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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专门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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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没意见,可他这形象……团队里的小姑娘不少呢……
“那个,”我咳了一声,“我们是去海南的,想去那里找个岛当基地,你有没有兴趣?”我想的是,如果他愿意加入,第一个要求就是让他穿上裤子!
没想到土豆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在沈城里出生长大,对这里不知有多熟悉,早习惯了在这生活,再说我也不适合群居,一个人多轻松,人多了最麻烦。”
没想到还有如此享受独居的幸存者!人类不是群居动物么?即使如罗汉般强大的汉子,见到适合的团队一样心甘情愿的加入,这个土豆还真是……奇葩!
“土豆兄弟,你住在哪儿啊?”阳光问,他在沈城军区干过特种兵,对沈城比其他人要熟悉得多。
土豆狡黠的翻了下眼睛:“一个好地方,就不请你们过去做客了。”
嘿,对外人很警觉嘛!不过这也是他能如此潇洒的生存到现在的原因之一吧。
“那个,”阳光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这一年多你可去过军区?”
土豆嘿嘿笑了,“怎么?也打军区的军火主意呢?哥们我劝你死了心,军区确实也沦陷了,军队紧急撤走,不过可没留什么好东西,你们非要去,能找着几把破军刺或空枪,子弹是不用想的。我去过好几回了,连老鼠洞都翻过了。”
听他说完,阳光顿时一脸的失望,去沈城军区寻找热兵器的想法他并没和我们说过,大概也是料到不会有什么收获,这都多长时间了?这么大的沈城,怎么可能没有幸存者?恐怕第一时间都想到去军区找武器呢。
“算了,阳光,这几年我们也没靠枪不也活过来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一向是咱们的活命原则,真有枪了,没准还硬气起来,倒容易沾一身包。”我安慰那几个一脸沮丧的男人,是个爷们就喜欢枪,这是天性,看来琢磨沈城军区的,可不止阳光一个人。
“我们回去吧。”我催促他们,既然这个土豆不肯跟我们走,也没必要强求,谁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规则的末世。
在我们眼里,丧尸集中的城市是最危险的地方,能离多远离多远,可在某些人眼里,城里有大量物质可利用,只要人够机灵战斗力够强,完全可以活得游刃有余。
土豆也站起身来,“我也要继续游玩去了,今晚我还有事没做呢。”
游玩!在黑暗的,充塞着吃人丧尸的可怕城市里乱逛,他称之为游玩!果然是末世强者,难怪人家不屑于与其他幸存者为伍。
“我说,露肉侠,你自己不会感到寂寞吗?”张小美还真是喜欢给别人起绰号……
土豆一乐,“我这三十年都是自己过的,以前周围全是些看不上我的高贵冷艳人士,现在周围都是对我热情有加的丧尸,有啥寂寞的?”
“我说,”天旭好奇的问,“土豆你以前到底是干嘛的啊。”
其实,我们同好奇……
土豆不在乎的拿起长刀,“收废品的,打小就跟我爹干这个,也不会别的,后来爹妈死了,我就继承了父业。”
我们都一怔,这,收废品的人里还有如此高人!
“你的身手咋那么厉害?以前练过?”天旭刨根问底。
土豆拍拍自己的胸膛,“在农村收废品时,总被大狗包围,我打小练就了一手闪电打狗棒,现在把棒变成刀,把打狗腰变成砍脑壳,没啥难的,这些丧尸的动作比狗慢多了!”
