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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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不来吗?”
林羽笑眯眯地看着追上来的唐凌宣说道,女人就是口是心非,说不来非要来,说不要其实就是想要……
唐凌宣白了他一眼,伸手一指唐泰说道:“我来找我哥的,又不是来找你的。”
“哈哈。”
林羽一笑,凑近了唐凌宣,将嘴唇贴在她的耳朵边,轻声说道:“真的吗?”
“真…真…真的…”
唐凌宣被林羽口中哈出的热气弄的浑身麻痒,那小脸蛋儿当场就红了。
“我逗你呢,怎么这么快就脸红了。”
林羽哈哈一笑,不再理会她,快步赶上了武擎苍几人。
“死木头!”
唐凌宣无奈的跺跺脚,便也快步跟了上去。
……
军营内,校场;
往曰足以容纳上万人的大型练兵场,此时却只站着两千名士兵。
这两千名士兵,每一个人,站姿都犹如标枪一般的直!一股森然的杀气,蔓延在练兵场四周,这支军队,正是武擎苍手下最精锐的两支军队:擎苍画戟手与扶风神弓手!
而且,这些都是上次与林羽一同征剿卧牛山山贼的人!
此时,见到林羽平平安安的站在演武场上,顿时一个个放下了心头大石,长长的舒了口气。
之前,他们都在担忧林羽的安危,毕竟,那一场战斗,若是没有林羽,他们之中一大半的人都要马革裹尸还了,哪里还能像现在这般,每曰开开心心的训练,拿着不菲的俸禄。
在战场上,林羽的行动,感动了每一个人。
对林羽,他们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
“大家都知道,这一次传言我们扶风城有神剑出世,七国震惊,无数的武者都汇聚于此。”
武擎苍的目光扫视着下方的兵将,朗声道:“但是,我们是军人!不管是什么神剑或是武者,全部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争夺神剑的期间,维护扶风城的治安!防止那些武者捣乱!”
下方众人都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武擎苍,等待着他的下文。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神剑,与他们毫无关系,军人的天职,便是守护这个国家的神圣,任何敢于践踏国家尊严的人,全部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之前,我们营内其余的七千人已经全部被派往各处驻防,知道为什么你们还留在这里吗?”
武擎苍不待下方的士兵回答,便紧接着大声说道:“因为你们是精锐!精锐的作用,并不是体现在驻防上面,在战场上,你们要做奇兵!而现在,你们的任务,由我麾下的门客带领,遍布在扶风城内!哪里有需求,哪里就必须出现你们的身影!”
“现在!我开始分发任务!”
武擎苍大吼道:“夏仁!”
“在!”
“你率领一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一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凤凰街,严密监视所有武者的动向!”
“是!”
夏仁接过小型虎符,单膝跪地,恭敬地回话。
“唐泰!”
“在!”
“你率领一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一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泰源街……”
“……”
“……”
“林羽!”此时,终于轮到了林羽。
“在!”
林羽同样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单膝跪在武擎苍身前。
这样下跪,林羽内心没有任何的不适感,在他的心中,兄弟情义重于一切,更何况是在这大军阵前,必须给足了武擎苍面子。
“你率领五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五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朱雀区!切记,那里的武者数量最多,一定要小心行事!”
对于林羽,武擎苍的声音也放缓了许多,虽然听起来还是掷地有声,可却没有了那种上级命令下级的感觉。
“是!”
林羽郑重接过那代表一千人的虎符,在这虎符之中,蕴藏着的是大楚国整个国家的威严!
……
朱雀区,是扶风城最大的闹市区,也是距离城主府最近的商业区。
在这里,酒楼青楼赌场密布,朱雀区中央的大广场之上,有一只巨大的朱雀雕像,朱雀,自古以来在楚国来说,便是一种代表幸福的灵物,根据五行学说,它是代表南方的神兽,代表的颜色是红色,代表的季节是夏季。
在广场四周,空地之外,是无数的面对朱雀雕像开设的酒楼与记院,赌场都在里面一些,没有像记院这般开设在路边。
此时,广场上有数不清的摊贩,或是卖着食物,或是卖着新奇的小物件,甚至还有家具衣服……
在林羽眼中,这完全就是一个大型的贸易中心啊。
左边的是齐成峰,右边的是唐凌宣,林羽暂时让麾下的一千大军埋伏在朱雀区外,不要进来扰民,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也可以迅速的冲入现场,控制局面。
而他,便与唐凌宣一同进来逛逛,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卖。
哪知齐成峰这厮也死不要脸的跟了进来……
“林大哥你看这个,居然会发光!”
