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上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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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需购买v章的50%才能看到正版哒, 谢谢大家支持。 翻开书本, 又教儿子认识了二十几个字, 将句中所蕴含的意思讲解清楚之后, 他就布置了让戚戈写大字。
说来也是坑, 戚戈当年是绝对识字的, 但是到了这个世界,他发现他!不!识!字!简直就是听者伤心, 闻着流泪。
当然他不是一个人, 何月也是如此。
话会说, 但每个字的长相大多变了。
书房中, 一大一小两张书桌并列摆放着, 戚世钦拿着一本书卷看着,时而看着儿子认真苦恼的样子, 白嫩嫩的包子脸气鼓鼓的, 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
不多时,房门被打开了, 魏景书走了进来:“相公,外面来人了, 说是找你的。”
来人进了书房,一拜:“小人见过将军。”
却原来是留在京城替他打理事物的管家,都是皇帝赏下来的。如今事情办完了, 王良自然是找过来了。
听过汇报之后, 戚世钦就下了一个决定:“我的身份不要让这里的人知道了, 另外我准备去青山书院教学,你替我去准备一个好点的院子。”
他这将军是先皇封的,实际没有太大实权,他并不想弄的人尽皆知,平白多了一堆麻烦事。至于以后,机会多着呢。原本他也不想瞒着爹娘的,但是周翠翠实在是太能炫耀了,他还是选择以后再说。
“小人明白。”
待人退出书房,戚戈立刻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充溢着崇敬:“爹,你竟然是大将军,好厉害啊,我的爹爹是大将军。”
戚世钦享受着儿子的崇拜:“那是,你爹当初在西北那边可是威风着呢,你这身子骨这么弱可不行,以后跟着爹一起练练,保管长大以后也当个大将军。”
早在接到儿子起,他就在慢慢蕴养戚戈孱弱的身体,现下已是好了许多。
“好。可是爹你自回家后每天睡到大太阳晒屁股才起床,也没见爹你做什么啊。”戚戈疑惑的问。
扎心不?
戚世钦牙疼的看着儿子天真的眼神,确定儿子是真的在困惑之后,噎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默默的挽救自己形象:“其实爹只是这些年在那边苦日子过多了,经常半夜三更都还在练武,早上天未亮便要起身,回家后才想着松快一下。这就叫做先苦后甜,所以你可要好好读书,不可再嫌枯燥,大字每日也再多写几篇,看你写的这是什么字。须知你年岁还小,享受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看儿子瞬间苦了脸,戚世钦内心偷笑,面上却一本正经。
魏景书就搁一旁看这父子俩互怼,心情很是不错:“你既然要在城中买院子,那到时候我和小戈也得跟着你才行,再说待在这小地方多不方便,我平日里想上街逛逛都不行。到了城里,我也好下帖子请些昔日好友聚聚。”
戚世钦闻言道:“我是打算每日回家的,你要是不嫌麻烦,倒也没什么。”他娘向来疼他,定是不愿他远离的,他也投桃报李的想要维护父母。
这不算什么大事,魏景书道:“到时候咱们坐马车,统共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也不耽误什么事。”
再说城中繁华,他可得看着点自家相公,他相信戚世钦此刻的心意,可也担心别人算计着。
这感情从来都要细细呵护,从前他不懂,这会儿上心了,也就渐渐明白了。
要在城中买院子,到时候还有下人伺候,戚世钦也给周翠翠说了一声,大意就是自己有本事了,也有银子,以后周翠翠不要太过劳累,可以享福了。
周翠翠一方面心疼儿子,也高兴儿子终于熬过来了,她道:“我不需要什么下人伺候,真要有人伺候,娘也不习惯。娘什么也不求,只要你好好的就好。”
戚世钦从不吝啬在娘面前撒娇,道:“娘你放心,儿子可舍不得你,到时候还是得每天回来烦您呢。”
周翠翠故作嫌弃,嘴角的笑却出卖了她的心情:“就你嘴甜,到了书院可要好好谢谢人家院长,当初也是人家亲自找你,想要给你找条路子。不行,我得去准备准备,看看家里有什么东西,到时候给院长带过去。你有空就去山上看看,打了猎物送过去也行,听说城里的人都稀罕这些呢。”
就冲儿子这大高个、结实的身板,周翠翠也不担心儿子上山受伤了。
马上自己就要走马上任去书院教书了,戚世钦也就准备在饭桌上把事情解决了。他看向几个小孩子,大哥的大儿子已经太大了,小儿子刚好十七岁。二哥的两个孩子一个十一岁,另一个八岁。
“我有件事想跟大家商量一下。”见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之后,戚世钦继续说道:“当年家里供我一人读书,几个哥哥嫂嫂也辛苦了。这些年我也算是挣了一些家底,所以日后我戚家的孩子只要能读,学费都由我出。”
大嫂周氏和二嫂吴氏都面露喜色,她们可是知道娘压根没打算供几个孩子读书的,太多了供不起,索性都不要去读了。反正没有哪一房甘愿去供别人的孩子,当年周氏的大儿子和戚世钦相差没几岁,还是长孙,都被周翠翠压下来,没送去上学。
这事周氏是有怨言的,但当时家里确实不好过,有小叔子珠玉在前,她儿子也就不可能了。
此时周氏惊喜道:“此言当真?那能给虎子换个学堂吗?”
