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踏上回家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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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后,纯白色的血狼从宠物店出来,血狼怪异的看着自己的发毛,伸出舌头舔半天,却怎么也变不回之前的红色。
幽怨的看着在一旁坏笑的林晓,“走,现在正常多了。”林晓不管血狼的感受,大步在前面带路。
坐上飞往h市的班机,刚刚找到自己的座位,还没坐下来,旁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响起来。
“老弟怎么突然在y市呢。”
林晓转过头,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只见吴达笑呵呵的坐在林晓的旁边。
“是吴哥啊,真是凑巧,我来y市也是机缘巧合,去张家界旅游顺路过来看看,吴哥怎么会在这。”
“我在y市有笔生意,刚刚谈完,这不正好回去吗。”
“那可真是有缘,连飞机都是一个班次。”
“可不是,看来我和老弟的缘分是天注定的。”
“别讲的那么暧昧好吗,怎么感觉有种基在燃烧。”
“哈哈,现在的社会,只要亲近一点都称为是基。”
“吴哥很前卫啊,基都知道。”
“必须的,不然要被社会淘汰的,我们商人就是满足社会的需要,需要什么我们做什么。”
“……”
一路上,林晓和吴达做伴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直到乘务长广播通知到达h市了,他们还意犹未尽。
下了飞机,吴达热情的说:“林老弟,你和我一起吧,坐我的车,你去旅游应该不会把车放在机场吧。”
林晓考虑了一下,就点头说道:“好,那吴哥等我一下。”
林晓跑去宠物托运处,把血狼领出来,回到机场门口,吴达已经在那边等候了。
吴达看到林晓身边多了一只神骏的巨型犬,开口说道:“好家伙,这狗值不少钱吧,看起来这么威猛,有一股气势。”
“还好,我去y市就是因为这只狗。”林晓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慌。
吴达也是爱狗的人,他家里也养了两只巨型犬,对狗还是很有研究的。吴达围着血狼转圈,眼睛上下扫射,仔细观察。
血狼被看的浑身不舒服,本来就因为被染成白毛心情不顺畅,对于林晓它没有表达出什么,可是吴达就不在范围之内了,直接拿着纯白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吴达,嘴里还发出‘呜~~~。’的恐吓声音。
吴达在血狼盯着他的时候毛骨悚然,一股冷气从脚底板传来,吸了一口冷气,转头对林晓说:“这狗不得了啊,我被它这样盯着都感觉全身发麻,有种被野兽盯上的错觉。”
“呵呵。”林晓笑笑,用眼神警告了下血狼,让它安分点,血狼在林晓的注视下,收回盯着吴达的眼神,懒洋洋的趴在林晓的脚下。
“这狗看来很听老弟的话,要不是这狗是老弟的,我花多大的价钱都要买过来,太棒了,家里养的那两只和它完全不能比,天差地别啊。”
吴达眼睛发光的看着血狼。
“既然吴哥这么喜欢,到时候小狼要是有孩子我就给你送过去一只。”林晓看到吴达真的很喜欢狗。
“真的吗?”吴达深怕林晓这是开玩笑。
“当然。”林晓肯定的回答,他也不是很肯定,变异后的血狼孩子是怎么样的。
“那我就先谢过老弟了。”吴达笑着说。
多了一只狗,原本的商务车肯定不够,吴达叫身边的人员准备了一辆加长型的宾利。
在车上,吴达和林晓说着自己的养狗经,林晓从来没听过,原来养狗还要那么多要求和注意的地方,他的紫金獒和血狼都是变异动物,智商都不低,不需要他照顾,每天要是他懒了没做饭就会自己出去找东西吃。
想到紫金獒,不知道血狼回家后会不会和紫金獒打起来,虽然不是同一种类,一个是狼一个是獒,林晓担心紫金獒打不过血狼,紫金獒可是没成年。
很快,车就来到林晓别墅外面,吴达表示感谢,特意的把林晓先送回来,然后自己才回公司。
