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红尘 (一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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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嫂是一个非常淳朴的女人,如果能改掉多嘴的毛病,估计给人的印象会更好。但对于程名振而言,对方多嘴并不完全是一个坏事。至少从她嘴里探听些消息要比从杜鹃那容易得多,甚至不用拐弯抹角,就能探听得十分详尽。
待得两碗蔘汤抿完,程名振对营地的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此地叫做红花洼子,位于巨鹿泽深处。自从大业初年,就6续有人因为不堪官府的横征暴敛逃到此地谋生。张金称等大当家扯旗造反后,看中了泽里边复杂的地形,便将不能一道随军带走的老弱妇孺安置在了此处。随着张家军规模增大,泽中安置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渐渐的已经形成了一个大集镇,自种自收,无捐无税,俨然有种室外桃源的味道。
从莲嫂的角度看,张金称等人对部属的家眷还是很照顾的。众人无论打渔还是种田,都不需要向张大当家纳贡。每次出去“征集”物资回来,张家军还会把一些粗重之物低价卖给百姓,满足一部分人越来越不像话的“贪心”。
~~
当然,人与人相处总会生些鸡毛蒜皮的争执,这个时候,张家军的几位头领就充当起官老爷的角色。由于彼此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所以头领们处事还算得上公正。即便偶尔生一些偏差,过后通过熟人递话儿,也能变着法子纠正过来。
“几位大当家轮流断案?”程名振听得好奇,瞪着茫然的大眼睛追问。
“哪能呢。家有千口,主是一人!”一边收拾桌上的陶碗,莲嫂一边笑着回应,“无论什么事情,最后自然得听大当家的。但一般小事儿也烦不到他,往往四当家、六当家或八当家出面,就把事情全摆平了!”
四当家姓王,好像与张金称合伙做过买卖。从莲嫂断断续续的述说中,程名振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六当家出身公门,好像是个官府的差役,对刑名律法很是熟悉。除了这两个得力属下外,张金称麾下还有二当家薛颂,三当家杜疤瘌、五当家郝老刀和七当家杜鹃,后边这几个人平素的精力主要放在带兵打仗上,很少管巨鹿泽里边的杂事。
不过如果有人对老营里的女人动手动脚,一般就会被交给杜鹃修理。而七当家杜鹃对姐妹们极为看护,抓到肇事,轻则当众皮鞭狠抽,重则断指切耳。因此被喽啰们送了个玉面罗刹的绰号。杜鹃听了,也不生气。
一说到杜鹃,莲嫂的话匣子就再控制不住。放下收好的碗筷,将七当家平素如何替大伙仗义出头惩治喽啰中的无赖恶汉。如何好心扶危济困,帮助弱小。如何帮泽地里的女人人捎带葛布衣服,针头线脑,仿佛对方就是个菩萨面前的玉女,天下第一大善人般。
程名振年龄已经不小了,岂能听不出莲嫂话里话外的意思。赶紧笑着将话题向自己需要的地方岔,“您刚才说还有一位八当家,他入伙前是做什么的?我这次在馆陶城外,怎么没看到他?”
话音刚落,莲嫂的笑容立刻收了起来。先探头探脑地向外望了望,才低声回应道:“八当家是春天刚来入伙的。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他一个月中,倒有半个月不会在泽里。你不用管他,七当家这边他轻易不敢过来!”
“那是为何?”见莲嫂的眼神中充满了难以掩饰厌恶,程名振反倒被勾起的几分好奇。
“他那人根本就跟大伙不是一路!”莲嫂重新拿起碗筷,快步向外走。“反正他轻易不来这边,你不用担心就是!若是敢过来,自有人去告诉七当家!”
