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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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与大漠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的数目,大漠之中,方圆百里,稀有人烟,而中原繁盛之地,放眼望去,人山人海。
热闹自然就不用说了,在大漠生活了十几年,时间已经将洛月梅的心中对江南的繁华印象完全磨灭了,时光真的是一种惊艳的东西,它每一刀的打磨与雕刻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它同样也有着诡异精湛的刀工,修补与剔除,总是那样的无可挑剔。
洛月梅惊奇的看着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这里的一切对她似乎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酒肆、茶楼、客栈、摊贩,紧紧地抓住了的她目光,她蹲在街角,静静的看着,像在欣赏一幅自己未曾见过的画卷。
她不由自主的向前走着,看得入神,似乎早已忘记了跟在自己身后胡忆之,忽然,一阵喧哗声,让她停住了在自己向前走的脚步。
前方挤满了一群人,一个洪亮的声音在耳畔想起,挤压着热度极高的空气,那是一个说书的地方,最前边搭了一个较高的台子,最中央是一张桌子,上面有一块响木,桌子边有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身穿灰色长衫,轻轻摇着折扇,神情自若,台子下边,摆满了长凳桌椅,每条长凳都坐满了人,周围也密密麻麻的站满了听书的人,有小商贩频繁的穿梭其间,一时之间,言谈欢笑,好不热闹。
洛月梅也好奇的挤进人群里听着,此时胡忆之已经被洛月梅远远的抛在了身后,人多的时候,场面就会很混乱,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时候,一个人趁着洛月梅听说听得入迷的时候,伸手去偷洛月梅身上系着的夕月令,此时洛月梅没有丝毫的察觉,只是细耳听着说书人嘴里的传奇故事,随着人群大声叫好。
小偷得手之后,鬼鬼祟祟的正欲离开,忽然被一个人一把抓住了,那个人虽然会些武艺,但好像身体受过重伤一般,有点虚弱,抓小偷的手,反而被小偷拼命的挣脱了,那小偷并非寻常的毛贼。他是会武功的,特别是轻功不错,身轻如燕,但那人并没有就此罢休,仍旧穷追不舍。
这时,人群开始轰动起来了,洛月梅也发觉了,她一个箭步追了上去,洛月梅的轻功了得,很快就轻易的追上了那个小偷,并将他抓住了。
只见那小偷身材十分矮小,生得一副贼眉鼠眼的,身着一身粗布长衫,与常人无异,洛月梅上前,轻蔑的的对那小偷说道:“快把你偷的东西拿出来,不然,我饶不了你。”
但那小偷并不害怕,面不改色的说道:“东西不再我的身上了,我不是小偷,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的。”
洛月梅将小偷全身搜了一遍,并没有找到自己丢失的夕月令,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了,看热闹的人渐渐的围了上来,众人见洛月梅没有足够的证据,开始指手画脚的小声议论起来。
那小偷见洛月梅有些慌了,趁机耍起了无赖,故意大声说道:“大家快来看看呀,这个负心的女子嫌弃我长得丑,要抛弃她的丈夫,天理难容啊。”
洛月梅从未受的这般羞辱,她虽然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了,但对男女之事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男女授受不亲,被那小偷这么一说,更羞得耳面通红。
正在洛月梅感到无助的时候。人群后边传来一个声音。
“我有证据,能替着为姑娘证明,这个人就是小偷。”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个人,只见那人身穿一袭粗布衣衫,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生得十分英俊,眉宇间透着一股浩然正气,正是先前那个追小偷的年轻男子。
那人走到众人面前拱手说道:“我能为这位姑娘作证,这个人是小偷,我亲眼看见他偷了这位姑娘的东西。”
那小偷并没有屈服,反驳道:“既然你说我偷了她的东西,那么东西呢?”
那人用眼睛瞟了小偷一眼,说道:“我有证据,你等着。”说完从人群中被拉出一个人,那人是一个中年妇女,一派富贵之气遍布全身。
素白衣裙一身,雅致玉颜,倾国倾城,一头乌黑的发丝翩垂芊细腰间,头绾风流别致飞云髻项上挂着圈玲珑剔透璎珞串,身着淡紫色对襟连衣裙,绣着连珠团花锦纹,内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衬着月白微粉色睡莲短腰襦,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颇具风韵。
众人都被眼前的妇女迷住了,那男子却并不慌乱,指着那妇女对众人说道:“他们是一伙的,这位姑娘的东西在她的身上。”
说完,便从那那妇女的手中夺过夕月令示与众人,众人意见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那小偷见自己失势,也不再狡辩,站在人群里,这时,洛月梅哪里还压制得住心中的怒火,走向前去,想要惩罚那个小偷,突然被一个声音制止了。
“姑娘,饶人处且饶人,东西已经取回了,世道凋敝,沦为贼寇,想必定有他们的难言之处,这次就放过他们吧。”
洛月梅回头,发现说话的正是那位替自己解围的男子,她想起了凌寒与柳柔对自己的叮嘱,便也不想再计较了,对两人说道:“看在这位公子的面子上,这次就算了,你们走吧,要是再让我发现你们行偷窃之事,定饶不了你们。”
