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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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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君华捶胸顿足,但见秦桧久久不拿出一个办法,气得一把揪住他的胡子:“老鬼,不管,你总得想个办法……”

    秦桧不敢违逆:“慢慢来,办法总会有的。”

    王君华眼中寒光一闪:“花溶知我们底细,天薇也知道。如若他二人联手,与其如此,不如先下手为强……”

    秦桧一惊:“你的意思是?”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不如先将这两个祸胎杀了。”

    秦桧沉吟一下,本朝太祖誓约,不杀大臣不杀上书者,岳鹏举已经做到宣抚使了,谁能轻易杀了他?他只说:“夫人不要着急,岳鹏举必死,但还得慢慢来,一时三刻,他和花溶未必就能翻天了。”

    王君华知丈夫毒计甚多,这才稍稍转嗔:“好,老娘就给你一些时间。何况,官家不见得真就那么相信花溶……”

    秦桧一摸下颌的胡须,他自然对妻子和官家的暧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王君华这些日子以来,几乎是下了媚功,百般勾搭赵德基。她心想,金国四太子也到得自己手里,难道区区一个赵家天子还搞不定?因为受金兀术的影响,她心里对赵德基是非常鄙夷的,暗地里,一直以“九王”称呼,并不认为他是什么不可一世的帝王。

    这时,却听得门外高益恭的声音:“秦大人……”

    高益恭是金兀术安插在秦桧夫妻身边的眼线,现在由秦桧举荐,在兵部任一闲职。王君华听得是高益恭的声音,自然不敢怠慢,就说:“请进。”

    他夫妻二人素来也不避高益恭,高益恭进来,一拱手:“听说岳鹏举要回朝了?”

    “高大人是什么看法?”

    “四太子生平所恨,就是岳鹏举。这人历来主站,这次,绝不能让他阻挠了我们的好事。”

    “我们该怎么办?”

    “按照计划行事。”

    “是。”

    高益恭生怕二人有什么不臣之心,就说:“四太子大军灭宋是迟早之事,你夫妻二人,日后便是开国元勋……”

    王君华喜出望外,心里思虑的更是,如果四太子等登基封王,自家因缘机会,也许能做个贵妃娘娘也不一定呢。这些日子,她目睹宫里嫔妃的争宠,潘贤妃还罢,好歹有个儿子,可张莺莺、吴金奴等不曾生育,依旧金贵无比,天下女子,谁个又比得上皇帝的,哪怕是小妾尊荣?

    她无限向往,立刻说:“自家夫妻,对四太子忠心耿耿……”

    秦桧对“开国元勋”这个遥梦倒不是那么感兴趣,知道并不见得就比自己头上这顶大员的乌纱帽强。问题是,他被俘金国时,已经怕了那种苦寒的日子,自家夫妻的底细全在四太子手里,如若揭开,自己便难以在大宋立足,轻则穷困发落,重则丢了性命,所以,效忠四太子,已经成了他不二的选择。这才是保住长期荣华富贵的唯一法宝。

    当即,高益恭就派人将机密情报送达四太子,要他定夺,或者说是增援,如何尽快杀掉岳鹏举夫妻。

    却说花溶和岳鹏举将孩儿、乳母托付高四姐后,就匆忙启程赴京。这一日,二人路过昔日海上归来时的那个废弃庄园。此庄园此时已经分住了几十户军人家属,整顿气象,早已由豪绅大户变成了一个小型的村庄。

    二人当初就是在此成亲,如今故地重游,心里真是百般滋味上心头。

    此时已是深秋,里面高大的千年银杏,落叶满地,人走在树叶里,如漂浮在一层金色的海洋上。

    岳鹏举笑着询问妻子:“天色已晚,我们不妨就在此歇息一晚,明日一早再启程。”

    “如此甚好。”

    早有侍卫前去打探,里面还都是旧日部署家眷,其中不少孩子,都曾叫一声花溶“花先生”,如今见她归来,自然喜不自胜,一位领头的大嫂说:“岳夫人,你们的新房还保留着,孩子们天天盼着你们回家哪……”

    “多谢。”

    这一晚,女眷们杀鸡宰鹅,收拾菜蔬热情招待二人。酒足饭饱,二人踏着深秋的凉意在后面的园子闲逛。

    这园子跟冬季的白雪皑皑完全不一样。

    岳鹏举忽然想起新婚第二日,自己背着妻子走在这雪地上的缱倦,四下看看无人,蹲下身子,笑嘻嘻的:“十七姐,我背你。”

    她伏在他的背上,他站起来,这一下,伸出手,她就能拉住头上的松针了。她折下一支,轻轻在他的脖子里抚弄,弄得痒痒的,他笑起来,多少次这样背着她,抱着她,如今方觉得背上的人儿沉了一点,不再如往常轻飘飘的。

    互溶从他背上望出去,忽然想起那一晚自己“看花了眼”,看到秦大王的情景,原来,那不是花了眼,是他的确来过这里。

    她一呆,手里的松针掉在地上。

    岳鹏举笑问她:“怎么啦?”