人家说完提着长刀昂首向着门外走去,我们无语的跟在他的身后。
哗啦!卷帘门被他轻松提了起来,都不先听听门外有没有动静。
也是巧,正有三头丧尸路过便利店门口,被声音吸引,刚转过头来,没等发作,土豆就跟旋风一般挥过去几刀,将三头丧尸的尸头给削飞,不知道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也真省事,任那三个尸身杵那瞎晃,也不补上一脚踢翻神马的,悠闲的转身向着右边走了。
“土豆,后会有期!”阳光小声喊了一句。
露肉大侠土豆洒脱的挥一挥长刀,不带走一片云彩,连头都没回一下,就消失在黑暗中。
这个土豆!我们也顾不得再感叹世间奇人多,黑暗中丧尸的咆哮声一阵紧似一阵,我们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走回头路才是。
仍然是罗汉举着手电打头阵,张小美紧跟,接着是唐四,然后是三个孩子和我,阳光和天旭,唐晓又三人呈扇面状垫后,哦,是三人一猫,那只迷小猫好象在阳光肩膀上安了家,阳光也很习惯的样子。
“阳光,你得小心这猫的爪尖,它挠过丧尸,爪尖带毒的。”唐晓又提醒阳光。
阳光摸摸迷小猫的大脑袋,“这小子通人性,在我身上爪尖都有分寸的,只抓我外衣,碰到我皮肤都是爪垫,乖的很。”
“小子?它是男生啊?”唐晓又很惊奇,“还以为是小姑凉。”
阳光嘻嘻一笑,“当然了,看它屁股后面有小旦旦的。”
我走在前面听得偷笑,这两大男生研究那只酷酷的迷小猫的旦旦,它知道吗?
“喵~”迷小猫出声以示警告,表示本喵能听懂,别再研究爷的屁股了。
“还是把它的爪尖剪剪吧,或者你穿个啥护肩,别被它误伤了,到时候变异没商量。”我回头叮嘱阳光,迷小猫再聪明,也有紧急时刻,猫咪我还是了解的,镇静时表现很乖,急了会亮剑的!
“我回去问问布鲁,他们的行李中有没有护具,要是有拿两护肩给你戴着,别嫌热,谁让你身上总有个装鹰猫呢。”我就是不放心。
这还没走多远,一小波丧尸就拦住了去路。
罗汉右手不再挠胡子,抽出丛林刀就扑了上去,丧尸和它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我和三个男孩打开手电替男人们照亮,他们与尸群混战在一起,人类在黑夜占劣势,视线不佳,还要担心别伤到同伴,不过光线普照,他们就自如多了。
最后一头丧尸被劈倒,我们整顿队形,继续前行,没等走几步,两个黑影突然从弃车后面闪出,直直的冲进了手电光线之内。
我们看得清楚,那绝不是丧尸,明明是两个人类!
沈城这么大的城市,肯定会有不少幸存者,但这大黑天的,碰到一只奇葩内裤土豆君已经令人惊奇了,这怎么沈城人都好半夜出行这口呢?嫌白天丧尸太少是怎么着?
“什么人?”罗汉喝问,同时停住了脚步。
“大哥,大哥,你们是人?”说话的是其中一个青年男子,年龄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另外一个人是个差不多岁数的男人。
“你这不是废话么?”罗汉说,“是丧尸还能跟你打招呼?”
“大哥,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那个男子继续问,即使是黑夜,也能看出一脸的惊惶。
“我们就是过客,你俩闪开让我们过去。”罗汉不客气的回答。
“等等,”我从罗汉的庞大身躯后走到前面,“你们又是什么人?沈城的幸存者?”
乱世中遇到人类,总有些难兄难弟之感,我总是想聊几句,虽说现在团队的战斗力很强,但我仍然不排斥收编新队友,除了天旭和唐晓又,阳光,张小美和罗汉无一不是后收编进队伍的,现在不都是我们的精英么?
“有女人?!”没想到他俩同时惊呼一声,我当时就汗了,这两人不是拿我当成外星人了吧,还是说,这一年多他们一个女幸存者没见着?
“有女人,你们不会是那种人!”另一个男子激动的说。
“哪种人?把话说明白一点好么?”我无奈的问,这两人说话完全无逻辑可言,跟没头苍蝇似的。
“大姐,帮帮我们吧!求你们了。”这男人没直接回答,又来了一句没头没脑的。
“你们这么唠下去,咱们得聊一晚上,”我说,“挑重要的说,先说你俩是谁,那种人是什么人,需要我们帮什么啊?”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抹把脸,深呼吸几大口,让自己镇静下来,“我叫苏椰子,他叫泠斌,我俩是哥们。”
苏椰子!这名儿莫名的喜感~
“我们的女朋友被一伙王八蛋给抢了!”苏椰子胸口起伏很大,情绪开始激动,“我俩本想趁天黑去救她们,结果被发现了,只能先逃跑!”
