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特种作战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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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这么大劲儿,花了这么多钱买武器,李志高是真心想要大干一场的,至于打击对象么,自然就是敢抢他东西的太平府驻军巡防营!
虽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初抢劫精品百货的就是这支巡防营,有的只是怀疑跟猜测,不过想一下附近只有他们有这个能力,因此李志高也不想找什么证据了,就算不是他们干的,也算做他们干的。
毕竟,他们有能力威胁到李志高,让李志高无法安心发展玩种田,这本身就是原罪!更不用说他们还抢了自己的东西!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就凭他买的这批现代武器,稍微让人训练一下,灭巡防营应该没问题,事后有知府大人他们帮衬,总能找个借口糊弄过去。
至于失败,这几率太低了,毕竟武器代差太大,就算万一失败了也没关系,大不了李志高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是。
原本李志高是想把这批武器武装五百个正兵的,不过看到那两个美国教官之后,李志高就改变了主意。
这些清朝的团练兵或许好糊弄,反正没多少见识,你给他ak跟给他恩菲尔德,也不会有太大惊讶,但美国人可不好糊弄,东西好不好,一下就能分辨出来。因为武器不是其他轻工业的东西,有一定敏感姓,太早暴露这么多先进武器给外国人,此时自己力量还不足,让列强这么快知道自己有这些好东西,指定不是好事儿,因此李志高买的这批武器太先进,不适合此时大规模列装。
可买了武器不用,那就真成了笑话,所以想来想去,李志高决定先成立一个特种作战部队,算作自己的核心作战力量,这个特种作战部队以后就走神秘化,只使用现代武器,现在么,人数不宜过多,一个特种作战连足矣。
想到这里,李志高让斯科特跟爱德华先停止正常的军事训练,改为举行一次全军的摸底考试。
所谓的摸底考试,此时也没什么复杂的,无非就是看看谁的枪法准,谁的队列好罢了。
因为训练时间还短,所以大家水平其实都差不太多,或者说都很烂,但再烂也还是有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体现在射击方面,毕竟射击这项目的确是有天赋一说的,李志高这也算是优中选优了。
最后,李志高选了成绩最好的两个三个排共一百五十人,这就是他心目中特种作战连的编制了。毕竟他打算给特种作战连装备现代装备,因此就改成正常的一连三排制,方便自己指挥。
三个排之中,第一名是第五排,排长叫郑云;第三名是第八排,排长叫林三喜,第三名则是第一排,排长王二彪。
挑出这三个排之后,李志高先单独见了三个人,嘘寒问暖了一番,又查问了一番身世。
首先是郑云。郑云是一个身材很瘦,脸色白皙,不爱说话,有点阴沉的人,自称是河南人,居然还是个秀才,是这支队伍里难得的读书人。
一个秀才竟然能来这里当团练兵,自然是有故事的。
果然,他说他是浙江杭州人,家境原本不错,可后来当地一恶霸想要霸占自家产业,自己去找人理论,三两句没说对,对方就过来动手打他。
这郑云文武兼备,不但读书不错,更是学了一身的武艺,师从武当,学了一身的武当功夫,尤其擅长玄武拳,结果对方一动手,自己随便使了个震劲,就把对方给推了出去,然而好巧不巧,对方跌倒之后,倒地的时候后脑勺正好磕在一块石头上,也巧了,正好打在要害,就此一命呜呼。
发现杀了人,为了不连累家人,他就开始逃亡,也不知道具体往哪儿跑,反正逃啊逃,就一直逃到这里。到了这里后,盘缠用尽,又不敢抛头露面做正当行业,正好李志高招兵,他就过来了。
他倒是挺厉害,连逃亡都不知道改个名换个姓,能一路跑到这里都不被抓也是运气,或者说托了这大清[***]的福气。
虽然会功夫,不过他在这支队伍里不是靠玩拳头竞争当的排长,而是被人推选的,是这支部队唯一一个被推选出来的排长,原因么,不是他在别人面前露过功夫,而是因为他是个秀才,是这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人,所以才被人推选当了一个排长,换句话说,他当排长是因为没人跟他争,真正的众望所归。