回到阔别已久的别墅,林晓嘴角不自觉往上翘,开心的带着血狼走进别墅。血狼的表现比较稳重,只是鼻子时不时的嗅下。
原本还在院子玩的紫金獒和浣熊,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立马放下玩心,直接冲回别墅,这断时间,林晓把浣熊和紫金獒交给黄涛,反正农庄里面有的是厨子,饭菜管够,所以林晓很放心的把它们留下来。
林晓刚刚打开大门,就看到紫金獒和浣熊飞奔而来,直接扑向林晓。
血狼不知情况,以为有人要伤害林晓,飞扑上去挡住紫金獒,两头体形相差不大的狼和狗撞到了一起。
看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阻拦自己和主人的亲热,紫金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冲向血狼。
血狼更是不惧,沉着冷静的看着紫金獒,林晓抱着跑过来的浣熊,笑呵呵的看着还在顶牛的血狼和紫金獒。
爪子对爪子,牙齿对牙齿,林晓发现在这段时间里面,紫金獒的个头又长大了点,比之血狼也丝毫没有逊色,打的难分难解。
林晓知道,要是再不阻止就真的要打出火花了,急忙走上前,双手勾住血狼和紫金獒的脖子,把它们扑到在地上。
“不要再打了,差不多了,认识下就行,这是紫金獒,这是小狼血狼。”林晓各自介绍道。
都说不打不相识,紫金獒现在的战力和血狼相差不大,所以血狼很痛快的承认这是同伴,强者只会和强者在一起。
林晓也不知道,紫金獒的成长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快,现在都已经能和血狼一战了,不禁的为它感到高兴。
林晓可是知道血狼的战力,那一战可是把自己弄的精疲力尽才得以胜利。
看着血狼和紫金獒在相互舔着对方的毛发,为对方清理。浣熊和不甘示弱,用自己的速度瞬间就跑到紫金獒身上,好奇的打量血狼。
血狼虽然嗅到除了林晓外的两股气味,可是这个突然出现在紫金獒身上的浣熊还是吓了它一跳。
“这是浣熊,也是同伴,别欺负它。”金色的浣熊长的惹人爱,现在已经是农庄一个特色了,只要浣熊出现在农庄,瞬间就被女孩子给包围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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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后,纯白色的血狼从宠物店出来,血狼怪异的看着自己的发毛,伸出舌头舔半天,却怎么也变不回之前的红色。
幽怨的看着在一旁坏笑的林晓,“走,现在正常多了。”林晓不管血狼的感受,大步在前面带路。
坐上飞往h市的班机,刚刚找到自己的座位,还没坐下来,旁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响起来。
“老弟怎么突然在y市呢。”
林晓转过头,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只见吴达笑呵呵的坐在林晓的旁边。
“是吴哥啊,真是凑巧,我来y市也是机缘巧合,去张家界旅游顺路过来看看,吴哥怎么会在这。”
“我在y市有笔生意,刚刚谈完,这不正好回去吗。”
“那可真是有缘,连飞机都是一个班次。”
“可不是,看来我和老弟的缘分是天注定的。”
“别讲的那么暧昧好吗,怎么感觉有种基在燃烧。”
“哈哈,现在的社会,只要亲近一点都称为是基。”
“吴哥很前卫啊,基都知道。”
“必须的,不然要被社会淘汰的,我们商人就是满足社会的需要,需要什么我们做什么。”
“……”
一路上,林晓和吴达做伴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直到乘务长广播通知到达h市了,他们还意犹未尽。
下了飞机,吴达热情的说:“林老弟,你和我一起吧,坐我的车,你去旅游应该不会把车放在机场吧。”
林晓考虑了一下,就点头说道:“好,那吴哥等我一下。”
林晓跑去宠物托运处,把血狼领出来,回到机场门口,吴达已经在那边等候了。
吴达看到林晓身边多了一只神骏的巨型犬,开口说道:“好家伙,这狗值不少钱吧,看起来这么威猛,有一股气势。”