“细点说行么?是什么时候的事,那伙有多少人?具体位置在哪?”阳光走上前来,眉头皱紧,一听这种事他就来气。
“是今天下午的事,我们四个人出来找补给,结果遇到六个大老爷们,一看到两女孩就把我们给围住了,啥也不说先把我俩给暴打一顿,我们想反抗,可他们有枪!最后他们让我俩滚蛋。我俩好汉不吃眼前亏,知道硬拼也打不过,就偷着跟踪他们,知道他们的老窝在新民街上一个别墅里,我俩躲到天黑,跳墙进去想救人,谁知道他们很警觉,我俩只好先跑出来,再择机回去,可凭我们俩,可能,可能根本就救不出来她们。”
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我擦咧,我们都恼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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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我咳了一声,“我们是去海南的,想去那里找个岛当基地,你有没有兴趣?”我想的是,如果他愿意加入,第一个要求就是让他穿上裤子!
没想到土豆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在沈城里出生长大,对这里不知有多熟悉,早习惯了在这生活,再说我也不适合群居,一个人多轻松,人多了最麻烦。”
没想到还有如此享受独居的幸存者!人类不是群居动物么?即使如罗汉般强大的汉子,见到适合的团队一样心甘情愿的加入,这个土豆还真是……奇葩!
“土豆兄弟,你住在哪儿啊?”阳光问,他在沈城军区干过特种兵,对沈城比其他人要熟悉得多。
土豆狡黠的翻了下眼睛:“一个好地方,就不请你们过去做客了。”
嘿,对外人很警觉嘛!不过这也是他能如此潇洒的生存到现在的原因之一吧。
“那个,”阳光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这一年多你可去过军区?”
土豆嘿嘿笑了,“怎么?也打军区的军火主意呢?哥们我劝你死了心,军区确实也沦陷了,军队紧急撤走,不过可没留什么好东西,你们非要去,能找着几把破军刺或空枪,子弹是不用想的。我去过好几回了,连老鼠洞都翻过了。”
听他说完,阳光顿时一脸的失望,去沈城军区寻找热兵器的想法他并没和我们说过,大概也是料到不会有什么收获,这都多长时间了?这么大的沈城,怎么可能没有幸存者?恐怕第一时间都想到去军区找武器呢。
“算了,阳光,这几年我们也没靠枪不也活过来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一向是咱们的活命原则,真有枪了,没准还硬气起来,倒容易沾一身包。”我安慰那几个一脸沮丧的男人,是个爷们就喜欢枪,这是天性,看来琢磨沈城军区的,可不止阳光一个人。
“我们回去吧。”我催促他们,既然这个土豆不肯跟我们走,也没必要强求,谁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规则的末世。
在我们眼里,丧尸集中的城市是最危险的地方,能离多远离多远,可在某些人眼里,城里有大量物质可利用,只要人够机灵战斗力够强,完全可以活得游刃有余。
土豆也站起身来,“我也要继续游玩去了,今晚我还有事没做呢。”
游玩!在黑暗的,充塞着吃人丧尸的可怕城市里乱逛,他称之为游玩!果然是末世强者,难怪人家不屑于与其他幸存者为伍。
“我说,露肉侠,你自己不会感到寂寞吗?”张小美还真是喜欢给别人起绰号……
土豆一乐,“我这三十年都是自己过的,以前周围全是些看不上我的高贵冷艳人士,现在周围都是对我热情有加的丧尸,有啥寂寞的?”
“我说,”天旭好奇的问,“土豆你以前到底是干嘛的啊。”
其实,我们同好奇……
土豆不在乎的拿起长刀,“收废品的,打小就跟我爹干这个,也不会别的,后来爹妈死了,我就继承了父业。”
我们都一怔,这,收废品的人里还有如此高人!
“你的身手咋那么厉害?以前练过?”天旭刨根问底。
土豆拍拍自己的胸膛,“在农村收废品时,总被大狗包围,我打小练就了一手闪电打狗棒,现在把棒变成刀,把打狗腰变成砍脑壳,没啥难的,这些丧尸的动作比狗慢多了!”