当了排长之后,他倒是显示出另外一面,训练的时候,他不刻意要求别人如何,就只会以身作则,学习所有的技术要领都是一丝不苟,从来不偷懒,手底下人看他一个读书人都这么认真这么吃苦,都不好意思偷懒耍滑,也跟着努力训练,这才能在训练中获得第一名。
总之,这个郑云是个貌似挺厉害的家伙,如果他说的这些经历都是真的,还真让李志高觉得有捡到宝的感觉。
其次是林三喜。这是一个身材敦实,长相也很憨厚的家伙,他自称是四川人,码头苦力出身,早期还是哥老会成员,后来进了渝城的巡防营当了个大头兵,只因为后来给人出头的时候误伤了一个军官,怕被报复,就偷偷跑了出来,一直跑到这里,经历倒是简单多了。
他当排长,跟大多数人一样,那是真正靠拳头硬打出来的,据说他原本想去南京应聘当新军,不过看到这边待遇好,就来了这边。因为他毕竟当过兵,熟悉一些军事技能,所以他带的兵训练的也不错,之所以排名第二,主要是他的兵队列方面稍微差了一筹,但射击却比郑云的排略强。
最后是王二彪,这个人李志高也算早就认识了,也早就看好他,果然这次也是不负众望,虽然没有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也是很不错的,毕竟这次的考试成绩相差都不大。他的说辞跟上次差不多,他自称是山东济宁人,因为逃荒才来这边投奔亲戚,最后亲戚找不到了,身上也没盘缠了,发现这边招兵,就过来了。至于他的功夫,他说是学的杂家,什么都学了一点,认字则是从小在私塾里学的。
虽然感觉王二彪说的有些太简略,不过他坚持这么说,李志高也就不再强求了。
大概问清楚他们三个的底细后,李志高就让他们退下,带着士兵先休息休息,等下另有安排。
其实,按照刚才的问话,这三个人中无疑郑云是水平最高的,能文能武,按说当警卫排是最好的,不过他的文化水平最高,玩炮兵似乎更合适,毕竟炮兵才是技术要求最高的,至于武功嘛,这东西李志高从来不是真的很在乎。
郑云玩炮兵了,警卫排按说应该给第二名,可惜林三喜文化太差了,虽然不能说不识字,但水平也很有限,远远不如郑云,也不如王二彪,而且他的做事风格有一股匪气,对部下的管教也是老一套的威压式管束,不适合当警卫排。
相反,王二彪的排虽然综合能力都不如前两人,但王二彪最重要的特点是听话,李志高观察了他很久,这个人从来不是很突出,但对上面的命令执行的却是最彻底。
这么一想,李志高也就有了最后的决定,那就是让郑云去管炮兵排,让林三喜当普通排,警卫排则给王二彪。
不过警卫排毕竟是亲卫,所以李志高不放心,又把王二彪招来问了一番话。
“怎么样,王二彪。”单独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李志高又是先一番笑容的道,“在这里过的如何?”
“回大人,一切都好。”王二彪抱拳行礼道。
“哦?怎么个好法?能说说我听么?”
“这……”王二彪顿了顿,继续道,“回大人的话,在这里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饷银发的足,大人待我们也很好,所以一切都好。”
王二彪这倒没说错,李志高这边待遇就不说了,薪水方面绝对可以跟新军对抗,至于实际待遇就高出新军一大截了。
在吃上面,除了米饭管饱外,副食也基本做到每顿饭有一菜一汤一咸菜,早饭还多加一个鸡蛋。菜是隔几天变一个花样,汤基本都是肉汤,虽然不是顿顿吃肉,但光从吃上面看,全中国再也找不出一个地方能有这待遇了。
穿就更不提了,李志高带来的那批学生迷彩训练服,轻便耐磨,比棉布衣服耐穿多了,而且也好看,一旦破损了,小地方自己缝一下就行,要是破的大,也不用担心,直接找军需官,也就是刘润生换一套新的就行。
住也是不错,这边住的都是那种奇怪的铁房子,但看起来挺结实,保温也不错,加上人多,天气也不太冷,大家一起进来后,就算不生炉子,也是一点也不冷,更不用提还有厚厚的棉被了。
总之,按照王二彪的标准看,在这个军营里的生活,那是比很多小地主都强了,也正因为珍惜这份优越的生活,他们才那么听话。
“不错,你很实在。”李志高笑了笑,“王二彪,对你的过去,既然你不想多说,那我也就不再多问,你放心就是了。在这里我只想问你,如果有人要害我,你肯不肯替我出头,肯不肯替我卖力?”