说罢,莲嫂用脚尖钩开门帘,飞也般走掉了。屋子中又只剩下程名振一个,对着满窗的绿荫呆。莲嫂口中的土匪窝和他预想中的差异实在太大,大到几乎让人难以接受。他事先的预想中,流寇们巢**根本不该是这个样子,他们既然能四处打劫,就根本没必要再种田打渔,织葛纺纱。他们懒惰、粗野、甚至不知廉耻。他们当中无论男人女人都应该是无法无天,一言不合即拔刀相向。可得刚刚探到的消息却恰恰相反,土匪们有着自己的秩序和生活。有着和外边人一样的喜怒哀乐。如果不仔细区分,你甚至无法找出莲嫂和驴屎胡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之间的差别,同样喜欢给别人做媒,同样喜欢在人背后嚼舌头根子……
“既来之,则姑且安之。”对着窗外的树叶了一会楞,程名振笑着自我安慰。无论土匪们是茹毛饮血的禽兽,还是世外桃源的遗民,在伤好之前,他都必须留在这里了。那个逃走的武将两次见过他的面,如果在城里被此人遇到,恐怕天底下无人能帮得了他。
一天之中的第二餐还是由莲嫂送来的,同来的还有一个头花白的驼子。看到程名振已经可以扶着墙慢慢走动,驼子的眼睛立刻冒出了两股亮光。“你居然没死?”他惊诧地问,仿佛自己看到的是只孤魂野鬼。“快坐下让我摸摸,看看你是什么做的!”
“是孙大夫吧?”程名振从对方满身的药草味道上猜出了其身份,笑着跟他打招呼。“这些天给您老人家了添麻烦了,程某不胜感激!”
“啰嗦!”驼子冲他连连翻白眼,“坐好,别动!我不会吃了你!”
一双大手紧跟着伸过来,像挑牲口一样将程名振浑身上下捏了遍。中间几次捏得不过瘾,干脆把少年人的衣衫掀开来,将眼睛凑过去仔细检视。
长这么大,程名振还没在母亲之外的女人面前露过这么长时间身体,不由被窘得满脑袋是汗。莲嫂在一旁看到了,也不肯躲避,只是抿着嘴似笑非笑。他们到底还是土匪!程名振心里刚刚建立起的好印象荡然无存。只盼着自己尽快好起来,尽快离开这个混乱之地。
“不错!三岁牦牛十八汉,你长得够瓷实!”就在少年人即将崩溃之际,驼子终于完成了他的“检查”。用手捶打着对方的脊背,大声夸赞,“这么瓷实的男人,我还第一次见。随便套上络头,都能趟八十亩地!”
“晚辈从小练武,十几年没间断过!”实在不想被驼子继续当牲口来夸,程名振大声解释。虽然对方曾经用药保住了他的小命儿,但那也不意味着可以随随便便出言侮辱他的人格。
“那就对了,否则即便不死,也得瘫上个把月!”丝毫感觉不到程名振话语中流露出来的不快,驼背郎中继续道。“鹃子是个有眼光的丫头,挑人挑得就是准!她拿人参给你吊命,我还觉得可惜了。现在看来,那几根老蔘用得值!”
又是恼怒,又是羞愧,程名振连脖子都开始红。偏偏跟土匪们没法讲理,只好坐到桌案旁,拿饭碗里的老米泄。饭菜已经摆到了桌子上,却不留访客一道用餐,无论在哪里都不是礼貌行为。孙姓驼子却也不着恼,笑着观赏了片刻程名振吃饭的姿势,又自言自语般说道:“你小时候是个使奴唤婢的吧?这个吃相很好,容易调养。不要吃得太饱,外边还有一罐子药,饭后慢慢喝了。晚上记得多喝水,少翻身……”
“您老也一块吃点儿!”见对方始终不愠不火,程名振反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了,指了指装饭的木桶,低声邀请。
“那是病号饭,你一个人享用吧,老驼子可没那个福气!”孙姓郎中笑着摇头,又慢吞吞地从怀中掏出几个已经被汗水沤臭了的小木盒,“这里边是我刚刚配的油膏,临睡觉前将裹伤的布解开,把药膏抹上。半个月后,即便有疤留下,也不会太大!”