两人假意拜谢,然而就在离去的那一瞬,那貌美的妇女突然将一包白色粉末状撒向那个仗义相助的男子,男子晕倒在地,洛月梅上前察看男子,见面色发紫,知道是中了奇毒,当她醒悟过来的时候想要去找施毒的人,却发现那两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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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与大漠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的数目,大漠之中,方圆百里,稀有人烟,而中原繁盛之地,放眼望去,人山人海。
热闹自然就不用说了,在大漠生活了十几年,时间已经将洛月梅的心中对江南的繁华印象完全磨灭了,时光真的是一种惊艳的东西,它每一刀的打磨与雕刻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它同样也有着诡异精湛的刀工,修补与剔除,总是那样的无可挑剔。
洛月梅惊奇的看着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这里的一切对她似乎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酒肆、茶楼、客栈、摊贩,紧紧地抓住了的她目光,她蹲在街角,静静的看着,像在欣赏一幅自己未曾见过的画卷。
她不由自主的向前走着,看得入神,似乎早已忘记了跟在自己身后胡忆之,忽然,一阵喧哗声,让她停住了在自己向前走的脚步。
前方挤满了一群人,一个洪亮的声音在耳畔想起,挤压着热度极高的空气,那是一个说书的地方,最前边搭了一个较高的台子,最中央是一张桌子,上面有一块响木,桌子边有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身穿灰色长衫,轻轻摇着折扇,神情自若,台子下边,摆满了长凳桌椅,每条长凳都坐满了人,周围也密密麻麻的站满了听书的人,有小商贩频繁的穿梭其间,一时之间,言谈欢笑,好不热闹。
洛月梅也好奇的挤进人群里听着,此时胡忆之已经被洛月梅远远的抛在了身后,人多的时候,场面就会很混乱,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时候,一个人趁着洛月梅听说听得入迷的时候,伸手去偷洛月梅身上系着的夕月令,此时洛月梅没有丝毫的察觉,只是细耳听着说书人嘴里的传奇故事,随着人群大声叫好。
小偷得手之后,鬼鬼祟祟的正欲离开,忽然被一个人一把抓住了,那个人虽然会些武艺,但好像身体受过重伤一般,有点虚弱,抓小偷的手,反而被小偷拼命的挣脱了,那小偷并非寻常的毛贼。他是会武功的,特别是轻功不错,身轻如燕,但那人并没有就此罢休,仍旧穷追不舍。
这时,人群开始轰动起来了,洛月梅也发觉了,她一个箭步追了上去,洛月梅的轻功了得,很快就轻易的追上了那个小偷,并将他抓住了。
只见那小偷身材十分矮小,生得一副贼眉鼠眼的,身着一身粗布长衫,与常人无异,洛月梅上前,轻蔑的的对那小偷说道:“快把你偷的东西拿出来,不然,我饶不了你。”
但那小偷并不害怕,面不改色的说道:“东西不再我的身上了,我不是小偷,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的。”
洛月梅将小偷全身搜了一遍,并没有找到自己丢失的夕月令,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了,看热闹的人渐渐的围了上来,众人见洛月梅没有足够的证据,开始指手画脚的小声议论起来。
那小偷见洛月梅有些慌了,趁机耍起了无赖,故意大声说道:“大家快来看看呀,这个负心的女子嫌弃我长得丑,要抛弃她的丈夫,天理难容啊。”
洛月梅从未受的这般羞辱,她虽然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了,但对男女之事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男女授受不亲,被那小偷这么一说,更羞得耳面通红。
正在洛月梅感到无助的时候。人群后边传来一个声音。
“我有证据,能替着为姑娘证明,这个人就是小偷。”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个人,只见那人身穿一袭粗布衣衫,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生得十分英俊,眉宇间透着一股浩然正气,正是先前那个追小偷的年轻男子。
那人走到众人面前拱手说道:“我能为这位姑娘作证,这个人是小偷,我亲眼看见他偷了这位姑娘的东西。”
那小偷并没有屈服,反驳道:“既然你说我偷了她的东西,那么东西呢?”
那人用眼睛瞟了小偷一眼,说道:“我有证据,你等着。”说完从人群中被拉出一个人,那人是一个中年妇女,一派富贵之气遍布全身。
素白衣裙一身,雅致玉颜,倾国倾城,一头乌黑的发丝翩垂芊细腰间,头绾风流别致飞云髻项上挂着圈玲珑剔透璎珞串,身着淡紫色对襟连衣裙,绣着连珠团花锦纹,内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衬着月白微粉色睡莲短腰襦,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颇具风韵。
众人都被眼前的妇女迷住了,那男子却并不慌乱,指着那妇女对众人说道:“他们是一伙的,这位姑娘的东西在她的身上。”
说完,便从那那妇女的手中夺过夕月令示与众人,众人意见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那小偷见自己失势,也不再狡辩,站在人群里,这时,洛月梅哪里还压制得住心中的怒火,走向前去,想要惩罚那个小偷,突然被一个声音制止了。
“姑娘,饶人处且饶人,东西已经取回了,世道凋敝,沦为贼寇,想必定有他们的难言之处,这次就放过他们吧。”
洛月梅回头,发现说话的正是那位替自己解围的男子,她想起了凌寒与柳柔对自己的叮嘱,便也不想再计较了,对两人说道:“看在这位公子的面子上,这次就算了,你们走吧,要是再让我发现你们行偷窃之事,定饶不了你们。”
两人假意拜谢,然而就在离去的那一瞬,那貌美的妇女突然将一包白色粉末状撒向那个仗义相助的男子,男子晕倒在地,洛月梅上前察看男子,见面色发紫,知道是中了奇毒,当她醒悟过来的时候想要去找施毒的人,却发现那两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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