“回大人!”王二彪再次一抱拳,单膝跪地,仰着头底气十足的道,“大人收留了我,给我好吃好喝,没强迫过我什么,也从没看不起我过,可说是待我恩重如山,我王二彪不是个不识抬举的,谁要敢害大人,就得先迈过我的尸体!”
“如果是朝廷的人呢?”李志高盯着王二彪的眼睛,“如果是官兵有人要害我,你还肯为我卖命冲锋么?”
“朝廷?”王二彪撇撇嘴,“莫说是朝廷,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怵!谁要害大人,我就跟他拼命!”
“好,我没看错你!”李志高一拍桌子,接着就站起身,扶起王二彪,“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接下来,我打算把你的排当作我的警卫排,也就是亲兵的意思,你意下如何?”
“蒙大人信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王二彪再次抱拳。
没错,李志高最终还是决定让王二彪的排当警卫排,之所以这样多问一下,无非是玩一下用人不疑推心置腹那套,所作所为,也都是跟电视剧上学的,本来就是一场秀。因为他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毕竟戒指只能来回穿越,又不能给他生产出一堆忠心耿耿的生化兵,只能用这边的人。
虽然李志高也觉得这个办法并不保险,无法保证绝对的忠心,不过没办法,李志高这个团练成立时间不长,彼此之间磨合的还不够,能有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不错了,所以李志高也只能多给好处多施恩,用他们朴素的那套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观念来收拢人心。
李志高一直相信,这世上白眼狼毕竟是少数,只要他给这些人一个充足的物质保证跟足够的上进渠道,再加上装备先进武器,那这支部队的战斗力肯定不会太差。
当然了,长远来看,还是要成立一个政党,把各方面的人都忽悠进来,为自己所用,不过这不是现在能做的,或者说目前成立政党的时机还不成熟。
不管怎么样,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接下来,李志高决定给这三个排正式换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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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这么大劲儿,花了这么多钱买武器,李志高是真心想要大干一场的,至于打击对象么,自然就是敢抢他东西的太平府驻军巡防营!
虽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初抢劫精品百货的就是这支巡防营,有的只是怀疑跟猜测,不过想一下附近只有他们有这个能力,因此李志高也不想找什么证据了,就算不是他们干的,也算做他们干的。
毕竟,他们有能力威胁到李志高,让李志高无法安心发展玩种田,这本身就是原罪!更不用说他们还抢了自己的东西!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就凭他买的这批现代武器,稍微让人训练一下,灭巡防营应该没问题,事后有知府大人他们帮衬,总能找个借口糊弄过去。
至于失败,这几率太低了,毕竟武器代差太大,就算万一失败了也没关系,大不了李志高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是。
原本李志高是想把这批武器武装五百个正兵的,不过看到那两个美国教官之后,李志高就改变了主意。
这些清朝的团练兵或许好糊弄,反正没多少见识,你给他ak跟给他恩菲尔德,也不会有太大惊讶,但美国人可不好糊弄,东西好不好,一下就能分辨出来。因为武器不是其他轻工业的东西,有一定敏感姓,太早暴露这么多先进武器给外国人,此时自己力量还不足,让列强这么快知道自己有这些好东西,指定不是好事儿,因此李志高买的这批武器太先进,不适合此时大规模列装。
可买了武器不用,那就真成了笑话,所以想来想去,李志高决定先成立一个特种作战部队,算作自己的核心作战力量,这个特种作战部队以后就走神秘化,只使用现代武器,现在么,人数不宜过多,一个特种作战连足矣。
想到这里,李志高让斯科特跟爱德华先停止正常的军事训练,改为举行一次全军的摸底考试。
所谓的摸底考试,此时也没什么复杂的,无非就是看看谁的枪法准,谁的队列好罢了。