“让您老费心了!”程名振赶紧放下碗筷,双手去接药盒。无论对方如何粗鄙,毕竟是在真心真意为自己诊治。其中人情好歹,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分辨得出来。
“嗯!”有感于年青人的礼貌,驼子微笑着点头。无论从任何角度,程名振都比营地里的同龄人耐看得多。他谈吐大方,举止彬彬有礼,身架结实,人长得也英俊。与杜鹃配起来,那简直是……想着想着,孙驼子的平和的目光突然闪了闪,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药有问题么?”程名振会错了意,手停在半空中,讪笑着追问。如果驼子讨要诊金,自己一时半会儿可拿不出来。上次在周记药铺随便一幅药就是几百个钱,这回吃了人家好多人参鹿茸之类的大补特补之物,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还得上!
“药没问题!”驼子继续摇头,然后长长地出了口气。“晚上临睡前,让莲嫂帮你抹吧。背上的伤,你自己够不到。”
“晚辈,晚辈自己想办法!”程名振没料到老不正经犹豫了半天,居然就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尴尬得几乎无地自容。
“怕什么!这几天你昏迷中,哪里她没看到过。”孙驼子突然抖起了威风,拂袖而起,“莲子,你照顾好他,别让他一个人瞎对付!”
“嗯!哎!”素来大方利落的莲嫂楞了楞,神情突然变得十分古怪。不敢与驼子的目光相接,她低下头,默默地看向自己的鞋子尖儿。
“多,多谢莲嫂仗义相救!”程名振脸红得像个熟虾米一样,长揖及地。这份人情可是欠大了,莲嫂年龄虽长,毕竟也是个女人。恐怕今后自己只能认她当了姐姐,才能报答这份救命之恩!
“别,别这样!程爷,程爷你别客气!您,您救了那么多弟兄,伺候您,伺候您是应该的……””莲嫂依旧不敢抬头,满是茧子的手掌在身前来回摆动。
她不敢面对程名振的感激,更不敢违背孙驼子的吩咐。这些天来,的确有人每天为昏迷中的少年擦背裹伤。但那个人根本不是她,驼子叔为什么偏要安在自己头上,其中原因,善良的女人理解不了,更猜度不到!
莲嫂是一个非常淳朴的女人,如果能改掉多嘴的毛病,估计给人的印象会更好。但对于程名振而言,对方多嘴并不完全是一个坏事。至少从她嘴里探听些消息要比从杜鹃那容易得多,甚至不用拐弯抹角,就能探听得十分详尽。
待得两碗蔘汤抿完,程名振对营地的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此地叫做红花洼子,位于巨鹿泽深处。自从大业初年,就6续有人因为不堪官府的横征暴敛逃到此地谋生。张金称等大当家扯旗造反后,看中了泽里边复杂的地形,便将不能一道随军带走的老弱妇孺安置在了此处。随着张家军规模增大,泽中安置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渐渐的已经形成了一个大集镇,自种自收,无捐无税,俨然有种室外桃源的味道。
从莲嫂的角度看,张金称等人对部属的家眷还是很照顾的。众人无论打渔还是种田,都不需要向张大当家纳贡。每次出去“征集”物资回来,张家军还会把一些粗重之物低价卖给百姓,满足一部分人越来越不像话的“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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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人与人相处总会生些鸡毛蒜皮的争执,这个时候,张家军的几位头领就充当起官老爷的角色。由于彼此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所以头领们处事还算得上公正。即便偶尔生一些偏差,过后通过熟人递话儿,也能变着法子纠正过来。
“几位大当家轮流断案?”程名振听得好奇,瞪着茫然的大眼睛追问。
“哪能呢。家有千口,主是一人!”一边收拾桌上的陶碗,莲嫂一边笑着回应,“无论什么事情,最后自然得听大当家的。但一般小事儿也烦不到他,往往四当家、六当家或八当家出面,就把事情全摆平了!”