“还好,我去y市就是因为这只狗。”林晓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慌。
吴达也是爱狗的人,他家里也养了两只巨型犬,对狗还是很有研究的。吴达围着血狼转圈,眼睛上下扫射,仔细观察。
血狼被看的浑身不舒服,本来就因为被染成白毛心情不顺畅,对于林晓它没有表达出什么,可是吴达就不在范围之内了,直接拿着纯白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吴达,嘴里还发出‘呜~~~。’的恐吓声音。
吴达在血狼盯着他的时候毛骨悚然,一股冷气从脚底板传来,吸了一口冷气,转头对林晓说:“这狗不得了啊,我被它这样盯着都感觉全身发麻,有种被野兽盯上的错觉。”
“呵呵。”林晓笑笑,用眼神警告了下血狼,让它安分点,血狼在林晓的注视下,收回盯着吴达的眼神,懒洋洋的趴在林晓的脚下。
“这狗看来很听老弟的话,要不是这狗是老弟的,我花多大的价钱都要买过来,太棒了,家里养的那两只和它完全不能比,天差地别啊。”
吴达眼睛发光的看着血狼。
“既然吴哥这么喜欢,到时候小狼要是有孩子我就给你送过去一只。”林晓看到吴达真的很喜欢狗。
“真的吗?”吴达深怕林晓这是开玩笑。
“当然。”林晓肯定的回答,他也不是很肯定,变异后的血狼孩子是怎么样的。
“那我就先谢过老弟了。”吴达笑着说。
多了一只狗,原本的商务车肯定不够,吴达叫身边的人员准备了一辆加长型的宾利。
在车上,吴达和林晓说着自己的养狗经,林晓从来没听过,原来养狗还要那么多要求和注意的地方,他的紫金獒和血狼都是变异动物,智商都不低,不需要他照顾,每天要是他懒了没做饭就会自己出去找东西吃。
想到紫金獒,不知道血狼回家后会不会和紫金獒打起来,虽然不是同一种类,一个是狼一个是獒,林晓担心紫金獒打不过血狼,紫金獒可是没成年。
很快,车就来到林晓别墅外面,吴达表示感谢,特意的把林晓先送回来,然后自己才回公司。
回到阔别已久的别墅,林晓嘴角不自觉往上翘,开心的带着血狼走进别墅。血狼的表现比较稳重,只是鼻子时不时的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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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刚刚打开大门,就看到紫金獒和浣熊飞奔而来,直接扑向林晓。
血狼不知情况,以为有人要伤害林晓,飞扑上去挡住紫金獒,两头体形相差不大的狼和狗撞到了一起。
看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阻拦自己和主人的亲热,紫金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冲向血狼。
血狼更是不惧,沉着冷静的看着紫金獒,林晓抱着跑过来的浣熊,笑呵呵的看着还在顶牛的血狼和紫金獒。
爪子对爪子,牙齿对牙齿,林晓发现在这段时间里面,紫金獒的个头又长大了点,比之血狼也丝毫没有逊色,打的难分难解。
林晓知道,要是再不阻止就真的要打出火花了,急忙走上前,双手勾住血狼和紫金獒的脖子,把它们扑到在地上。
“不要再打了,差不多了,认识下就行,这是紫金獒,这是小狼血狼。”林晓各自介绍道。
都说不打不相识,紫金獒现在的战力和血狼相差不大,所以血狼很痛快的承认这是同伴,强者只会和强者在一起。
林晓也不知道,紫金獒的成长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快,现在都已经能和血狼一战了,不禁的为它感到高兴。
林晓可是知道血狼的战力,那一战可是把自己弄的精疲力尽才得以胜利。
看着血狼和紫金獒在相互舔着对方的毛发,为对方清理。浣熊和不甘示弱,用自己的速度瞬间就跑到紫金獒身上,好奇的打量血狼。
血狼虽然嗅到除了林晓外的两股气味,可是这个突然出现在紫金獒身上的浣熊还是吓了它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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