因为训练时间还短,所以大家水平其实都差不太多,或者说都很烂,但再烂也还是有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体现在射击方面,毕竟射击这项目的确是有天赋一说的,李志高这也算是优中选优了。
最后,李志高选了成绩最好的两个三个排共一百五十人,这就是他心目中特种作战连的编制了。毕竟他打算给特种作战连装备现代装备,因此就改成正常的一连三排制,方便自己指挥。
三个排之中,第一名是第五排,排长叫郑云;第三名是第八排,排长叫林三喜,第三名则是第一排,排长王二彪。
挑出这三个排之后,李志高先单独见了三个人,嘘寒问暖了一番,又查问了一番身世。
首先是郑云。郑云是一个身材很瘦,脸色白皙,不爱说话,有点阴沉的人,自称是河南人,居然还是个秀才,是这支队伍里难得的读书人。
一个秀才竟然能来这里当团练兵,自然是有故事的。
果然,他说他是浙江杭州人,家境原本不错,可后来当地一恶霸想要霸占自家产业,自己去找人理论,三两句没说对,对方就过来动手打他。
这郑云文武兼备,不但读书不错,更是学了一身的武艺,师从武当,学了一身的武当功夫,尤其擅长玄武拳,结果对方一动手,自己随便使了个震劲,就把对方给推了出去,然而好巧不巧,对方跌倒之后,倒地的时候后脑勺正好磕在一块石头上,也巧了,正好打在要害,就此一命呜呼。
发现杀了人,为了不连累家人,他就开始逃亡,也不知道具体往哪儿跑,反正逃啊逃,就一直逃到这里。到了这里后,盘缠用尽,又不敢抛头露面做正当行业,正好李志高招兵,他就过来了。
他倒是挺厉害,连逃亡都不知道改个名换个姓,能一路跑到这里都不被抓也是运气,或者说托了这大清[***]的福气。
虽然会功夫,不过他在这支队伍里不是靠玩拳头竞争当的排长,而是被人推选的,是这支部队唯一一个被推选出来的排长,原因么,不是他在别人面前露过功夫,而是因为他是个秀才,是这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人,所以才被人推选当了一个排长,换句话说,他当排长是因为没人跟他争,真正的众望所归。
当了排长之后,他倒是显示出另外一面,训练的时候,他不刻意要求别人如何,就只会以身作则,学习所有的技术要领都是一丝不苟,从来不偷懒,手底下人看他一个读书人都这么认真这么吃苦,都不好意思偷懒耍滑,也跟着努力训练,这才能在训练中获得第一名。
总之,这个郑云是个貌似挺厉害的家伙,如果他说的这些经历都是真的,还真让李志高觉得有捡到宝的感觉。
其次是林三喜。这是一个身材敦实,长相也很憨厚的家伙,他自称是四川人,码头苦力出身,早期还是哥老会成员,后来进了渝城的巡防营当了个大头兵,只因为后来给人出头的时候误伤了一个军官,怕被报复,就偷偷跑了出来,一直跑到这里,经历倒是简单多了。
他当排长,跟大多数人一样,那是真正靠拳头硬打出来的,据说他原本想去南京应聘当新军,不过看到这边待遇好,就来了这边。因为他毕竟当过兵,熟悉一些军事技能,所以他带的兵训练的也不错,之所以排名第二,主要是他的兵队列方面稍微差了一筹,但射击却比郑云的排略强。
最后是王二彪,这个人李志高也算早就认识了,也早就看好他,果然这次也是不负众望,虽然没有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也是很不错的,毕竟这次的考试成绩相差都不大。他的说辞跟上次差不多,他自称是山东济宁人,因为逃荒才来这边投奔亲戚,最后亲戚找不到了,身上也没盘缠了,发现这边招兵,就过来了。至于他的功夫,他说是学的杂家,什么都学了一点,认字则是从小在私塾里学的。
虽然感觉王二彪说的有些太简略,不过他坚持这么说,李志高也就不再强求了。
大概问清楚他们三个的底细后,李志高就让他们退下,带着士兵先休息休息,等下另有安排。
其实,按照刚才的问话,这三个人中无疑郑云是水平最高的,能文能武,按说当警卫排是最好的,不过他的文化水平最高,玩炮兵似乎更合适,毕竟炮兵才是技术要求最高的,至于武功嘛,这东西李志高从来不是真的很在乎。
郑云玩炮兵了,警卫排按说应该给第二名,可惜林三喜文化太差了,虽然不能说不识字,但水平也很有限,远远不如郑云,也不如王二彪,而且他的做事风格有一股匪气,对部下的管教也是老一套的威压式管束,不适合当警卫排。
相反,王二彪的排虽然综合能力都不如前两人,但王二彪最重要的特点是听话,李志高观察了他很久,这个人从来不是很突出,但对上面的命令执行的却是最彻底。
这么一想,李志高也就有了最后的决定,那就是让郑云去管炮兵排,让林三喜当普通排,警卫排则给王二彪。
不过警卫排毕竟是亲卫,所以李志高不放心,又把王二彪招来问了一番话。
“怎么样,王二彪。”单独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李志高又是先一番笑容的道,“在这里过的如何?”