四当家姓王,好像与张金称合伙做过买卖。从莲嫂断断续续的述说中,程名振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六当家出身公门,好像是个官府的差役,对刑名律法很是熟悉。除了这两个得力属下外,张金称麾下还有二当家薛颂,三当家杜疤瘌、五当家郝老刀和七当家杜鹃,后边这几个人平素的精力主要放在带兵打仗上,很少管巨鹿泽里边的杂事。
不过如果有人对老营里的女人动手动脚,一般就会被交给杜鹃修理。而七当家杜鹃对姐妹们极为看护,抓到肇事,轻则当众皮鞭狠抽,重则断指切耳。因此被喽啰们送了个玉面罗刹的绰号。杜鹃听了,也不生气。
一说到杜鹃,莲嫂的话匣子就再控制不住。放下收好的碗筷,将七当家平素如何替大伙仗义出头惩治喽啰中的无赖恶汉。如何好心扶危济困,帮助弱小。如何帮泽地里的女人人捎带葛布衣服,针头线脑,仿佛对方就是个菩萨面前的玉女,天下第一大善人般。
程名振年龄已经不小了,岂能听不出莲嫂话里话外的意思。赶紧笑着将话题向自己需要的地方岔,“您刚才说还有一位八当家,他入伙前是做什么的?我这次在馆陶城外,怎么没看到他?”
话音刚落,莲嫂的笑容立刻收了起来。先探头探脑地向外望了望,才低声回应道:“八当家是春天刚来入伙的。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他一个月中,倒有半个月不会在泽里。你不用管他,七当家这边他轻易不敢过来!”
“那是为何?”见莲嫂的眼神中充满了难以掩饰厌恶,程名振反倒被勾起的几分好奇。
“他那人根本就跟大伙不是一路!”莲嫂重新拿起碗筷,快步向外走。“反正他轻易不来这边,你不用担心就是!若是敢过来,自有人去告诉七当家!”
说罢,莲嫂用脚尖钩开门帘,飞也般走掉了。屋子中又只剩下程名振一个,对着满窗的绿荫呆。莲嫂口中的土匪窝和他预想中的差异实在太大,大到几乎让人难以接受。他事先的预想中,流寇们巢**根本不该是这个样子,他们既然能四处打劫,就根本没必要再种田打渔,织葛纺纱。他们懒惰、粗野、甚至不知廉耻。他们当中无论男人女人都应该是无法无天,一言不合即拔刀相向。可得刚刚探到的消息却恰恰相反,土匪们有着自己的秩序和生活。有着和外边人一样的喜怒哀乐。如果不仔细区分,你甚至无法找出莲嫂和驴屎胡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之间的差别,同样喜欢给别人做媒,同样喜欢在人背后嚼舌头根子……
“既来之,则姑且安之。”对着窗外的树叶了一会楞,程名振笑着自我安慰。无论土匪们是茹毛饮血的禽兽,还是世外桃源的遗民,在伤好之前,他都必须留在这里了。那个逃走的武将两次见过他的面,如果在城里被此人遇到,恐怕天底下无人能帮得了他。
一天之中的第二餐还是由莲嫂送来的,同来的还有一个头花白的驼子。看到程名振已经可以扶着墙慢慢走动,驼子的眼睛立刻冒出了两股亮光。“你居然没死?”他惊诧地问,仿佛自己看到的是只孤魂野鬼。“快坐下让我摸摸,看看你是什么做的!”
“是孙大夫吧?”程名振从对方满身的药草味道上猜出了其身份,笑着跟他打招呼。“这些天给您老人家了添麻烦了,程某不胜感激!”
“啰嗦!”驼子冲他连连翻白眼,“坐好,别动!我不会吃了你!”
一双大手紧跟着伸过来,像挑牲口一样将程名振浑身上下捏了遍。中间几次捏得不过瘾,干脆把少年人的衣衫掀开来,将眼睛凑过去仔细检视。
长这么大,程名振还没在母亲之外的女人面前露过这么长时间身体,不由被窘得满脑袋是汗。莲嫂在一旁看到了,也不肯躲避,只是抿着嘴似笑非笑。他们到底还是土匪!程名振心里刚刚建立起的好印象荡然无存。只盼着自己尽快好起来,尽快离开这个混乱之地。
“不错!三岁牦牛十八汉,你长得够瓷实!”就在少年人即将崩溃之际,驼子终于完成了他的“检查”。用手捶打着对方的脊背,大声夸赞,“这么瓷实的男人,我还第一次见。随便套上络头,都能趟八十亩地!”