唐凌宣好奇地拿起一个透明的小圆筒,圆筒内居然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姑娘您把这宝贝放在手心里,双手合十,挡着阳光,再看一遍。”
小贩是一名年轻男子,笑眯眯的看着唐凌宣,显然对于唐凌宣喜欢这个小东西,他也颇为自豪。
唐凌宣依言将小圆筒捧在手心,完全挡住阳光,眼睛凑了上去。
顿时,她发出兴奋的叫声!
“林大哥你快来看,真的很亮!就好像是夜明珠一样!”
唐凌宣新奇的把玩着这个小圆筒,可爱的看来看去,眼中的喜欢丝毫不加掩饰。
“这个我们要了,多少钱。”
林羽看唐凌宣喜欢,便索姓替她买了下来。
“不贵不贵,只要二十个铜板。”小贩笑嘻嘻地说道。
“的确不贵。”
林羽点点头,便要拿钱,哪只唐凌宣居然也跟着想要掏钱,结果被林羽瞪了一眼,只能悻悻的把她粉红色的小荷包继续挂在腰间,摸着那小圆筒,脸上带着窃喜。
这是林大哥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一定要好好保存。
唐凌宣心中想着,却不由好奇地问道:“你这个夜明珠做的小圆筒为什么这么便宜啊?”
看着她那小脸上满是疑惑不解,林羽与那小贩一同笑了起来。
“这个东西,外面是玻璃做的,里面是用的萤光虫的尾部发光液体,之后再用一些防腐的材料,这样就可以亮的长久,我说的对吗?”林羽笑道,最后一句,却是对那小贩说道。
“绝了!”
小贩惊讶的竖起大拇指:“这是我苦思冥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主意,想不到被你一眼就看破了。”
林羽微微一笑,却不答话,他才不会告诉小贩,这玩意跟他前世的荧光棒是一摸一样的……而且亮度跟军用的相差无数倍。
“你这厮,这东西明明是俺妹妹先看上的,凭什么你想要老子就给你!”
一声蛮叫,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目光。
“你不是不来吗?”
林羽笑眯眯地看着追上来的唐凌宣说道,女人就是口是心非,说不来非要来,说不要其实就是想要……
唐凌宣白了他一眼,伸手一指唐泰说道:“我来找我哥的,又不是来找你的。”
“哈哈。”
林羽一笑,凑近了唐凌宣,将嘴唇贴在她的耳朵边,轻声说道:“真的吗?”
“真…真…真的…”
唐凌宣被林羽口中哈出的热气弄的浑身麻痒,那小脸蛋儿当场就红了。
“我逗你呢,怎么这么快就脸红了。”
林羽哈哈一笑,不再理会她,快步赶上了武擎苍几人。
“死木头!”
唐凌宣无奈的跺跺脚,便也快步跟了上去。
……
军营内,校场;
往曰足以容纳上万人的大型练兵场,此时却只站着两千名士兵。
这两千名士兵,每一个人,站姿都犹如标枪一般的直!一股森然的杀气,蔓延在练兵场四周,这支军队,正是武擎苍手下最精锐的两支军队:擎苍画戟手与扶风神弓手!
而且,这些都是上次与林羽一同征剿卧牛山山贼的人!
此时,见到林羽平平安安的站在演武场上,顿时一个个放下了心头大石,长长的舒了口气。
之前,他们都在担忧林羽的安危,毕竟,那一场战斗,若是没有林羽,他们之中一大半的人都要马革裹尸还了,哪里还能像现在这般,每曰开开心心的训练,拿着不菲的俸禄。
在战场上,林羽的行动,感动了每一个人。
对林羽,他们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
“大家都知道,这一次传言我们扶风城有神剑出世,七国震惊,无数的武者都汇聚于此。”
武擎苍的目光扫视着下方的兵将,朗声道:“但是,我们是军人!不管是什么神剑或是武者,全部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争夺神剑的期间,维护扶风城的治安!防止那些武者捣乱!”
下方众人都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武擎苍,等待着他的下文。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神剑,与他们毫无关系,军人的天职,便是守护这个国家的神圣,任何敢于践踏国家尊严的人,全部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之前,我们营内其余的七千人已经全部被派往各处驻防,知道为什么你们还留在这里吗?”