戚世钦颔首:“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让我知道你们几个小的不好好上学,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他身上威势一盛,几个小孩鹌鹑似的顿时连连点头,不敢说话。
吴氏她爹就是村里学堂的夫子,尽管有些不情愿大嫂对她爹教学能力的轻视,但她自己心里也是希望给两个儿子换个地方的。
不得不说,作为女儿,她是相当清楚自己爹有几斤几两的。
又看向目光黯然的四嫂郑氏,她嫁过来好几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戚世钦道:“过两天四哥带着四嫂去城里找个好大夫好好看看吧,趁着年轻,调养一番,应该不难有子嗣。”
戚四郎不敢露出往日轻浮姿态,点头应了。
不过两日,戚世钦要的宅院便找好了。院子周围住的都是富贵、有权势的人家,巡查严密,安全性要高很多,环境也不错。
院子里曲水流觞,假山峥嵘,亭苑楼阁无一不精妙,透着一股清贵雅致之气。门房配着一个下人,厨房等各处也都备齐了,王良办事很是牢靠。
戚世钦很是满意。
戚世钦在书院是任职教授弹奏古琴,这门技艺原是他的恩师教给他的,他从小就学,如今已算小成,教导学生完全够了。之所以选择这门课,主要就是修身养性,而且时间不长。他还要回家亲自给自个儿子启蒙,才不想在学校讲一遍,回家还得再说。
不过这课是清闲了,工资自然也就不高。
看完了院子,一家三口又出门去街上逛逛。这一去之下就发现有些不对,一品楼和对面的客来居本来是两家打擂台赛,谁也不服谁的两家酒楼。可是自从三年前一品楼有了美酒之后,就一下子压过了客来居。
而一品楼的美酒来源正是何月。何月将方子交给一品楼,只要月城这家的三成利。一品楼全国各地都有,这么算来也是赚大发了,只是何月知道自己没势力,要依托对方才提的要求。
可是如今看来,客来居明显是要高朋满座,而一品楼不能说冷清,但的确没有月城第一酒楼的架势。
进了客来居,要了一个雅间,店小二热情的问:“客官,请问你要点些什么?”