“晚辈从小练武,十几年没间断过!”实在不想被驼子继续当牲口来夸,程名振大声解释。虽然对方曾经用药保住了他的小命儿,但那也不意味着可以随随便便出言侮辱他的人格。
“那就对了,否则即便不死,也得瘫上个把月!”丝毫感觉不到程名振话语中流露出来的不快,驼背郎中继续道。“鹃子是个有眼光的丫头,挑人挑得就是准!她拿人参给你吊命,我还觉得可惜了。现在看来,那几根老蔘用得值!”
又是恼怒,又是羞愧,程名振连脖子都开始红。偏偏跟土匪们没法讲理,只好坐到桌案旁,拿饭碗里的老米泄。饭菜已经摆到了桌子上,却不留访客一道用餐,无论在哪里都不是礼貌行为。孙姓驼子却也不着恼,笑着观赏了片刻程名振吃饭的姿势,又自言自语般说道:“你小时候是个使奴唤婢的吧?这个吃相很好,容易调养。不要吃得太饱,外边还有一罐子药,饭后慢慢喝了。晚上记得多喝水,少翻身……”
“您老也一块吃点儿!”见对方始终不愠不火,程名振反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了,指了指装饭的木桶,低声邀请。
“那是病号饭,你一个人享用吧,老驼子可没那个福气!”孙姓郎中笑着摇头,又慢吞吞地从怀中掏出几个已经被汗水沤臭了的小木盒,“这里边是我刚刚配的油膏,临睡觉前将裹伤的布解开,把药膏抹上。半个月后,即便有疤留下,也不会太大!”
“让您老费心了!”程名振赶紧放下碗筷,双手去接药盒。无论对方如何粗鄙,毕竟是在真心真意为自己诊治。其中人情好歹,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分辨得出来。
“嗯!”有感于年青人的礼貌,驼子微笑着点头。无论从任何角度,程名振都比营地里的同龄人耐看得多。他谈吐大方,举止彬彬有礼,身架结实,人长得也英俊。与杜鹃配起来,那简直是……想着想着,孙驼子的平和的目光突然闪了闪,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药有问题么?”程名振会错了意,手停在半空中,讪笑着追问。如果驼子讨要诊金,自己一时半会儿可拿不出来。上次在周记药铺随便一幅药就是几百个钱,这回吃了人家好多人参鹿茸之类的大补特补之物,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还得上!
“药没问题!”驼子继续摇头,然后长长地出了口气。“晚上临睡前,让莲嫂帮你抹吧。背上的伤,你自己够不到。”
“晚辈,晚辈自己想办法!”程名振没料到老不正经犹豫了半天,居然就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尴尬得几乎无地自容。
“怕什么!这几天你昏迷中,哪里她没看到过。”孙驼子突然抖起了威风,拂袖而起,“莲子,你照顾好他,别让他一个人瞎对付!”
“嗯!哎!”素来大方利落的莲嫂楞了楞,神情突然变得十分古怪。不敢与驼子的目光相接,她低下头,默默地看向自己的鞋子尖儿。
“多,多谢莲嫂仗义相救!”程名振脸红得像个熟虾米一样,长揖及地。这份人情可是欠大了,莲嫂年龄虽长,毕竟也是个女人。恐怕今后自己只能认她当了姐姐,才能报答这份救命之恩!
“别,别这样!程爷,程爷你别客气!您,您救了那么多弟兄,伺候您,伺候您是应该的……””莲嫂依旧不敢抬头,满是茧子的手掌在身前来回摆动。
她不敢面对程名振的感激,更不敢违背孙驼子的吩咐。这些天来,的确有人每天为昏迷中的少年擦背裹伤。但那个人根本不是她,驼子叔为什么偏要安在自己头上,其中原因,善良的女人理解不了,更猜度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