    她闷闷地:“我忽然想起秦大王,也不知他的那种奇怪的药是怎么来的。唉……”

    心里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对秦大王滋生了一种强烈的感情,那是一种量的累积,一点一点,到发现时,已经是很沉甸甸的一块了,不知不觉间,她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起开始深深挂念他,担忧他。

    除了岳鹏举,自己再也不曾如此挂念过任何其他别的人。有时,甚至偷偷的想念,隐隐的期待,渴望某一个时候,如老朋友一般,再见到他,跟他一起吃饭,或者喝酒,或者畅谈异域的见闻。

    此事无关风月,而是一种水到渠成的深挚的情感——只希望他是平安的,是快活的。

    岳鹏举将妻子的身子往背上再托上一点,也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开口:“十七姐,我有段时间很怕秦大王……”

    “啊?你怕他做什么?”

    “如果我这一年不是辞官守着你,我怕他已经真正带走你了!”

    她咯咯笑起来,揪一下他的耳朵:“傻子,吃醋啦……”

    他反问:“不能吃醋么?”随即,他狡黠一笑,“不过,现在我可放心了,还是儿子聪明,知道叫他舅舅了……”

    花溶笑着揉揉他的脖子,嗔道:“你也知道他是‘舅舅’啊?只要有你,我怎会欢喜别的人?”

    这是他第一次从妻子口里听到“欢喜”二字,虽然早已知道的,早就两心相知的,可是,听到这二字,还是有种特别的开心,嘻嘻哈哈地背起她就往回走:“外面有点冷了,我们回去歇着……说实话,秦大王还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两句话完全不搭调,她却完全理解,回答他一声“嗯”,微微惆怅,秦大王,自己谁不相信,也是相信他的。

    岳鹏举在夜色里,一直背着妻子,飞快地往回走。直到进了屋子,才放下她来。她身子娇小,转身靠在他的胸口,扬起头,正好撞在他的下巴上,他忽然伸手搂住她,一种新奇的心情,看着她病愈后的身子,娇红的脸庞,眼睛亮晶晶的,如一个初初相见的小女孩子。

    “鹏举……”

    “十七姐……”

    也许是因为她生病那么久,也许是她现在穿的这身淡红色的衫子,那是自己亲手给她挑选的,他叫一声,心跳加速,面对着自己的妻子,羞涩如青涩的少年。

    这一瞬间,花溶的脸也红了,拉着他的手,坐在茶几边。

    蜡烛点燃,茶壶在一个小炉子里咕嘟咕嘟地沸腾。花溶倒一杯茶,捧给丈夫,自己坐在一边,借着炉火给他缝要觐见的盔甲上的一个铜扣。

    以前在家时,她很不耐烦做这些,后来多年流浪生涯,也无暇做这些,但是成婚后,却很喜欢替他缝缝补补。

    缝好衣服,她便又去床上铺好被褥,如寻常的妻子一般,希望丈夫休息得更加舒适。做好这一切,旁边的桌上烛光明灭,花溶脱了衣服上床,见丈夫还拿着一卷兵书在看,嫣然一笑:“鹏举,休息啦。”

    岳鹏举放下兵书,不经意看一眼妻子,但见妻子脸上一团红晕,神情十分妩媚。他心里一动,这一年多以来,妻子身受重伤,只能静养,他夜夜陪在她身边,却从不能行夫妻之礼,生怕伤着她一星半点。如此的忍耐,对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来说,自然很是痛苦,甚至是一种极大的折磨,可是,他都以极大的毅力克制着,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今日忽见妻子早早脱了外衣,里面只穿一件贴身的肚兜儿,拥着薄被,面上娇红,露在外面的一截膀子,如莲藕一般,雪也似的。

    他这才发现,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妻子已经不再是刚刚重伤时枯萎憔悴的样子,她慢慢地,身子那么玲珑,如一朵得到滋润的花,渐渐地丰盈,充满活力起来。

    这个认知,令他真是喜悦得要跳起来,两步走过去,坐在她身边,还是不敢相信,只问:“可以么?真的可以了?”

    她点点头,声音低不可闻:“嗯。”

    “哈哈哈……哈哈哈……”

    花溶见他如此欢喜,不禁也笑起来,羞红了脸:“傻子,只知道笑……”

    岳鹏举当然不止知道笑,他心里激动,都说夫妻“小别胜新婚”,花溶出使金国逃回来,那是大别,可一别就是长久的煎熬,此时,见妻子神情如此娇媚,哪里还忍得下去,匆匆忙忙上床,轻轻抱住她,情不自禁地,就亲吻住那欲语还休的红唇。

    相伴的日子,他每一晚都要亲吻她才安睡,每次出去打猎也一定会记得亲吻她,可是,这种习惯性的亲吻,跟今晚的亲吻完全不一样,刚拥着她的软软的身子,心里就跟着火似的,浓情燃烧,春风沉醉。

    即便是新婚夜,他也不曾如此疯狂,二人唇舌纠缠,有好一会儿,花溶完全喘息不过来,全身被一种酥麻麻的感觉所统制,缩在他的怀里,微微喘息。他放柔了力道,只轻轻贴在她的唇上,二人一直维持着这种亲密亲吻的姿势,他的声音低低的:“行么?不行就一定要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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