戚世钦看了一下那两个明显等着吃的家伙,道:“把你们店的招牌菜都来几个。”
“好嘞。”
不多时,菜上来了。
尝了一口,味道确实是不错,戚世钦挑了下眉,隐隐感觉到一股味精的味道。想当年,在他上初中那段时间,味精简直是掀起了一股热潮,后来听说吃多了对人体有害才渐渐消散。
而且辣椒的话,他记得这时候是没有用这个调味料的。有些菜式也不怎么见过,但他少年时也不常来酒楼吃饭,所以一时也不确定这些是不是原本就存在的。
魏景书没想这么多:“这里的菜真好吃,感觉味道都要鲜很多。而且微微有点辣乎乎的味道也很香。”
戚戈也连连点头。
戚世钦思索着,这到底是不是味精?到底这玩意是不是真的对人体有害?听说小孩子吃多了不好?想了半天,决定以后少来不就行了,偶尔吃一点也没问题。
临走时店小二还给他热情推荐了店里的新品——火锅。有麻辣火锅,狗肉火锅等,据说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美誉;听到这话,戚戈默默的想到了家里的小肥狗,决定之后一定要来吃一顿。
火锅这东西戚世钦在西北也吃过,比之现代的改良发展要简陋许多。不过狗肉什么的,作为一个爱狗人士,毛绒控,戚世钦默默的打了一个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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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是坑, 戚戈当年是绝对识字的, 但是到了这个世界,他发现他!不!识!字!简直就是听者伤心, 闻着流泪。
当然他不是一个人, 何月也是如此。
话会说, 但每个字的长相大多变了。
书房中, 一大一小两张书桌并列摆放着, 戚世钦拿着一本书卷看着,时而看着儿子认真苦恼的样子, 白嫩嫩的包子脸气鼓鼓的, 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
不多时,房门被打开了, 魏景书走了进来:“相公,外面来人了, 说是找你的。”
来人进了书房,一拜:“小人见过将军。”
却原来是留在京城替他打理事物的管家,都是皇帝赏下来的。如今事情办完了, 王良自然是找过来了。
听过汇报之后, 戚世钦就下了一个决定:“我的身份不要让这里的人知道了, 另外我准备去青山书院教学,你替我去准备一个好点的院子。”
他这将军是先皇封的,实际没有太大实权,他并不想弄的人尽皆知,平白多了一堆麻烦事。至于以后,机会多着呢。原本他也不想瞒着爹娘的,但是周翠翠实在是太能炫耀了,他还是选择以后再说。
“小人明白。”
待人退出书房,戚戈立刻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充溢着崇敬:“爹,你竟然是大将军,好厉害啊,我的爹爹是大将军。”
戚世钦享受着儿子的崇拜:“那是,你爹当初在西北那边可是威风着呢,你这身子骨这么弱可不行,以后跟着爹一起练练,保管长大以后也当个大将军。”
早在接到儿子起,他就在慢慢蕴养戚戈孱弱的身体,现下已是好了许多。
“好。可是爹你自回家后每天睡到大太阳晒屁股才起床,也没见爹你做什么啊。”戚戈疑惑的问。
扎心不?
戚世钦牙疼的看着儿子天真的眼神,确定儿子是真的在困惑之后,噎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默默的挽救自己形象:“其实爹只是这些年在那边苦日子过多了,经常半夜三更都还在练武,早上天未亮便要起身,回家后才想着松快一下。这就叫做先苦后甜,所以你可要好好读书,不可再嫌枯燥,大字每日也再多写几篇,看你写的这是什么字。须知你年岁还小,享受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看儿子瞬间苦了脸,戚世钦内心偷笑,面上却一本正经。
魏景书就搁一旁看这父子俩互怼,心情很是不错:“你既然要在城中买院子,那到时候我和小戈也得跟着你才行,再说待在这小地方多不方便,我平日里想上街逛逛都不行。到了城里,我也好下帖子请些昔日好友聚聚。”
戚世钦闻言道:“我是打算每日回家的,你要是不嫌麻烦,倒也没什么。”他娘向来疼他,定是不愿他远离的,他也投桃报李的想要维护父母。
这不算什么大事,魏景书道:“到时候咱们坐马车,统共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也不耽误什么事。”
再说城中繁华,他可得看着点自家相公,他相信戚世钦此刻的心意,可也担心别人算计着。
这感情从来都要细细呵护,从前他不懂,这会儿上心了,也就渐渐明白了。
要在城中买院子,到时候还有下人伺候,戚世钦也给周翠翠说了一声,大意就是自己有本事了,也有银子,以后周翠翠不要太过劳累,可以享福了。
周翠翠一方面心疼儿子,也高兴儿子终于熬过来了,她道:“我不需要什么下人伺候,真要有人伺候,娘也不习惯。娘什么也不求,只要你好好的就好。”
戚世钦从不吝啬在娘面前撒娇,道:“娘你放心,儿子可舍不得你,到时候还是得每天回来烦您呢。”
周翠翠故作嫌弃,嘴角的笑却出卖了她的心情:“就你嘴甜,到了书院可要好好谢谢人家院长,当初也是人家亲自找你,想要给你找条路子。不行,我得去准备准备,看看家里有什么东西,到时候给院长带过去。你有空就去山上看看,打了猎物送过去也行,听说城里的人都稀罕这些呢。”
就冲儿子这大高个、结实的身板,周翠翠也不担心儿子上山受伤了。
马上自己就要走马上任去书院教书了,戚世钦也就准备在饭桌上把事情解决了。他看向几个小孩子,大哥的大儿子已经太大了,小儿子刚好十七岁。二哥的两个孩子一个十一岁,另一个八岁。
“我有件事想跟大家商量一下。”见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之后,戚世钦继续说道:“当年家里供我一人读书,几个哥哥嫂嫂也辛苦了。这些年我也算是挣了一些家底,所以日后我戚家的孩子只要能读,学费都由我出。”
大嫂周氏和二嫂吴氏都面露喜色,她们可是知道娘压根没打算供几个孩子读书的,太多了供不起,索性都不要去读了。反正没有哪一房甘愿去供别人的孩子,当年周氏的大儿子和戚世钦相差没几岁,还是长孙,都被周翠翠压下来,没送去上学。
这事周氏是有怨言的,但当时家里确实不好过,有小叔子珠玉在前,她儿子也就不可能了。
此时周氏惊喜道:“此言当真?那能给虎子换个学堂吗?”
