劫了多少物资钱财,在看遍了西域人贫穷的本质之后,也就没了欺负那些可怜虫的意思。
铁心源也不允许他们再继续出去了,收到的买路钱还不如他们施舍出去的多。
李巧他们也看的很清楚,与其幸幸苦苦的在戈壁上抢劫那些可怜的普通商队,不如留在山谷里干点自己愿意干的事情。
铁心源坐在水车的一条悬臂上充当配重石缓缓上升,李巧待在另一边用绞盘把偏重的水车轮毂拉下来,火儿趁机在卯榫口子上装好另外一条悬臂,等两边悬臂的配重合适之后李巧取过肩头搭着的毛巾擦一把脸上的汗水朝铁心源笑道:“源哥儿,你看过我闺女了吗?”
铁心源吐掉嘴里的西瓜子点头道:“看过了,孩子们漂亮,像卓玛多过像你!”
“没问题吧?”
“天知道……”
“你怎么这么回答,哪里有做人家叔叔的样子。”
“你老婆刚来清香谷,就被我老娘狠狠地抽了一顿板子,这让我对她的本性非常的不放心!”
“她只是跳下马车跳舞而已。”
“我老娘说的没错,月子里的人能跳舞,就能挨板子,为跳舞挨一顿板子最后还窃窃自喜的恐怕只有你老婆能干的出来吧?”
“她最近听话了很多,主要是受不了那个叫做泽玛的女人勾引。
对了,你和那个女人没关系吧?”
铁心源把手里的瓜皮丢远呵呵笑道:“当然没有,我的心全在赵婉身上。一个吐蕃女人就让你焦头烂额了,怎么,还对另外一个有兴趣?”
火儿在一边插嘴道:“我们只是奇怪,满吐蕃就见到两个漂亮的吐蕃女人,结果,现在全在这了,是不是巧哥?”
李巧笑道:“还真是,我在青塘停留的时间最长,就算是角厮罗大帐里的女人都算不得漂亮,只是干净一些,穿的漂亮一些罢了。
这吐蕃女人啊,要嘛就丑的没办法看,可是,只要是漂亮的,就美得让人没话说。”
铁心源哈哈笑道:“这说明我们清香谷是一个人杰地灵之所,除了你们几个棒槌之外,来的全是美女和好汉!”
李巧和火儿一起大笑。
火儿笑完了,就捶捶自己的脑袋道:“当初我们在流民群里不是没见过一些腐儒和刀笔吏,铁蛋见了那群人说没几个好的,后来铁蛋去了东京,我们没办法鉴别好坏人,就干脆把那些人一个都不要。
其实应该弄一些过来的,好坏主要是看环境,在清香谷里,他们要是敢使坏,老子就敢把他们切开了喂狼。”
李巧也点头道:“那些人虽然坏,可是到底还是离不开那些人,你知道不,在角厮罗那里,能算清楚账目的人就没几个,瞎毡那个家伙想要把自己的城池弄得繁华一些,结果,我们路过宗哥城的时候,那些吐蕃人差点没被铁蛋给活活骗死。
一张牛皮换一把勺子的事情也就能在宗哥城发生,跟着我们一起去宗哥城的流民也占便宜了,他们把自己的饭碗和发给他们的勺子全部都换给了吐蕃人,自己吃饭的时候弄一木碗一双筷子继续。”
火儿有些怀念宗哥城,悠悠的对铁心源道:“源哥儿,咱们是不是应该派一个商队去宗哥城啊,那些吐蕃人非常的富裕,就是很傻!”
巧哥大笑道:“你可算了吧,青塘吐蕃人傻谁都知道,可是他们的武力也是天下顶尖的。
你骗他一次他呵呵傻笑,骗他两次他不知道,骗他三次试试,削尖的木杠子从谷道穿进去,最后从嘴里出来,想死?至少是一天以后的事情了。”
铁心源叉开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摩挲着自己下巴上刚刚钻出来的一层绒毛,若有所思的道:“我们去自然是不成的,如果是吐蕃人自己去应该没问题吧?”
“卓玛不去!她是青塘的公主,这样做不地道。”李巧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没打算让卓玛去,要是她去吐蕃,为了干成事情,再给你戴上绿帽子,我们这些做弟弟的也会觉得自己头顶绿油油的,所以……”
“泽玛去!”李巧和火儿一起高兴得大叫。
丢人的事情在别人面前说起来很伤人,可是在自己兄弟间说说不但娱人,还娱己。
“我就怕泽玛这个女人去了会被瞎毡弄走,那女人跟一块肥肉似的谁都想要。”
李巧听铁心源这么说,连忙左右瞅瞅,见瀑布下面只有兄弟三个,就招手铁心源示意他过来。
不明所以的铁心源从水车上爬下来,三人凑在一起等巧哥说事。
“瞎毡十岁的时候非常受角厮罗喜欢,有一次,远方的吐蕃人给青塘送来了一匹野马,瞎毡自告奋勇的去降服,谁知道那匹马是一匹野马王,性子爆烈无比,竟然挣脱了缰绳,带着十岁的瞎毡在旷野狂奔。
瞎毡这家伙竟然不害怕,抱着野马的脖子就和野马扛上了,这一跑就是三十里地。
你们想啊,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和野马搏斗了这么久,自然就没了力气,在一片乱石滩上从马背上掉下来了,结果一屁股坐在一块尖锐的石片上……就此糟糕!”
铁心源和火儿一起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说瞎毡就不是男人了?”
“不知道,没人知道,这些年瞎毡弄回去的女人并不少,一般都活不长。
我和卓玛路过宗哥城的时候住在城主府里,卓玛偷偷告诉我,瞎毡的女人似乎带着穷袴!”
“穷袴?这是什么东西?”铁心源和火儿连连追问。
“一种脱下来或者穿上去需要一柱香时间的内裤!”
“天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