“回大人,一切都好。”王二彪抱拳行礼道。
“哦?怎么个好法?能说说我听么?”
“这……”王二彪顿了顿,继续道,“回大人的话,在这里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饷银发的足,大人待我们也很好,所以一切都好。”
王二彪这倒没说错,李志高这边待遇就不说了,薪水方面绝对可以跟新军对抗,至于实际待遇就高出新军一大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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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也是不错,这边住的都是那种奇怪的铁房子,但看起来挺结实,保温也不错,加上人多,天气也不太冷,大家一起进来后,就算不生炉子,也是一点也不冷,更不用提还有厚厚的棉被了。
总之,按照王二彪的标准看,在这个军营里的生活,那是比很多小地主都强了,也正因为珍惜这份优越的生活,他们才那么听话。
“不错,你很实在。”李志高笑了笑,“王二彪,对你的过去,既然你不想多说,那我也就不再多问,你放心就是了。在这里我只想问你,如果有人要害我,你肯不肯替我出头,肯不肯替我卖力?”
“回大人!”王二彪再次一抱拳,单膝跪地,仰着头底气十足的道,“大人收留了我,给我好吃好喝,没强迫过我什么,也从没看不起我过,可说是待我恩重如山,我王二彪不是个不识抬举的,谁要敢害大人,就得先迈过我的尸体!”
“如果是朝廷的人呢?”李志高盯着王二彪的眼睛,“如果是官兵有人要害我,你还肯为我卖命冲锋么?”
“朝廷?”王二彪撇撇嘴,“莫说是朝廷,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怵!谁要害大人,我就跟他拼命!”
“好,我没看错你!”李志高一拍桌子,接着就站起身,扶起王二彪,“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接下来,我打算把你的排当作我的警卫排,也就是亲兵的意思,你意下如何?”
“蒙大人信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王二彪再次抱拳。
没错,李志高最终还是决定让王二彪的排当警卫排,之所以这样多问一下,无非是玩一下用人不疑推心置腹那套,所作所为,也都是跟电视剧上学的,本来就是一场秀。因为他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毕竟戒指只能来回穿越,又不能给他生产出一堆忠心耿耿的生化兵,只能用这边的人。
虽然李志高也觉得这个办法并不保险,无法保证绝对的忠心,不过没办法,李志高这个团练成立时间不长,彼此之间磨合的还不够,能有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不错了,所以李志高也只能多给好处多施恩,用他们朴素的那套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观念来收拢人心。
李志高一直相信,这世上白眼狼毕竟是少数,只要他给这些人一个充足的物质保证跟足够的上进渠道,再加上装备先进武器,那这支部队的战斗力肯定不会太差。
当然了,长远来看,还是要成立一个政党,把各方面的人都忽悠进来,为自己所用,不过这不是现在能做的,或者说目前成立政党的时机还不成熟。
不管怎么样,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接下来,李志高决定给这三个排正式换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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