戚世钦颔首:“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让我知道你们几个小的不好好上学,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他身上威势一盛,几个小孩鹌鹑似的顿时连连点头,不敢说话。
吴氏她爹就是村里学堂的夫子,尽管有些不情愿大嫂对她爹教学能力的轻视,但她自己心里也是希望给两个儿子换个地方的。
不得不说,作为女儿,她是相当清楚自己爹有几斤几两的。
又看向目光黯然的四嫂郑氏,她嫁过来好几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戚世钦道:“过两天四哥带着四嫂去城里找个好大夫好好看看吧,趁着年轻,调养一番,应该不难有子嗣。”
戚四郎不敢露出往日轻浮姿态,点头应了。
不过两日,戚世钦要的宅院便找好了。院子周围住的都是富贵、有权势的人家,巡查严密,安全性要高很多,环境也不错。
院子里曲水流觞,假山峥嵘,亭苑楼阁无一不精妙,透着一股清贵雅致之气。门房配着一个下人,厨房等各处也都备齐了,王良办事很是牢靠。
戚世钦很是满意。
戚世钦在书院是任职教授弹奏古琴,这门技艺原是他的恩师教给他的,他从小就学,如今已算小成,教导学生完全够了。之所以选择这门课,主要就是修身养性,而且时间不长。他还要回家亲自给自个儿子启蒙,才不想在学校讲一遍,回家还得再说。
不过这课是清闲了,工资自然也就不高。
看完了院子,一家三口又出门去街上逛逛。这一去之下就发现有些不对,一品楼和对面的客来居本来是两家打擂台赛,谁也不服谁的两家酒楼。可是自从三年前一品楼有了美酒之后,就一下子压过了客来居。
而一品楼的美酒来源正是何月。何月将方子交给一品楼,只要月城这家的三成利。一品楼全国各地都有,这么算来也是赚大发了,只是何月知道自己没势力,要依托对方才提的要求。
可是如今看来,客来居明显是要高朋满座,而一品楼不能说冷清,但的确没有月城第一酒楼的架势。
进了客来居,要了一个雅间,店小二热情的问:“客官,请问你要点些什么?”
戚世钦看了一下那两个明显等着吃的家伙,道:“把你们店的招牌菜都来几个。”
“好嘞。”
不多时,菜上来了。
尝了一口,味道确实是不错,戚世钦挑了下眉,隐隐感觉到一股味精的味道。想当年,在他上初中那段时间,味精简直是掀起了一股热潮,后来听说吃多了对人体有害才渐渐消散。
而且辣椒的话,他记得这时候是没有用这个调味料的。有些菜式也不怎么见过,但他少年时也不常来酒楼吃饭,所以一时也不确定这些是不是原本就存在的。
魏景书没想这么多:“这里的菜真好吃,感觉味道都要鲜很多。而且微微有点辣乎乎的味道也很香。”
戚戈也连连点头。
戚世钦思索着,这到底是不是味精?到底这玩意是不是真的对人体有害?听说小孩子吃多了不好?想了半天,决定以后少来不就行了,偶尔吃一点也没问题。
临走时店小二还给他热情推荐了店里的新品——火锅。有麻辣火锅,狗肉火锅等,据说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美誉;听到这话,戚戈默默的想到了家里的小肥狗,决定之后一定要来吃一顿。
火锅这东西戚世钦在西北也吃过,比之现代的改良发展要简陋许多。不过狗肉什么的,作为一个爱狗人士,毛绒控,戚世钦默默的打了一个叉。