武擎苍不待下方的士兵回答,便紧接着大声说道:“因为你们是精锐!精锐的作用,并不是体现在驻防上面,在战场上,你们要做奇兵!而现在,你们的任务,由我麾下的门客带领,遍布在扶风城内!哪里有需求,哪里就必须出现你们的身影!”
“现在!我开始分发任务!”
武擎苍大吼道:“夏仁!”
“在!”
“你率领一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一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凤凰街,严密监视所有武者的动向!”
“是!”
夏仁接过小型虎符,单膝跪地,恭敬地回话。
“唐泰!”
“在!”
“你率领一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一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泰源街……”
“……”
“……”
“林羽!”此时,终于轮到了林羽。
“在!”
林羽同样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单膝跪在武擎苍身前。
这样下跪,林羽内心没有任何的不适感,在他的心中,兄弟情义重于一切,更何况是在这大军阵前,必须给足了武擎苍面子。
“你率领五百名擎苍画戟手与五百名扶风神弓手,负责朱雀区!切记,那里的武者数量最多,一定要小心行事!”
对于林羽,武擎苍的声音也放缓了许多,虽然听起来还是掷地有声,可却没有了那种上级命令下级的感觉。
“是!”
林羽郑重接过那代表一千人的虎符,在这虎符之中,蕴藏着的是大楚国整个国家的威严!
……
朱雀区,是扶风城最大的闹市区,也是距离城主府最近的商业区。
在这里,酒楼青楼赌场密布,朱雀区中央的大广场之上,有一只巨大的朱雀雕像,朱雀,自古以来在楚国来说,便是一种代表幸福的灵物,根据五行学说,它是代表南方的神兽,代表的颜色是红色,代表的季节是夏季。
在广场四周,空地之外,是无数的面对朱雀雕像开设的酒楼与记院,赌场都在里面一些,没有像记院这般开设在路边。
此时,广场上有数不清的摊贩,或是卖着食物,或是卖着新奇的小物件,甚至还有家具衣服……
在林羽眼中,这完全就是一个大型的贸易中心啊。
左边的是齐成峰,右边的是唐凌宣,林羽暂时让麾下的一千大军埋伏在朱雀区外,不要进来扰民,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也可以迅速的冲入现场,控制局面。
而他,便与唐凌宣一同进来逛逛,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卖。
哪知齐成峰这厮也死不要脸的跟了进来……
“林大哥你看这个,居然会发光!”
唐凌宣好奇地拿起一个透明的小圆筒,圆筒内居然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姑娘您把这宝贝放在手心里,双手合十,挡着阳光,再看一遍。”
小贩是一名年轻男子,笑眯眯的看着唐凌宣,显然对于唐凌宣喜欢这个小东西,他也颇为自豪。
唐凌宣依言将小圆筒捧在手心,完全挡住阳光,眼睛凑了上去。
顿时,她发出兴奋的叫声!
“林大哥你快来看,真的很亮!就好像是夜明珠一样!”
唐凌宣新奇的把玩着这个小圆筒,可爱的看来看去,眼中的喜欢丝毫不加掩饰。
“这个我们要了,多少钱。”
林羽看唐凌宣喜欢,便索姓替她买了下来。
“不贵不贵,只要二十个铜板。”小贩笑嘻嘻地说道。
“的确不贵。”
林羽点点头,便要拿钱,哪只唐凌宣居然也跟着想要掏钱,结果被林羽瞪了一眼,只能悻悻的把她粉红色的小荷包继续挂在腰间,摸着那小圆筒,脸上带着窃喜。
这是林大哥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一定要好好保存。
唐凌宣心中想着,却不由好奇地问道:“你这个夜明珠做的小圆筒为什么这么便宜啊?”
看着她那小脸上满是疑惑不解,林羽与那小贩一同笑了起来。
“这个东西,外面是玻璃做的,里面是用的萤光虫的尾部发光液体,之后再用一些防腐的材料,这样就可以亮的长久,我说的对吗?”林羽笑道,最后一句,却是对那小贩说道。
“绝了!”
小贩惊讶的竖起大拇指:“这是我苦思冥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主意,想不到被你一眼就看破了。”
林羽微微一笑,却不答话,他才不会告诉小贩,这玩意跟他前世的荧光棒是一摸一样的……而且亮度跟军用的相差无数倍。
“你这厮,这东西明明是俺妹妹先看上的,凭什么你想要老子就给你!”
一声蛮叫,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