人家说完提着长刀昂首向着门外走去,我们无语的跟在他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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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巧,正有三头丧尸路过便利店门口,被声音吸引,刚转过头来,没等发作,土豆就跟旋风一般挥过去几刀,将三头丧尸的尸头给削飞,不知道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也真省事,任那三个尸身杵那瞎晃,也不补上一脚踢翻神马的,悠闲的转身向着右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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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肉大侠土豆洒脱的挥一挥长刀,不带走一片云彩,连头都没回一下,就消失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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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罗汉举着手电打头阵,张小美紧跟,接着是唐四,然后是三个孩子和我,阳光和天旭,唐晓又三人呈扇面状垫后,哦,是三人一猫,那只迷小猫好象在阳光肩膀上安了家,阳光也很习惯的样子。
“阳光,你得小心这猫的爪尖,它挠过丧尸,爪尖带毒的。”唐晓又提醒阳光。
阳光摸摸迷小猫的大脑袋,“这小子通人性,在我身上爪尖都有分寸的,只抓我外衣,碰到我皮肤都是爪垫,乖的很。”
“小子?它是男生啊?”唐晓又很惊奇,“还以为是小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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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把它的爪尖剪剪吧,或者你穿个啥护肩,别被它误伤了,到时候变异没商量。”我回头叮嘱阳光,迷小猫再聪明,也有紧急时刻,猫咪我还是了解的,镇静时表现很乖,急了会亮剑的!
“我回去问问布鲁,他们的行李中有没有护具,要是有拿两护肩给你戴着,别嫌热,谁让你身上总有个装鹰猫呢。”我就是不放心。
这还没走多远,一小波丧尸就拦住了去路。
罗汉右手不再挠胡子,抽出丛林刀就扑了上去,丧尸和它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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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得清楚,那绝不是丧尸,明明是两个人类!
沈城这么大的城市,肯定会有不少幸存者,但这大黑天的,碰到一只奇葩内裤土豆君已经令人惊奇了,这怎么沈城人都好半夜出行这口呢?嫌白天丧尸太少是怎么着?
“什么人?”罗汉喝问,同时停住了脚步。
“大哥,大哥,你们是人?”说话的是其中一个青年男子,年龄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另外一个人是个差不多岁数的男人。
“你这不是废话么?”罗汉说,“是丧尸还能跟你打招呼?”
“大哥,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那个男子继续问,即使是黑夜,也能看出一脸的惊惶。
“我们就是过客,你俩闪开让我们过去。”罗汉不客气的回答。
“等等,”我从罗汉的庞大身躯后走到前面,“你们又是什么人?沈城的幸存者?”
乱世中遇到人类,总有些难兄难弟之感,我总是想聊几句,虽说现在团队的战斗力很强,但我仍然不排斥收编新队友,除了天旭和唐晓又,阳光,张小美和罗汉无一不是后收编进队伍的,现在不都是我们的精英么?
“有女人?!”没想到他俩同时惊呼一声,我当时就汗了,这两人不是拿我当成外星人了吧,还是说,这一年多他们一个女幸存者没见着?
“有女人,你们不会是那种人!”另一个男子激动的说。
“哪种人?把话说明白一点好么?”我无奈的问,这两人说话完全无逻辑可言,跟没头苍蝇似的。
“大姐,帮帮我们吧!求你们了。”这男人没直接回答,又来了一句没头没脑的。
“你们这么唠下去,咱们得聊一晚上,”我说,“挑重要的说,先说你俩是谁,那种人是什么人,需要我们帮什么啊?”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抹把脸,深呼吸几大口,让自己镇静下来,“我叫苏椰子,他叫泠斌,我俩是哥们。”
苏椰子!这名儿莫名的喜感~
“我们的女朋友被一伙王八蛋给抢了!”苏椰子胸口起伏很大,情绪开始激动,“我俩本想趁天黑去救她们,结果被发现了,只能先逃跑!”
“细点说行么?是什么时候的事,那伙有多少人?具体位置在哪?”阳光走上前来,眉头皱紧,一听这种事他就来气。
“是今天下午的事,我们四个人出来找补给,结果遇到六个大老爷们,一看到两女孩就把我们给围住了,啥也不说先把我俩给暴打一顿,我们想反抗,可他们有枪!最后他们让我俩滚蛋。我俩好汉不吃眼前亏,知道硬拼也打不过,就偷着跟踪他们,知道他们的老窝在新民街上一个别墅里,我俩躲到天黑,跳墙进去想救人,谁知道他们很警觉,我俩只好先跑出来,再择机回去,可凭我们俩,可能,可能根本就救不出来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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